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留他一人在那儿。”
莫珩从善如流道:“那也接过来吧。”
就这样,我和连伯的栖身之所换成了城府,昔日我们是城府的下人,现在我们是城府的贵宾,真是事易时移,始料未及。
连伯对我预感,莫珩早晚会找我谈婚论嫁,我说我的出身不好,莫珩要不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想中和一下品种,要不就是别有目的。
连伯问我为什么面对莫珩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我说因为合欢,一想到合欢,就想到莫珩,一想到莫珩,就想到合欢,合欢就像是一味醒酒药,什么都能打醒。
连伯感叹着说,也不知道我这是多愁善感还是太过理智,还说身为女子,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好。
我告诉他,合欢是我见过最多愁善感的姑娘,她生前除了一块儿琉璃也没能留下什么给我,死后却将这个性子灌输了来,表做纪念。
连伯问我以后的打算,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我反问他留下来如何,离开又如何。
连伯说,留下来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终身为厨娘,一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考虑了很久,难以回答这个问题,倒不是我纠结是当厨娘还是变凤凰,而是苦恼为什么选定一个身份就要选定一辈子。
我说:“我想先当几年厨娘,腻了就走,天下这么大,西秦以外的地界我没去过,很想去看看,最好多学几道菜,再在四十岁的时候开一家南北酒楼。”我当时的梦想真美好,自然万万想不到几年后嗅觉顿失,唯有替人收尸,不知不觉走上仵作的道路。
连伯笑我太过理想,还说理想是难以在现实中实现的,我若是在这里当了几年厨娘,恐怕也难以走出这座城府了。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试问一个熟悉城府内部结构又深知城主口味的人,怎能随便被放出去?
我说:“嗯,我真是太过理想了,我想咱们还是趁早走吧。”
就在我和连伯决定向莫珩请辞的那天,莫珩先派人叫我过去谈话。
临去前,连伯嘱咐我说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叫我一定要先发制人,否则要是被莫珩抢了先机,我们恐怕就走不了了,因为古往今来很多变数都是发生在礼貌谦让请对方先说的前提下的。
我怀揣着这份嘱咐去见了莫珩,正要说“我是来请辞的”却不料莫珩的话已经伴随我刚跨入门槛的脚拽了过来,他说:“胭脂,你可想过以后么?”
我说:“我……”
他插嘴道:“你想的以后和我有关么?”
我张了张嘴,看着莫珩一脸期许,仿佛有璀璨流光在他眼里流转,竟不忍心说“和你没关,一点都没关,真的”,只好说:“哦,我还没想过以后。”
莫珩一笑:“那正好,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我不语,走过去坐下,在桌下攥紧拳头,对他规划的“以后”实在没什么预感。
莫珩为我倒了一杯茶:“我这座城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再养活一二百人也是可以的,我今年二十有三,尚未娶妻,也没纳妾,身家清白,父母早年都去了,平日里我可能会有些忙,毕竟天启有许多政事要料理,但晚上基本不外宿,准时回府吃饭、睡觉,你……”
我刚端起茶杯的手被他这番话吓得一滑,茶杯“咣当”一声掉在桌上,打断了他的话尾,我立刻说:“城主,您到底想说什么,是想胭脂帮你寻摸个合心意的夫人么?胭脂不才,见过的女子不少,能善解人意辅佐城主的却不多,思来想去,只有合欢,可她……已经死在了启城,她说她是为了启城而亡的,是陪葬,是追随,我身为她的妹妹却不能鼓起同样的勇气,所以至今不能释怀。”
莫珩不动声色的扶起茶杯,又蓄满茶:“你是在怨我么?”
我说:“不,我是怨我自己胆小怕事。我这个人没什么志向,只想着三顿温饱,一路到老,事业不见得要做的多红火,只要比其他人活的都长寿就够了。”
莫珩笑看我:“真好,我也有这个心愿,这是不是就叫做白头偕老。”
我懵了,实在不知道怎么从他们家能再养活一二百人一路演变到白头偕老的,只好立刻顺着话倒回去,想找出问题所在,但我们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我却想不起来,正在暗自着急的时候又被莫珩抓住了手,打开了我紧握的拳头,慢慢抚平。
我看他望着我的掌心,刚想问“城主还会看手相么”,却被他翻过了手背,一路抬起,凑到嘴边,轻轻一吻。
我登时惊了,抽回了手,连忙站起身后退两步,又被身后凳子绊的踉跄出去。
莫珩不急不忙的伸手一拽,把我稳住,接着站起身将我揽在身侧,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这样怎样与我白头偕老。”
我哑口无言的望着他,心想这人太能掰了。
他则低头笑道:“方才还没说完,我晚上是基本不外出的,准时回府睡觉、吃饭,若是碰到推不开的应酬,大抵就是一年一度的府宴吧。只是以往每年的府宴都独缺了女主人,你,可愿意?”
我不答反问:“城主,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含笑不语,我又说:“当初为什么你要拒绝合欢?”
莫珩一怔,笑意渐敛,松了手,再度坐回桌边,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这也是合欢想问的,这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给你的答案,你能接受么?”
我说:“只要是城主说的,我应该可以接受。”
他抬头看我,轻笑一声:“胭脂,你真是个较真的姑娘……你们夫人说合欢喜欢我很多年,我却感受不到,我甚至记不得谁是合欢。但那日在启城城府的花园里,我却闻到经过我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后来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气味一样,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说的合欢,我只记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浓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皱起眉:“我并不是不擦花香,只是整日在厨房忙活,不想嗅觉被其他气味干扰。”
莫珩说:“这就是了,其实我的鼻子有些敏感,闻不得脂粉味,还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来合欢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还记得那天清晨,我为合欢整理妆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轻轻嗅着告诉我,从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药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还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对她吹气,以保证她的身上可以均匀吸收香气。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个喷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飞色舞的合欢,她说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脱颖而出。
她果然脱颖而出了,只是料不到会是这个结局。
卷一 天启篇 〇七
我告诉莫珩,我需要时间考虑,他爽快的答应了,看来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时间考虑的,因为说不准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连伯,连伯说我顶着一个哭丧脸准时被人告白了吧。
我问:“被人告白不是该小脸绯红,喜不自胜么?”
连伯问我从哪得来的看法,我说是街边买的小黄书里说的。
连伯说:“被喜欢的人告白是那样的,你又不喜欢莫城主。”
他一针见血了,我半响缓不过神。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我是喜欢莫城主的,那时候合欢一说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过我好像总会喜欢合欢喜欢的人和物……”
连伯说:“所以现在合欢去了,你就没有参照物了。”
他又一针见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觉。
我问连伯,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连伯说就像我说的那样,小脸绯红,心跳加速,双眼熠熠生辉,手脚颤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负责任的告诉自己,我对莫珩没这些反应,但也不否认在见到帅气逼人的莫珩时,精神难免振奋。当我将这个看法告诉连伯后,连伯表示我们的前途很堪忧,我问为什么,他说要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长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身上遭受到两次拒绝,多半是会想不开的,不是撕了对方就是和对方一起死。
我问,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要么毁了她,要么同归于尽。
连伯拍着我的肩膀说,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张,拉着连伯的袖子问怎么办。
连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们没那个轻功,若是客气请辞,莫珩恐怕不会轻易罢休,若是条件交换,除了肉体也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愿意肉偿,连伯一拍脑门,告诉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可以帮莫珩完成一件心愿,就当做抚慰他心灵的表示。
三天后,当我将连伯的建议告诉莫珩时,莫珩着实愣了很久,脸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仿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让我把方才的建议忘了。
莫珩说:“我好像还没有什么心愿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应,若有未了的心愿,还愁没人去做么。
我说:“那什么……”
他突然插话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弃,能不能帮我走一趟云州城,找一个人问一句话?”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个人问一句话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个人问十句话也是信手拈来的简单,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
见我犹豫,莫珩又说:“这个人你也见过,他叫别云辛。”
我登时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么?”
莫珩说:“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有些话才不方便问出口。”
连朋友都不能说出口却要假他人之口的话,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说:“这个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断:“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有三,别云辛和他的弟弟别云州,还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养女,是作为莫珩的童养媳带进城府的,从小就被教导的知书达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有人都以为莫媛会是将来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岁那年随莫珩头一次外出参加启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风度翩翩的别云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启城便下了礼聘。不出一个月,莫媛就坐上了云州城抬来的花轿,心花怒放的嫁去了异地。
又过了一个月,莫媛捎来一封信,信里婉转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爱上的是别云辛,但不想嫁过去洞房花烛后第二天才发现身边的丈夫叫别云州,接着日日见到别云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对别云州夜夜承欢,内心痛苦万分终于酿成心病,不忍对外人提起,更不忍质问别云辛,只好写书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经嫁过去两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医生都被莫媛遣了回来,因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教育制度被养大的,很早就养成了多疑且不能轻信旁人的性子,虽说心理医生都有职业道德,但遇到莫媛这样的心病也难掩八卦的心理,所以至今没能有人让莫媛敞开心扉。
按照莫珩的意思是,他信任我,相信他的妹妹应该会和他心有灵犀也信任于我,再加上大家都是女孩子,说起话来更加贴心,也更容易开导。最关键的是,我是启城灭城后唯一一个坚/挺的活下来的女人,可见心理素质多么强大。
说到启城,我便不得不问:“莫珩,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惊讶地看着我:“你还是头一次叫我的名字。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说:“哦,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纯属我个人好奇,我就是想知道在启城最危难的时刻,其它三城为何按兵不动,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城走向毁灭,你们晚上睡得着么?”
莫珩面无表情的审视了我好一会儿,眼里透不出他的想法,我只能凭空猜测。我想他可能是觉得我大不敬想杀我灭口,但又考虑到尚有求于我,所以还在是现在掐死我还是等我回来再掐死我的思想中交战着。
最后他说:“胭脂,你知道什么是国家么。维系国家的是政治,不是恻隐之心。”
我说:“我不懂政治,我也没有恻隐之心,只是觉得三国为了自己而牺牲了启城,是很不人道的,那不仅是一个城,里面还有很多生命。”
莫珩笑笑:“你真是个好姑娘,胭脂。”
我也笑笑,皮笑肉不笑。
莫珩拉着我坐下,极有耐心的跟我说了天启城的背景。天启、明日、云州一向是互相赖以生存的,邦交友好,没有人敢打破这个平衡,因为一旦有一家倒台了,势必会牵扯另外两家,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的就是这回事。所以启城遭难时,只要有一家决定袖手旁观,另外两家为了维系三国的平和,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能说启城太不会选时候出事了。
我问莫珩,当初提议袖手旁观的是谁。
莫珩说,是云州城的别云辛。
我开始讨厌别云辛,理由很简单。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咱们一起加点赋税吧,最近缺钱花”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会花钱的城管,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城府的美女不够睡了,咱们引进点外国妞儿吧”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