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这本书,走进这本书!
当时我也是好奇,一本破书怎么会让幽子这么着迷。等到我看上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这本书事实上在给人们洗脑。那上面说,当今的社会竞争激烈,人们随时会被社会淘汰,被社会抛弃。也许你现在很成功,但是谁会肯定将来不会有人出卖你,陷害你,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也许你现在会不忍心怀疑家人,怀疑朋友,但是他们可能就是披着狼皮的羊。放弃灵魂吧,你会在社会中名利双收,你可以肆无忌惮的去用你的手段打败其他人。让最后一个灵魂羡慕你们的生活吧!
佳琳,子恒,对不起,我真的想要那种生活,幽子也是如此吧!我不想失败,只想要成功!我要出卖自己的灵魂,换来我应该有的东西。
读完了夏晴的信,我恍然大悟。他们为了成功,麻木了自己的感情,只是为了一点点的利益。我紧紧握着夏晴的信,低声说:“夏晴,幽子,子恒,和所有人,我会救你们的。”
“你是谁?”夏晴回来了,站在我身后。
“夏晴,我是佳琳呀。”我望着夏晴,看着她面无表情,我抓住她的肩,拼命的摇晃,“夏晴,你醒醒吧,你出卖了灵魂,换来了成功,你会快乐吗!”
“你是不是发烧了,怪物,胡说!滚开!”夏晴硬硬地说。
“我发烧了?我还真希望我是发烧了!因为如果烧退了,你们就会变好,你说是不是?”我苦笑着,走出了夏晴的家。
如今事情真相大白了,我能做些什么?我想出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精神食粮,感化他们,用一本充满光明的书,去打败一本黑暗的书……
——两个月后,一本名叫《阳光下的欢笑》的小说出版发行了,出版社和《最后一个灵魂》是同一家,作者是金佳琳。
三天之后,我返回了我离开了5个月的学校。操场上,人们三三两两的谈笑着,我带着愉快的心情推开了教室的门。
“我说幽子呀,换个头型,学学人家子恒,酷毕了。”夏晴嚼着泡泡糖,蹦蹦跳跳地说。
“夏晴,幽子,佳琳,快来看呀,我的第十二任女友闪亮登场了,噔噔噔噔——”
“夏晴都是你,还让我学习子恒,都快成不良少年了,哈哈哈……”幽子合上了那本《阳光下的欢笑》的小说,对我喊道:“佳琳,怎么一天没见,竟发表小说了!”
一天?呵呵,我过的可不是一天,对于曾经为了自己出卖灵魂的他们,真的就像是一场奇异的梦……
第十一节 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
(一)
这天,叶明下班回来,兴高采烈的对雪微兰说:“兰,你知道吗,我太高兴了,今天公司对我的业绩做出了嘉奖,准备派我去广州发展,我们的苦日子快到头了。”
一丝惊诧从微兰的眉尖掠过,这是她希望的结果,也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可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微兰的思绪飘到了和他最初相见的日子,那时,年轻气盛的他因为一大笔资金投资失败,刚被公司打入冷宫,整天无所事事,而坐在他对面桌的微兰,因为才进公司各方面都是个外行,自然而然的,赋闲着的他开始当起了业务指导,使微兰很快熟悉了公司的业务。
在微兰的眼里,他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而且聪明幽默,尽管他现在是马落平川,但是微兰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她相信他一定会成功的。
可是当两人婚姻的大事提到了日程,他却一拖再拖,他的理由是:兰,现在不是我最好的状态,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我一定要给你一个最美的最好的婚礼,我一定会抱着我的新娘走进洞房,相信我,再等我一段时间好么?
微兰不是一个爱虚荣的女孩,屡次想说:亲爱的,我不在乎你有没有钱,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需要。可是,她知道他现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的自尊心很强,女性的矝持又让她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微兰只好沉默不语了。
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他抓住机会,连续几次判断准备的投资操作,获得了投资方的注意,并且通过公司发出了邀请函,而公司,也正准备开辟新的资金市场,于是,就派了年轻精干的叶明去开辟新天地。
现在,他兴致勃勃的规划着他们的未来:等到了广州,我就要大干一场……他沉浸在自己的兴奋中。
“如果你是如此跃跃欲试,去吧,我的爱……”窗外传来了孟庭苇甜蜜的歌声我要为你造一个温暖的窝,风风雨雨一起渡过……微兰听到这儿心酸了一下,假装说,你歇一会儿吧,我去煮饭。
走进厨房,微兰却不知从何下手,顺手抓起一只洋葱剥了起来,不知是洋葱的气味还是刚才的歌声让她的眼泪流了下来。
他跟着她走进厨房,很奇怪的说:“你哭了?”
“不,我没哭,是这个,”她指了指洋葱,说:“你好,我比什么都高兴,怎么会哭呢?”微兰强作笑颜。
这时,他轻轻的环住她的双肩,说:“我知道,”叶明的声音像暮色一样也渐渐黑沉了下去,“我知道你舍不得我走,不过,如果你不同意,我就不会去了。”
“不行”,微兰急急地打断他,“我什么时候说不让你去了?”是啊,怎么能不去呢?他这么多年的打拼,等的不就是这样一个机会吗?如果他放弃了,自己倒成了罪人了。微兰急忙分辩说,我是担心外婆,我从小没有了爸和妈,是外婆把我抚养大的,如果我们这一走,外婆怎么办呢?微兰看了看那间房,轻轻的说。
“这段时间,先找个人在这里帮忙烧煮什么的,等我在广州站稳了脚跟,那时再把外婆接过来……”叶明似乎考虑得很周全。
微兰无话可说了。
(二)
对于未来的生活,微兰有点掩耳盗铃,她一直以来总是不愿也不敢想太多,但是现实问题摆在面前的时候,也由不得她不想了。她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女子,对生活也没有过高过份的要求,最大的奢望也就是和他牵手在这个温暖的小城里,就像那首歌中唱的,为他造一个温暖的窝,风风雨雨一起渡过……
她一直认为,无论是感情还是做人,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更有意义!她爱他的时候,他只是个怀才不遇的傻小子,但她相信他的能力,相信他一定会有一翻作为的……而且,她一直认为,爱情本应该象纯净水一样的纯洁,无法用物质衡量只能用心去经营,她满足于他们的爱,但是对于将来的生活,她反而没有把握了。
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突然,微兰的脑子里蹦出来这样一句话,随即吓了她一跳,夜很深了,她却格外清醒,而她了解自己的性格,家庭的阴影使她过分敏感和多疑,对待感情的过分投入也意味着容易受伤。对于一个优秀的男人来说,这个世界是不缺少爱情的,尤其是在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当时间冲淡了浓情的酒,她不知道,他是否会爱她到永远?她实在不想未来在无端的猜疑和折磨中度过。
她知道,他的心比天高,而她却是这样容易知足,她需要的不是轰轰烈烈,而是一份平静的生活,也许有些平淡,可是会让她觉得踏实。在天空出现浅浅的一抹微蓝的时候,她暗暗打定了主意。
(三)
起行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该打理的都已经打理好了,他买好了两张车票,他说,我们一起去开辟一片新天地……微兰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他这些天一直处在兴奋状态,却没有注意到她的情绪的变化。
那天早上,他们出发到机场,出租车行进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微兰却突然焦急地说,不好,我的机票忘记带了。
叶明有点生气,看了一下手表说,怎么这么丢三拉四的,我出门时不是提醒过你的吗?
微兰红着脸说,票在外套口袋里,我临出门时把外套丢在家里了……
你看你,都什么时间了,我现在就回去取。他把她的失误归结于太激动了。
还是我打车回去吧,好在时间还来得及,你换个车,先到机场等我……微兰招呼司机停了车。
叶明无奈,只好拿了自己的行李下了车,而微兰的车调了一个头往相反的方向驰去……
叶明在机场等到上机的广播都响了,还不见她来,急得满头大汗,打电话回家,保姆说,她没有回来……叶明有点怀疑了,她平日不会这么粗心大意的呀?这次是怎么了,走的时候磨磨蹭蹭,到了半路才想起来机票没带……
叶明从口袋里想掏手帕擦擦汗,顺手却在口袋里摸到一张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封信,他颤抖着手打开了,是微兰写给他的一封信:
叶明:
亲爱的,我的爱,我喊你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都在痛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你已经明白了,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
一是因为我的外婆岁数大了,故土难离;二是因为我的性格,我了解我自己,我是这么的爱你,以至于到分分秒秒都不能没有你,爱你,这将是我今生最美最美的记忆,我会珍惜一生,记住,你不是孤独的一个人走,你还带着我的希望,我希望你成功,让我为你骄傲,只是我不能陪你走这一段路了。
最难过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不是吗?对于你,你会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对于我,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你明白吗?
我曾以为,在这儿,我们安一个小窝,你会安心的在这儿一辈子,我也会安心,可是现在,我知道,你不属于我,你属于更广阔的天地……我会哭吗?会,你相信我现在就在哭吗?
亲爱的,你不必回头看了,我会过得很好,相信你也会……只是,我的爱,你记住,今生,你还欠我一个拥抱!来生,再还!
叶明的眼睛润湿了,他必须走了,最后一遍上机的通知响了,他视线模糊的最后看了一眼天空那一片美丽的微蓝,登上了飞机……
而侯机大厅外,微兰看着他走进机场的大坪,渐行渐远,隔着玻璃窗,两行清泪从她的脸上静静滑落……
第十二节 我错失的爱情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初恋,总之她是我人生中喜欢的第一个女孩,但是我因为胆怯而错失了这份美丽的爱情,人常说初恋是人生第一朵绽开的鲜花,犹如初升的朝阳一样美好,而我和她所演绎的只是一场有缘无分的悲剧而已。
我们的故事要从2003年的那个秋天说起。大学入学不久,院报编辑部就面向全院选拔编辑记者,我很顺利地通过了预赛和初赛,在最后的决赛中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很俊俏的女孩,正当我看着她出神的时候,她发觉我在看她,她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就赶忙收回了眼光,转过了头。
被选拔上的编辑名单很快就公布了,在公告栏前,我和她竟然又不期而遇了,她问我:“有你的名字吗?”我“嗯”了一声,点了一下头。她笑着说:“那以后工作中你可要常帮忙啊!”在后来相处的日子里,我知道了她有种植君子兰花的爱好,因为在她的名字里也含有一个君字。她的这个爱好也影响了我,后来无论到了哪里,都喜欢种上一盆君子兰花。
她在北校区学习的是高级护理,课程很满,我们平时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只是在编辑部忙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见面。我们之间也很少说话,即使说话也都是关于编辑报纸方面工作的讨论,那时我们的友谊真的是淡如清水。
我们的关系是在一个周末的电话之后发生了转折。那是一个和平常一样的午后,我和室友都在宿舍里睡觉。突然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们吵醒了,一个室友接了电话,只听到室友说了一声“在”,就随手把电话递给了我,我说:“谁啊?”话筒里传出了很柔弱的声音:“是我,你可以帮我个忙吗?”我很惊奇她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这可是我上大学以后第一次接女生的电话,不免心里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下周我要参加学校的辩论赛,你可以帮我收集一些关于乐于助人方面的资料吗?”“没问题,我收集好以后给你送过去!”我赶紧穿好衣服,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个下午,收集了整整一大本的资料,我为自己一下午所收获的成果不禁暗自高兴,我也在想象她看到这些资料时感动的表情。
等我把资料给她送到宿舍时,她的室友说她出去了,我失望地“哦”了一声,然后把资料交给了她的室友代为转交。过了两天,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当晚就要参加辩论赛了,希望我也能去看。刚好那天晚上有我们辅导员的课,我只好敷衍她说:“好的,我一定去!”那晚,我的课也没能上好,但也没能去看辩论赛。
在月底的编辑部例会上,我和她见面了,她的脚似乎受伤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没有回答却反问我:“你觉得我在辩论赛上的表现怎么样?”我说:“真是棒极了,你们队真棒。”她捂着嘴笑了一下,眼神中似乎隐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忧郁,她再也没有说什么。我暗自庆幸她没有发觉那晚我根本没有去。等到会议结束,我们编辑部有一个女孩和她是一个班的,她说我:“你瞎说什么啊,那晚我们医学系输了,你还说很棒。君在上台之前就在现场找你,最后不小心把脚也给扭伤了!你那天到底死哪里去了?”我顿时无语了。
不过还好,她在最后还是获得了“最佳辩手”。在那晚的颁奖典礼上,我和室友们都去了,没想到我们坐的位置很近,她和我的室友打过招呼之后就是没有理我,让我觉得很难堪。颁奖典礼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