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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生我材 佚名 4902 字 4个月前

一旁又开始有点闷闷不乐了。

也难怪,重生在大乾王朝,从小到大,无论干什么马天赐几乎没有顺顺利利过,都是各种灾难。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高中时期就背过的古文,话是这么说,但是天赐有点自卑,自己吃得苦受的累也不少,甚至是平常人所想不到的灾难,但是他并没有感觉自己有什么“曾益其所不能”。武功还是这么平平常常,身材还是这么瘦弱,虽然有点帅,但是帅又不能杀人不能防御敌人的攻击,更不能当饭吃。

作为一个男人,过分的多愁伤感至情至性让他吃尽了苦头,因为太敏感,所以容易多想,更容易把各种不幸的事情联想到自己身上。

多愁伤感就像放大镜一样,对痛苦只能放大百十倍甚至千万倍,马天赐就是受这种苦难的煎熬。

刚才好不容易消除的不平衡心理,现在有噩梦似地钻了出来。荆轲和上官雪儿分别得到了梅花镖以及弓箭,子兮的瑶琴也是上古留下的东西,可以弹奏出多姿多彩的音乐,只有自己的东西最普通最寻常,一点威力都没有,当做古董剑带在身上衬得整个人略显寒酸。

“小子,你这家伙,有眼不识金镶玉!”

天赐吓了一跳,原来是寄居在身体内的龙魂忽然间冒了出来,通过意识在给说话。这个时候它怎么钻了出来,不过再怎么也不会听从他得花言巧语把身体交给他。天赐觉得这个家伙每次出现都没有好事发生。

“你出来干什么,扫把星!”天赐在意识中很鄙视地说。

“小子,说你有眼无珠不假,亏你还是大乾王朝鼎鼎大名的神童马天赐。你可知你手中的这把剑曾是何人所使用?”龙魂的鄙视貌似比马天赐更加强烈。“告诉你,这是轩辕黄帝打造的宝剑,拥有此剑纵横天下,上古时杀了多少妖魔,死在它刃下的巨龙同样不计其数。只是黄帝死后,这把剑便消失一般,再也没有人能够找到。”

龙魂寄居在天赐的身体和意识内,所以天赐的每一个念头都被窥探的清清楚楚,对于龙魂来说,天赐根本没有任何隐私可言。

“哈哈,不过纵使再怎么神奇的宝物落在你这种凡夫俗子手里也是废铜烂铁。就说那把水月剑,本来也是同黄帝大战的蚩尤所打造的佩剑,在你手中不也是一丝威力没有,只是照明的作用!”

“你还有没有完啊!”天赐本来心里就不爽,听到龙魂唠唠叨叨叽里呱啦说个没完,更是恼火。

“你不过是个平常人,寻常的肌体,寻常的精神,根本不可能唤醒这神器中寄宿的灵魂,如果你把身体交给我,这柄黄帝剑自然能够发挥出极大的威力,摧毁真个大乾王朝更是不在话下。”龙魂又开始游说,天花乱坠,多好威力多强。

天赐对这番说辞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对于龙魂的引诱,他得抵抗力正在一点点增强。

不过通过这次,天赐也知道了一点,就是自己越是在精神陷入低谷的时候,龙魂这个家伙就越会冒出来趁火打劫,各种引诱。然而,对于并不愚蠢的天赐来说,已经不再吃这一套,任凭它在意识里狂吼乱叫。

“你总是嚷嚷着让我把身体交给你,为什么你就没有把自己交给我的身体一次。”说完这话,天赐竟然觉得有点尴尬,如果这话要是对一个女子说,肯定被狂揍一顿。

他所说的完全是自己内心最想的,之前说过,天赐的任何想法都不能逃脱龙魂的窥视,所以这个想法从天赐嘴里说出来,龙魂也并不觉得不奇怪。

龙魂结晶被天赐吞下后,存在于身体的某个部位,并没有真正融入他的身体。龙魂有自己的意识,它一直打算着要侵占天赐的身体,然后寻找更加强大的寄主,但是天赐对此并没有任何察觉。

“如果你能承受我的力量,我自然会融入进你的身体,成为你的一部分,但是这种渺小的生物怎么可能承受得了!”龙魂哈哈大笑,自鸣得意。

049 方向

更新时间:2011-9-14 8:07:53 字数:2273

听到这里,天赐顿时一阵难过,是啊,自己是多么渺小的生物,在这阔达的天地间苟延残喘。人生的路何时才会到尽头,他仿佛站在生活的岔路口,到处都弥漫着浓雾,他不停地徘徊踟蹰,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前行。

天赐再也不理会龙魂的话了,虽然它说的话不无道理,但是总归是触到了自己的伤疤,还是有点微微有些不爽。

天赐走神在意识中和龙魂对话的时候,荆轲和雪儿以及子兮已经商议好怎样安置上官云的尸身了。等他回过神来,三个人已经陆续行动了,荆轲伴着形状大小差不多的金块,一点一点堆成了一个棺木的雏形,雪儿帮自己的爷爷擦拭身体,并为他穿了另外一间屋子里找到的金黄色衣服。而子兮则是坐在一旁轻轻地拨动着瑶琴的琴弦,三个人都可以清楚滴感受到旋律中流露出来的悲凉和萧瑟,仿佛整个世界正在下雪,天空阴霾地像要塌下来。但是他知道,这是子兮在用上古的瑶琴超度悲怆的死者和飞升的灵魂。

只有天赐静静地站立在原地,听着子兮撕裂这空气的琴声,看着荆轲和雪儿的忙碌,想着接下来的路子要怎么走。但是很快,荆轲用黄金搭成的棺材也完成了,接下来便是他们把逝者搬进去。

众所周知,荆轲也算精明,知道黄金能够保护死者的身体,不至于腐烂变质,在其尸体上放一些玉石宝石等,更能让死去的身体也能保持活着时候的鲜活。

一番忙碌之后,四个人看着那个黄金的坟墓,什么话也没有说。

沉默了许久,坐在地上的天赐也觉得不能继续呆在这里了。时间已经又过去了太多,如果不抓紧时间,自己那被流放的父亲更是无法找到。

剩下的三个人看着天赐的动作,知道该是出发的时候了,现在正好是午夜时分,外面人少,可以更加安全地离开,于是也都收拾好东西,等待着天赐的动身。

“我们往北方走吧。”天赐先是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整理了一下心情,表现得很洒脱,但脚步确实无比的沉重。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而回。

而这一行四人又要经历多少苦难磨折,风吹雨打日晒呢,天赐心里比谁都清楚现在的形势,前面的路延伸着,望不到尽头,看不到希望。

只是到了不走不可的时候,才硬着头皮踏出步伐,坚定不坚定先不说,关键是已经走出来了,开始了,便没有了回头路。

天赐他们走在夜里冷清的街道,只有鸡鸣狗叫的声音,因为是大都市的缘故,仍旧亮着不少的灯火,让他们走路不是那么吃力。

“喂,小子,此去北方荒漠,路途遥远不说,你们几个人的身份也都是很大的障碍,乔装打扮为一时之计,时间一长自然会露出破绽。我看你还是身体交给我,我把这大乾灭了,给你爹报仇。”龙魂真的很无耻,在天赐各种心烦焦躁的时候它又出来插科打诨施展引诱。

“你给我听着,**以后不准再提借用我身体的事情!信不信老子把你弄出来,一脚踩碎,一把火烧了!别忘了,老子现在是你的主人,寄宿在我体内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了是吧,凡事都是我说了算!”天赐的意识中狂躁不安,便忍不住破口大骂。

这一骂还挺灵,那龙魂便没有再说什么话,反倒是天赐把压抑在内心中的烦躁发泄了出来,顿时痛快了不少,巴不得这个不识相的家伙再出来后骂它个狗血淋头。

另外三个各怀心事地走着,一句话不说跟在天赐的后面。天赐扭头看了看,他们也都注意到了,还以微笑,好像是在鼓励他。

天赐觉得伙伴们肯定也注意到了自己的迷茫不安。口口声声喊着要去北方荒漠寻找父亲下落,但是自己又没有任何本事,除了口才好点人长得帅点,其他的一无是处,要武功没武功,要人品没人品。

他觉得自己走了一圈,又重新变成前世的样子了,这样下去,子兮会不会离开自己跟着别人跑掉都是个问题。当然马天赐这样想并不是怀疑子兮对她的爱的诚意,而是对自己的质疑和困惑,发展成了一种自卑,像是摆脱不掉的幽灵,时时刻刻缠着他。

想到这里,天赐放满了脚步,逐渐被荆轲他们三个超过,一个人在后面尾巴似的慢慢走着。

“龙魂,出来!找你有事!”天赐此时想把这个恶魔般的龙魂叫出来问点问题,虽然这家伙每次都是冲着自己的身体,冲着自由而来,但是生活了几千年,知识和阅历应该不是一般地丰富。这样一想,天赐觉得自己的身体内存了一座图书馆和档案馆。和电脑百度一样,只要随便查阅就可以找到大海般无尽的信息。不用白不用,天赐忽然又觉得自己聪明极了。

“刚才看你发火的样子,真像我的一个故人。找我有什么事?”龙魂先是老人的语气感叹一番,后又立即回复年轻人的朝气,精神抖擞。

“想你活了几千年,应该无所不知,那我问你,如今的大乾哪个地方能够让我扎扎实实地增强实力?”天赐这样问功利性虽然虽然有点强,不过很直白。

“年轻人,你们的眼界还是太狭窄了啊。”现在的龙魂语气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不可一世,强横霸气,而是像个谆谆教导后辈的老者,语气平和。“大乾王朝,除了龙舞门、凤舞阁两个最大的门派之外,还有很多小的教派,实力不可小觑,北方荒漠的流沙及雪山的雪狼族,南方梵音寺,西方的万仞山,东方水中的银鲨,当然还有西南的绝情崖……任何一个都足以让你成为高手,学得一身本领,要看你怎么选择了。”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情况,如今以四海为家。……”天赐大声唱起许巍的《曾经的你》,声音高亢激昂,颇有明星范儿。

重生大乾后,天赐还没有听到过有人唱歌,自己也是在心情好的时候哼几句前世喜欢的歌曲,从来没有对外人唱起。

但是天赐绝对没有想到,他心情好的时候这样的随口一唱,这几嗓子在以后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成为流行歌曲的第一声,在这个时空这个时代,他马天赐也成了第一个唱流行歌曲的人,被后世尊称为流行鼻祖。

天赐没有在意,荆轲和子兮以及雪儿却都被惊呆了,他们听惯了宫廷雅乐,山野歌谣,却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这样豪放自由地把自己的心里所想所感所思巧夺天工般地融入歌声。

050 比武台

更新时间:2011-9-14 11:18:20 字数:2259

看到伙伴们对自己的歌声便显出了浓厚的兴趣,天赐又陆续唱了几首前世的流行歌曲,比如《吻别》《再回首》之类的,都是经典老歌。通过这样的情感抒发,他找到了大学时期无忧无虑意气风发和朋友们欢声笑语的感觉。

走走停停,天已经大亮,街上的车辆来来往往,时不时会有一群人说说笑笑地路过,谈论着什么令人开心不已的事情。

天赐灵机一动,截住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问道:“兄弟,你们这都那么开心,是有什么喜事了吗?”

“是啊,大喜事!由于北方边境战乱,军队屡战屡败,大乾皇帝张贴皇榜,召开比武大会,最终获胜者将赐予将军头衔,统帅三军北上打仗,就算没有获胜,成绩优秀者也将随军征战,只要打胜仗回来,都能加官进爵尽享荣华富贵。所以年轻人才会一个个喜上眉梢自告奋勇要上阵杀敌。”那个年轻人说得眉飞色舞,激情澎湃。

“那比武大会在哪里召开的呢?”荆轲的声音很大,吓的年轻人愣了一下。

“哦,就在前方不远的军队校场里。”急急忙忙说完,年轻人便匆匆忙忙继续赶路了。

既然遇到了,那就不能错过,天赐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

“荆轲,子兮,雪儿,咱们也去一趟校场看看如何?”天赐兴致勃勃地问道。

其实既然天赐问了,几个人根本不需要回答,这无形中形成的头领,非但没有让他感到一丝快感,反而还觉得有点沉闷。一个团队的合作精神都是表现在每一个团员的身上,而不是队长说什么就什么,队长指挥的正确也就罢了,一旦失误,便整个陷入困境无法脱离。

“那就去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荆轲随声附和了一下,表示赞同。子兮和雪儿也不表示看法,跟着走就是。

这次去校场,他们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行踪泄露,因为子兮的化妆术出神入化,在她每天精心的打理下,四个人就是现在站在官府的门前,也没有人来抓,现在大摇大摆地去校场应该也没有什么阻碍。

“到了之后我们见机行事,万事小心,一着不慎将会满盘皆输。”天赐此刻就像是运筹帷幄的军师诸葛亮,满怀信心。“子兮,你充当我老婆;雪儿,你暂时先扮作荆轲大哥的娘子。”

听了天赐的话,两个姑娘白皙的脸蛋上唰的红了,像极了熟透的苹果。看着他们娇美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