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4(1 / 1)

唯一生还者 佚名 4927 字 4个月前

行。地驶离凉风习习的海岸,进入火炉般懊热的圣弗兰多峡谷。在八月的骄阳下,这些郊区的房子被烤得像是刚出窑的陶器。

三百亩的缓坡浅谷及宽广的草地,构成了这座死者之城的纪念公园,洛杉机人的葬身之地。园区被弯曲的道路分隔开来。名演员与小推销员同葬于此,摇滚巨星与记者的家人比邻长眠。

乔经过两个正在举行的小型葬礼,路边停放了许多车,草地上摆了几排折叠椅,坟土是用绿色的防水布覆盖住的。

两处坟地的悼丧者,都弓腰驼背地坐着。一身黑色的丧服都快把他们闷死了。酷热加上思及自己也来日无多的想法,更使他们个个悲从中来。

乔将蜜雪儿和女儿们葬在一个缓玻边,上有石松及月桂的浓荫覆盖,松鼠在晴朗的日子,会在草地上互相追逐。黄昏时分,野兔也会走出洞穴。他相信他挚爱的王个女人会喜欢这里,喜欢这里微风掠过树稍的沙沙之声。

在离开第二处葬礼很远的地方,乔熄了火,在华氏一百度的高温下,他在静静地培养勇气。当他开始缓步爬坡时,他几乎不敢朝她们的墓地看一眼,因为那会使他感到挫折,进而掉头离去。

已经整整一年了,每次他来凭吊,看到的似乎不是墓地,而是在陈尸间里残缺不全的尸块。他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抚平心里的伤痛。

他低垂着头,像是一匹识途老马,循着旧日的道路回家。因为如此,所以也就没注意到坟墓旁边有个女人,直到离她十或十五尺远时才赫然发现。

她站在松树的阴影里,手里拿着拍立得相机,背对着乔正在拍摄和地面平齐的墓碑照片。

“你是谁?”他问道。

那女人没听见乔的话,也许是他声音太小,也许是她大专注于拍照。

乔走近了一点又问:“你在干什么?”

这下她才吃了一惊,转过身来面对着乔。

她的身材娇小但看起来像是还满矫健的样子。一条牛仔裤和黄色棉质罩衫,浅褐色的皮肤,乌溜溜的杏眼,似乎有亚裔的血统。一头浓密自然的直发漆黑发亮,使她更像亚洲人。但她的骨架却完全不像黑人,平顺的眉毛,高耸的颧骨有着极优美的弧线。看来她比乔大一些,约四十出头,但她眼中流露出的天真烂漫,以及坚强容貌下隐约显现出来的孩子气,又使她看来比乔还年轻。

“你是谁?你在这儿做什么?”他又问了一次。

她朱唇微启,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因太惊讶而说不出话来。她像个幽灵似的注视着他,然后伸出一只手,轻抚乔的面颊,乔也没有抗拒。

起初,他认为她眼中是讶异的眼神,但在温柔的触摸下,乔再望她一眼,才了解那其实是悲伤与同情。

“我还没准备跟你长谈。”她的声音轻柔似仙乐。

“你为什么要照……她们的坟墓?”

她两手紧握着相机说:“时间到了我会很快再回来,别沮丧,你会像其他人一样见到的。”

刹那间,乔觉得她是个幽灵,因为她的抚摸是那样的轻柔,几乎不像是真的,只是一种灵波的触动而已。

但那女人本身却是实实在在的在他眼前,个子虽小,但活力十足,比今天的任何事情都要真实,比蓝天、绿树、八月的骄阳及花岗五都还真实。她虽然静静地站在那里,却好像一步步的正在逼近乔。她站在树荫里,却比阳光下的乔还要明亮。

“你还好吗?”她问。

乔茫然地摇头,算是答覆。

“不好。”她轻声自语。

乔望向她身后的花岗石及铜牌。他似乎听到自己从很远的地方说:“永别了。”像是说给他的妻女听,也像是在说自己。当他将注意力转到这女人身上时,发现她正凝望自己后方的远处。此时响起一阵跑车的引擎声,她眯起眼、蹙着眉头,乔本能地转身察看究竟是什么事情在困扰她。只见一部白色的福特货车,沿着他的来时路正风驰电掣般地驶近。

“混蛋!”她低声咒骂。

乔再转回身时,那女人已经越过斜坡朝山边跑去。

“喂!等一下。”

但她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跑。

乔急起直追,但体力不如人,似乎她本就是长跑健将,乔造了几步就不得不停了下来,只怪天气太热,他不可能追得上她的。

货车的挡风玻璃反射着刺眼的阳光从乔身边呼啸而过,那女人在成排的坟地之间穿梭,货车则与她奔跑的方向平行地追赶着。

乔朝他山下的车子奔去,也不确定自己要干嘛。也许他该追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阵刺耳的紧急刹车声,那辆货车就在他的喜美车前五。六十码的地方嘎然停住,在路面上留下两道刹车痕。两扇前门砰然打开,跳出两个穿夏威夷衫的男人,朝那女人追去。

乔惊讶得整个人傻住了,从圣塔莫妮卡开始,他敢确定没被任何车跟踪,尤其是白色货车。但他们就是有办法知道他会来墓园。

由于这两个人的目标不是乔,而是像猎狗一样的追逐那女人。因此他们在海边监视乔,倒不是对他有兴趣,而是希望他今天会在某处与她接头。

那女人才是他们的猎物。

该死的,他们一定也监视过他的公寓,一路从那里跟踪到海边。

这么说,他们已跟监他好几天了,也许有好几星期。他离群索居也实在太久了,每天只会茫然度日,根本就没注意到这些人潜伏在他的四周。

而她是谁?他们又是什么人?她为何要拍摄坟墓的照片呢?

那女人在一百码外往东奔跑着,她跑在夹道的松林树荫下,棕褐的皮肤与阴影浑然一色,但黄罩衫却暴露了她的位置。她朝着山顶一路奔去,似乎对地形相当熟悉。这附近除了乔的喜美及那辆福持货车外,没停放任何其它的车辆,她也许是徒步进墓园的。

从货车下来的两个男人,离她有一段距离。其中穿花绿衬衫的高个子,仗着腿比那女人长的优势渐渐追上她。那矮个子虽被抛在后头但仍穷迫不舍。他疯狂地朝坡顶奔去,途中被碑石绊倒了两次,他爬起身来继续往前追。像是闻到血腥的动物,狂乱地追逐猎物一般。

在修剪整齐的墓园前面,是另有一番自然景观的山色:浅色的砂地、泥板岩的山壁、枯黄的草坪、发出异味的蔓藤、豆科的灌木丛、发育不良的石南灌木,盘根错结的矮橡树。荒凉的峡谷延伸至格立佛天文台的上方,和洛杉矾动物园东边的一块不毛之地,那里杂草丛生,毒蛇遍地。

她若能在被抓之前跑进草丛中,而且仍能认清方向,那就可利用曲折的小径摆脱追逐的人。

乔朝白色的货车走去,他可能会在车上发现些什么。他希望那女人能逃得掉,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同情她。她也许是个犯案累累的通缉犯,罪大恶极,无理不容。可是她看起来不像,声音听起来也不像。

但这就是洛杉矶,在这里,一个看来规规矩矩的孩子,会用猎枪射杀他的双亲,然后哭哭啼啼地乞求陪审团,可怜可怜他这个孤儿。人心隔肚皮,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但是……她触摸乔脸颊的指尖是那样的轻柔,眼神是如此地哀伤,亲切的声音显示她是一位充满同情心的女士。不论她是否犯了法,乔都不希望她是个歹徒。

从墓园的另一端传来一声平板的巨响,回荡在静谧的空中,接着又是一声巨响。

那女人几乎已到达山壁的边缘,在两棵苍劲的松树间,依稀可见到她的牛仔裤和黄罩衫。她跨着大步,褐色的手臂在身体两侧前后摆动。

穿花红衬衫的矮个子落在最后,他的同伴紧跟在那女人后面,已可以清楚的看见她的身影。他停下脚步,两手握着一样东西,举起手臂。那是支手枪,他正拿枪要射她。警察不会从背后射击一个手无寸铁的通缉犯,正派的警察绝不会干这种事的。

乔想要助她一臂之力,但又想不出什么办法。他们如果是警察,他无权干涉。他们如果不是警察,那么就算追上他们,也许在他还未来得及动作,就会先被他们撂倒了。

砰!

那女人已到达山顶。

“跑啊!”乔嘶哑地催促她,“跑啊!”

他车里没有行动电话,所以无法打九—一报警。当记者时曾携有一具,但这段时间,几乎不曾用过。

尖锐的枪声划破沉闷的空气。

这两个人如果不是警察,那他们一定是丧心病狂。居然在这样的公共场合动刀动枪。枪声传得很远,应该会惊动墓园的管理人员。他们只需把入口的铁门关起来,这些枪手就出不了墓园。

很明显那女人没被击中,她从山头消失在灌木丛中。那两个穿夏威夷衫的男人,继续追了过去。

------------------

第四章

乔朝白色货车奔去,他的心猛烈地跳着,视线也因血液循环加速而变得模糊不清。

那辆福特车不是休闲用车,而是一般用来作生意,像是小包快递之类的镶板货车。车尾及车身两侧都没有任何公司行号的名称或商标。

车子的引擎还在运转,两扇前门是开启的。他跑到驾驶座旁边的位置,倾身到车内看能不能找到行动电话。车里如果有的话,一定不是可以一眼望见的。

也许在置物箱内吧,他砰然将它拉开。后面货车厢坐了一个人,误把乔当成两个穿夏威夷衫的人之一,他问道:“你们捉到萝丝了吗?‘”该死!“乔暗自咒骂。

置物箱里,有几卷救生圈,打开箱盖时,跌落地板上。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汽车部门的信封。

根据加州的法令,任何车辆必须携带登记证或是保险证。

“嘿!你是谁?”坐在货物厢里的人问。

乔拿起信封,转身离开货车。这人很可能会像另外两个家伙一样,从背后枪杀了他。可是乔倒不认为该尽速逃走。

货车后方的门,在一阵吱嘎声中被甩开。乔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一张大脸突然出现在货车边。

那家伙的手臂比大力水手还粗,脖子强壮得可以吊起一辆小型车。乔趁他错愕之际,提起一只膝盖朝他胯下顶去。

那家伙大叫一声,身体向前弯。乔用头在他脸上重重地一撞,那人就昏倒在地上。被撞破的鼻子血流如注,他用嘴巴大声地喘着气。

虽然从小乔就喜欢打架,但自从认识蜜雪儿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对别人挥舞过拳头。可是今天,在短短两个小时之内,他居然对人动粗两次,这让他自己都吓一跳。

此外,这种原始的暴力使他觉得想吐。

他从来不曾如此易怒过,即使在年少轻狂的年代也不曾如此。他必须努力克制一下自己了,就像在圣塔莫妮卡的公共洗手间一样。

过去一年,因为飞机的坠毁,使他终日意志消沉,自怨自艾。但他开始认清,那些只是表相而已,在他内心更深处,其实有着一股他始终不肯承认的强烈情绪——满腔的怒火。

如果宇宙是冰冷的机械结构,如果生命只是从一个虚无的黑暗过渡至另一个虚无,那么他不会高喊着上帝。因为在无限深透的真空里,大声呼救是徒然无用的。声音在真空中不会被传送,就像在水里不可能呼吸一样。此刻,他狂乱地捉住每一个机会,对人们宣泄他的愤怒。

乔揉着额头,那是刚才撞那家伙的脸而受伤的。他朝躺在地上鼻子淌着血的傻大个看了一眼。一种难以描述却又非他所愿的满足感涌上心头。躺在地上的人,身着一件运动衫,黑色宽松的裤子,一双红色的胶鞋,看来大约二十岁,至少比他两个同伴小个十来岁左右。他的手大得可以抓起西瓜,十根手指除了拇指外,每根手指的根部指节上都有一个刺青的英文字母。拼起来是anabolic,就是生物科学里的“组成代谢作用”。

虽说刚才是防卫性的先发制人,但令乔迷惑的是自己怎么会对如此暴力的行为产生快感。

这家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执法人员,但不管他长相如何,他也许是个条子,袭警的后果可是很严重。

奇怪的是,即使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也未曾稍减他对于自己的凶猛行为所产生的快感。

乔既兴奋又害怕,怕的是这强烈的愤怒情绪会掩盖住他根深抵固的道德感。他环顾墓园四周,没有来往的车辆,于是跪在这受害者身边。这人浊重的呼吸在喉间发出孩子般轻柔的声音。当乔搜寻他的口袋时,他眼皮抖动着,但仍不省人事。

除了找到几个铜板、一个指甲刀、一串钥匙及一个皮夹外,乔一无所获。皮夹里有张身份证及几张信用卡,这家伙叫布立克,他没携带警徽或任何证明文件。乔留下他的驾照,把皮夹又放回那人的口袋中。

乔把布立克从货车的后面拖到侧面,这样路过的行人或车辆比较不容易发现到他。然后把他翻转过来侧躺着,这样才不会被流出的血呛到。

乔走到车尾,钻进后车厢,低速运转的引擎发出隆隆声,使车厢地板都为之震动。两边的货物架上都是一些电子通信装备、窃听及追踪设备。两张固定在地板上的回旋椅,可以转向面对任何一边的装备。挤过第一张椅子,乔在第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