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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瞩目 佚名 5006 字 4个月前

陪着白皑青从小小的水城走出来,看他一路辛苦打拼,看他渐渐展露头角;同时也开始忍受他的彻夜不归,习惯他的花边新闻,最终开始对他的一切感到麻木。但这些还不是她放弃的理由。

闻香是那种说一不二的女子,欺骗伪装都不是她的作风,所以让她决定放弃白皑青的真正原因是:他要她做他的地下爱人,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能让外人知道。

也许是她不够爱他,也许是她不够伟大,所以她拒绝了。收好行李,拿着没来得及给白皑青看的化验单,她只身一人回到了水城。在那里,她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传言果然还是传言,末日没有出现,第二天的太阳还是照常升起,什么都没有改变。

闻香走的时候没让那对吸人眼球的父女去送,所以只有普丹一人陪她去了火车站。在候车厅,许久未见的两姐妹一直沉默着,直到火车要进站的时候,普丹才终于忍不住问:“香姐,你真的不后悔吗?如果你当时坚持留在他身边,也许今天你们一家三口会很幸福。”

连天王嫂都守得云开见月明了,白皑青不见得真想藏她一辈子。可对于这个赌注,闻香没有必胜的把握。

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两个人站在那里很显眼。闻香往一侧让了让,那份淡定果断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她完全是用局外人的眼神看着普丹:“丹丹,我从来不会后悔做过的事。反而是你,有后悔过吗?”

普丹听懂了她的意思:做都做了,有什么好后悔的呢?她们之间的区别是:一个已经放手,一个却在徒劳的追逐。很显然,普丹要傻得多。

送走闻香以后,普丹在回去的路上意料之中的接到了白皑青的电话。

“她走了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一夜未眠的样子。

“嗯。”普丹边回答边想象白皑青此刻的样子,一定是面容憔悴满脸胡渣,这种想象让她心情愉悦起来。

对面好像有叹息声,然后是一声苦笑:“果然还是那么无情。”

原来,你竟还在期待吗?普丹居然觉得,自己似乎不是最傻的那一个。有个人倔强的不肯屈服,却也一直没有放弃。只是世事变迁,到头来却发现也只剩他自己站在那里了。

她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想通了:“青哥,我下午要请假。”

“为什么,你好像很少请假。”

“嗯,因为我要去相亲!”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白老师孤苦终老了!咳咳,应该说他把他的一生都献给了艺术!

下章预告:番外之小q

☆、番外:小q和欢姐

小q

秦荞第一次发现朱慕和万众之间的问题,是在开机发布会那天。他们两个在化妆间谈话的时候,他就和秦艾在门外小声交谈。

秦艾说自从宣布分手以后,朱慕的情绪一直很差,她说她觉得朱慕还是爱着万众的。那时他只是笑了笑,告诉秦艾说这些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做好自己想做的事就可以了。至于那两个人,凭多年写作的经验和直觉,他知道他们不会这样简单的结束。

于是,他依旧照计划一边帮秦艾制造机会接近白皑青,一边暗暗观察着万众积累素材。在万众面前,他刻意表现的像是偶像剧中的男配角那样,完美到无懈可击,又跟她保持若有若无的暧昧。本来他是想看看万众会作何反应,想不到的是自己渐渐的却对她越来越好奇。

故事里的女明星,不是为了成名不择手段,就是可以为爱牺牲一切,可万众不同。她很贪心,哪样都想要也哪样都舍不得丢掉;她甚至当他是自己的朋友。

朋友!在这个圈子里这么多年,居然还相信有朋友的存在吗?但他却是真的开始对她狠不下心了。

然后他们去了青城,那天晚上秦艾找到他,欣喜万分的说朱慕喜欢的人是她。她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接近朱慕的目的,好像和白皑青相认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在她的世界里就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叫朱慕。

他终于惊觉她已经对朱慕放入了太多感情,他那个总是怯生生很单纯的小妹妹,已经长大了。可是朱慕怎么会喜欢秦艾,同为男人,他看得出朱慕的眼神一直落在谁的身上。

心里明知道秦艾终究会受伤,可是他不忍心打破她的喜悦。只是却没想到,最后秦艾为了不属于她的东西,几乎变成了另一个让他都认不出的人。而万众,就跟他预料的那样,差点鸡飞蛋打一无所有。

而这一切,到底都是谁的错?

或者他不该带秦艾出来,或者他不该接近万众,又或者他不该参与他们的故事?不,这些都不可能!

坐在电脑前面,秦荞十指如飞的敲打着键盘。所有的遗憾曲折,伤心快乐,不过都是他手下的文字。他亲身痛过笑过,然后用心的传递给别人。

虽然,他也还记得小时候,那个逼着他一起玩过家家的女孩。女孩曾对他说:“哥哥,长大以后我做你的新娘好不好?”她问的时候,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可他点头的时候,却是伴随着一生的誓言。果然,凡事不能太当真。

最近倒是听说万众要回国了,已经在青城定居两年的他看着存在电脑里很长时间的那个文档,微笑起来。这本《万众瞩目》,就算是对他们那段时光的一个交代吧。

因为在家里宅了太久,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要生锈了一样,秦荞不得不决定去海边走走。

海边有很多小孩子,每个看起来都很可爱,可他却一眼就被其中两个小孩吸引住了。

小男孩正在堆城堡,小女孩捡了贝壳海草在旁边“做饭”。一阵海风吹过,她突然抬起头笑着对小男孩说:“老公,吃饭啦!”

欢姐

也许已经没有人记得,王欢曾经也做过演员,甚至还演过两次主角。可惜是运气不佳吧,她一直也没红起来。

在这行,红的自然有人追捧讨好,不红的就只好自己想出路,不然真的连饭钱都赚不出来。她就是比较可怜的那一类,为了糊口到处参加饭局,受过的委屈可以填满整个渤海。所以,每当听手下的艺人叫苦的时候,她总是不屑的笑笑。

拍几天几夜的戏就叫苦,那三陪之后却连个角色都混不上的人呢?被人抹黑炒作就不想活,那自己主动露点都没人愿意写的人呢?跟几个男人陷入感情纠葛就痛不欲生,那把心掏出来却依然被人视而不见的人呢?

王欢的过去,就是那样一本不堪的三流成人漫画。如果不是她脸皮够厚心够宽,如今坟上的草都得老高了。可她却依然活下来了,还活得风生水起活色生香。

和万众一样,她的贵人也是鹿海空;不同的是,她是真的被他包养过。

到底是怎么攀上的这根高枝,如今已经说不清,或许她只是恰巧遇上了那人最荒唐的一段岁月。他们不谈爱只谈钱,他甚至帮她抹掉作为艺人的一切,让她进自己公司带艺人;而她唯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脱光洗净然后躺在床上等他。

其实,一个月也就能见一两次吧,其他的大多数时间她都是空虚寂寞的。所以每次见面她都会很热情,使出浑身解数好让他离不开自己。后来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动了心。

他们的关系一直很隐秘,可最终还是被鹿夫人知道了。那个女人不哭不闹,直接一死了之;她一刀,把过去与现在一分为二。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没人知道鹿夫人的真正死因,可她知道。她也知道对鹿海空来说,这是多么沉重的一个打击,那天他红着眼几乎要掐死她。但他最终没有那么做,因为他知道真正错的人事他自己。

于是,他变了:金盆洗手,日行一善,一心教子。她对他来说,成了纯粹的下属。

万众总是问她:你不欠他们的,何苦要这样卖命,糟践自己。

她从来没告诉万众:她其实真的欠他们的,她欠的就是做牛做马一辈子也还不清。她更加内疚的是,在那样的错乱之后,她却依然爱着鹿海空。只要看到他,或者只是听到他的声音,她的身体便开始酥软。

曾经那一次次激烈的缠绵,现在都是她梦中的鞭笞。忍不住要想,可想一次心上就多一道伤痕。她这样的人,也许是无药可救了,早晚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

可为什么他会比她先走?

去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他终于在她面前露出了虚弱的样子。于是她鼓起勇气对她说:“你知道我爱你吗?爱过你,我已经没办法爱上别人了。”

他的回答却依旧残忍:“我知道,可我爱的不是你。”

呵,原来王欢的人生始终悲哀。

午间小憩,睡梦中的王欢笑出声也哭出了眼泪,最后她被万众推醒:“你又梦到他了?”

王欢揉揉眼睛,好半晌才看清万众的眼睛。她摇摇头:“我是梦到你了。你的男主角再不定,我们的预算可就要超支了。”

三、小q的诞生

最近王欢真的快忙疯了,她一直很想知道她手里明明只有两个艺人,为什么每天还是那么忙?

分手,好好的为什么要分手!真是吃饱了撑得啊!可就连那个人都同意了,她也只有照办,反正她是劳累命。

但刚处理好分手的事,问题又来了:两人既然分开了,也不住在一起,那就不能共用一个生活助理。朱慕那边有秦艾,万众这边的助理小梅却马上就要生了,她总不能叫一个孕妇跟着跑前跑后吧?

难不成,要自己亲自上马?不行,她可是发过誓要尽量享受后半生的,只是现找助理的话短时间内去哪找一个合适的呢?

就在王欢一筹莫展的时候,秦荞找到她。

“表姐,我最近打算写一个跟娱乐圈有关的剧本,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她这个表弟果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怎么帮?”可是看在秦荞妈妈的面子上,她还是无法拒绝。

哪想到秦荞竟然会说:“我想做万众的助理。”

诶,诶?这么巧!不对,是太巧了!

“你怎么知道她现在缺助理?”她好像记得他是编剧不是侦探吧?

秦荞笑道:“你忘了小艾跟我的关系啦。”

王欢恍然大悟:“我还以为你看上小万了,搞了半天又是为了你的小艾妹妹。行啊,没问题,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要体验生活可以,但要是写出一点对小万不利的东西来,我可饶不了你。”

看似答应的很勉强,但其实王欢心里已经在欢呼了!耶,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啊!

“这样吧,我给你换个名字,不然秦荞、秦艾,一听就知道你们认识,到时候被人发现了我还得担责任。秦荞,那你就叫小q吧。”

于是,万众口中三位一体的小q,就这样诞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小q也孤独终老了。好吧,小q把他的一生都献给了文学。

于是,欢姐也孤独终老了【喂,你番外里的人怎么都这么惨!】

所以,下一章是我友情赠送的万众瞩目的过去,还有朱慕和小鹿打架的小片段哦~

☆、番外:小插曲

一、第一次同床

第一次去朱慕家过年,万众小心翼翼的获得了他家人的喜欢。本来以为可以松口气了,没想到睡觉的时候居然又面临了一个大难题。

要睡一间房也就算了,最可恶的是朱慕还非要跟她抢床睡。他仗着体格上的优势,又是在自家地盘,一点谦让的意思都没有。被子就跟粘在他身上一样,任万众怎么扯都扯不动。在不弄出太大动静的前提下,万众努力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

反正是冬天,就算睡觉的时候也穿了很多,那睡一张床就睡一张床吧,总好过睡地板。她只能悻悻的爬上床钻进了被窝,跟朱慕这样的人在一起,必要的时候得无赖一下哪怕忽视自己的性别。

朱慕倒也没有踢她下床,两人暂时和平的同枕而眠。然后朱慕的苦恼就来了:万众睡觉有个习惯,喜欢抱着什么东西睡。小时候喜欢抱着妈妈睡,长大了就爱抱着抱枕啊毛绒玩具之类的东西入眠。所以睡下没多久,出于本能她就把朱慕当成毛绒玩具了。

朱慕睡的迷迷糊糊,突然感觉到有两只软软滑滑的手攀在自己肩上,然后一条腿也搭在了自己腿上,就好像鬼压床一样把他压得死死的。他当即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却还是静静的让她抱着。

万众的呼吸很轻很匀,已经睡沉了,可他却根本睡不着了。神智变得空前清醒,所有的感官也格外的敏感,隐隐的似乎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吹拂在自己脸上,痒痒的感觉从内心深处升腾了起来。

难道?不,怎么可能!他又不是受虐狂,怎么可能喜欢上这样的女人!朱慕还在兀自挣扎抵抗,使劲闭上眼想要摆脱那些奇怪的念头。可是为什么闭上眼以后,脑子里却都是万众的样子?拍戏的她,背剧本的她,学做饭的她,走路摇摇摆摆的她,笑着的哭着的气着的,满满的全都是她。

直到这时,朱慕似乎才明白为什么要带万众回家,原来不知不觉当中他已经把她放进了自己心里。只是可惜,那时她却依然只当他是合作伙伴。

这样就变得不公平起来,而朱慕从来都不是一个无私的人。他故意动作幅度很大的翻个身,就与万众面对面,然后趁她还在睡梦之中没有防备,凑上前用力亲吻她的嘴唇。

万众,我发誓,总有一天会让你爱上我的!

二、第一次下厨

万众接到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