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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 佚名 4999 字 3个月前

“何绍群,我们写出的人生大戏一定是大团圆结局。我不要悲剧再出现在我们的人生中。因为,因为,我爱你……”

☆、第 45 章

我埋首在何绍群的怀抱里,紧紧地抱着他,将脸贴在他的胸前,听着他胸膛里急速却也稳健的心跳声。我觉得自己那颗不安的心,象是经过了沉淀一样,终于安定了下来。这一刻,在他的怀里,我感觉到温暖与安全,他的双臂拥着我,我就好象是被大山环抱着,异常的宁静与幸福。

我感觉到他在轻吻我的头发、额头与还在微微发烫的脸颊,我听见他带着戏噱的语调,在我头顶上轻笑着说:

“我能把你的这句话当成是‘酒后吐真言’么?”

他好象不相信我的话啊,是我过去“劣迹斑斑”的“案底”让他对我的诚信度有了质疑么?我从他胸前抬起头来,仰视着他,他的表情里带着太过明显的克制与隐忍,有些紧张,有些犹豫,还有些难以置信的神色,望向我的眼睛里有我一眼就看穿的期盼之光。

他果然在怀疑我说的话,他以为我是喝多了酒在胡言乱语么?他是怕我在骗他、耍他么?我的诚信度真的有这么低啊?难得克服了心结向他吐露心迹,平生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说出这三个字,他居然不信啊!我做人做得实在是太失败了!

我掂起脚尖,抓着他西装的前襟,嘟起嘴唇,凑到他的下巴前,微眯着眼睛,带着几分委屈,嘟囔着说道:

“何绍群,你忘记我是‘千杯不醉’了么?我今天是喝了酒,可是那一点点的红酒,根本不会让我醉的。我现在头脑很清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说什么。

我说我很爱你,周望晴很爱何绍群。虽然她很笨,胆子比老鼠还小,脑子里还有许多古怪的、不着边际的念头,过了那么多年才敢正视自己的心,才敢承认这个事实,可是,她还是要大声的对你说出来。

她还想要对你说,对不起,让你为她受了那么多罪,对不起,让你白白的等了她那么多年;还有,还有,她还要对你说,她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她会用最端正的态度改正过去犯下的错误。她会好好爱你,她要缠着你,缠一辈子,让其他女人都别想从她身边把你抢走。

谁要是敢来和她抢,谁要敢动你的坏脑筋,她才不管她是谁,是刘子容也好,是那些花花草草、大小明星都好,她一概遇佛杀佛,遇魔杀魔,绝不手软!

何绍群,你为什么不说话啊?你为什么光看着我没有反应啊?你还是不相信我的话,是不是啊?我真的没有喝醉,我的神志可以向你保证,百分之两百清醒。真的,我很清醒,不信的话,你可以问我问题,任何问题,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天文地理,英语德语,我都可以回答的出,你问啊,你问啊?”

我腻在他的怀里,用力的扯着他的领带、他的前襟,使劲的跺着脚,不依不饶的缠着他要他问我问题。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不算是被红酒里的那点酒精给冲昏了头脑,因为平时在我头脑清醒的时候,要我做出这样撒娇似的动作,估计是打死也做不出的。

我看到他在对着我微笑,捧着我的脸,淡淡的有些失望的微笑。我听见他用无奈又宠溺的口气叹道:

“我不用问就知道,你一定是醉了。现在的你,和平时,根本就是判若两人,那么娇,那么嗲,对着我撒娇,腻着我,做着过去三十年里,你从来没对我做过的事情。也许等你明天一早酒醒了之后,你会恨不得为你现在的行为找条地缝钻进去呢。”

奇怪了,他为什么就是不愿意相信我说的话呢?他不是很爱我,很希望得到我回应他的爱么?那为什么我这么做了,他反而不信了呢?男人的心思怎么会这么奇怪的啊,难道他的心也是海底针不成?

我撇撇嘴,扶着他的胳膊,掂起脚,仰头张口就冲着他的下巴重重地,极不解气的咬了一口,很是不甘的要退出他的怀抱,一边还小声咕哝着:

“笨蛋阿群,比我还笨,笨阿群,笨阿群……”

一阵令我措手不及的天旋地转袭来,转瞬之间我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扯进了那个能让我安心与感到温暖的怀抱里。

“望晴……望晴……我的望晴……原来你真的没醉,原来,你没有忘记……你爱我……你真的是爱我的……”

他有些激动的呢喃着,抓着我胳膊的手,象铁钳一样让我生出巨大的痛意,他的语调都在微微发抖。

“笨蛋阿群”是我小时侯给他起的外号,每次我欺负他,小小的他那时还无力反抗,只能被我欺负的哇哇大哭的时候,我就总爱这样叫他,越叫他哭得越凶,我越叫心里越开心。

我一直这么叫他,一直一直,叫了好多年,丝毫不觉得这种称呼在外人听来多么的亲密与热络。我只是觉得,那个称呼既然是我第一个叫出来的,从今以后也就只能我一个人叫,谁都不能使用我的“专利”,哪怕是我老爸。

我就这么“阿群、阿群”的叫着,他也总是梗着脖子、犟头倔脑的与我对抗着,从来都不服气我这个‘姐姐’仗着身高力大的指使他,欺压他。直到有一天,他长得高过我,力量大过我,甚至只是轻轻一推,我就被他推倒在沙发上压制的无法动弹的时候,从我们两人眼睛的倒影里,我看到了一种隐隐就要滋生的东西。于是,从那时起,我知道,我和他的童年岁月已经过去了,而我,再也不能再那样叫他“笨蛋阿群”了。

我们迎来了足以令双方尴尬到脸红的青春期,“笨蛋阿群”这个儿时打闹时的特有称呼,随着我们的成长,感情的微妙转变,逐渐地变成了一个大家都不能触碰的禁地,就这么被我们藏进了心底深处,很多年来,谁都没有再提起过。

他抱着我,转了一圈,迅速的闪进了阳台的隐蔽处,将我抵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不到的墙角里,我惊呼着抬起头,很快就被眼前那张俊朗面容向我压下的黑暗所覆满。

他的一只大手紧紧地揽着我的腰,那只大手象烫呼呼的电熨斗一样在我腰后散发着无穷的热力,源源不断的从衣服外传递到我的肌肤上。他将我纤细的腰身用力的按向他强健的身体,另一只手托着我的后脑,半俯着身体,用他火热的唇舌激烈的与我口中的小舌与双唇交缠在一起。

那种令人晕眩的感觉又来了,每次被他这样抱在怀里,肆意亲吻的时候,我总是有这样的感觉,很沉醉,也很迷恋。我喜欢他这样带着些强势的、并不温柔的亲吻我,那种被他征服的感觉会让我忍不住浑身颤抖,忍不住更加的贴紧他,忍不住想要从他的给予中得到更多。

我伸出双臂,用力的扣在他的颈后,将自己的身体越发的舒展开来,向上撑起,紧密地覆合着他的身躯。在那一股令我沉醉的晕眩中,我闭着眼睛,凭着本能,努力的回应着他的亲吻,学着他的动作,吮吸着他的舌头。

我的舌尖从他的齿间、唇瓣上轻柔的游走,情.欲的气息弥漫在我们的周围。舌尖上那温柔的触感引得他在阵阵颤栗,喉间的低咆声让我身为一个女人的虚荣心升到了极致,我学的更用心,吻得更努力,从我喉间不自觉溢出的呻吟声,引得他更加狂热的向我索吻。

激生的情.欲让我和他的理智都被抛却到了脑后,我们沉浸在这种迷情之中,他那只按在我腰上的火热的大手,顺着我的腰线,一路攀上,高歌猛进的钻进了我单薄的华衣里,手指灵巧的挑开我的胸罩,略带着薄茧的手掌,直接覆上了我娇挺而丰满的乳。

胸前骤然出现的热烫感让我从激迷的气氛中一下子清醒过来,我轻喘着,躲避着他的热吻,满面通红、手忙脚乱的按住他那只在我身体上四处游走的大手,羞涩的急道:

“阿群,阿群,别,别在这里,还有人在,大卫,大卫……”

他很是不满求欢被我打断,那双浓眉又再次紧紧地皱了起来,勾着我的脖子,越加用力的将我抵在墙角与他的怀中,狭小的空间使我们的身体贴得更紧,我几乎是头脑充血的感觉到他身体上的热切变化。

我面红耳赤的推拒着他的身体,提醒自己不要再因情乱性。我忙不迭的想要整理好被他弄乱的衣服和头发,毕竟这里再怎么隐蔽,也是公共场合,如此公然的在外面亲热,实在让我觉得有一种“野.合”的压力与羞愧感。

他被我的“扫兴”行为搞得大为不满,最后只能伸出那只在我身上到处点着火头的手,捏住了我的下巴,在我脸上到处亲吻着,哼哼着说道:

“怕什么,他早走了,就在你扑进我怀抱的时候。这下放心了?”

他说着,又想要在我身上动作起来,继续刚才被我打断的亲热行为,似乎根本就不介意在酒店阳台一角上演如此公开的香艳镜头,如此大胆的他,一点都不象平时那个谦恭克制,温文儒雅的何绍群。

可我做不到他那样的豪放举止,纵然我是个心性很粗、身上女人味并不多的人,可终究还是有着女性天生的敏感与羞涩之心,一径猛摇着头,拉着他的西装口袋,听见自己用蚊子般的声音在他身前呐呐道:

“我想回家。我想回家。我们回家好不好?”

角落里很昏暗,灯光根本照不到我们身上。何绍群的面容被隐在昏暗的光线里,看得不甚清楚。但是,我却从他与我近可相闻的距离中,看清了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里闪烁着快乐与欣慰的光芒。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来回的扫着,然后我听见他低声问我:

“你要回哪个家?谁的家?”

他的问话一下子触到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勾起了沉淀在我心底里的回忆。原来,他记得,我也记得,原来,时隔八年,我们都不曾忘记过对方曾经说的话。从来不曾。

“我们的家。我们的。我们两个人的家。”

说着,我的眼睛又酸又涨,心在悸动着的同时,泪意涌来,眼泪再度潸然而下。他低下头来,吻去了我的眼泪,慰叹着,伸展双臂将我紧紧地抱在胸前,下巴抵着我的发顶,摩挲着,那样的轻柔。我听见了他长长的舒了口气,柔声道:

“好,我们回家,回我们自己的家。”

☆、第 46 章

老左开着车,载着我和何绍群驶向我们的家。在车上,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十指紧扣。我抿着唇,心里甜蜜的总是想要笑,长长的指尖摩挲着他握着我的那只大手,又想要抬眼看他,可每每都被他眼神里的情意看得很不好意思的低垂下眼睑。我发现以前我是怕他眼睛里露出的那种阴冷而愤恨的光芒,而现在,我是难耐他眼睛里流露出来毫无遮掩的爱意。

他在车里安静的坐着,不怎么说话,但嘴角一直噙着笑意,很深的笑意,让他整个人的容貌都看起来飞扬潇洒。那是他发自心底的笑意,镜片后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快乐的感觉,那样的轻松,仿佛再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到沉重。我看着他,真切的明白了家中老佣人对我说的那番话。

原来,一个人的眼睛真的可以清晰明白的传达出内心的喜怒哀乐。我不在的那些年,他连笑容都是忧愁的。这句话,让我听得心很痛。我告诉自己,从今天开始,我要他的眼睛里,一直有这样的笑意,一直一直,直到我们鸡皮鹤发,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就在车子拐了个弯,就要开到我们家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充满回忆的地方,一下子就来了精神,连忙招呼着老左停车,拉着笑而不语的何绍群急急的下车去。何绍群对着老左淡淡的点头,又说了几句,老左就微笑着,开着车走了,只留下我和他在这个充满了我们两个人共同回忆的地方。

这是市区里一片极为安静而幽深的老别墅区,有着许多幢风格各异又年代悠久的欧式洋房。这里的街道上种着成片的法国梧桐,这里的建筑气息中还有着老上海年代遗留下来的风貌。这里是很多上海人追寻儿时美丽时光的时空隧道,这里也是很多年轻人探寻的老上海记忆。同样,这里,也有着我和何绍群的共同回忆。

就在这条一到夏天,梧桐树遮天蔽日的林荫道路上,他第一次以一个男人的身份牵起我的手,拉着我从路的这头一直慢慢的散步到路的那头,直到夜幕低垂。是在这里,借着茂密的路边灌木丛,他在安静的没有什么路人的街边,在昏黄的街灯下,第一次认真的、正式的亲吻了我。是在这里,他很严肃的对我说,要我和他在一起,他要做我的男朋友,做我的男人,而不再是以一个“弟弟”的身份和我在一起。

也是在这里,他用自己学成归来后投资赚到的第一桶金买下了一幢有着大花园的欧式别墅,他说,这就是我和他的家,只是我们两个人的小家,爱巢,没有什么上一代的爱恨情仇,没有什么姐姐弟弟,有的只是一对互相爱着的恋人。从此以后,他要和我在这个家里共同生活,生儿育女,白头到老。

还是在这里,我和他第一次有了肌肤,之亲,愤怒中的他,将我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他为我们一起生活而精心布置的家里,在那张漂亮的西式大床上,同样青涩的他,用身体的利刃彻底撕开了我少女的身体,我在激痛中,哭喊着结束了我的少女时代,与他一起走进了复杂多变的成人世界。

八年前,慌乱的我就是从这里逃出去,逃回家,逃离了中国,与他就此分别,一别八年。而今我再回来,再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