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好不好。妻子此时倒真像个大人一样哄着哭闹的孩子。
我愿意相信,我爱妻子,依然,始终,但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永远。
因为我还爱,所以我宽容,因为我懂爱,所以我慈悲。
妻子转悲为喜,嘴角挂笑,即便还是泪眼婆娑。
我给她一个真诚的笑,给她一份踏实,我想重新做个好丈夫,好好疼爱她,像个男人一样。
她温柔的抬头望着我,饱含热泪,明亮清澈,至少我想还是清澈的。
妻子哼着小调,在厨房兴奋的忙碌着,虽然我不会做,很多菜的做法都是我教她的,她常常惊叹于我的对厨艺的了解,我没有告诉我和前女友的故事。
有些故事不一定需要述说,因为这些故事还没有结局。
我在后面抱着她,我喜欢这样,看着喜欢的女人为自己忙碌,我感觉拥抱了整个世界。
我没有告诉她我吃过了,因为我宁愿看她满意的哭,也不想看她失望的笑。
吃着热腾腾的饭,心里暖烘烘的,说不出妻子哪里的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女人需要归属感,男人需要占用欲,男人征服女人,女人归属男人,万能的造物主。
妻子还是属于我的,就算现在赐予我的一杯毒酒,我也会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因为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轰轰烈烈!
直到她去洗碗我也没有告诉她那件事,也没有要求她以后能怎么样。
我相信爱是给予,只要我舍得给予,永远都不会失去。
晚上我熟悉的进入了她的身体,我们已经很久没做过了,妻子浑身颤抖,激烈的回应着。
这一刻,天地合一。
如果说男人味是豁达勇敢,那女人味便是体贴温柔,此时的妻子温柔无比。
宝贝,你爱我吗?我动情的说。
嗯。妻子头埋在我怀中,羞涩动人。
你说过你会爱我到老,我们会一起走到白头。
黑夜中,我像个孩子,哭了。
当然。妻子笑了,她肯定看不见我的泪。
那我希望下一秒就变老。我止住泪水,把妻子抱的更紧,用尽毕生的力气。
晚上莫名的醒来,实在是睡不着,不时的盯着手机。
等着出现某一个未知电话或者只是一条短信,我知道,它已经左右了我的心情。
无意中打开了相册,忍不住,还是删除了妻子的那张照片,也删除了在我的记忆里。
对自己残忍一点,对妻子宽容一点。
否则,今天还在你枕边的人,明天就可能成了陌路。
即使妻子把我当一时的玩物,我也想把她当一世的依赖。
这感觉,恰如6年前,和妻子的初见。
☆、第五章 回忆 (3482字)
六年前,我刚刚毕业一年,在这个单位参加工作也是一年有余了,一年来我上班时忙碌的工作,下班时忙碌的寻找前女友的踪影,甚至寻觅哪怕只是和她相似的身影,虽然我的生活很单调,但是精神很充实,那时的我相信初恋是纯粹而永恒的,我爱她,就这么简单,只要的我心还思恋着她,爱就不会变质。
思恋她已经变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习惯到有时候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在思恋。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就这样我在自己的爱情乌托邦里挣扎了一年,也期望着自己能有走出去的那一天,直到那个身影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
当时还是个普普通通小职员的我,在公司优秀但不突出,偶然间我参加了公司的招聘工作,就这样,我遇到了她,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初见妻子时她表现的那份美丽自信,那份优柔洒脱,她微笑时的小酒窝,那么像女友,四年前那个熟悉的身影,也又一次回荡在了我脑海。
看着她温柔的眼睛,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也许所有的初恋者都扮演着同样的角色,ta只是为你后来的爱情大剧做一个报幕员而已。可是到后来等你当了其中的主角后,你会发现再爱上另一个主角,是如此的艰难,难到即使你还能找到下一个ta时,还是以ta为模板。
爱是一种邂逅,无法等待,也不能时刻准备,但我知道丘比特让新的爱情走近了我,就在那个深秋。
如愿,她顺利的进入了公司,我异常的高兴。恰好碰上中秋晚会,我不知为何的就报名参加了公司的节目,也不知为什么我想唱首歌给她听,一年来我一直想唱,只是没了前女友这个听众,直到遇到了妻子,我才重拾了歌唱的勇气。
我只是想把我唱给她听,我希望她能听懂我。
大学时,我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我是主唱兼吉他手,这首歌是我能追到前女友的功臣,也是和她吵架后调解的润滑剂,四年来,这是我和前女友的专属小调,我只为前女友唱这首歌,也只愿意对着她唱这首歌,因为我喜欢看着她闭眼凝听我歌唱时露出的小酒窝。
可这一年来,我再未碰过吉他,每每想起前女友时,我总是是情不自禁的在心里哼唱,带着笑,挂着泪花。
《记忆中遥远的春天》
等冬天已来临夏日带走所有激情
温暖只是残存在记忆中遥远的春天
寒冷的风吹过陪伴我走过冷冷的街
让我想起我们曾拥有许多美丽的瞬间
有多少没做完的梦
丢失在人潮岁月中
有多少童话般的人擦肩而过
还记得那年冬天我
做了一个奇怪的噩梦
等岁月已沉淀青春正一点点耗尽
来不及叹息就被丢进冷漠无情现实里
所有美丽童话梦的颜色正一点点褪去
这时候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看着你温柔的眼睛
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我想用我炙热的心温暖你整个冬季
快把我的双手握紧
别把我丢进人海里
别把我丢进寂寞孤独的夜里
熟练的弹着已经有些破败的吉他,边唱边注视着台下的妻子,她正闭眼静静的凝听,脸上自然的露出了那个久违的酒窝。
喜欢的歌,静静的听;喜欢的人,远远的看。
我忘情的看着她,很远但很清晰。我很欣慰,因为我知道妻子此时读出了这首歌背后的故事,犹如四年前的场景,只是现在观众变了。
也许是感应到了我的注目礼,她突然睁开眼,看向台上的我,眼神清澈明亮,嘴角两粒小酒窝,如同那晚的的月亮和它周围挂着的星星,我来不及的躲闪,就这么直愣愣的看着她,连歌词都忘了。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追她,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情。
岁月的车轮又悄无声息的转过了半个年头。
我试图拼命的忘记前女友,试想过很多的方法,甚至偏方都失败了,现在,当你心里中有了其它的人去思恋时,你忘了如何去忘记她,最后,当你回头,却发现那个你忘不了的人早已消失在你的记忆中,遗忘在时光深处。
岁月教会我懂得了一句话:放弃一个人,首先要找到另一个人代替。
所以,26岁,我结婚了,她成了我的妻子,上天注定,她属于我了。
一颗飘忽不定的心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它曾经历经风雨。
妻很爱我,很爱,为了我的前途,她愿意放弃一切,包括她自己。
她听说办公室恋情都是有始无终,而她只希望和我有始有终。虽然我极力阻扰,她还是毅然辞去了工作,在家安心照顾的我的一切。
妻很美,我常常喜欢抚摸她白嫩丝滑的脸颊,也很贤惠,我常常为她做的菜放不下碗筷,打理家务活游刃有余,妻子很伟大,家里的事情都一手包揽,免除我的后顾之忧,她常说,男人在外面努力的打拼,每天能回家吃到可口的饭菜,然后能发出赞赏的目光,就是她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妻子常常在枕边动情的说,爱我,是她最好的时光。我很感动,每每都会动情的轻吻她。那时的我全心全意的为了这个新家,为了妻子能过上不再为我担心的好日子,心里暗暗的有了念想。
人一旦有了念想,就有了为之不懈的动力,对我来说,最好的念想便是妻子。我拼命工作,推掉了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专注于我和妻子的未来。
之后的每天,在妻子的熟睡中,我已经刷牙洗脸,在路上吃着妻子做的面包,赶着首班公交车,总是比其它同事提前一个小时到达公司;还是在妻子的熟睡中,我吃着微波炉里妻子热好的饭菜,洗澡,抱着妻子美美的睡上哪怕只有几个小时,也是那段时光我认为最幸福的事。
我不聪明,没有背景,只能硬拼时间,所以我没有请过一次假,也没有陪妻子渡过一个生日。
为了我,一样渴望孩子的她,坚决不要孩子,每次我为此内疚的时候,她总是笑嘻嘻的说,人家还不想生孩子呢,怕疼,怕变胖。
她像个孩子,她也希望我能把她当孩子一样疼。
我围在时间的大树下努力的奔跑,从没停下过,因为在时间面前,你停了,你就输了。
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想过停下,只是他们可以含着眼泪向前奔跑。
就这样,又数过了5个年轮。
我成为了业务部经理,不到三十,意气风发,风华正茂,众人羡慕,呼风唤雨,每天的领结一次比一次打的高。由于手底下又多了十几号业务员,业务上的事情我已经很少亲力亲为了。我有了车,不用为了错过公交而悔恨不已,我幻想着我再也不用每天早到了,可以和妻子安静的吃着早餐,喝着她酿的豆浆,看着她看我狼吞虎咽时满足的小酒窝。
这些年妻子没买过贵的化妆品,从没进过大商场买过好衣服,穿的永远都是批发市场里的廉价货,我常劝她买好的,对自己好一点。她总是回答她既不出去工作,又不出去恋爱,穿这么好给谁看啊,你穿好一点,好好工作就行,对你好就是对我好。
我能怎么办?我只能拥抱她,轻抚妻子的脸颊,忽然之间,已经不再白嫩丝滑。
我给妻子办了张信用卡,买她这些年一直想买但不敢买的东西,额度很高,我想那代表着我对她的爱,高且多。
我们这个年代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也没有细水长流的不变,爱情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节奏,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我和妻子都在被同化,即使我们不愿去承认。
我和妻子常常为一些琐事吵架,她经常抱怨我回来晚了,抱怨我不吃饭,抱怨我没有时间陪她,抱怨我没有以前爱她了,有时候吵得的太激烈了能惊动物业上门,我也为她的整天唠叨而感到厌倦,索性渐渐的不搭理她,我常常夜不归宿,宁愿开着车围着小区转一晚上,也不愿意回家面对她。
逃避会让婚姻更加危险,琐事往往是爱情的催泪弹,妻子总是吵完后哭泣,我现在才发现哭泣已经成了妻子不知什么时候的习惯,我感到自责,却又无能为力。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职位越高,时间越少。无奈,我忙于应酬,接待,回家后妻子的一次次抱怨更让我疲于应对,家里遇到的不顺让我只好能更忘我投入工作,于是我的时间更少了,妻子的抱怨更多了,但是我愿意听的次数也更加少了,这就是婚姻中一个最常见又最容易被忽略的恶性循环。
偶然间看了玛丽莲梦露的《七年之痒》后,我才明白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在婚姻中,当你爱对方爱了很多很多年,但有一天,你偶然发现自己不再爱她(他)了,却没有想象中的悲伤,而这时候心也就一下子空了很多位置,能够接纳陌生人,一切都是这么顺其自然,这便是很多人知道但始终无法理解的七年之痒。
婚姻是什么?从知道到达懂得。
不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再美的爱情都熬不过时间。
☆、第六章 世故 (2806字)
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你的忧伤而风情万种,所以,什么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都是这样活过来的。
太阳照常升起,妻子还在熟睡中,脸上带着甜甜的酒窝,我吻别她,她告诉我早点回家吃晚饭。
早早的来到公司,坐在办公桌上处理昨日落下的工作,又回到了从前。
也许心中有了牵挂,我总是时不时的盯着手机,甚至不时检查电量是否充足,不知道等谁的电话,但我相信值得等,满心期许。
不一会儿电话焦急的响了,失望之至,是上司,叫我到办公室。
虽然他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也就是我的直接领导,但上司不过是我在公司对他的一个表面尊称而已,确切的说,他是我的良师,因为当年我被他顺利的录取,后来在工作无私的帮助我,带着我一步步走到今天,没有他,我走不了这么远;更重要的事,他是我益友,有时候,朋友只是一对眼的事儿,我和上司就很对眼,在大学时,他是校学生会主席,据说他爸爸是省委干部,用现在的话说就说官二代,但是他总是保持着一贯谦卑的姿态。他热爱艺术,所以顺理成章的成为校文艺团的团长,当时我是乐队队长,他是我的直系领导,他比我大一届,同一个专业,是兄弟班级。我们一起打过篮球,还经常在一起交流音乐,虽说交往不深,但是对音乐的兴趣让我们走的很近,后来他先我毕业,失去了联系。
缘分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很多时候,我们已经遇到,却不知道,然后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