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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婆 佚名 4879 字 3个月前

人其实很温和。

他从不跟任何一个人去套近关系,但如果谁有事找他帮忙,只要他能够办到,二话不说他就会帮你。但是他也很冷漠,他不会刻意去和谁做朋友,甚至是我。我虽然一直去找他,但也能明显感受到他隐约的抗拒。

他就像是活在这个城市的外围,冷眼看着这个城市的每个人在生活的漩涡中不断挣扎着,他不愿和这个城市有任何交集,只为了随时能够抽身离去,一下子就消失掉。

他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但我不愿意放弃这个朋友。

我对他的故事也很好奇。

他生活得并不好,在我看来。有时候他赶车很忙,连吃饭的时间都挤不出来,他通过接更多的生意努力地去赚更多的钱。但在我看来,他却并不是那种为了钱而赚钱的人。

我曾问过霍普,并对他说,如果他需要钱的话我可以借他一些,不用拼命到处奔波。但他只是摇了摇头,拒绝了我,说感谢我的好意,但那是他自己的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再去马车场找霍普总是扑个空,就算有时候能遇见他,他也是神色匆匆的样子,向我打了个招呼就又没影儿了。

我去询问马车场的老板。他叼着雪茄,听我问起霍普的时候,竟也对我发起了牢骚。说霍普这些天一直早出晚归,也不知是在忙些什么,可是租金却老是交不齐,赊欠着,这跟他以前勤勤恳恳简直相差太多了。

我有些担心霍普,心里面总有不太好的预感。

直到有一天,我再去找霍普,看见他靠着马厩槽坐着,嘴里叼了一根狗尾巴草,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我走进的时候他就睁开了眼睛。

他见到我,未等我开口便主动招呼我坐,这让我颇感意外。

“我想我很快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索尔兹伯里。一直以来,谢谢你。”他重新闭上眼睛,声音轻得就像是梦呓。

“谢我?不,我什么都没做。”我很惊讶,谢我有空就找你聊天吗?“……你要走了?!”

霍普不再说话了,过了良久,他才睁开眼,吐掉了草,转脸问我:“想听我的故事吗?”

“诶?!这么突然……等等……”

霍普没有理会我,而是自顾自地讲了起来。

“……那时候我是个猎人,还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哩。第一次见到露茜的时候,她可狼狈了。一个人,仗着自己骑术高明,大胆地单骑策马穿行在人畜车马之间。她那时高昂着头,神采奕奕的模样真是美极了。但是城郊的道路被牛群堵塞,不能通行,而且还有五六个面目粗野的牧人把大把的牛群赶过去,那个丫头就被牛群给困住啦。有一头蠢牛还用牛角抵了马肚子一家伙,马立刻就受惊了,前蹄扬起,全身颠腾。但你要知道,惊马越是蹦跶,牛角越要抵撞。露茜她在马背上可好好受了一顿呢。我见到牛群里有人,便急忙策马过去抓住惊马的嚼环,挤出一条道,把她拉了出来。从见到露茜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就是我要找的姑娘。她可不认识我,但我一眼就看出了她是我父亲的好友——费里厄叔叔的女儿。她比我想象的更美,更动人。”

“我那时恨不得天天呆在露茜身边。我去拜访费里厄叔叔——他是个很好的人,很快,他也认可了我。虽然说露茜什么都没说,但我能感觉得到,她也是爱我的。我对她的爱情,并不是一个男孩一时的念头、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性格刚毅的男子汉所具有的那种强烈奔放的激情。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让露茜成为犹他州最幸福的一个姑娘。”

“正巧,那是我和我的同伴们在内华达山脉中勘探银矿。于是我决定,去干出一番大事业来,赚了足够的钱回去,再向她求婚。费里厄叔叔已经默许了我们的婚事,我们只要把矿办好,两个月后,只要两个月,我就能回去,和露茜永远也不再分开。”

第六章

更新时间:2012-7-21 21:57:43 本章字数:6035

那天,霍普解脱了似的跟我罗里吧嗦讲了好久。

看他现在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一直光棍着。不过既不是他甩了那个姑娘,也不是他的心上人甩了他,结果那姑娘竟是硬生生被人抢了去的。

我的脑子很久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和霍普告别后回到家。

容我好好地把这个故事理理顺,然后再转述给诸位。

露茜.费里厄姑娘和她的养父约翰.费里厄先生在还没有认识霍普之前在北美大陆的中部——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从北边的黄石河到南边的科罗拉多,完全是赤地千里、渺无人烟的死寂之地迷失了道路。

那一片土地荒凉无望、了无生机,且又人烟绝迹。唯有波尼人和黑组人偶然结队而过,前往别的狩猎地。夜晚,苦吆狼出没在矮丛中;白天,鵟鹰在空中缓缓翱翔;还会有蠢笨的灰熊,在阴暗的峡谷中蹒跚走动,向着山岩寻觅食物。天底下再没有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的地方了。极目望去,空旷的大平原向四周伸展。所见之处尽是片片盐碱的灰地,稀稀落落分布着一丛丛荆棘矮灌木。在那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山脊上覆盖着斑驳的白雪。这片大地上找不到生命的踪迹。铁青色的天空中没有飞鸟,暗灰色的土地上毫无动静。哪怕你侧耳细听,那辽阔的原野也听不到一丝声音。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

当从布兰卡山上向下望,能够看到一条清晰的小道摸样,弯弯折折,穿过荒漠,消失在目光所及之处。沿着道儿,凌乱地遗弃着堆堆白物,走进看时,便能辨认出是数不清的白骨——有牛的,也有人的。它们在阳光的照射下,衬着暗灰的盐碱地,散发出阴惨的白光。

约翰和小露茜走到了那里,精疲力竭。一路上,同伴们一个个地倒下了,被这无情的荒漠吞噬掉,现在也要轮到他们了。

那时的露茜还是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也死在了半路。在荒漠里走岔了路,几乎是没有可能再找到水源的,这两个相依为命的男人和女孩,眼看着也要命丧此处。

本来应该是这样,但幸好,上帝并没有抛弃这对可怜的旅人。

在死神降临之前,他们看到了生的希望。

大群的人和动物在这盐碱荒漠掀起了一团滚滚的浓云。在扬尘弥漫中,出现了大篷车的帆布顶,还有武装骑马人的身影。那是一支庞大的车队,不同于移民队伍,他们是流落的难民,迫于环境的压力迁徙他乡,另寻安身立命之地。

迷路的人被车队救了——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他们称自己是给迫害的上帝的子民——摩罗尼天使的选民(即□,美国基督教的一个教派),而救这两个陌生人的唯一条件即是,成为他们之中的一份子。

这是一个没有选项的选择题。

摩门众教徒在迁徙途中备尝艰辛,从密西西比河畔到落基山脉的西麓,他们凭着几乎是史无前例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奋勇前进,直到到达广阔的犹他山谷——期许的乐土。

老约翰也是个得力的向导,机智勇敢的好猎手,所以很快便获得了新伙伴们的敬爱。他被分得了一大片肥沃的土地。过了十二年,老约翰凭借着他的好手艺、好脾气以及一副好身板成为了从内陆海的盐湖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齐山区为止,再没有比他的名声更大的人了。

露茜.费里厄在养父的身边长大,帮助他照料屋里屋外一切事情。随着岁月的增长,小姑娘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十分健美,你若见过她在父亲马上那典型的西部女郎的飒爽英姿,一定会过目不忘。

霍普正是在这个时候和露茜相遇,我虽不敢说露茜对霍普一见钟情,但从霍普那提到她便会放柔了的声音中不难想象,露茜对他也存在着好感。

只可惜,阻挡在他们之间的东西太过庞大,难以逾越。

以我的想法,如果不是双方家长反对,那便是露茜嫌弃霍普没钱。但事实告诉我,我果然是个天真的外国人。

原本我便对欧美的历史不甚了解,至多不过说出几个大事罢了。虽然隐约知道基督教历史悠长且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分支教派,但□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这个教派的教规对我而言很坑爹,但对霍普来说却很泯灭人性。

具体妨碍霍普和露茜的主要是两条,一,□实行一夫多妻制;二,□每个女儿嫁与上帝之选民,如若外嫁非□之人,该女即犯下弥天大罪。

要知道,我们可怜的杰斐逊.霍普先生可不是什么见鬼的□徒。更何况,□的婚姻根本不是婚姻,而是奇耻大辱。

不论对于教义有多么不满,老约翰只能守口如瓶,因为在那个时候的圣徒之地是□的天下,吐露违背教义的言论是极为危险的。有谁敢于反对教会,谁就会突然失踪,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也不知道他落到什么下场。说话稍有不慎,行动偶有闪失,灭顶之灾立刻接踵而至。

换个角度说,□实行一夫多妻制,那么势必要有足够的女人。当这个教别扩大化时,妇女供应日渐不足。没有足够多的妇女,一夫多妻制的教义就有名无实。于是便有许多古怪的传闻不胫而走,例如说,有移民路经此处被谋杀,他们的帐篷也遭到枪击,与此同时摩门高级司祭的内房中都新添了不少女人——她们形容憔悴,终日以泪洗面,张张脸色惶恐不安。有些山上的夜行客也在传说,在暮色晦暗之时,曾亲眼见到有蒙面的武装匪帮如幽灵一般悄悄地几乎与他们擦肩而过。这类传闻说得有眉有眼,有形有色,经过多番印证,终于坐实确有其事。

这是个罪孽渊薮的组织,外人多知其一不知其二,只有越深入了解下去,才越知道其罪恶简直令人发指!

老约翰一直没有结婚,这也是他唯一与教友感情不相容的地方。

□的大首领亲自去找老约翰,要求他把女儿嫁给大司祭的两个孩子们其中之一,一个月为期。他们之中一个已有了四个姨婆,另一个则是七个。

霍普那时还在内华达开矿,他收到老约翰请人捎的信后,立刻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

当他到达露茜的家时,那儿早就被监视起来了。他爬着到了门口,总算,没有被捉住。

老约翰告诉他,大司祭的公子和另一个长老的儿子已经来过这里,但被他厉声赶了回去。一说起这两个家伙,霍普脖子上的青筋全部都暴了起来,喘着粗气,他的脸也更红了。我对这两个混蛋的相貌表示好奇,霍普摆摆手对我说,得啦,索尔兹伯里,别抱有什么幻想了。不过告诉你也无妨,他们一个灰白长脸,另一个长着牛似的粗脖子,丑陋浮肿的脸,傲气凌人。

这两个杂碎被老约翰赶走的第二天早晨,老约翰一醒来便大吃一惊。一张小方块纸条别在被面上他胸口位置,纸上用黑体字母零落不整齐地印着一串字:“限二十九天改邪归正,到期……”

这未竟之语比任何恫吓都叫人胆悚而不知所措。老约翰也是一个机警的好猎手,房间的门窗都是插好销好的,他想不明白这个警告究竟是怎么进入房间里来的。他对露茜只字未提。

这之后,事情更加离奇得叫人毛骨悚然了。早餐时,露茜惊叫着指向天花板,那里用烧焦的木棒清清楚楚划着数字“28”。那天夜里,老约翰没有睡觉,他拿着枪,通宵守候,但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然而到了早晨,却发现大大的数字“27”用油漆涂在了外门上。诸如此类,我不再一一列举,反正这个警告一天也没有断过。

老约翰开始坐卧不宁了,一天天憔悴起来。即使是百般留心,也没人能说出那些数字究竟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每次看到那些警告,就有一种几乎是迷信出鬼的恐惧。

等到霍普赶到时,早晨写在墙上的数字已经变成了“2”。

我对那时的交通工具实在太失望了,当然,目前的也是。但我更加愤恨的是那见鬼的教义,听到这里,我对自己的身份无比庆幸。

霍普和老约翰合计着逃离犹他州,他们当天晚上就得行动,否则明天是最后一天铁定会来不及。老约翰叫醒了露茜,舍弃了这里的一切,只带走了能带走的、最轻便的东西。

两个最有经验的猎手带着一个年轻的姑娘,他们逃离□控制的警戒线地区时的过程实在惊险刺激,我便不一一细说。总之,他们总算是离开魔窟有三十多英里。

在逃亡后的第二天中午,他们的口粮眼看着就要吃完。霍普并不着急,因为这座大山有的是食物。他架起火堆,把父女俩稍稍安顿下来,举着枪去打猎。

霍普走了大约有2英里,穿过一个又一个峡谷,但仍一无所获。这么兜了两三个钟头,他准备折道回去。这时却看到了一只加拿大盘羊。猎枪击中了羊,霍普拖不动这么大个头的猎物,他只割下了一块腰腿肉。

待到他想回去时,就犯了难。

峡谷的地形复杂,年轻的猎人只顾着寻找猎物,并没有注意记牢周围地势。等到他终于摸对了认识的回路,天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