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那份噬心的痛苦;你故意的不来看我,要和我撇清关系,我一句话都不敢问,生怕问了大卫,得到的答案会更让我难过;你为了离开我,对大卫说出那样伤我心的话,我明明心里觉得蹊跷,知道你一定是有苦衷,可还是受不了你的作为,我恨你无情,恨你狠心,恨得要命,偏偏心里还是无时无刻的不在想你……
你知不知道在你没有回到我身边之前,在医院里那几个月的日子,我是怎么过来的?那简直比度日如年还要让我难耐,那种刻骨的寂寞与孤独,还有让我掏心挖肺一样痛苦的心情,天天想要见到你的想念之情,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么?
你知道关怀叶管家,担心他因为我们的失约而难过;你知道关怀大卫,担心他没有合适的女朋友;你还知道替梁之文说话,担心我会吃他的醋。你对他们可以这样关切,可以这样照顾与体贴,可你为什么就对我没有这些耐心与悉心?你为什么就能对我那样狠心?难道我就一点都不值得你付出心意?
你扪心自问,如果不是我最后在机场拦下了你,你可能回到我身边么?如果不是我因为伤口裂开而昏倒,你可能陪着我回到医院么?如果不是我一步步的紧逼着你要留下,你会心甘情愿的留下照顾我,忍受我这些天来的故意折腾么?你会么?你会么?
我是真的希望你在医院这一个多月来的陪伴是出自真心,我也是真的希望你在我妈面前说你愿意和我结婚的话是字字肺腑。我不希望你只是因为我替你在我妈面前解了围,让你不至于颜面扫地的离开中国又或者只是因为我救了你一命,看我在病床上躺了足足一年,让你觉得内心非常愧疚,这才违心的做出了要和我在一起的决定。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过去完整无缺的了。我浑身上下都有伤疤,我的骨头断过,我的五脏裂开过,我的脑子里还出过血,医生说将来虽然不会有大碍,但是会落下头疼的后遗症。我不再是一个健康的何绍群,我身上的这些伤会让我可能在将来的生活里带来不便,也可能给身边的人带去不便!我头疼的时候脾气可能会更坏,可能会让身边人觉得难以忍受,觉得厌恶。
即使如此,我也不想成为别人眼里的可怜虫,我不要得到别人怜悯的目光,所以,如果你不是真的爱我,觉得与我生活在一起会很累,很不开心,觉得将来可能要照顾我的生活对你来说是一种累赘的话,我请你绝对不要欺骗我,不要违心的嫁给我。因为我绝对受不了被自己最爱的人,最在意的人背叛,忽视和厌恶。与其将来要这样过着貌合神离的生活,我宁愿不结婚,一辈子都不结婚!
其实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因为我知道,一旦我出院了,就必须面对很多事情,很多。我说过,一出院,我就要和你结婚。但是,我不想让自己的这个决定变成我的一厢情愿。所以,我必须得想的很深,很认真,我也希望你能好好的想清楚,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终身!
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我是在与你说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你不需要马上回答我,我可以给你时间考虑,你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慢慢想。本来我是想回到我们自己的家,回到没有外人干扰的地方,让我们双方都静下来心来,认真的思考这些问题。但是,如果你觉得在这里同样可以想清楚的话,我也绝对没有异议。
假如你想清楚了,觉得自己无法忍受的话,我,可以放你走,绝对不会有半句挽留。我,会尊重你的选择,不会再逼你,不会再阻拦你,绝对不会。”
听他说完这通让我的心都紧紧地揪在一起的话语,我看着他那张严肃异常的面容,看着他眼里含着的泪水,除了感动与伤心之外,我整个人的情绪几乎都沉浸在了深深的懊悔与自责之中。我竟不知道,我陪着他在医院里的那些天,他会想了这么多事情,想得这样深,这样远,甚至完全没有了半分自信。
原来,他从拆线之后就不让我碰他,是在控制自己不要被我所影响了自己的判断与决心。原来,从那时起,他就已经在害怕,已经在担心我是不是真的真心的与他结婚。原来,他说我不会明白的心情,竟是这样的一言难尽!
我后悔,为什么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我没有陪在他的身边,给他力量,给他支持,陪他度过那段生死一线的艰难时光,而只是一径的自怨自艾,一径的自私自利,只想到要远走他乡,却没考虑过他一个人在医院里的感受。
我自责,为什么没有好好的看清自己的心,为什么不愿对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交付真心,为什么会像个傻瓜一样宁愿蒙蔽了自己的双眼也不愿意看一看身边最爱我的人,为什么会那样拘泥于自己的面子与尊严,自封于继母那番根本无足轻重的“威胁”之中却不愿意相信他对我的心意!
天底下恐怕再没有比我更坏,更傻,更该死的坏女人了吧!我周望晴何德何能,凭什么可以让一个如此深情的男人对我付出了那么多年的真心!而今的天下,真情屈指可数,金钱比真情更让无数的男人女人折腰,薄情寡义的人比比皆是,满口情爱却转头另觅新欢的人更是数不胜数。而我,一个任性娇纵、肆意妄为的败家女,居然能得到一份如此难能可贵的爱情,难道不是上天眷顾么?我怎么可以轻易地放弃
了他,放弃了如此深情的感情,让自己的后半生都活在悔恨与痛苦之中呢?
我对着他笑了起来,双手交叉在他颈后搂进了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身体彻底的投进了他的怀抱。我紧紧的搂着他,下巴枕在他的肩头,在他耳边低声道:
“你知道,我的头脑从来都不怎么灵光,想问题要想很久才能想出点头绪来。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意,我可以不用多考虑一分钟,就可以很认真、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是真心的要嫁给你做何太太。
这个很笨很自私的坏女人要对你说的是,她不是因为你救了她让她心生内疚,也不是因为你没有看不起一个连生父都不知道的野丫头,更不是因为她觉得亏欠了你许多而要向你报恩,只是因为,她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的心,她爱你!
因为她爱你,所以她根本不在意你在医院里的折腾,无怨无悔的照顾你,关心你,根本不觉得那是一种累赘与负累。
因为她爱你,所以不会在乎你是一个完整无缺的,还是一个负伤累累的,她只会因此而心疼你,怜惜你,但却绝不是怜悯你。
因为她爱你,所以她愿意和你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绝对不会背叛你、忽略你和厌恶你。
因为她爱你,所以她才会努力的学习一切将要嫁作人妇的经验,为的就是将来可以更好的照顾你,更好的做到一个贤妻良母应尽的职责。
笨蛋阿群,我爱你,我不管你是怎样的,完整的也好,有残缺的也好,我都一样爱你。就好像无论我是谁的女儿,无论我的脑袋是不是聪明,脸蛋是不是漂亮你都一样爱我那样,我是真心的爱着你。我才不会让你再有机会看到其他女人的裸.体,也不会再有机会让所有觊觎着你的女人把你从我身边抢走!你是我周望晴的,而我,也是你何绍群的。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是,永远都是!”
我轻轻的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就在他的耳边。我说的时候轻言软语,心却在一阵阵的颤抖。眼泪早已在我的眼眶里打转,不为我自己的心声,而是为他在我的拥抱下,身体正在轻轻的颤栗。
我感觉到他的双臂箍紧了我的腰肢,那样使劲用力的将我压向他的身体,仿佛要将我的身体全部塞进他的躯体中去,与他的身体合二为一,融成一个,就好像管道升的那阙流芳百世的你侬我侬词里所说的那样。
我感觉到他的吻就落在了我的耳边,鬓边,与腮边,我听见了他在我耳边低低的喃喃自语,他一遍遍的在喊着我的名字,那样的渴望与真切,听得我禁不住更紧的搂紧了他的肩膀,将满含着泪水的双眸埋在他的肩窝之中,任其放肆的奔涌。
突然,他用力的拉开我,眼神幽深而漆黑的看着我,不等我反应过来,就将我打横一把抱起,走向身后的大床。我立刻意识到了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脸上顿时如火烧一般火烫,头脑被身体里迅速涌上的热血冲得有些发昏,整个人也开始微微的发抖起来。
他异常轻柔的将我平放在柔软的大床上,然后他坚硬的身体就覆了上来,密实的将我压在他的身下。他的身体释放出来的热量与信息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他要我,无比渴望我.
我想念着他的身体,他贪恋着我的身躯。我们互相眷恋着对方,渴慕着对方,享受着从对方身体里得到的一切欢愉,那死一般的快感与无上的乐趣。当我被那一波波几乎要将我溺毙的激情快感逼得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只能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快要渴死的鱼一般在他强健的身躯下拼命的扭动着身体,舒展着肢体,张着嘴巴,无助的大口呼吸时,我听到了他低头抵住我额头时对我喊出的嘶吼声:
“周望晴!你说了爱我,那就必须是永远,永远不能反悔!永远!”
那一刻,我仿佛是那条被解除了魔法的小鱼,我一下子挣开了一直紧闭着的眼睛,深深的望着何绍群隐隐发红的眼睛,望着他满头汗水的样子,不由得攀住了他汗湿而发烫的身体,终于从喉间溢出了一连串难耐辗转的呻吟声。那一刻,听着身上的男人在我耳边粗喘低咆着的声音,我的心又软又甜。我听见自己用颤颤巍巍的呻吟声,断断续续的对他说:
“笨蛋,阿群,我爱你,永不后悔……”
☆、第 68 章
除夕夜,天朗气清,夜空中满是璀璨的小星星。虽然天气寒冷,却没有多少风,让人感觉一点都不觉得冷,所以,趁着何绍群正在书房里打电话,我索性就只穿着单薄的家居服,跑到屋子外,兴致颇高的坐在花园的吊椅上,晃啊晃着的仰头观星。
我的国文水平并不好,从小念过的古诗大多都还给了老师,但就在这一刻,看着泛着白光的夜色与满天的星辰,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一句古诗:天阶夜色凉如水。这么没头没脑的古诗句,我不知道出自哪里,隐隐的觉得好象是首唐诗。虽然这句古诗与现在所处的环境不甚相合,但还是让我觉得有几分极美的诗情画意感。
我向着夜空伸出手,甜蜜不已的看着在夜色下泛着清亮光芒的东西,左看右看,越看越欢喜,脸上都已藏不住深深的笑意,对着那个小东西抿嘴甜笑不已。因为,我左手修长的手指上,已是多了一样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戒指,结婚戒指。
这是一枚花色极素的白金婚戒,表面并没有多少复杂的花纹,只有一些绞丝一般的水纹。在细细的戒圈内侧,刻着极复杂的德式花纹字母:q&q。婚戒的式样是何绍群选的,就连这个有趣的刻字内容,也是他设计的。他的左手上,与我戴着同一款戒指,只是比我的稍微宽些,大气些。
当他今天上午将一个非常漂亮的粉蓝色小盒子递到我眼前的时候,看着那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里面会装着一个什么东西,我自然是心知肚明。他笑而不语的看着我,等着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小盒子,那一刻,我的心顿时飞快的跳了起来,脸上也开始发烫。我知道,我期盼了多年的婚姻生活,从这一刻就要正式开始了。
一个女人一生中感到最幸福的时刻,不就是从爱人的手中接过代表婚姻与爱情的求婚戒指,并且在爱人温柔的笑容相伴下,由最爱的人为自己亲手戴上么?我等到了这一天的来临,我戴上了那枚代表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隆重承诺的结婚戒指。
蒂凡妮的做工,代表着无上的精致与优雅。也许全天下的女人都希望能在结婚的时候,收到一只粉蓝色的小盒子。但是,我在接过这只粉蓝色小盒子的时候,更多的却是被何绍群的那份细心所感动。我竟不知道,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就已经设计好了这款婚戒的花样,一直藏在他的心里。
直到我回国后与他情定,他在出车祸前不久,才特意在蒂凡妮的店中定做了这么一对戒指。我想,如果没有那起车祸,也许,我在一年前,就已经戴上了它,就已经成为了何太太。好事,多磨啊!
我问过何绍群,为什么会选这样一款水波纹样的戒指。他微笑着握着我的手,摩挲着被我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解释着他的用意。
他说,水,是生命之泉,汤汤而不止,没有人能离开水的滋养,一个人没有水的滋润,就会逐渐失去生命力,干枯、衰败,直至死亡。就好象人的生命中,除了亲情、友情之外,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情的滋润。没有爱情的人生,是孤单而寂寞的,是不完整的。
而我和他,用深厚而绵延不绝的爱意,浸润着对方,让各自的生命中不能缺少对方的存在;古语有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与我们两个人而言,犹如是在这汤汤不止的水中,各自取到了最甘甜的一瓢。饮在口中,甜在心中。
他的缜密心思与独特的看法,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学商业管理出身,对于数字的敏感程度远高于普通人,我一直都以为他的头脑只是精于算计,却不知道,原来,他对文学的修养也如此精进。
我又问他,这内侧的字母为什么要刻成德文的花式字体。他又是那样轻声的笑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