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至少防疫站的同志应该知道哪儿可以买到这种药吧?可以提醒大家,特别是南方的朋友,一旦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该留心是什么蛇咬了你,因为这关系到不同的抗蛇毒血清的选择,其次,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这种药。第二,我国共有毒蛇五十种左右,但是,生产出来的抗蛇毒血清只有区区几种。我想抗蛇毒血清的生产并不麻烦,大家很容易就可以在网络上找到它,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邮政编码:200052联系电话:021-62803189联系传真:021-62801807网址:http://www.siobp.come-mail:
网友评论选登猫咪:法医的观察和想象能力真是厉害,实在让人佩服!
我是蜻蜓:这也许是千万件案件中最普通的一例,但是你把你的感性加入原本应该理性的文字,不经意间就牵着读者的心和你的心一起跳动。这是一种无形的写作天赋,淋漓地发挥吧!我期待着。
我心飞翔:我的工作主要是分析计算机故障和网络问题,觉得你分析问题的逻辑方式很熟悉,可能对于问题分析的方式都是大同小异的吧。如酥:从天涯跟过来,越读越慢,有时候读一会儿就要停下来发一会儿呆。以前我是学法学的,看到文章里偶尔出现的名词,又熟悉又惭愧。想起刑法老师讲抢劫和抢夺的区别和联系,想起作为限制性选修课选的法医学,想起上自习要占座的日子,已经恍如隔世。觉得法医兄十分可敬。让生活保持充实,让灵魂保持澄明,都需要很大的智慧。诚祝平安如意。无心万物:看的人从你的描述中得到条理和人性,或许就够了。
蒹葭:可以想象到法医和刑警在破案过程中绞尽脑汁的思索过程。跟做research还是蛮像的,哈哈。估计废寝忘食的时候很多。
林姝:说起来这个结局要好得多,没有与罪恶有关的东西。我是蜻蜓:猎奇的世界充满着恐怖和酸楚!我不猎奇,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故事发生,才藕米约旱纳睿让真诚和快乐从自己的灵魂辐射给周围的个体,这已然是奢望,但是我会如你一般不停歇,即使前方的路是那样的迷离。好运,我的朋友!我是蜻蜓,一只悠然的蜻蜓,却没有逃掉你文字的《毒》。嘻笑中。
兰色风海:真正的强者不是留泪的人,而是含泪奔跑的人。祝福那位男孩!
maxking:结尾虽然是一个平凡的动作,但很感人,充满了人性的关怀。
wd_6532:“当我把这一切向孩子解释清楚后,我没有马上离开他:我和他一起做了一餐饭吃。等晚餐结束,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临出门的时候我向孩子伸出了手;孩子显然还不习惯这种大人的礼节,羞涩地扭捏着;但是我还是坚定的等到他伸出手来,因为我知道,他已经开始成人的生活了。”可以跟本届最佳影片crash相媲美。我小时候也吃很多蛇,不过吃的都是无毒的,看来这种东西如非必要还是不吃的好,蛇也是保护动物呢。
噗嗵:蛇毒是蛋白毒,也就是说被蛇咬到之后,如果可以用火烤小刀,然后立马在咬伤部位切十字,应该也可以减少一点毒性吧?如果咬咬牙,用烤得发红的小刀把伤口的肉剐掉,就不会中毒了,是吧?哎呀,自己都汗毛倒竖了,只是打个比方,是如此吗?我是法医:不用恐怖,你自己用一根绳子扎住肢端就可以了,其他的还是找就近的医院在麻醉下完成吧。
我是法医 第二部分
药?毒?(1)
医院现在正是一锅粥:昨晚急诊科的一位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不允许把尸体抬出重症监护室,而且马上报了案。医院的保安正在尽力维护秩序,但是显然力不从心,看热闹的人群把监护室门口挤了个严严实实,探头探脑地议论着什么,一位中年妇女正坐在椅子上前仰后合,呼天抢地。我听见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别又是医疗事故吧?”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说这可能又是一起屡见不鲜的医疗事故,可惜他猜得不对——这次死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并没有任何异议,就是有,现在也应该先找卫生局,但是这次他们找的是公安局。我从接警的小王那里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经过:昨天,正是死者的生日。死者和女友请了一帮朋友,先是一起在酒楼吃饭,大家就喝了不少,后来又去卡拉ok,又灌了不少酒,死者显然也喝高了,在包厢里面闹了一会就踉踉跄跄地和女友回家了,那时候大概是半夜一点左右。两个小时后女友叫来了医院的救护车,大约在凌晨五点,死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病床床头赫然写着“酒精中毒”,我发现,这次并没有问号。但是家属起了疑心,而且,怀疑的对象竟然是死者的女友,在这家医院工作的一位护士!我实在看不出这位护士有什么可疑,现在她正坐在值班室,身上为抵抗深秋夜里层层凉意的棉衣尚未取下,脸上正是梨花带雨,显然她还没有从昨天的意外中走出来。那是一张圆圆的脸,甚至还稚气未脱;一头长发按照护士工作的要求盘了一个发髻,固定发髻的居然是一只别致的圆珠笔;手正哆嗦着,捧着一杯好心同事拿来的热水。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二十岁。这位好心的同事显然也参加了昨晚的抢救,她正在为小护士打抱不平——昨晚小护士一直跑进跑出,但是绝对没有给死者进行任何治疗,而且,小护士正和死者在热恋之中,死者的父母也太过分了!此时,我和她考虑着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死者父母会起疑心?
网友评论选登
西西佛:卡拉ok那种地方不至于靠假酒赚钱,其他朋友昨夜没事,说明不是甲醇。而唱歌持续时间较长,如果酒精中毒,当时就该发作,而不至于回家之后两个小时。我怀疑另有原因,小护士也有作案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想干掉这个男人,找到这样一个合理的机会,回家给他血管里打一些纯的乙醇,也是可能的吧。
雾行舟随:过生日出现这样的悲剧,不管是谁都会很伤心了。父母在关心儿女身体的时候所说的话大部分都很有道理。既然是毒系列的案例,肯定是某种毒了。还是期待下文,不知道今晚能不能看到。
林姝:是不是酒确实喝得不少,但酒后做了某些剧烈运动,导致酒精在血液里循环太快,才发生了悲剧呢?我觉得小护士肯定不会故意去杀害男友的,但男友因她而死倒有可能。
nancy:估计又是意外,法医同志写的是真实的生活,哪有那么多悬疑。上个案子我就想复杂了,寒自己一个。
死者的父亲讲述了他们起疑心的两个理由:第一,儿子酒量不错,平常喝个七八瓶啤酒没什么问题,今天算来算去最多喝了四瓶,但是却醉死了;第二,这对情侣前一段时间闹别扭,说是要分手,会不会是小护士想甩了他儿子?这的确算得上是理由。但还有一个理由肯定是他们想到了却没有说出来:她是护士。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案例,护士给酒醉的丈夫注射大量的无水酒精导致死亡,但是精于医药的护士却没想到注射的时候留下了职业习惯——消毒。这简直给法医留下了一个指路标,黄色的络合碘实在是太显眼了。这起案例无论是犯罪手段还是在心理学上都是如此的典型,以至于我在很多学校的课堂上听过这个故事。
我找到了的病例,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病历并没有封存,它正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历车里面。从病历记录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其实很多人在生活中都见到过,比如说脸红脖子粗,酒后吐真言之类的,这些成语描述的就是酒精中毒的第一阶段;到了第二阶段就出现所谓的踉踉跄跄了,那是小脑共济失调的表现;到第三阶段患者脸色发白,烂醉如泥,往往扶也扶不起来,这个时候就开始有危险了。进一步发展下去酒精会抑制掌管呼吸的神经中枢而导致患者死亡,而患者正是死于这种中枢性呼吸抑制。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万一这次又是护士杀死丈夫故事的翻版呢?如果这是那个故事的翻版,总会留下注射针孔吧?我仔细检查了死者的每一寸皮肤,除了胳膊肘附近的注射针孔外(那是医院治疗造成的),没有发现任何注射针孔,我还是不放心,又检查了诸如口腔粘膜之类的地方,也没有。我仍然不放心(万一是这位护士作案,她可是职业高手,虽然我不愿意相信这一点),我把血液送去测了酒精浓度:94毫克/百毫升这甚至不到严重的中毒剂量(100毫克/百毫升),更别提致死剂量了(400毫克/百毫升),如果按这个浓度计算一下,死者体内所有的酒精比喝下去还要少一点。我的心里有点窃喜,显然这完全可以排除护士给他注射了酒精,我得承认我很不希望她是一位杀人犯。但是很快我的头又好像慢慢开始变大了:我的解剖没有发现任何致死性的疾病或者外伤,死者又不是一个酒量特别差的人,这一切是为什么?再次找到小护士的时候,她在值班。显然一开始她把我当作了男友父母的代言人,并不情愿和我谈些什么,嘴角也挂着一丝倔强。为了缓和气氛,我给她和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拉开了话题。但是当我问到为什么前一段要和男友分手的时候,她似乎又有点不好启齿了:毕竟这是她的个人隐私。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终于说出来,最近她发现男友有先天性癫痫。先天性癫痫!我的脑海突然灵光一闪。
网友评论选登西西佛:是不是一起癫痫发作,护士当时给他吃了什么药,结果因酗酒造成死亡呢。护士可能不敢说,怕承担责任。
采菊:如果是癫痫发作猝死,那么不是和毒无关了吗?但是是什么毒呢?
马兰花开:癫痫致死应该是不可能的。我猜测是酒精作用引发了死者本来就有的癫痫,并且加重了癫痫症状,最终导致身体某些机能出现衰竭而致死。
这一句“先天性癫痫”的确让我想到了很多。我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疾病:患者发作起来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失去神志,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在这种时候,任何悲剧都可能发生。更糟糕的是,这种病还可能遗传。我完全理解为什么小护士会想和男友分手,更明白最终决定留下来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爱。同时,它让我想到了男友的死因,当然,我还需要证实。很快我就了解到关于男友先天性癫痫的详情:男友很小就发现有这种病,好在每次发作都有明显的征兆——要么是脾气突然很怪,要么是身上哪个部位会不自主地抽搐,家人也早就掌握了这个规律,知道预防性地给他吃一段时间的苯巴比妥(癫痫大发作的首选用药,这种药效果不错,但不能很快停,否则只会让发作更严重),就是这个缘故小护士一直不知道他有这个毛病,直到最近。“最近他有没有吃药呢?”我问道。“最近吃了三天了,昨天喝了酒害怕发作,还多吃了一片。”(后来我通过男友的父母证实了这一点:男友最近的确有发作的先兆,正在吃药。),小护士显然意识到了什么,追问道:“怎么,有什么关系吗?”我犹豫了很久,不知道是否应该将实情告诉她,但我最终还是决定说出实情。我理解其他专业的人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因为这不是他们的专业范围,但是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我认为她有必要知道这一点;何况,最终肯定瞒不住她的。“酒精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苯巴比妥也是。同时服用的话会让两者的毒性大大加强,我们把这叫做协同作用。”我解释道。“有这么厉害吗?”有点失神的护士问道。“有。口服常规剂量的苯巴比妥就可以让乙醇的致死量降低数倍之多,何况昨天还多吃了一片?”泪水突然从她的手指间涌出来,她的肩膀也在剧烈地抖动着,我的话击溃了护士几天来一直坚持的自信和倔强:显然她明白了为什么男友会死亡了,而且,她认为自己有责任。但是,我想告诉她,我们并不认为她有责任,苯巴比妥一直在服用,这是为了治病;酒是男友自己喝进去的,谁也没有灌他,何况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两种药物会发生反应;我们只能把这个不幸归于意外,这是法医的逻辑,也是法律的逻辑……但我最终没能说出口。这种逻辑,在失去亲人的家属面前又能有什么作用呢?小贴士
药?毒?(2)
我不想误导大家,我参与的案件绝大多数平淡无奇。例如现在,在我手上的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打架斗殴案件。当然,我和大家一样,肯定是对一些比较特别的事情记忆深刻一点,我发表在这里的所有故事,就是这些埋藏在大量普通案件中的一些比较特别案件的真实记录。比如说我们最常见的死因不明案件,最多的就是我在《毒》系列之一提到的“富贵病”,它们几乎要占到不明原因死亡的一半;再比如说中毒,我们遇到的最多的是一氧化碳中毒。南方常见于燃气式热水器,北方常见于冬季取暖。其次是有机磷农药、杀鼠药,这些案例绝大多数属于意外,并且表现十分典型,而这些案件要占到中毒的一半以上。当然,我选取这么两个案件是有目的的:第一个案例我是想告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