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感动于社会各界人士的踊跃义务献血,这种强大的力量才能让那位小伙子挺过来。
yuer6677:请问一下,到底有多少种血型哦?ab和abrh有关系吗?体检上面好像一般都是a,b,ab呀这些,是我们给的钱不够,医院没做进一步的分析还是怎么回事呢?奇怪都没有后缀的呢!
我是法医:abo血型和rh血型是不同的分类方法。好比我们可以把人分为男人、女人,也可以分为小孩、大人、老人一样。平时检测可以只检测一种血型系统,但是输血、献血时必须全部一样才可以的。
画画的猫:如果真是警察误伤的,警察是否会受罚呢?
浣花洗剑:你的讲述让人很感动。真的!楼主曾说,对要讲述出来的经历总是有所选择,希望能让人们看到正义、善良与光明。是的,那种人性的光辉,是最打动并温暖着你我他的了。我想,我们终究还是热爱和追随美好的。
混战(1)
天气并不热,他却不停地擦着汗。我看见他的嘴不停地动,却一点也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左嘴角上方的那颗痣很是显眼:上面长满了黑色的毛,这让我很恶心。他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本地商会任了一个什么职务,以前就见过他,一次和朋友喝酒时他过来串场子,他的酒量可是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打了一个“全球通”,意思是陪左手边第一个人喝一杯,第二个人喝两杯...依此类推,要知道一桌连他一共十个人,而且那天是白酒!数学家高斯小时候的故事告诉我他一共喝了四十五杯,那是四瓶多!坐在他右手边的那位显然被他放倒了,他却摇摇晃晃地赶下一个场子去了。当时我就不喜欢他。但是他的家具厂规模真不小,崭新的二层楼厂房,单层面积就在数千平米!二楼的一角就是职工宿舍,我不禁皱起了眉头,这厂房、仓库、宿舍都在一块的格局肯定违反消防法规,消防队的哥们难道没管他?“整改通知早就到了,还没来得及,还没来得及……”他嘴角的痣又在令人恶心地抖动着。没事我可不想参观他的工厂,那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前两天他工厂的十多个职工到附近的一个正在施工的家具厂闹事,好几十人斗殴,还动用了私制枪支,结果是一死五伤,没死的没伤的(包括轻伤的)一大堆人正在公安局关着呢!“群众自发的,群众自发的……”他的痣又抖动了几下。把我当白痴啊!几天前发生的事情绝对是一场混战。这个工厂的十几个工人拿着砍刀、棍棒等凶器,气势汹汹地跑到还没建起来的家具厂工地,准备好好教训一下对方。谁知对方也不是善主:等待他们的是私制枪支。一阵硝烟之后,来打人的人四处逃命,反倒成了被追杀的人。这些鉴定不难做。你看那一位,右半边身子被打进了七十多颗铁砂,那是鸟铳打的,手术之后还有三十多颗没取出来,我想他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一枪了吧。还有一位,看上去只有一个小小的创口,但是胳膊肘动不了,那是钢珠枪打的,钢珠钻进他的肘关节了。据说医生为了取这颗钢珠花了一晚上,肘关节的软骨很滑,钢珠也很滑,看见了就是取不出来。我对臂丛神经阻滞麻醉能持续多长时间不太关心(据说他惨叫了一晚上),对医生要在x光下暴露一晚上倒是比较担心——如果因为这个人生个畸形的儿子可就太不划算了。还有一位虎口破裂的,那可不是被别人打的——他自己拿的枪枪管爆炸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我可记不了那么久,这些人长什么样我早就忘记啦。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参加斗殴的一对兄弟。我可以想象懦弱的弟弟是如何犹豫着不想参加这次斗殴,而刚烈的大哥又是如何用上阵亲兄弟激将弟弟,又用从老板那里拿来的安家费可以在贵州老家盖一栋多么漂亮的房子鼓舞着他。但是一遇到枪响,身边的几个人血淋淋地倒下了,除了逃,他们还能做什么呢?当哥哥跑了一段,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了弟弟的身影,绕道跑回去的时候,弟弟已经静静地躺在路旁的小河里了。哥哥发了疯一样从弟弟的嘴里掏出泥巴,发了狂一样捶打弟弟的胸膛,可弟弟什么反应也没有了。我可以想象当哥哥拿着手中的钢刀,又一次冲进对方阵营的时候,他的双眼一定是血红的。对方正在欢庆胜利,哪想到会有人杀个回马枪?给枪装火药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可来的人真是叫势如疯虎——他先是一刀砍在了一个家伙的头上,他的刀在这家伙的颅骨上崩缺了一块,解剖的时候我才取出来,这个碎钢片和钢刀的缺口严丝合缝,那可真叫铁证如山啊。下一刀他砍在了对方的肩膀上,想必他还是想砍头的,不过看来这家伙躲得比较快,留下了一条小命。哥哥不知道的是,同乡把他的弟弟送到了医院,弟弟的心跳恢复了。网友留言选登石岜:法医,做人要厚道。你的故事越来越精彩了,让大家天天追着看,真不厚道。马兰花开:法医把一场混战描述得很精彩。看着看着,我忽想:哥哥杀回马枪时那么狠,如果时空能够转换就好了,把他投放在三四十年代的抗日战场上,绝对大有用武之地。惜乎,现在的人把这种狠,全用在了和自己人斗殴上。
混战(2)
哥哥在警察到来后放下屠刀,锒铛入狱。而弟弟此刻正躺在医院,前途未卜——他的心跳恢复了,但是呼吸一直靠呼吸机维持,对外界也没有任何反应。一周之后,这对兄弟的父母终于从偏远的贵州山区赶来,身上皱巴巴的票子加起来不到五十元:三十七元八角二分是他们赶来后所有的财产。但是他们面对的却是天文数字的医院账单。老板在这个时候一分钱也不肯出,他也知道这是个无底洞。于是这对可怜的父母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面临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是不是放弃对儿子的抢救。我分明看见母亲签字放弃抢救的手在颤抖。我分明听见母亲怀念亡儿的哭泣凄婉如歌。是夜,母亲的哭声在医院太平间昏暗的灯光下持续了整宿,直到次日被抬去抢救。是夜,星月无光,似乎苍天也不忍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寻找弟弟的死因成为了我的主要任务。我生怕在他的板寸下面还埋藏了无言的证据,亲手给他剃了一个光头;为了排除有人掐颈,我检查了他颈部的每一块肌肉。没有,没有丝毫证据说明他曾受人袭击。相反,我在显微镜下发现他的肺内充满了大量的水生植物,这无可辩驳地说明他在生前曾经落水;而且,他的脑部大脑、小脑、脑干都出现了坏死的证据,这说明在呼吸机拔管以前他就脑死亡了。我无可奈何地在他的死因一栏写下“溺水”!因为,我必须对事实负责!换句话说,没有任何人和他的死亡有直接因果联系,没有人将会为他的死亡负刑事责任,除非,有人站出来指控老板其实是这件事情的主谋。我以为哥哥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弟弟的死总要有人负责吧?但是,他在年迈的父母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接受了最现实的安排:接受老板给弟弟的“抚恤金”,承认自己是主谋。我出离愤怒了。网友留言选登老咪:每天看这样的人间惨剧新闻,努力不动感情,怕自己支持不住。但看到这篇还是心如刀绞。喜欢你的文笔和第一手的资料,比其他社会新闻的可信度要高很多。更喜欢你在看到那么多底层悲剧还能保持的赤子之心和阳光向上的态度!幽垠祭侍:这不是愤怒,是悲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空空: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也会承认是自己干的。否则,年迈的父母怎么办?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充满了无奈。
有惊无险
昨天晚上打开电子邮箱,收到一封题目是《法医,急》的独特求助。首先求助人就够独特的了,他是一位新闻工作者;而求助的内容就更独特了,他们有一个稿子涉及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一个精神病人外出十个月回家后,腹部多了一道疤痕,家人怀疑其肝脏被人窃取。目前,ct有两种不同结果。他们和家属一样,疑惑很多,希望能咨询一下有关的法医学知识。真的很独特。收到过不少新闻工作者的来信,一般要么是要采访我,要么是要采用我的博客内容,而来自新闻工作者的求助还是第一次。而求助的内容就更独特了:窃取肝脏!如果当事人家属的怀疑是真的,这可不是一件小事,绝不会有人窃取肝脏仅仅是为了自娱自乐,这让人最直接的联想就是供移植使用。从当事人事后仍然存活的事实来看,这不是一个人可以就能完成的任务:首先必须有高明的手术医生,然后必须要有麻醉、护理人员及一大堆相关设备,然后是必须有完善的供销渠道——肝脏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而组织配型成功更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从当事人腹部有手术疤痕,而且做了两次ct看,家属的怀疑并非完全没有证据。我的兴趣一下就来了。我很快了解到事情的大致经过:一位精神失常的男性走失,大约十个月后家人找到了他,却意外地发现他的肚子上多了一道手术疤痕,大约十厘米长,在右上腹部。带着巨大的疑问家人给他做了一个b超,而b超医生的说法对大家无异于一个晴空霹雳:未见左半肝,建议ct复查。着急的家人带着他一下子做了两次ct,一次说未见左半肝,一次说左半肝显影不良。家人可是懵了:这左半肝到底是在还是不在啊?也管不了三七二十一,先报了案再说。记者发现了这条消息,要是真的是左半肝不见了,这个新闻绝对轰动,值得一个整版,说不定还是头版头条,但是编辑出于新闻工作者负责任的态度,决定核实一下这个消息。巧合的是,他找到了我。更巧的是,我对任何悬疑的案件都感兴趣。了解到这些情况并核实了ct报告后:我向编辑做出了以下回复:一、两份ct报告并无矛盾,未见左半肝和左半肝显影不良没有实质性差别。二、b超和ct未见左半肝尚不足以证实肝脏一定就是被切除了,很多其他的情况也会出现未见左半肝,比如说先天性发育不良,以及肝脏疾病诸如胆结石之类导致的肝脏萎缩。三、要想证实肝脏是不是被切除了,最佳方案是做腹腔镜检查:在肚脐处打一个零点五厘米的小洞就可以直接看到肝脏,而术后只需要一个创可贴就可以了。四、我需要看一下腹部手术切口的照片。大约三分钟后我看到了照片,看完照片我又向编辑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一、手术切口只有五厘米左右,没有十厘米那么长,因为比较一下就知道了,切口的长度只有三根指头那么宽。二、切口的位置离肝脏的位置肋缘下(肚子和肋骨交界的地方)还有五厘米以上的距离,无论是从切口的长度还是位置看,外科医生几乎不可能这样完成一个肝叶切除手术。三、我宁可相信当事人曾经因为肠道疾病被人救治过,哈哈。编辑向我竖了一下大拇指,就去忙他的稿件去了。下面就是这个新闻的题目了:《他的左肝有没有人动过?》。顺手解决了一个小问题,我可不会因为这个“案件”原来并不是一个案件而有半点的失望,因为,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案件需要我的出现才是我最大的期望。
对了,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证实我的判断呢?
烈焰(1)
这栋三层楼的房子地面上的积水还没有退尽,水面上漂浮着大量没有燃尽的木片、杂物。我已经感受不到大火肆虐时炙热的温度,相反,我感受到的是从皮鞋鞋底和鞋面之间沁进来的阵阵凉意。我该穿长筒胶鞋来的,我在想。一滴冰凉的液体又滴落在了我裸露的后颈,用手一摸,原来是楼上的天花板还在滴水。我不禁举目四望这个大火刚刚熄灭还不到两小时的火灾现场,一楼的楼梯间肯定就是火灾起始的地方——那里所有的杂物都已经烧得只剩下灰烬了,而一个已经完全变形的电线插座,无疑就是火源了。大火带着浓烟曾经在这里疯狂地肆虐过,它们在白色的墙面上留下了经过的痕迹,火舌掠过的弧线是如此的优美,以至于我宁可相信它是一幅出自名家之手的印象派绘画,而不愿相信那是火魔曾经带着狞笑从那里呼啸而过的印迹。我已经知道了这场火灾的后果:幸好火灾发生的时候只有两户人家在房间里,其中一个房间住的是三位一起在外租房的女大学生,她们无一幸免全部遇难;而另外一家,居然是一位卧病不起的母亲和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她们奇迹般地得以生还了。楼梯的扶手已经全部碳化了,我不敢再把它们作为依靠,但是我仍然可以拾级而上,去探访那发生在两小时之前的令人动容的故事。网友评论选登圆圆eulb:第一次留言发现法医大哥很喜欢用倒叙、蒙太奇的叙事手法,哈哈食客猪:晕倒!马上就要毕业出去租房子了,看了这个开头忽然意识到找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消防设施是否到位!人命啊,有时候真的是太脆弱了!第一次在这里留言,撒花纪念!法医加油!!!
我知道,当烈焰和浓烟腾空而起,将城市的夜空映成一片血红的时候,时针应该指向的是凌晨五点。而现在,当我站在三楼的楼梯口,南北走向廊道左边是逃生天母女的住所,右边是不幸遇难的三姐妹的房间,时针仅仅走动了两格。我的脚步停留在这生与死、悲与欢、天堂和地狱的分界,踯躅了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