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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时的约定 佚名 5167 字 4个月前

是个很神秘的人男人,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学历,也不愿意透露自己是哪里人,更没有透露自己的本名,只让马小宝叫他同人,同人也是他的艺名。老师也没有加入任何美术协会,他说跟那些家伙合不来。他很少卖画,而愿意卖出去的画也绝大多数都是他不满意的作品。同人老师不轻易收学生,他很看重师缘,他收学生完全凭着感性的一面,只要他看着顺眼就收下。马小宝第一次见到他时,那位老师就拿出一堆奇形怪状的抽象画问马小宝看完后的心得,马小宝没有回答,而是抱着一堆抽象画的印刷品回到家中,老师不明白他的用意,只好任他去。回到家中的马小宝发挥他超人的想象力,在那些画的基础上又涂涂改改,添添减减,最后成了他自己的涂鸦作品,马小宝拿着作品去找那位老师,说:“我不知道我想到了什么,我只是想画画。”同人老师觉得这个奇怪男生很有趣,他觉得这个男生只为画画而不求什么目的,平白如同一张纸,是个真正爱画画的学生,于是就收下他了。同人老师对马小宝的要求虽然高但是也很随意,没有给马小宝规定上课的时间,只要他想画,随时都可以来,哪怕是半夜三更过来,他也欢迎。也没有规定马小宝在一定的时间内非要完成一定量的作品。但有一点老师对马小宝的要求很高,甚至有点过分——绝对不允许马小宝画毁一张画,也不允许他画到一半时因为没有了兴趣或者灵感而不想继续再画,一次都不可以,发现一次就立刻滚蛋。所以马小宝每一次动笔前都会先想好有没有兴趣把这幅作品画完,只有在非常肯定的时候才敢动笔,动笔的时候也会很小心、很谨慎。

同人是个30多岁的男人,没有结婚,但马小宝总是看见他带着不同的女人回家,一般都是很普通的女人,也有很漂亮、很妖艳的女人,年龄最大的比马小宝的老妈还要大,年龄最小的只跟马小宝差不多。老师每次带女人回家也会顺便带几瓶白酒,他喜欢喝酒,每次喝到脸上像被马蜂蛰过才停,但老师从来没有喝醉过,也没有耍过酒疯。

后来马小宝才知道那些女人都是*,是老师花钱从大街上找来充当模特的。

同人老师是个很普甚至有点俗气的男人,他没有艺术家那种沉默寡言的性格,也没有艺术家那种忧郁的像抑郁症患者的眼神,他很健谈,甚至连性经历都毫不顾忌的跟马小宝分享。走在大街上,同人也喜欢盯着美女修长的大腿或者起伏荡漾的胸部看,有时还会像个流氓似的上去搭讪。

而眼前这个“常中性”跟同人相比,虽然常中性看上去更像是玩艺术的(常中性留着长发,同人留着短发,普通男人的那种短发),但他在艺术上的造诣跟同人老师相比那真是天壤之别,同人老师热爱大自然,喜欢带着马小宝去郊外写生,他总是对马小宝说,颜色,颜色,注意颜色,去大自然中寻找颜色。他绝不允许马小宝临摹他的画,也不希望马小宝学习他的调色方法,他教马小宝自己去发现、去摸索颜色。而常中性永远只待在画室,摆一组景物,再用射光灯打上去形成的不自然的明暗效果,就开始所谓的创作,颜色永远是那么的俗气,一个小小的画室里面能有多少色彩,最美、最丰富的色彩都在大自然中,可是他不愿意去画。他教的最好的也只是教会学生怎么临摹。甭管学生爱不爱画,只要有钱他就愿意教。

“小宝,有没有想好以后要考那家美院啊?”常中性进入主题了。

“没想过!”

常中性有点失望。

一点烟灰轻轻地飘落在地上。

“老师,画画只是我的爱好,我暂时还没想过要考美院。”并不是真的不想,故意这么说只是想拒绝常中性的邀请,因为他只培养艺术考生而不是艺术学生,他培养的学生目的就是为了美术高考而不是为了创作。

“哦——这样啊!”常中性有点失望,但还是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这也挺好,把画画作为爱好的人才能画的好。”

☆、15.被迫无赖的表现

画画这么好却不想考美院,有些学生觉得马小宝在装清高,甚至觉得马小宝是在间接的嘲笑他们,“老师,要不要让马小宝师范一下。”

“对啊!对啊!老师让他帮我改改画吧!”有个女生跟着应和。

马小宝谦虚道:“各位都是我的学长,我那有这个本事给你们改画,你们都比我厉害。”

一个画画牛逼的人跟一个画画*的人讨论画画,那不等于承认自己也很*吗?马小宝告辞要走,门口早已站了好几个高个子男生。

“小宝啊!来师范一下,看大家这么热情,来吧,就当娱乐娱乐,画的不好也没事,以后大家多多交流,一定会进步飞跃的!”常中性不冷不热的说道。

马小宝只好回头,坐到那位学姐的画面前,看了看,心里想道:果然*老师教出来的学生也很*,临摹都能临摹的这么差。

学姐看见马小宝坐在自己的画前,迅速递上一只铅笔,马小宝不用,说:“学姐,能帮我拿点颜料吗。”

女生不可思议的望着马小宝,画素描不用铅笔你用颜料干什么?但还是画箱里拿出了颜料盒。

马小宝用笔轻轻挑出黑色的颜料点在画面的暗部,然后用手轻轻顺着结构摩擦,反复几次后,原来杂而乱的暗部被覆盖。

学生群中立刻爆发出惊叹之声,“这小子画画不用画笔而用手。”

就连常中性也灭了手中的烟,把注意力集中在马小宝的手上。

马小宝心想这群学生的观念太死,如果只把画笔定义为镶了块金属跟毛的木头杆子,那这辈子就别画画了,有时候手指也是最好的画笔。

接着马小宝又把白色颜料点在画面的亮部,用手手指轻轻的擦着,让画面对比强烈一些。最后马小宝在手指上染上肉色,根据画面的需要,涂在人的脸部,顿时灰色的、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脸显得有血有肉有生机。

最后马小宝才使用铅笔,把人物的五官仔仔细细的深入刻画,加重五官尤其是眼睛在画面中的比重,这样视觉冲击力就不会分散了,亮点全集中在五官上了。

最后完成的画面就是带点淡淡色彩的素描。

马小宝退后几步,看着画面层次分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眼睛之后,就收笔了。

“老师,我画完了。”

常中性如大梦初醒一般尴尬的说道:“不错不错!鼓掌。”

这群人那里看过带着淡淡色彩的素描,他们都以为素描就是铅笔画的黑白灰。马小宝让他们开了眼,这群人知道眼前这个小矮子真有点本事,不敢再为难他。

常中性咳了咳说:“画的很好,这种画法也很前卫,有个性,但是不建议其他人也这么画,第一,这要对形拿捏的很准,因为颜料不像铅笔,画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第二,美院的素描考试,工具只局限于铅笔或者炭笔,不可以使用颜料,所以大家还是按部就班的使用铅笔练习,这样考试会稳一点。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宁方勿圆,宁脏勿净’的画法,大家按部就班的来,多多练习,也会取得惊人的成绩。”说完尴尬的笑了笑。

马小宝心想:狗屁,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画画,那我们国家的艺术早就完蛋了。

“宁方勿圆,宁脏勿净”是徐悲鸿大师对素描提出的要求,这的确是个好理论,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徐悲鸿大师的那种“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的气势呢。再说了,徐大师提出那个理念时中国是个什么样的世道——名族被凌辱的丧失了尊严,人民需要骨气来振兴中国,所以徐大师提出那样的理念并不完全是为了创新艺术,更是为了唤醒苦难煎熬中的人民要勇敢的站起来。但可笑的是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改革也开放了,但前人开发的理念到了下一代还在被人疯狂的膜拜,尤其是艺术,这种极端的恭敬只会让人思想停止不前,是很可怕的。

因为一个陈丹青去了西藏,画了几张《西藏组画》出了名,之后便出现无数个“陈丹青”,也去了西藏写生。这种疯狂的膜拜,真想让人大喊一声——打倒陈丹青!

艺术是需要摄取创新才能向前发展,一味的依附于前人开辟的道路坐享其成,即使成为人们口中伟大的艺术家,也离不开偷的本质,可笑的是现在还有很多老师专教学生去偷,不过也能理解,因为自己本身也是“偷”过来的。

作者题外话:顺便描述一下自己的心情:很郁闷,暗恋隔壁公司一个女孩一年多了,刚才听见她接电话,貌似是她男朋友,语气很亲密,我嫉妒啊!恨啊!!!!

☆、16.抹杀

离开画室回到班级的马小宝被教导主任叫到了办公室。马小宝很奇怪,难道自己又闯祸了,但最近分明规规矩矩的,难不成程梦突然反悔,把那天的事情又告诉了主任?

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看见程梦从里面出来,脸上还挂着不悦。

程梦一筹莫展的从马小宝的身边走过,连头都没抬一下。马小宝更加心虚,难道主任真的知道了那天的事?心惊胆战的推开主任的办公室的门,喊了声报告。

“进来!”

“主任,您叫我有什么事?”

“哦,也没什么事,黑板报画的不错。”

马小宝顿时大喘一口气——原来是这个事,看来误会程梦了。

“那里那里,只是一时兴起,胡乱涂了几笔。”

“待会去把黑板报洗掉。”

马小宝的笑容僵持住了,“为什么啊?”

“没有为什么,虽然你画的很好,但是这是学校。”主任的表情很严肃,仿佛这个事情很严重,难怪刚才程梦怏怏不乐,看来又被主任奚落了一顿。

“这些街头涂鸦在舞厅这种地方才会出现的,舞厅是个什么地方,那是痞子、流氓才会去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

“因为——”差点说出了实话,主任尴尬的干咳一声,“我去舞厅逮学生看过的,再说了,黑板报前整天涌着一帮学生跳着、蹲着、勾肩搭背的拍照,这像什么?这是学校不是舞厅,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地方。”主任大言不惭的说着舞厅与学校的区别。

“放学后去洗掉,以后不许在校园里再画这些。”

“哦——”

放学后,马小宝一边洗着黑板一边骂着主任,“本来就是个流氓,我看你是去舞厅偷女人还差不多,谁不知道你家里藏了位见不得人、上不得床的老婆,还大言不惭的说去舞厅抓学生。只可惜了我的画哦,才三天就要结束它的生命了,看来真的是亲手画上又要亲手毁掉了。”

程梦看见男生恋恋不舍的一边擦着黑板一边自言自语,觉得又好笑又感到惋惜,忍不住上前说:“我也帮你洗吧!”说完卷起袖子,马小宝惊讶的看到女生手腕上的手表不见了。

“咦!你的手表呢?”

“在班级放着呢,怎么啦?”女生疑惑的问道。

“哦,没什么,你的手表那么贵,要是丢了多可惜。”

“你查过价格啦?”

“嗯,好贵啊,看来你们家很有钱。”

“那里呀!我们家才没钱。”女生皱着眉头说。

戴那么贵的手表还说你们家没钱,鬼才信呢。

“我们家是开手表店的,没你想象中的那么有钱。”

“哦,原来是这样啊!”对着女生龇牙咧嘴的一阵乱笑。

女生瞪了一眼男生后说:“知道我们家没钱你很高兴是吧?”

“你们家有钱没钱跟我有什么关系。”心里却在想道:当然有关系,你们家要是很有钱,我还怎么泡你,我可不想你来包养我。

“人小鬼大,你就那么讨厌富家子弟?”

“也不是,富家子弟本身不讨厌,讨厌的是他们什么都不懂,却自以为是的把这个世界看的很轻薄,所以确切地说我是同情他们。”

“看不出来你这小矮人还挺愤世嫉俗。”

“对,我是个愤青,不过,也可以说是我的嫉妒心在作祟,我嫉妒他们生来就是富家子弟。”在聪明的女人面前不需要隐瞒什么,况且还是个喜欢的女生,不需要戴上虚伪的面具去刻意伪装自己,更不需要去刻意的奉承。

女生笑嘻嘻的说:“这倒是实话,我喜欢你这么坦诚自己。”

马小宝听着心里高兴,咧开嘴笑了。

九月的校园弥漫着桂花的香味,男生的笑容也逐渐打开女生的心结,久违的笑容重新回到她那张清秀的脸上。

要笑,为什么要活在过去,为什么因为那个混蛋让自己这么压抑。

☆、17.金益的失恋

张思颖最终还是拒绝了金益的追求,甚至连追求的机会都没给他,理由很简单,虽然她很*,但她很有原则,那就是姐妹喜欢的或者喜欢过的男生她一概不接受。

那朵带刺的玫瑰是飘忽不定的,在金益认识她的这段时间,她已经跟2俩个男生好过。

放弃,可能吗?继续执迷不悟,然而出事是在一个月之后。

为了追求,金益不惜一切代价,花重金买通了张思颖身边的那个丑女。他家人有钱,而他最恨的就是父母为了钱抛下了家庭,成天跟着生意上的朋友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金益花他们的钱不心痛,相反却有一种淋漓尽致的畅快,如大汗淋漓后的一场沐浴,从头舒服到脚。

买通丑女后的第一个礼拜,金益就收到重要的消息——张思颖在舞厅喝多了。

金益第一时间赶到酒吧的门口,丑女把醉如烂泥的张思颖交给金益。

“交给你了,好好待她。”诡异的一笑后离开了。

就这么把朋友交给了一个陌生的男生,为了钱,丝毫没有考虑朋友的下场。

金益讨厌那样的笑容,充满了邪恶,充满了出卖,充满了冷漠。

一定要让她离开那个女生。

拦了一辆出租车,刚把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