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上的法医,看了这篇文章给我一个感觉:好的法医他的知识是系统性全方位的。相信你是个好法医。
冬冬:看到这段,我的心好酸。前几天刚和一女朋友聊天时聊到这个问题,她说和一些司机朋友聊天时,有一个司机朋友的原话是这样的:“撞了人,撞伤倒不如撞死。”司机同志也并非无情之人,他只是觉得撞伤或者撞击残废,那一辈子的支出还不如一次认罪赔清干净也省事,而不用一辈子都在照顾或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无语)。这样的想法是不是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呢?
moma:每次过马路,我都提醒自己:要小心,千万不能出问题,因为我是妈妈,孩子还小,为了她我要特别小心。这是母爱吧,是天性。您是一个感性的人,从事理性的工作,写的是感性的文字,支持您,继续努力啊。
smart:开车的时候还接手机太缺德了。
csifan:doctor,有空帮我向铁匠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希望像他那样负责任的医生再多些。
大道:谢谢你的文字,我是一名律师,为你这个案子里的律师同行的行为感到羞耻。有个笑话用来形容律师:律师和精子一样,都有千万分之一成为人的机会。唉,尽管我也有很强的职业自豪感(相信每一个热爱自己职业的人都会有),但听到这个笑话时,还是感到悲哀、无奈。我们都应该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道德!当两者有可能发生冲突时,需要做出平衡,但最起码不能超过普通公众的道德底线!你说是不是?!
云雨雾:一个伟大的母亲!让人叹服!即使她的儿子已经希望渺茫,但她却没有放弃,父母可以为儿女付出几乎一切,但为人子女的为父母付出的又有多少?有的儿女看到此种病情几乎都放弃了。感叹此种母爱的伟大!也希望我们的社会有更多有良知的人!
csifan:doctor,想借你宝地说些题外话。大道,我想问一句,有没有可能律师向受害人,比如这里的伤者,提供法律咨询,比如帮着受害人家属起诉肇事司机,走正常的法律流程。当然,我知道受害人的经济状况是没钱请律师的。但我想问的是,在律师自身营收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提供公益服务。或者说现在有没有这样的非赢利性(non-profit)的“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大家请不要觉得我这个人太冷,我认为受害者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但我是希望这些利益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得到保障,比如及时起诉肇事司机之类的。当然,多少钱都不可能与人的生命划等号。
心尔:再扯些题外话,记得似乎有类似免费咨询的项目。但人们本身的法律意识不健全,根本想不到用这些途径去保护自己,所以才会从受害者向伤害者的角色转变。
我是法医:司法局会有组织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的。但是要经过申请,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现在有的律师搞“风险代理”,就是赔了钱再收费,但是一般是比如说赔偿额的百分之四十,比较高!
迷迭香:法医说的没错,“司法局会有组织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的。但是要经过申请,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数量每年有一定的限制,可是目前的情况是,即使是每年为数不多的数量限制都不能用完。也就是说,一方面弱势群体得不到正义的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我们的司法援助还躺在角落里静静地无人问津。可见政府在这方面的宣传还有待普及。
月域苍狼:看完了,说不出什么。不是没话说,而是心里太乱,不知该怎么说好。愿天下好人有好报。
nancy: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就是法律工作者的准绳,想要做到这一点真的很不容易。小鱼:想起我们学校前段时间发生的几起跳楼自杀事件,如果那几个学生在高楼顶上决绝地迈出一小步前能看到这些文字,他们会不会迟疑些呢?心中的魔障可能已经使他们忽略身边无声无息但绵延流长的属于自己的那份母爱。珍惜生命,唯一的一次。生命就像博客里的这首bressanon,虽然沉重,但孕育着一种勃发的力量和希望。
wanren:这位母亲确实伟大,也很佩服你在现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坚定、冷静地维护自己的职业操守。愿好人都能一生平安!!九斤:眼泪已经停不住了。真感动,一种情可以这么深!浮躁麻木的社会需要这种厚重的情感支持。谢谢你的讲述,让我们知道了世间有情。
zb:朴实的现实用文字记载下来确实如此的感人,这就是母爱。无边的幸福生活:看完了,感动之余我在想,如果你迫不得已作了那个肇事司机的代理会有怎样的结局呢?我们心底的良知会不会屈服?
icenull:看到第三章的时候,我就提醒自己不论结局是什么,都不要哭,最后还是没忍住眼泪。祝愿这个母亲和她的孩子在以后的生活里远离不幸,祝愿所有的母亲和她的孩子都能远离不幸......
新歆然丫:满含着泪水看完最后两篇,我初为人母,我知道,如果我是那位母亲一定也会这样做,一定也会说出那样的话,一定也会坚强!因为母爱从来就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流露,从来就是坚强与感动的代名词!
coolcat:深入浅出的专业知识+不动声色的理性+深沉而热烈的情感。看了真的很感动,觉得母爱确实是无私!!!真心的祝福:说真的,在看那句“我就当我刚把他生出来好了”的时候,我的心有点闷,我的呼吸减慢了,我的眼有点湿……现在我祝福这对母子一切过得好,孩子快快“长大”!
nancy:只有真情才能动人,相信《母爱》可以感动所有读者。
压力
那也是在我开始法医生涯没多久的时候。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随后的职业生涯中类似的情况虽然很多,但是双方的冲突从来没有到那么大的规模,给我的压力也从来不会像那次那么大......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山村,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是因为一起兄弟俩突然同时暴死的案件。对于一个山区家庭仅有的两个壮劳力突然死亡那意味着什么呢?那和天塌下来没什么两样,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报了案。关于那起案件我们很快就分析清楚了原因:两个死者接触在一起死在一块稻田里,旁边有山民为了防止野猪侵扰私设的电网。尸体上有典型的电流斑,那是强大电流击穿皮肤造成的特有改变:中央是一个烧黑了变硬的电流出入口,四周的皮肤像火山口一样隆起。放在显微镜底下就更明显了,电流的出入口往往有电极融化的金属屑,一般是绿色的铜,这能帮我们判断电极金属成分;原来杂乱的鳞状上皮细胞会像被梳子梳过一样,变得整整齐齐,细细长长;而下面的蛋白质会凝固起来,失去原有的结构。看到这些我们断定,兄弟俩一人触电,另一人立即前去试图拉开,结果却是两人惨死在一起。这是犯罪分子再狡猾也无法模拟的。但是我只能对兄弟俩因为用电常识的缺乏叹一口气,因为这种情况用手去把已经触电的人拉开无异于自杀,事实上也很难拉开,哪怕自己是不怕电的——这个时候电流造成的肌肉痉挛让死者离不开电极,而这种痉挛的力量远远大于一般的肌肉收缩。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断电或者用木棍拨开;后续的工作要是懂得一点心肺复苏的急救技巧,被电击的人生存机率会大得多,摸摸他没有脉搏了,在他胸前心脏的部位打上一拳也会很有好处。当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仅是兄弟俩用电常识的缺乏,更深刻的是小山村的贫穷。很多人还住着土坯屋,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坦率地说很多家庭全部的财产比不上我们固定证据用的尼康f-100相机。我还想饶舌两句,在我们国家私设电网致人死亡判得很重,甚至极有可能重于你故意把别人打成重伤甚至死亡。这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但是我们国家对这种情况第一认为是一种故意,虽然不是故意杀死某一个人,但是电可以电死人小孩都知道,因此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故意,放任这种可能发生(放一块“有电危险”的牌子帮助不会太大);第二虽然不是故意去杀某一个人,但是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而不止一个人,因此这种情况有个很吓人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什么纵火、投毒、决堤是一类罪名。
这一次命运又把我拉回了这个小山村。一大早我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就接到电话要紧急出动(我的手机永远二十四小时开机)。然后我又迷迷糊糊地在盘山公路上盘旋着,一下车,我几乎惊呆了:警车把我们拉到了镇政府。镇政府在一个山谷,现在是一片狼藉:一楼的玻璃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办公用品一地都是,许多柜子被砸坏,一具老人的尸体正摆在镇长办公室的办公桌上!这还不是让我最吃惊的。让我最吃惊的是,山谷两边的山头上站满了拿着锄头、洋镐的山民,少说也有几千人,加上看热闹的肯定过万。现场虽然是把县里可以调用的警力都调过来了,但那几十人好像胡椒面一样撒在人群里看不见什么影子,何况他们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十几个人扎成一堆,让人几乎觉不出有什么警察;而这个时候,两位显然是带头的老族长走过来,对我们当头就拜,喊着:“青天啊,你们要为我们做主啊!”我向老天起誓,那一天县里的几个哥们没有按照一般原则先向我如实介绍案情。我几乎是被他们骗来的。但是我来了就不能走,也走不了了。很快我们就搞清了大致缘由。这片地方本来就非常贫穷,收税向来就是难题。最近税改费村民们意见不小,和政府之间小冲突过好几次,可以说本来就是一个火药桶,而这一次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出了问题。几年前计划生育工作的确抓得有些过严,所谓“通不通,三分钟,三分钟后”,什么扒房子、毁地的都有。这位老人当然早就过了生育年龄,超生的是他的儿媳,儿媳到外面打工做了超生游击队,计划生育工作组来找没找到,就把老人带走了,老人是坐着计划生育工作组的走的,但是再也没有回来。后面的事情就众说纷纭了,老百姓认为老汉平素健康,前一天还下田劳动,怎么会突然死亡?带走老汉的时候就是推推搡搡,出了村子一定打了老人家。计划生育工作组则坚持没有这回事,他们还把老人送进了积极抢救。谁是谁非?不做尸检是搞不明白了,所以县里一大早就把我们叫了过来。但是家属群情激愤,尸检能行得通吗?我们出发是早上,到达时已经是下午,是吃饭的时间了,县政法委书记请我们吃饭,这饭不好吃,我知道。不过政法委书记肯定比几位老族长有水平,先讲了一番县里三大班子是如何重视,三位县常委停下一切手上的工作坐镇指挥,然后就奔了主题,他的话还真是发人深思,言简意赅。他说的是:“当前,安定团结是大局!”我得承认我就是一凡夫俗子,吃饭的时候我还真是在一通胡思乱想。首先是在肚子里狠狠地腹诽了几个把我们骗来的弟兄,现在从那个角度讲我也走不了了,只能硬着头皮干,可怎么干?随便刨了两口饭我就把饭碗一扔,先是去说服老族长要搞清情况必须尸检。一般碰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坚持尸检,不是因为有“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尸检”这么一句法律条文,而是我觉得要搞清事实真相才是真正对得起死者,不然死了也是糊里糊涂!我们国家封建意识浓厚,在这个问题上老是有点转不过弯来。老族长被说服了,当然我得向他保证我一定公正处理此案,我们带着他就去见父母官!当着双方的面说明了,我看见什么就是什么,决不颠倒黑白!然后,双方各派出代表,监督我的行动,两个好处,一是还有什么地方有怀疑,当场指出我继续解剖,第二,谁也别不放心谁!当然,尸检之前还要进行一点法医知识普及。
村民们派出的是村医,县里派出的是刑侦队长,两人一起见证,先说明,我还没见尸体,但是有些现象容易引起普通人误会的要解释明白。比如说尸斑,人体血液是不断循环的,一旦死亡就会停留在低下部位,例如躺着就会在背部、腰部等没受压的地方,如果尸斑已经充分形成了再移尸,我们会看得出来体位和尸斑不符,就通过这个简单的道理我们破获过好几起凶杀案件!但是就现在的情况,尸斑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打击所致,所以先得跟他们说清楚,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第一是部位不同,尸斑只能在低下部位,第二是切开不一样,皮肤淤青是血管破了,血液早就渗入组织,是擦不掉的,尸斑按死亡时间看血液现在还在血管,一擦就掉!我会永远记住那次尸检,市公安局派来了两车防暴警察,两车防暴警察整齐地从两辆军车上下来,齐刷刷地跑步到指定位置,人群立刻自动散开。他们组成了人墙,把我们保护在镇政府的大院进行尸体解剖。整整齐齐的一米七几的身高,整整齐齐的头盔,这时候,人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国家机器的威严!我也说不清当时的勇气是从哪里来的,初生牛犊不畏虎的我居然成了数百警力外加一个县政法委书记这样一个场面的中心,不过这三板斧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