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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仙姿 佚名 4917 字 4个月前

住恶心,略微退了下,做惊恐状看了看四周。

童子期并无进一步动作,只是点头满意地一笑,“请吧。”

那笑中带了些淫邪,没得让丁闲起了一身鸡皮。

两人一路说笑着回到总督公衙,童子期直接就把丁闲带到了后衙,又命人泡茶,又命人上小菜,又命人看守周围,不得进入。

周遭一静,童子期便迫不及待本相毕露,“丁贤弟呀,初见你时本府便留了心,贤弟一身皮肉,真如姑娘般伶俐软嫩,刚才一摸之下,更是如梦般销魂。不瞒贤弟说,这楼兰虽称为玉城,美女如云,我眼中却不过白骨骷髅。但此地男子彪悍,天知道本府已经多年未得一欢了……天可怜见的,送了丁贤弟前来,就如朝露般一夕之欢,也堪慰平生了啊!”

他伸手想拥抱丁闲入怀。

丁闲顺势靠过去,却戟指如飞,在他咽喉下方迅速点了三下。

童子期瞬间被定住,浑身无法移动。咽喉咔咔,想要说话,却只有嘶哑气声。

——沈微止教她的硬功,也就只有这一招使得纯属。好在童子期是文官出身,若换了武将,成与不成还是未知之数。

丁闲顺利从童子期腰间摸到官印,本想把那一把摸回来,看看童子期虽算儒雅却已开始下垂并有不少周围的脸,最后决定放弃。

“童大人,我的确是喜欢男人的,不过可惜,我只喜欢翩翩世家公子,不喜欢大叔。”丁闲活泼地笑一笑,便持着官印,使个奇门,俏生生出现在总督府墙外。

早已接应在此的沈微行关切道,“没被占便宜吧。”

丁闲恨道,“被摸了下屁股。不管,我要找回来——”便想伸手去摸沈微行。

“放肆!”沈微行轻巧地避开,“胆子愈来愈大了……不闹了,走。”

两人同以奇门身法,片刻便到了楼兰府的大牢之外。

沈微行放倒一名衙差,换上卒服,以斗笠遮住面孔。丁闲则出示官印,一层层通行无阻地下到了大牢之中。

大牢门口便是那群以绮丽为首的女王蜂了。

童子期果然空口白话,众女一身完好,绝无用刑痕迹。

丁闲命人打开牢门,走了进去。

“是你?”绮丽颇为诧异地看住她。

“不错。我跟你睡了一觉,倒了大霉,被我家大小姐疑心到了骨子里。没办法,只好投靠你家主子了。”

周围的女王蜂中响起细碎讥笑。

绮丽冷然,“我们哪有什么主子,你莫要胡扯。”

“他可是这么跟我说的。”丁闲将官印扔过去,“看看,可不是?”

绮丽看一眼,便扔还给丁闲。“那老贼真不要脸,明明是共事一主,不过比我职司高了半分,竟有脸说这种话。”

丁闲忍住内心深处的诧异。

本以为童子期勾结盗匪想夺梓晨瓶,听此言论,背后竟然有着更大的势力!

瞟了沈微行一眼,见她沉默,便依照原计划道,“他叫我们来放你们走。趁现在天刚刚亮,正是守备最懈怠的时刻。”

绮丽诧异道,“为何要放我们走?”

丁闲道,“恐怕稍后沈大小姐要亲自来审问你们,到时候便不妙了。”

绮丽冷笑,“为主公殒命也在所不惜,怕什么审问。”

丁闲不禁觉得棘手,“总之你们听他安排,错不了。”

绮丽又看一眼那官印,“你既是今日才投靠的,为何他要命你来传这不清不楚的讯息?明明——”她猛然停顿。

丁闲知她终于明白过来。

可惜,这明明二字之后跟得,原本应该是极其重要的线索。

却已来不及。

沈微行伸手去捏住绮丽下颚,想将她下巴卸下来。

但已为时太晚。

女匪首的嘴角流下一缕黑血,已是服毒身亡。

——竟干脆利落到这种程度!

再看周围另外四女,也是一样已追随首领,自绝而去。

“好忠诚的属下……好可怕的主公。”丁闲喃喃看住一地的香艳尸首。

“恐怕要从童子期身上去问结果了。”沈微行一拉丁闲。

丁闲今次才知道沈微行的奇门比自己高出多少。

两人一息之间,竟准准回到了总督府内,童子期的书房门外。

“这是……循人见位?”奇门中的最高奥义,心念动处,只要确知某人气息,便可直达他处。若此重奥义练到化境,沈微行根本就不必带兵跋涉千里,可以随时随地回去找乔从嘉聊个天,再回来和丁闲喝茶!

“循人见位中最粗浅的一种,只可在百里之内施行。”沈微行淡淡答,“我还没成仙。”

——二人推门而入。

却晚了一步。

童子期胸口插着一支小箭。

正是普通兵卒,训练眼神时用的那种。

箭矢准准命中心脏。

他眼神空洞,早已绝了鼻息。

丁闲幽幽叹了一声。“看来我们之中,不止有想破坏两国合约的死士,更还有着想将梓晨瓶夺为己有的内奸。——现在怎么办,陈大人?”

“枭首示众。”沈微行果决道,“既然死了,便借他之力,为我们震慑一下西域诸多势力与黑道。让西域百城都看清楚:谁若敢动梓晨瓶主意,便是如此下场。”

“可,他毕竟是朝廷命官……这楼兰总督之职,又要怎么办呢?”

“楼兰驻兵数万,绝不可乱。”沈微行道,“潘勇留下来暂任,直到朝廷派来新的总督为止。”

丁闲点头佩服,这的确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我们的前路,便又少一位臂膀了。”

“臂膀?”沈微行笑笑,“……算了。”

“怎么?”

“没什么?”

“快快说与我听。”丁闲抓住沈微行不放。

沈微行只好告诉她,“潘勇是皇上心腹,一面是协助,一面则是监视。”

丁闲不敢置信,“你是说,皇上,信不过你?”

“不说这些了。”沈微行拍拍丁闲,“走吧,你睡觉的时辰到啦。我们在这里休整三日,三日之后,清晨启程。”

☆、(60)思君之心

出了楼兰,三天就能到河驿镇。

此时若按原定计划走陆路,有两个选择:若翻山而过,十天可到玉门,但此路马车不可通行。若绕山而行,则要二十天以上才有可能到达。

沈微行选了另一条路:沿黄河而下,走水路坐船,只需十天便到。

潘勇留守楼兰;沈微行拨出了一半人马予他,十万两白银亦锁在了楼兰库中,待新任总督到任自可再行押运前往七杀国都。

留下的是步兵与重甲,沈微行带走的,是五百沈氏亲兵,两百轻骑,两百暗卫,还有一百名,则挑了步兵中通水性的,充为船工。

按此人马配置,搭乘河驿镇运载粮草的大船,逆流而上,绝无问题。

但百闻不如一见——来到河驿,才知晓,因黄河水寇成灾,粮草船早已十中去七,不堪重负。

驿丞还极度担心人马行旅的安全,劝说沈微行改走陆路,要安全得多。

在河驿额外停留了一日之后,沈微行作出决定:兵分三路。

第一路,一百沈氏精兵、一百河工随沈微行等人上船;

第二路,骑兵改走翻山陆路,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十日后在玉门会合。

第三路是剩余人等,以及运送行李的马车。走绕山之路,但不过玉门,直接从棘州边境绕往天池镇会合。

河驿守将派出了目前所有船只中最好的三艘快船:大船可载两百人;中船可载八十人;小船可载三十人。

沈微行部署如下:由潘勇的从将、前茶营侍卫,现已官拜千骑长的沈屯溪,率三十高手二十船工,以中船当头为先锋。

沈微行等三人携十名船工,护送梓晨瓶,上了最小的船,走在中间。

剩余人马,四位郡主以及秦红鸾主仆,都在最后的大船之上。

看似妥当的部署,但船行出去不过一日,沈微行就略感后悔。

——丁闲在小船上吐到了天昏地暗,几乎爬在床边,一刻也起不了身。

“用小舢板送你去后面大船好不好?”

“不。”丁闲执拗地拒绝,又吐了一会,才能说出话。“再过过就好了,我要趁着这次,把晕船的毛病给根治掉。”

沈绯樱在旁出谋划策。“你下水游游或许会好。”

丁闲睁大眼睛看她,“这么冷,能游水啊?”

“游起来就不冷。”

她作势要过来拎起丁闲。

吓得丁闲直往沈微行怀里躲。

躲着躲着,又是哇地一口,吐在沈微行身上。

三人俱是苦笑无奈。

“衣箱没有带。”沈绯樱过来给沈微行擦着,“你有换的么?”

“还有一件。”

“赶紧换,这件拿去洗。”

“——谁洗?”

沈微行问倒沈绯樱。

沈府有专门洗衣之处,一路上换洗衣服亦有驿站负责。到了船上,倒还真不知谁能料理这些琐事。

丁闲爬起来,“……不用想了,这里只有我会洗衣服。”

好久没洗衣裳了。

日头晒着船尾。

黄河之水天上来——船工给她打了好大两桶水,丁闲洗得很开心。

从前在山中的时候,就着浅溪洗衣,虽然水质清亮,但水量却小,每每搓揉,都要极其小心。

现今可以将整件衣裳泡在桶里,亦不怕它漂走。洗到哪件,就把哪件拎出来,借了船工的扁担拍打,不片刻,便是干干净净。

沈微行和沈绯樱坐在旁边,托腮看她忙碌。

丁闲洗得差不多了,挥手招呼她们过来帮忙绞干。

忽然发现,“咦,我怎么不吐了?”

沈微行连连点头。“我们讨论了很久这件事,亦无结论。”

一念至此,丁闲忽然又一阵反胃,冲到船舷边开始干呕。

呕出来的只有酸水。

口里一片酸腥难过。眼泪几乎都飙了出来。

沈微行适时过来抓住她手。暖暖气流从腕脉流入身体,抚慰丁闲多灾多难的心灵。

却有细细传音钻入耳朵里。“你这个月月事来了没?”

丁闲再度愣住,忘记了呕吐。

船行江心。

水流不似下游那么湍急,船身也稳了许多。

丁闲呆呆躺在船舱里。

明明是安全期,应该不会中标吧?

大小姐都算出来,二十岁才有小孩的。

但是……万一小孩掉了,就不算真正的小孩了吧?

丁闲脸色惨白地按住小腹。

沈微行拿着食物推门进来。

丁闲连滚带爬到她身边,“给我诊诊脉吧。到底有还是没有哇?”

沈微行叹口气,“我觉得这脉象是没有。但我不熟女科,不能打包票的。你自己算算,究竟迟了多久?”

“七天了。”丁闲颓然坐下来,看着桌上的各种鱼与肉饼,一点胃口也无。

“有了也好,”沈微行算算时间,“等我们回到中原,你刚好分娩。”

“我已经是个小累赘了,再有娃娃的话,唉。”丁闲狂摇头,“我根本还没准备好。三年后其实挺好的……唉,大少爷啊大少爷,你要不要神枪手到这种地步啊。”

“神枪手是什么意思?”

“就……”丁闲想了想,“在隔壁那个世界,除了我们常说的那种长枪之外,还有一种短枪,枪中有铁丸子做子弹,用火药的力量,可以让它射出去很远。”

说着说着俏脸羞红,“跟,那什么,也是射,是一样的……所以这样比方。”

沈微行笑起来,“我好几次看你在看月亮。是在想微止么?”

“嗯……若不是真真切切经历别离与思念,恐怕我也不会懂什么是‘千里共婵娟’的意思。”

“你何时真正喜欢上他?”

“如果说‘有点喜欢’,第一次见,他披着灰色的皮裘,脸色苍白,又很忧郁地坐在那里。那么个破院子,配上那么干净的人,反差极大,一下子就觉得动心了。……但要说‘特别喜欢’,喜欢到超过了大小姐那么的喜欢,那大概是……走的那天。”

“走的那天?”

丁闲郑重点头。“他把风车簪子托你给我的时候,我拿在手里,忽然觉得心很痛……好像有一小块心上的血肉,都留在他那里了。”

沈微行带着一丝细微到难以觉察的愧疚,看住她。“早知道,便不带你出来了。”

“不不不,”丁闲未留意到沈微行的神色,“只有一小块嘛。还有好多在我自己这里呢。而且一个人留在沈府的话,就要同时思念大少爷与大小姐两个人,又不一定能保护得了自己。自然是出来得好。出来了,大小姐可以保护我,我有时候也能出出力,还能长好多见识,让丁闲变成一个更好更强的人,将来可以更得力地辅佐大少爷呢。”

沈微行听了半日,忽然悠悠问了一句,“你有没有发现,你只要一分心,不去想晕船这件事,就立马全好了?”

丁闲看看她,又看看桌上的菜。

转头又是哇的一声。

第二日一早,向来晚起的丁闲竟冲出来,将船头正看黄河日出的沈微行抓进了舱房。

“来了。”

“什么来了?”

“没有。”

“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