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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上角的心跳 佚名 5022 字 4个月前

问他:“你在公司里做什么的?”

他的证、件、照一应齐全,看来她的反对已经不能阻止他要住进来的事实,那总要打探他个祖宗十八代,免得小喜和若雪这两个小娘皮们吃哑巴亏还不晓得他的老底。

“我什么都干,”许睿宇自我解嘲地一笑,说:“我是网页设计师,也是程序编写员,一般打杂的活我都干。”

“哦,原来是it界的天才啊!”曾欢馨突然破天荒地奉承起许睿宇来。

“哪里,哪里,过奖了——”许睿宇有些受宠若惊。

“知道为什么不直接称呼你为人才么?”曾欢馨背着手对着许睿宇说道。

“为什么?”许睿宇问着曾欢馨,他认真的表情很憨厚。

“因为人才和天才只差一个“二”。所以,人才通常很精,而天才总是有点二。”

第十二章 夜半游魂

许睿宇眨巴着眼镜片后面的眼睛,样子还真有些二。

曾欢馨占了点口头上的便宜,方才找到了心理上的一点平衡。她想了想,决定大发慈悲,等程小喜和李若雪回来后再作定夺要不要将许睿宇驱逐出去。

她瞟了一眼许睿宇,以高空掠过的姿态,若无其事地从他面前走开。

晚上程小喜和李若雪前后脚到家,窝在自己屋里的许睿宇就听到三个女人在外面叽叽喳喳,许睿宇挑挑眉,心知她们一定是围在一起探讨他能不能留下的问题。

看来讨论得还很激烈,许睿宇如黑曜石一般的眼睛里不由泛上了一抹嘲弄的笑意,他摇摇头,修长的手指依旧有条不紊地在电脑键盘上敲打。电脑屏幕上出现的长串程序字符,在别人看来枯燥无味,对于他来说,却是兴致浓浓。

不管怎样,让他过了这一晚便好,唉,与满屋子的女人住在一起,确实也不是什么明智的抉择,三个女人一台戏,以后他估计有很多戏要看了。

“咯咯”他房间的门被敲响了,许睿宇听见声音连忙顺手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上,然后站起身去开门,门口站的是李若雪,她看着他,笑容可掬地说:“许先生,您可以在这里住下——”许睿宇一听顿时松了一口气,但还没等他这口气舒完,程小喜也凑进一个头来,说:“许先生,你要住下必须约法三章哦!”

“约法三章?”许睿宇有些不解地看着门外的两个女人,另外的那一个女人在客厅里看电视,并不过来凑热闹,一脸的冷酷。但许睿宇知道,她应该就是这约法三章的始作俑者。

“是的,第一条,不能光/着/身/子在房间里晃荡,”许睿宇听了这条,脸上不由微红,他斜着眼看了看在客厅看电视的女人,她却连头都没有抬起来一下。

“这第二条,最好不带人回家,若是真带异性回来,动静不能大到影响别人休息。”李若雪和程小喜她们是饱受发/情公猪母猪的侵害,范露露留下的阴影还在。许睿宇点点头,说:“你们放心,我不会带人回来,”眼下忙得几乎焦头烂额的他根本没空去找女人。

“好,这第三条嘛——”李若雪还没说出口,程小喜插进话来说:“你要把自己当做女人,和我们成为好姐妹,尽量融入我们的生活!”

“啊?好姐妹?”许睿宇一头的雾水,半天他才嗫嚅地说:“可我,我不是gay……”

“噗——”李若雪和程小喜异常欢乐,客厅里的那个女人好象也在闷笑,许睿宇的脸更红,在这些精刁的女人面前他只有傻乎乎的份,曾欢馨虽然不在他面前,但他却觉得她的眼神还是瞟着他,像是在嘲笑他的衰样子。

“不是啦,我们说的好姐妹就是你要适应我们女人的习性,最好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来——”程小喜对许睿宇挤挤眼,笑嘻嘻地说。

三个女人身体力行,很快许睿宇就知道了这所谓要习惯的女人的习性是什么。夜里十二点,他终于在电脑前编写完程序,揉揉疲乏的眼睛,便要站起来去洗手间,刚拉开门,他就吓了一跳,一个披散着黑发的白色影子在昏暗的走廊里跳来跳去,飘忽不定!

许睿宇愣在那里,全身的汗毛一下子竖立了起来,他定定神,屏住呼吸等那条影子转过身来,那条白色的人影还真转过头来盯着他,那竟然是一张煞白的没有五官的脸!许睿宇的心脏差点出没从胸腔里跳出来!

大半夜的他竟遇见鬼了!许睿宇不由向后靠在了门框上。

但还没等他缓口气,他的肩头又被人拍了一下,他转过头去,只见另外一张绿幽幽的也是没有嘴和鼻子的脸在朝着他呼气,那气息冷飕飕的,吹得许睿宇的后脊背发凉。

“鬼……鬼……”许睿宇想抽开身,但腿却犹如长在了地上,沉重地迈不开脚步。

第十三章 钱多、人傻、快来!

就在这时,许睿宇听见有索索的脚步声走近,他心中一喜,想总算来了个人,也许可以将四周的“鬼”给吓跑,但是等那脚步声近了,许睿宇定睛一看,竟然也是一只“鬼”!

而且还是一只“黑面鬼”!

许睿宇心里发颤,头皮都要炸了,却听见那三只“鬼”发出了咯咯的清脆笑声,然后排成队伍,一个接着一个排队进浴室里去了,很快又一个接一个地出来了。

李若雪手里还拿着半根黄瓜边走边啃,说:“听说最近德国黄瓜有毒,我担心用黄瓜贴脸不小心毁容了——”

程小喜瞟了一眼李若雪,把她手上的黄瓜折了小一半去吃,然后说:“那你试试我用的美白面膜?补水嫩肤的!”

“算了,我不喜欢那种死白紧绷的感觉,还是用我的黄瓜好了——”李若雪说着便走到了客厅里看电视去了。程小喜看了看还愣在那里的许睿宇,晃晃手中啃得坑坑洼洼的黄瓜说:“要吃黄瓜吗?既美容又有营养!”

“不,不用了,”许睿宇惊魂未定地摆摆手,走到了浴室门口,正好看到敷了黑色海泥面膜的曾欢馨正背对着他在揭面膜,他瞠目结舌地看着她将那黑色如面具一样的面膜揭下,然后用清水洗干净脸,她脸上都是水珠,于是微闭着眼,四处摸索着找毛巾。

许睿宇站在浴室门外,手边便是毛巾架,于是便抽出毛巾递给曾欢馨,曾欢馨结果擦干了脸,方才看清给她递毛巾的人是许睿宇。四目相视,又身处浴室,容易遐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情,两人都有些尴尬。

曾欢馨什么话也没说,擦干了越发白/嫩的俏脸,把毛巾挂好,然后把身子让让,使得许睿宇能进去上洗手间。而她则拖拉着鞋子走了出去,留给他满室的清香与她身上独有的气息。

许睿宇关上门,鼻子里闻见的都是曾欢馨身上的芳香,不由心里怦怦乱跳,头一次他感受到了身处/女人堆温柔乡的美好滋味,假如能去除刚才“见鬼”的惊吓,那更是幸福了。

为了压抑自己内心开始涌起的冲/动,站在盥洗台前洗手的时候,他低着头,接了接水龙头的凉水冲洗着脸,想让自己混沌的脑子清醒一下,脱去厚重眼镜的他,在盥洗台的镜子中呈现出一张英俊而有神采的脸来,浓厚的书卷气更给他带来了一种贵族的气质。

许睿宇盯着镜子里的人半天,脸上的水珠不停往下掉,他随手便扯过一条毛巾来擦脸,鼻子里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气,方才觉察出这是曾欢馨身上特有的气息,他拿着毛巾犹豫着不知道该放下还是该继续。

半天,他红着脸继续擦着脸,但拿着毛巾的手却微微有些发颤,身体也热了起来,他下意识地重复擦着自己轮廓俊美的脸颊,半晌低低呻/吟一声,然后将那张俊脸埋进了曾欢馨用过的毛巾里。

客厅内,三个女人窝在破旧的沙发上看电视,程小喜有些奇怪许睿宇在浴室里待的时间过长了,便说道:“那个书呆怎么在浴室里那么久?便秘么?”

李若雪拍了拍程小喜的脑袋说:“哎,对人要尊重一些,他也可能在里面过劳动节呢!”

“什么劳动节啊?”有些纯的程小喜不解地问道。

“唉,男人嘛,还能干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也就是自/慰听说过没?”李若雪想到了什么,有些忧心忡忡地说:“你说,我们会不会招了个变态的男人进来?”

曾欢馨头都不抬地说:“他肯定是猥琐男啦!”

“不会吧?我看他挺老实的呢!”程小喜反驳道,“不能是变态吧?”

“他那是用卑微的表面,来掩饰内心的变态!”曾欢馨向来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当然她很快便想起了许睿宇光溜溜后的本质,竟还是有那么几分本钱的。他的身材不错,那个也很雄伟,曾欢馨想着,脸不由红了起来,完了,现在连她也变成猥琐女了。

“听说做it的男人工资挺高的,对不对?”李若雪突然说道:“那,姐妹们,你们觉得合适的要积极上啊,免得肥水流了外人田!”

曾欢馨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屑理会。

而程小喜则拍着小手,欢喜地说:“对哦,对哦,姐姐们,你们喜欢这个it男吗?”

李若雪摇摇头,她现在有比较稳定的男友了,于是程小喜转向曾欢馨,曾欢馨抬头白了一眼乱点鸳鸯谱的程小喜,程小喜吐吐舌头,说:“你们都不要,我也还不想找男友,那他若是没主儿,等我明天就打电话通知我的同事们,让她们知晓我们家有个it男!”

“知晓了又怎样?”曾欢馨懒洋洋地问道。

“当然是钱多、人傻、快来呀!”程小喜兴奋地说。

第十四章 金钱与粪土

不过在曾欢馨看来,许睿宇是it男没错,但不像是个有钱的。且不说他朴实到简陋的着装,就连他的代步工具也是一辆破自行车,要不就是“11”路肉脚公共汽车。

他会有钱?天都塌了!

曾欢馨向来视金钱如粪土,但小喜和若雪视她为化粪池。

用李若雪的话来说,就是:“得了,曾欢馨你可别装了,你会不食人间烟火?你完全是世界第一俗嘛!”

对的,千万可别被曾欢馨仙女般的清新容颜所蒙蔽,“三俗”不“三俗”,看看曾欢馨每天念叨的人生遗憾就知道了。

曾欢馨平生惟有两恨,一恨暴发户,二恨自己不是暴发户。

曾欢馨渴望有钱,可惜赚不来太多钱。做个平面广告模特收入有限,但她勤快,只要能揽得到的活不管酬劳多少,她都会答应。趁着年轻,能靠自己多赚钱的就要赚,她惟有拼了,才能让自己的家人生活得更好,才能不被生活的残酷所压倒。

曾欢馨在家是独女。每次拍摄回来疲惫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时候,她闭上眼,脑海里总是会出现爸爸没生病前,总爱坐在藤椅上对着自己研制的新菜品目录喃喃自语的一幕。而妈妈戴着老花眼镜,在台灯下显得像个慈祥的文化老太太,手里拿的却是画满了各种符号的体育彩票号码。

妈妈总是对于每天买机选一注,还是偶尔买两注自选的号码而摇摆不定。爸爸就说妈妈,老太太,你别赌那么大,2块钱就好了。妈妈斜他一眼说,就你这样没出息!说完乐滋滋地出门买彩票去了,可是从来没中过那传说中的“500万”!

妈妈极爱买餐具,也极爱干净,爸爸总是穿着鞋子踩在妈妈刚擦干净的地板上,每天为着这个事情他们要争吵无数遍。但是对着一堆花色齐全的餐具,他们总能找到共同话题。妈妈买来各式美丽的餐具,就是准备在爸爸给她做好吃的时候,能让菜肴增色。

曾欢馨想,爸爸是极爱妈妈/的,否则一个当过军官的冷酷男人是不可能在退休后天天窝在厨房里为一个日趋发福的小老太太翻新菜色,只为了博她一笑。

妈妈50岁生日,爸爸给妈妈买了一辆红艳艳的电摩托,妈妈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和红色。红花衬绿叶。

这点曾欢馨随了妈妈。曾欢馨和妈妈一样,也喜欢撞色的俗不可耐。

绿色穿在身上,红色点缀在生活里。

妈妈说,生活中没有撞色就没有火花,所谓的大俗其实就是大雅。

但是,这样大俗大雅的生活却并没能幸福多久。

曾欢馨还清楚地记得医生把她叫出去告诉她爸爸没剩几个月的严重病情时,她的天立刻塌下来几乎也要晕厥过去。

她不能告诉爸爸妈妈这样的结果。她只求老天多给爸爸一点时间,她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替爸爸完成,她要让爸爸和妈妈长命百岁,恩爱到老。

曾欢馨躺在床上,想起刚才她打电话的时候,爸爸突然对妈妈在电话那头说:“我们的女儿已经22岁了。”妈妈愣了一下,才说:“天啊。”

就这样,他们已经一起走过了22年。

昏黄的台灯下,隔壁新来的住户许睿宇像只猫一样神出鬼没,没有发出嘈杂声,但22岁的曾欢馨却睁大眼睛失眠了。

她不住在想着心事。她要尽所有的努力,维持爸爸的生命,也等于在延续妈妈/的生命力。而这一切,都需要钱!她迫切地需要钱!

“唉,问世间,钱为何物,让美人气喘,让英雄气短!不过不能再想了,再想明天早晨起来该有黑眼圈了!”

“守财奴”曾欢馨红着眼眶把被子蒙住了头,翻了个身,睡了。

第十五章 200大元一个吻,卖不?(1)

群居有个好处就是每天都在聚会。

一屋三个女人本来拥挤的公共空间突然多了个许睿宇这个大男人,刚开始大家都不太习惯。但还好,在三个女人的悉心培养下,同时不住向他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