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飘失的记忆 / 作者:蒋偲昕
内容提要:
他和她曾经是中学时的同桌
现在的他住在a院三楼,而她住在与他仅仅一墙之隔的b院四楼,空间距离不过50米。可她,始终也没有跨过这一世的距离。
一次,同学小聚,久未谋面的他和她,不约而同应邀前往。只是文静秀气的她坐在与魅力四射的他相距较远的位置。热情而豪爽的他仍似当年,依然颇具号召力和感染力,大家围着他虚寒问暖,殷勤备致。
第一章 随风飘失的记忆
第一节 随风飘失的记忆
他和她曾经是中学时的同桌
现在的他住在a院三楼,而她住在与他仅仅一墙之隔的b院四楼,空间距离不过50米。可她,始终也没有跨过这一世的距离。
一次,同学小聚,久未谋面的他和她,不约而同应邀前往。只是文静秀气的她坐在与魅力四射的他相距较远的位置。热情而豪爽的他仍似当年,依然颇具号召力和感染力,大家围着他虚寒问暖,殷勤备致。
是的,现在的他,还是同学们谈论的焦点和重心。也难怪,昔日同学中混得不错还是他,在一职能部门身居要职,一言九鼎,属于重量级人物。只不过她和他相比,有点相形见拙,此时的她有点形单影只,一个人低垂着头,百无聊赖地抚弄着衣角,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杯弓蛇影地四下张望,很不能马上逃离这令她窒息而又尴尬的场面。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年的她上了不理想的学校,进了不如意的单位,又经历的短暂的“裁女”阵痛,没有体面的职业,也没有骄人的业绩,更没有可以庇荫乘凉的大树,以至于她接到a君邀请参加同学聚会的电话后,她为“去?还是不去?”踌躇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老公帮她痛下决心:同学小聚,没有什么势力纷争,不过给彼此忙碌的心灵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驿站。终于,她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如约前往。
别后数年,彼此忙着工作,忙着孩子,忙着家庭,难得有机会重新相聚,席间觥筹交错,相互举杯,相互碰杯,相互调侃当年的懵懂的情怀,好似咋锅的炒豆,气氛空前高涨热烈,酒过三旬,他一马当先,主动站起,端起酒杯“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然后说自己来先喝为敬,分别给相聚的同学逐一敬酒碰杯,表示自己对同学的一片诚挚心意。轮到给她端酒时,酒酣耳热的他激情高涨,朗声到:“同桌,我敬你。”她脸上顿时如红云飞落双颊,“腾”地红到了耳根。“同桌嘛,关系比较特别,应该多端几杯。”其他同学乘机起哄,调侃当年的懵懂情怀,她赶忙慌乱站起,窘迫地接过酒杯,没有言语便一饮而尽。他笑了,然后深情地对她说,“其实我们两家相距很近、很近,仅一墙之隔。”她也羞涩地笑了,只是淡淡地说:“可是,我们的心已经相距太远、太远。”晚宴后,他再三地热情邀她翩翩起舞时,固执的她还是依然决然的拒绝了,因为她不想再触摸曾经伤痛的记忆。
是的,今日他和她,并非昔日的他和她。当年,踏着时代的主旋律,合着历史的节拍,他和她,结成友谊之伴侣。巧合么,她没想,奇遇吗,他也没问,感谢历史绝妙的安排,感谢上天有意的赐予。难忘的年代,牵动两颗溶溶的心,难逝的岁月,流下绵绵恋情藉友人。曾经,两颗年轻的心贴得很近、很近,因为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他和她成了同桌。
他的确是一个非常讨女孩子喜爱的优秀男生,一米七五的标准身高,棱角分明的脸上透着刚毅和威武,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还有一幅蒋大伟似的浑厚男中音,他的学业也出类拔萃,再加上为人热情豪爽,颇具王者风范,确实是女孩子眼里一个几近完美的理想王子。
她呢,那时不过是一个羞怯、腼腆、不善言辞的内向女孩,尽管她的学习成绩并不在他之下,但和他相比,总有点相形见拙,自惭形秽,似乎彼此隐隐约约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以至于有一天,优秀的他执意要挑选她做同桌时,她惊讶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痴痴地望着他,满心的欢喜,一脸的幸福,好象一下子她也成了上帝的宠儿。就这样,她默默地关注着他,慢慢地产生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情愫,虽然她知道彼此间的距离,也没有勇气表白心声,但她却无法克制自己不能不想他,不能不爱他。无时无刻,都在渴望见到他。而每次见到他,却总是紧张、羞涩、脸红,口吃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让她心痛、心碎的是他竟然熟视无睹、浑然不知。
后来,他和她由于一南一北被迫天各一方,不知为何彼此也失去了联系,在外地求学的她,独自品味孤独和落寞、伤感和失意,这种感觉曾经没日没夜地折磨、揉搓着她少女伤痛的心灵。那时她性格更加孤僻自封,当然无以言表,更无法诉说自己郁闷失落的心情,于是就靠摘抄一首又一首伤感、悲凉的诗篇来慰藉自己滴血的心灵。她曾经痴痴地渴望有一天能够与他不期而遇,对他诉说别后她的眷恋和思念,能够亲手交给他那本写满她少女懵懂情怀的朦胧诗抄本。可这种奢望一直也没有变成现实,只是在梦里她经常遇见他,多少次在梦里,在他和她曾经熟悉的校院,在写满他们记忆的座位……她曾经千百次地梦见他,可醒来却不见他的影子。她只能在茫茫的黑夜里独坐,让寂寞的思念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吞噬她的生命……可是,他了解她心里涌动的悲哀吗?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做了嫁衣……每当听到老狼的《同桌》这首歌时,她的心的海洋就会汹涌澎湃……因为时光始终无法冲淡她对他的美好记忆。
多年以后,她才渐渐地明白,无论这份感觉能保持多久,它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它给人的感觉是甜蜜兼苦涩的,但它留给将来的,也是一份回味无穷的温馨回忆!他和它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他和她又似两条潺潺流淌的小溪,在某个洼地汇聚了,留下了一些痕迹,但分开后,依然要各奔东西……
第二节 男孩——友谊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能把这三者串成一捧精美珠链的东西,那么毫无疑问,篮球是其中之一。
不知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不喜欢篮球的男孩就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男孩。”话语虽然有失偏颇,可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男孩子,就应该打篮球——起码也应该喜欢篮球。
因为,这是一项饱含激情、充满青春活力的运动。男性的力与美,少年的蓬勃朝气,会渗透过每一个百步穿杨的三分球,每一个令人陶醉的假动作,每一次畅快淋漓的封盖,就像千百年前的维苏威火山一样,感天动地地喷薄。当然,能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它需要男子汉的品质:坚强的意志力,果敢勇猛的作风,冷静,敏捷以及永不言败的斗志。
篮球也是一项依靠协作的运动。一个球星虽然可以主宰一场比赛,但若没有一群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战友,没有倾注全部热情摇旗呐喊的球迷,他就永远无法主宰最终的胜利。真正的成功,需要一个球队从主力到替补、教练以及球迷的精诚合作。
篮球还是一片充满着梦想的天空。在这蔚蓝的梦幻中,没有规则,没有定律,也没有扰人好梦的枯燥和鸦鸣。每一个新手都可以梦想成为姚明、艾弗森、奥尼尔,甚至是乔丹;都可以幻想在三分线起跳灌篮,在后场投出百发百中的三分球,或连盖三个大帽。把无法实现的梦想小心翼翼地贴心珍藏,在心灰意冷、百无聊赖的时候,枕着它甜甜地睡上一觉。希望会乘着梦想的翅膀,亲吻你的前额,在灰色茫然的心境中,点亮你一片豁然开朗的澄明。
男孩在篮框下成长。
他会被赋予男子汉的优良品质,尽管他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然而在球场上,他会懂得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进攻机会。面对对手的狂轰乱炸,他抹一把额上的汗,坚韧而不屈。领先的时候,他所想的只是更加努力地完成比赛;落后的时候,他在山雨欲来的狂风中屹立不倒。
他也会主动地寻求友谊,珍惜友谊。他会尝试和每一个真正热爱篮球的人交朋友。他知道真正友谊的珍贵,会悉心呵护每一朵友谊的蔷薇。他会无私地把球分给机会更好的队友,哪怕两人之间曾有过无数次不愉快的争斗;和对手撞个满怀的时候,会用真诚而善意的笑容,化解对方满腔的恼恨。
最重要的是,他心灵的橱柜中始终会搁着几分梦想。因为有梦想,在他的人生路途中永远高悬着一盏指路的明灯;因为有梦想,他能看破混沌的迷雾、迷离的夜,直面希望的曙光,永远都不会对人生丧失信心。
一个男孩子可以没有篮球,但他决不能没有友谊,更不能没有梦想。
第三节 雨夜碎花伞
小镇上有一条幽长而狭窄的胡同。胡同的两头原来是相通的,也不知从何时起,人们纷纷开始在胡同的尽头倒垃圾,天长日久,竟堵死了去路,活胡同变成了死胡同。
何老太是小镇上的老街坊了,她无儿无女,经商的老伴在胡同的沿街买下一幢二层老宅后,不久就因病离世了。何老太没了经济来源,便请人把老宅的一楼分隔成几个房间,简单地装修了一下后对外出租,她自己住二楼,靠房租收入维持生活。
这天有个60多岁的老汉来找何老太,要求租房。经了解,何老太得知这个老汉是外地人,也无儿无女,老伴早亡,因困于生活才来本地做点茶叶生意。何老太见他饱经风霜,还跛了一条右腿,很同情他,便以最低的价格把自己最后的一间房子租给了他。
转眼数月过去了,跛腿老汉和其他几个租房人都能按时足额交房租,大家相处得也很融洽,何老太心里十分高兴。
一天夜里,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何老太被惊醒了,她赶紧下床去查看窗户是否关紧。借着外面闪电的光亮,她突然发现楼下的胡同里有把雨伞在缓缓移动。这是把蓝底白色小碎花雨伞,很显然是年轻姑娘所喜欢的东西,可这半夜三更大雨如注的,谁还有心情在这阴森的胡同里慢慢悠悠地闲逛呢?况且胡同尽头是垃圾堆,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根本走不通。何老太摇了摇头,心里十分纳闷。
第二天清晨,雨早就停了,有个居民去倒垃圾,突然传出他在胡同深处凄厉瘆人的呼叫声:“我的妈呀,杀人啦!”
小镇素以民风淳朴、安定和睦而闻名,不要说杀人凶案,就是普通的小偷小摸案件也是数年难遇一起。胡同里发生了血案,这个消息就像一个晴空霹雳,令小镇上的每一个人都惊恐不已。
派出所的张所长接到报案后,带了几名民警火速赶到案发现场。
遇害者是位老人,仰面倒在垃圾堆上,经初步鉴定,浑身上下连中40余刀,惨不忍睹。老人蓬头垢面,衣不遮体,分明是个四处流浪的乞丐。
张所长眉头紧锁,心中疑窦重重:一个以要饭活命的老乞丐能有什么仇人呢?而凶手为何又会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乞丐有如此大的血海深仇,以致要痛下40余刀呢?
为严惩凶手,还小镇太平,调查工作马上展开,胡同两边的住户和单位自然成为首要排查对象。
张所长走访何老太时,何老太倾其所知,向警方提供了雨夜碎花伞这个细节。
“小姑娘用的一把碎花伞?”张所长觉得案件越来越扑朔迷离了,一是死者的身份很难确认,全国那么多的乞丐,根本无法知道被害的这一位姓甚名谁,哪里人氏;二是若把侦查对象锁定在年轻姑娘身上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死者身上40余处刀伤,处处贯通,杀手若没有足够强悍的体力是不可能做到的。
血案的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小镇地处南方,又正值雨季,雷雨天气可谓司空见惯。
这天夜里,雷雨又至,何老太明知门窗已关得严实,但她仍下意识地走到窗前向小巷望去。果不其然,当真就有那么一把碎花伞正在闪电暴雨中缓缓向前移动,与上次命案当夜所见的一模一样!
第二天时过中午,也没有听说小巷深处发生过凶案,何老太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但她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电话,把昨晚的事向张所长做了翔实的汇报。
通话快结束时,张所长又特别强调地问:“何大妈,您是说您两次每逢雷雨夜都看见过那把碎花伞经过小巷?”
“是的,我眼不花耳不聋,看得仔细着哩!”电话里何老太肯定地说。
第四节 天使派她来爱我
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恨的人,便是她,林丽玲。
1992年,我9岁那年的中秋节,月亮又大又圆,母亲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