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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生我材 佚名 4910 字 4个月前

不认识,只是听说过是皇帝嬴梁渠的师父,至于长什么样,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都丝毫不了解。怎么,你们来到这山里不会就是为了找他吧?”荆轲娓娓道来,然后反问一句。

“没事,没事。”天赐含糊应了一声,怕子兮伤心便不再问了。

虽然都姓荆,但既然荆轲说不认识,那就应该没有任何关系,天赐觉得自己太天真了,同姓的人干嘛就一定有关系啊,真是的。于是边笑边摇头,惹得一旁的子兮很是费解,但这就是自己的天赐哥哥,如果想说他自己会说,定是有不愿意说的理由。想着,子兮也笑了笑。

034 绝技

更新时间:2011-9-9 6:35:20 字数:2261

荆轲带着两位突然而至的客人,很快就到了自己所谓的家里。

“到了,这就是我的家。”荆轲还很得意地向两位客人介绍,这可是他荆轲一手造起来的,自然觉得很自豪。

“哈哈,我以为是什么房子呢,荆轲大哥,你这算是什么房子啊,就是四根柱子一堆嘛,谁都行的。”子兮心直口快,说完还在不停地捂嘴笑,什么也没顾虑就说了出来,当然也是天赐最想说的话。

所谓心心相印,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在这一点上马天赐觉得深有体会,两个人的感觉总能引起共鸣,无须说出来,或许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这才是默契。现在他更是深信不疑,面前这个曾经是公主,现在跟着自己浪迹天涯的美丽姑娘。

荆轲的房子就是四根柱子形成的一个帐篷一样,上面盖了一些木板,木板上又弄了一些干草。就这么简陋的房子而已,虽然能够勉强居住,但是阴天刮风下雨地肯定也是麻烦多多。他还那么自以为是地向人介绍自己的房子,真是性情中人啊。天赐和子兮一面笑话荆轲的房屋简陋,一面觉得此人憨厚老实,挺有意思的。

“让二位笑话啦,哈哈。毕竟是我一手造成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快进来歇歇。”荆轲也是一阵大笑,连忙招呼他们进屋来坐。

生活不就是这个样子?住的多好,吃的穿的多好也只是物质上的丰裕,真的能达到心灵上的富足才会觉得生命美好,人生没有虚度。外在的无所谓,能够维持生存就已经足够了。马天赐很欣赏荆轲的行为作风,甚至在最开始见到这个壮硕勇士的时候,就有种久违的感觉,刘大帅?对,前世的兄弟刘大帅,胖胖的壮壮的,而且这份爷们儿的气势,对什么都毫不在乎的豪爽。

于是马天赐和子兮也就不再拘束,像自己家里一样,随便找个地方坐下,东看看西看看墙上的兽骨和脚下的皮毛什么,都让他们觉得荆轲是个依赖打猎的专业猎人。

“荆轲大哥,你还没有说过自己的经历遭遇呢,到底是什么让你踌躇满志却隐归于此与世隔绝。”天赐终于想到自己的疑问了,很想知道这个壮汉缘何隐居避世,歌声中苍凉无比。

“这个说来话长了,先喝着,这是我亲自酿的药酒,咱们慢慢说。”说着就摆上三个竹筒做的杯子,依次倒满,然后坐下满脸笑容继续说话,“荆轲十几岁闯荡江湖,练得一身好功夫,随着学艺的师父行走江湖,后来师父被野外强盗所杀,我得以逃脱。再后来一个人来到皇城本以为可以凭借一身本领参军打仗,为国效力。”

荆轲举起杯子一饮而尽,长叹一声,也不管两外两人的表情,继续说:“只是选择兵士的地方,竟然说我只会一点花里胡哨的小把戏,而且太壮吃的会很多,就把我赶出去。对此我并没有什么怨言,觉得人世本来艰难,还是寻求机遇,后来在山里一个小农户家里寄宿,谁知听说大乾边境骚乱,军队打了败仗,便又开始大量征兵,我所住的农户本来几个儿子全部打仗战死,没有壮丁可抓,可是那些官兵竟然非要拉着六十多岁的老汉去充军,我看不过去,就出来和几个官兵理论,发生冲突打死了两个人。”

荆轲倒满了一杯酒,还想继续说,却被马天赐打断,“打死了官兵,便会被通缉,于是走投无路,隐归山林,想要出去谋取建功立业的机会,怕是不可能了。”

“对对,天赐兄弟说的极是,这不已经在山里苟活了几年,如今还是第一次遇到人,所以感觉非常亲切。”

“荆轲大哥,听你说和学艺的师父学得一身本领,却被那些人嘲笑为小把戏,不知是什么功夫?”天赐很想知道这个卖艺的师父能教些什么给荆轲,因为极有可能这个荆轲就是刺杀秦始皇嬴政的那个人。

“也确实不是什么大的本领,就是飞刀。”荆轲说着挠着头傻笑。

飞刀!如果飞刀技术掌握的好,绝对可以成为杀人利器,奈何那些人有眼无珠,倒是不知道荆轲的飞刀技术如何,先试他一试。

“大哥,不知可否让小弟见识一下你的飞刀绝技?”天赐望了子兮一眼。

“对啊对啊,荆轲大哥,让我们开开眼界吧,刚好现在也闲来无事。”子兮从眼神中得知天赐的意思,一方面真的想看看飞刀绝技,另一方面暗自好笑,天赐哥哥这家伙的好奇心真是太让人无语了,这不还用眼神暗示自己帮忙说服荆轲。

“呵呵,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太久不练,也不知生疏了没有。”,说着便从几块木板铺成的地板下打开其中的一块,里面是个空洞,荆轲便伸手摸出一个兽皮包着的东西。渐渐打开来,是个红色漆花木盒,打开盒子,是几枚闪闪发亮的飞刀。“这是我祖传的飞刀,平时不用,既然是客人来了,那荆轲就献丑了。不知天赐兄弟像怎么看?”

“随便吧,荆轲大哥自由发挥,不用有所拘束。我们也只是想见识见识。”天赐也是一番客套。

“那我就不客气了!”话音未落,荆轲手中的飞刀早已经飞出几十米外,稳稳扎在一棵巨大的树干上,“两位见笑了”,他拱手向两位客人鞠躬。

由于距离太远,天赐和子兮根本看不清那棵树上有什么可疑之处,不会就是射中几十米外的一棵大树吧?

“这么大的目标,一般人都应该能够射中吧。”子兮很无语地说,仿佛自己随手一扔也能达到这个水平。天赐显示看了一眼子兮,把注意力转移到荆轲的脸上,注意这他对子兮的话有什么反应。

忽然荆轲哈哈大笑,看着马天赐不解的表情,便止住了笑声,顿了顿声音说:“天赐兄弟,子兮弟妹,你们去看个仔细才是啊。”说完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仿佛这两个家伙就像是上天赐给自己的开心一样,满脸满眼的发自真心的笑意。

天赐拉着子兮走到树干,荆轲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走到树干看仔细之后,天赐和子兮都长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每个飞刀的刀尖上都有一个说不上来名字的小飞虫,只有米粒大小的虫子,森林中很普遍。而且每个小飞虫都是被拦腰钉在树干上。

天赐和子兮什么话也没说,愣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回过身不可思议地望着荆轲,充满了敬仰和佩服,这种水平的飞刀技术还是小把戏?荆轲这家伙在开玩笑吧。

035 伙伴

更新时间:2011-9-9 12:44:50 字数:2170

面对天赐和子兮的惊讶表情,荆轲只是不好意思地笑,也并不说什么,好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

为什么一般人都认为这是小把戏呢,天赐就是想不通,对,学过的历史中,荆轲刺杀秦始皇用地是藏在地图中的匕首,结果未遂,被嬴政所杀。

可是这个荆轲呢,如果所这个朝代不是那个按照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顺序发展的朝代,那此荆轲便非彼荆轲,况且此秦皇也非彼秦皇。擅长飞刀,杀人更是方便快捷,就像方便面一样方便。

如果嬴梁渠真的杀掉了自己的父亲,如果不杀掉他定是不善罢甘休,然而刺杀秦皇并不是简单容易的,如果有荆轲的帮忙当然会简单容易很多,以这种水平的飞刀,只要那个家伙出现在视野便足以取他性命!

天赐想着想着走了神,子兮连续拍了他两次才把他从沉思中惊醒,荆轲已经从树干上拔出飞刀,等着两个人回去。

“荆轲大哥,不知你有没有走出这片山林的打算?”天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

“只是全国各地都在通缉我,就算出去,一旦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条,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当初隐归山林便是身不由己,如果有机会出去肯定不会在此浪费大好的青春年华。”荆轲说来也是慷慨激昂,义愤填膺。优柔寡断本来就不是他的风格,只是为了活命才逼不得已在此过上原始人生活。

天赐听了之后多了几层把握,便拱手说:“不瞒你说,小弟马天赐也是被全国通缉,我的头颅可以换来黄金万两万户侯,但是为了寻找父亲马天赐下落,就算拼了性命,也只好硬着头皮踏出这片山林,可能从此便浪迹天涯。不知荆轲大哥是否一有意共同进退?”

“黄金万两万户侯?!天赐兄弟你到底犯了什么事惹得那皇帝老儿竟然舍得花这么大本钱买你的头?!”荆轲听了之后不禁大呼。

天赐看了看子兮的脸色,害怕说这样的话题会伤害她,毕竟提到了皇帝嬴梁渠,她或许会有点敏感。

但是子兮好像并没有因此而有大的情绪波动,可能是从小到大没有接触过,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吧,最重要的是皇帝竟然对自己的天赐哥哥下手,不可原谅!

“因为他听说小弟我承载着推翻大乾王朝的命运,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统治地位才不择手段地除掉我这个心腹之患。”说完后,天赐长长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世界上这个自己最不相信的“命运”竟然把自己害成这样,同样不可原谅!

“哈哈,看来天赐兄弟也是有苦难言啊。”荆轲料想定是外人乱说什么奉承天命灭大乾王朝之类,才害的眼前的天赐兄弟流落于此,但是既然他提出要自己出山闯荡,也好有个照应,本就符合自己心意,何乐而不为呢?“好,我同天赐兄弟你们一同重出江湖!总不能在这深山老林中藏一辈子!”

“太好了!荆轲大哥果然性情中人,从今以后害的多多指教才行!”虽然这个结果在天赐的预料之中,但是仍旧有着无法言语的快乐兴奋,以后的队伍中多个出神入化的飞刀手。

一是找了个好兄弟,这才是最重要的,其次荆轲的飞刀就像一把手枪,遭遇危险时是个不错的武力输出,怪不得都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身边有朋友相伴,便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苦难和危险。

三人又回屋喝了一些荆轲酿制的药酒,其实并没有什么酒精度,喝来就像是有点中药味的果汁而已。不过三人喝的很开心,笑声震天。

喝完酒,荆轲取几块质地上等的兽皮交给子兮,说可以给每人做一身遮寒的衣服。当然这种事情还是交给温柔贤惠的子兮最合适,擦拭了飞刀后便放进腰间的皮质腰带里,动作很利索很帅气。

说走就走,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真的很适合做同伴,别提天赐心里有多开心了,长这么大,除了至今仍未见到的嵇康,天赐还没有什么好哥们,这次遇到荆轲,是对小时候遗憾的补偿吧。

丞相马啸风夫妇没有什么子女,天赐被捡来之后就没有什么兄弟姐妹,虽然羡慕其他人一大家兄弟姐妹有说有笑有打有闹,幸亏皇帝嬴梁渠因为自己的才能送来子兮小公主陪伴自己生活,这才让他觉得自己除了父母还有其他的朋友,如今这个女孩就在陪在自己身边,成为自己终生的爱人和知己。这个荆轲呢,是不是也会像子兮一样,一旦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就会成为此生不可或缺的好朋友好同伴?

子兮对这个山林很熟悉,但是相对于草莽型的荆轲显然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接下来的路途,定然是荆轲来做这个向导。

如果说天赐和子兮两个人的路途上更多的是甜言蜜语,儿女情长,耳边呢喃,那加上荆轲的旅途则更多了英雄气概,开天辟地江山争夺的大丈夫的雄心万丈。

儿女有情长之意,英雄有气短之憾。没有哪个好哪个坏之分,只是选择不同而已,小儿女之间的一句情话一朵玫瑰,未必就不如大英雄争夺于一片大好江山。

只是三人中两人是被通缉的重犯,还有一个是大乾王朝的小公主,如果想要在这缤纷复杂的世上顺利闯荡,实在是大大地难题。

不过有句老话: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经过三人商议,便在山腰上歇脚,而这次歇脚可不是吃东西喝水那么简单。三人是想趁着这个间隙乔装打扮一下,经过子兮魔术一样的双手,荆轲瞬间变成了满口大胡子的胖书童,天赐则变成了进京赶考的文静书生,而子兮自然就是为这位书生伴读添香的“红袖”。

在子兮的铜镜里,三人看到自己的模样后都是哈哈大笑,笑的满眼泪水,在地上打滚,两个大男人更是不断夸赞子兮的巧手。这样下山之后定然不会被人认出,最起码如果不子兮辨认,根本看不出三人之前的影子。

终于解决的最苦难的问题,这下三人大摇大摆地下山了,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