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一扇子敲在我脑门上,“傻缺,真是个傻缺。”貌似我的傻气又一次取悦了他,他手中银星再次一闪,又打赏了我一个银豆子,“去吧,回去休息去吧。”
我捏着有了些分量的荷包,乐滋滋的往回走,但迎面正碰上王爷。王爷名叫程长安,人长得倒是还中看,只是眼神呆呆的,带着几分傻气。
“羽桥,羽桥,本王今天又遇到了个美男子,可是他不但不开价,还要动手打我。”没等我对他行礼,程长安已经与我擦肩而过,哭哭咧咧的跑向老板。
老板陆羽桥笑着起身迎了上去,拉着他坐进亭子里,一边掏出帕子,给他擦脸上的鼻涕眼泪,一边柔声说:“没事,没事,告诉我他是谁,我一定把他给你摆平。”
第三章
说起老板陆羽桥和定山王程长安的关系,这事我始终觉得超级诡异,老板陆羽桥曾是江南有名的风流才子,他爹据说还是朝中大儒。他在一次游历中,偶然遇到了程长安,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两个人很快就干柴烈火了。这是王太妃那里让人传出来的版本,不过厨娘那里传出的版本是这个样子的:
程长安无聊的在街上游荡,突然看见了轻摇着小扇,翩翩风采的陆羽桥,当街便犯了花痴,扑过去一把将人抱住了,流着口水道:“小哥,真好看,开个价钱吧。”
陆羽桥愣了一分钟之后,摸了摸他的脑袋,只是摸得有点重,具体有多重,厨娘很含蓄没有具体说,大致是摸到血流满面、人事不省,然后陆羽桥就被抓进了这王府,从此府院深深深几许了。
我觉得这两个版本中,厨娘说的那个比较靠谱,后来程长安类似的事还干了不少,所以这府里除了陆羽桥这个王妃之外,还有好多其他的侧妃呀,侍妾呀什么的,不过最得宠的还是我老板陆羽桥。
这个得宠却又不好说,程长安虽然三天两头的往老板这里跑,不过大多数时候他就像今天这样,不是被人欺负了来诉苦寻求安慰,就是又看上谁家的谁谁了,让陆羽桥去帮他摆平。
这个程长安痴痴傻傻的,不过他的眼光我不得不佩服,他看上的人,个顶个的漂亮,有的文质彬彬谦谦君子,有的威武昂扬少年英雄,每一个都能让我这只耽美狼yy到非常销魂。
陆羽桥进王府之初是不是有一段苦痛挣扎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到的是他还算是比较享受他这个王妃职位的。其实要换我也会比较享受的,想王府中除了一年中有大半年在普善寺参禅礼佛的王太妃,就数陆羽桥最大,府中的一切事情差不多都由他说了算,唯一要应付的就是程长安时不时给他惹的麻烦。而程长安那人虽痴傻但不讨厌,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陆羽桥对程长安的态度,在我看来也宛如是做兄长的对待一个长不大的小弟一样,既无可奈何,又溺爱非常。
凡是程长安想要的,陆羽桥必定是千方百计的给他弄到手,这使得他在府中的口碑极好,厨娘就曾很欣慰的说,“自打陆羽桥来了,咱家王爷就基本上不会挨揍了。”所以结论就是,厨娘这人有些糊涂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定忘了之前揍程长安最狠的就是陆羽桥了。
脑子里稀里糊涂的想着,脚下已下了湖波亭,绕过牡丹花圃,回头看了一眼,远远的依然可以看见一身白色儒衫,天仙玉人模样的老板,和远距离下,看不见嘴边的口水,呆愣愣眼神的程长安,只见他白净的皮肤,高挺的鼻梁、方正的额头,和斜飞入鬓的长眉。
这样两个人,比我已知的任何耽美图片中的人物还要唯美,我忍不住心里又开始yy了起来:
程长安一手摸着陆羽桥的脖颈,一手拉着他的手,“桥,今天的天气真好呀。”
陆羽桥醉眼迷离,双颊绯红的投到老板怀里,“长安,让我们以天为幕以地为席。”
“桥,今天好热情呀。”说着轻车熟路的褪下陆羽桥的衣服,抚摸他凝脂般的肌肤,“桥真是个尤物。”
陆羽桥也迫不及待的脱下老板的衣服,“长安,你真是男人中的男人。”
……
“傻缺,你又在那犯傻了。”一个红衣服的丫头挡住了我的去路,指着我鼻子嘲讽道。
一见此人我不由得叹气。眼前这个红衣服的俏丫头名叫陆艳梅,看到她的名字你不要有什么误会,她和陆羽桥一点关系也没有,同一个姓纯属巧合,不过她在这个府里也算是有点势力的,因为他娘是王太妃身边的大丫头,她爹不详。她还有一个外号叫水萝卜,一听这外号就可以想象到她有多水灵了,的确如此,正是一个水水灵灵、漂漂亮亮的姑娘,整个府里没人胜得过她。她那性格也是争强好胜的性格,小时候一群孩子玩,她一定要做那个挑头的,王府里给下人孩子请的先生,她也一定要做那里最出类拔萃的。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跟我不对付。我从小就不跟她们玩儿,有那闲工夫还四处转转找美男呢,先生教识字的时候我是唯一一个比她学得快的,那是当然的了,闭着眼睛都肯定比她快,这方面我也不想装笨,因为下人孩子可以读书的时间只有一年,然后就要根据学习情况分到不同的地方开始职业生涯,找个有前途的工作不容易呀。
就这样,水萝卜她恨上了我,到处去败坏我的名声,我这傻缺的外号也是她给我取的,真是小心眼又没品的家伙。不过遇到她也算不得意外,因为她是程长安的秘书,只是我刚才光顾着yy把这茬给忘了。
“我犯我的傻,关你什么事?”我没好气的对她说道。
“倒是不关我什么事,只是本姑娘心情好,所以想告诉你个信儿,咯咯。”她的样子就像一个摇头摆尾炫耀的孔雀一样,“本姑娘就要去京城了,去见识见识京城的繁华,顺便还能看看那个据说惊才绝艳的男皇后,怎么样傻缺,听说你一直想去呢,不过好可惜呀。”
“京城?”我立刻嫉妒的眼冒绿光,那地方可是我心中的圣殿,因为听说现今的皇后是个男的,当然皇帝也是男的,小受能达到母仪天下那个位置,那简直就是小受的最高境界,太想去看看了。
水萝卜的目的达到了,一扭一扭的从我面前得意洋洋的走过,留下我独自泪眼望天。
我不是在伤心,而是兴奋呐。在我原来那个时代,耽美一直是一群腐女自己yy的,真人版是从来没见过的,到了这里以后,简直到了男男的殿堂,多么的激动人心呐。我以后除了攒钱买房子外,又多了一个人生目标,就是要攒钱去殿堂见一见‘最高境界’。
我心情激荡中直奔厨房,我这人爱吃零嘴,尤其是心情激动的时候嘴就更不愿意闲着。这个厨房是老板的私人小厨房,就是只给他一个人做吃喝的地方,这小厨房的管事就是我前边提到过的那个爱八卦的厨娘。我因为天天没事就往她那学么吃的,再加上又爱听她八卦,所以我们关系不错。
“罗嫂。”跟她打了个招呼,我就满厨房转悠。
知道我这人虽然嘴馋,不过有分寸,金贵的东西从来不动,所以她也不管我,只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我闲聊,“怎么今天这么高兴?”
“呵呵,王妃放了我一天假,今天我想怎么呆着就怎么呆着,当然高兴。”我拿了一片荷叶,包上几块卤豆干,一把花生豆,两个卤鸡爪,“对了,听说王爷要去京城了?”
“过些日子是皇上的四十岁寿辰,各地的王侯都要进京朝贺。”罗嫂果然是包打听。
“听说皇后是男的,那肯定是长得极漂亮的吧。”我又往嘴里塞了一只鸡爪,边吃着边口齿不清的问道。
“漂不漂亮那咱老百姓哪看得着呀,不过我想就算再漂亮也漂亮不过咱家王爷去,咱家王爷也就是傻了点,不过论长相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罗嫂是程长安的超级粉丝,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说起长相漂亮的,我看了看天,时间差不多了,再不去今天就要错过了,“罗嫂,我还有事先走了,对了,我娘让您有空去我家一趟,说是给您做了双鞋,让您瞅瞅喜不喜欢。”
“好,好。”罗嫂眉开眼笑的,“回头得空我就过去,可是有几天没见你娘了,挺想的荒呢。”
从罗嫂那里出来,我一溜小跑赶到大门口,只见一匹膘肥体壮的大黑马正甩着尾巴向这边跑来,马上一个二十许岁的年轻男子,一身戎装,英武不凡。这人名叫李铮,也是王爷的小受之一,他在军中还任着职,每天早上要去出操,差不多这个时候回来。我只要得空必然来这里蹲点。
第四章
“啊,我最爱的良良。”我前世最喜欢钟汉良了,尤其喜欢他在《逆水寒》里扮演的顾惜朝,眼前这人眉眼、口鼻以及脸部轮廓,甚至身材都跟良良很像,只是要更英武壮实些,就不知道他的头发是不是卷卷的,因为他每次都是带着发冠的,真是好可惜,要是谁能让我看看他的头发,我情愿把现在荷包里的两颗银豆子都给他。
来人停在门口,一抖马缰,从马上一跃而下,身手矫健。
“帅呆了。”我双手捧心,几乎尖叫出声。紧赶慢赶就是为了看他这一刻的帅气表现。
结果我忘了我嘴里还有鸡骨头,差点没咽下去,被呛得连连咳嗽。
听到动静,李铮向我这边看了过来,四目相对,我的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了起来,脸上也火辣辣的发烧,“偶像呀,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一刻。”
更加激动人心的一刻出现了,偶像手按刀柄,向我一步步走了过来。
不过这一刻我却激动不起来了,只见他眼神锐利冰冷,嘴角微抿着带着一股子狠劲,虽然是够酷,但这眼神直接看着却让人不太舒服,我怎么能忘了顾惜朝杀人不眨眼的狠辣嚣张?连忙冲他笑了笑,顺手取出怀里的那包零嘴,献媚道:“我只是想把这个送给你吃。”
李铮看了看我手里的豆干和鸡爪,转头去牵他的马了。
这时,一只手却过来抓了我一块豆干走,塞进嘴里吧唧吧唧的,“果然是好味道。”
我转头白了一眼这只手的主人,“白吃。”眼前这个穿着宽袍大袖衣服,一派优雅儒生模样的人,名叫关影重。别被他这拉风的名字和他的造型给骗了,其实是个顶不怎么样的人。这府里大多数小受都是程长安看上,陆羽桥千方百计帮他弄进来的,唯有这个关影重是看上了程长安,然后死赖在这不走,在府里白吃白喝还不花白不花的,所以府中上下都管他叫吃白食的。
我以前刚知道这人的时候,以为他真是痴心攻,爱上了痴呆受的,还欢喜的yy了一些日子,后来看他也没多稀罕程长安,反倒是府里有什么好东西上的比谁都快,果然是个厚脸皮的白吃。
“我是白吃,你是傻缺,不是正好?”关影重已经吃完了豆干,又要奔着我的鸡爪下手。
我连忙把两只鸡爪抓起来,一股脑的都塞进嘴里。
“慢点儿,慢点儿,小心噎着了。”关影重笑着,最后还是把我的卤花生都抓走了。
“你刚才说要送给我吃的东西呢?”
我愣愣的吐出嘴里的两个鸡爪子,看看沾满我口水的鸡爪,再看看不知何时去而复返的李铮,掉头就跑。
跑回家,我爬上床钻进被子里,“丢死人了。”我捶打着枕头嗷嗷大叫。两辈子加起来没干过这么丢人的事。尤其还是丢在帅哥面前。
纠结发泄了好一阵子,最后只得痛心疾首的作罢。算了,咱这人脸皮厚,丢就丢吧,睡一觉就都忘了,睡觉睡觉。我蒙头大睡。
这一觉就睡到晚饭的时候。晚饭时我爹妈都回来了,我哥今晚上当值,就在他们军营里吃,不回家来了。
说起这,我得介绍介绍我的家人,我娘是这府里的绣娘,做的一手好针线,我爹手就更巧了,木工活做得极巧,尤其是雕花手艺堪称一绝,也许是物极必反,我和我哥都没遗传到他们心灵手巧的天赋。我哥不爱做木匠活,从小就喜欢打打闹闹的,后来拜了府里的武师为师,如今参了军,据说混上了个小头目,也是个有前途的好青年。
摆上碗筷,一家人都坐定,我从荷包里取出今天陆羽桥打赏的那两颗银豆子,摆在我妈面前,“今天王妃给的赏钱。”
“哎哟,我闺女就是本事了,看看得了这么多赏钱。”我娘开心的收了起来,“正好给你哥存着,取媳妇用。”
“偏心眼子。”我哼哼道。爹妈也是偏心的,我妈最疼我哥,有什么好东西都先想着他。
“你哥都十八了,娘自然是要先紧着他,等你哥成了亲,娘就给你存嫁妆。”我娘讨好的对我说道。
我爹拉过我的手,“来,爹给你个好东西。”说着,神神秘秘的把一个小不点的珠子,搁在我手里。
“这是啥呀,木头珠子?”我看看那个黑不溜秋不起眼的小珠子,撇嘴道。
“傻丫头,这可是好东西。”说着从腰带上抖下一点粉末,捻起来就着油灯放进灯芯里燃起来。
粉末化成一缕烟,立时一股浓郁甜美的芬芳就随着烟雾飘散于空气中。
“真好闻。”两辈子我都从来没闻过这么让人心醉的味道。
“这是沉香。”我爹解释道:“管事的拿了块沉香料子,叫我雕个佛像给皇上祝寿用。好东西呀,比黄金还贵重,真想分出点料子给我的珏儿刻个发簪子,这样等出嫁时才真正体面,不过管事的看得紧,爹就只能悄悄给你抛了这个珠子。”
“呵呵,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