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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的蝴蝶 佚名 4734 字 3个月前

打算自己掏腰包买几件厚衣服,没想到转遍了全城依旧是一无所获——他现在所处的这座金牛城。 除了名字好听几乎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夯土垒成地城墙还不到两人高,只需要步行一刻钟就能绕着全城兜上一圈。 狭窄扭曲的街道不但坑坑洼洼,而且到处都是垃圾和屎尿,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人去清扫过。 满目皆是东倒西歪的茅草屋,以及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穷光蛋。

总而言之,这地方不但与他先前见过的库斯科、蒂华纳科这些本地大城市有着天壤之别,即便是与菲里曾经当过大半年总督。 并且在海关严打之后甚为破落的北极港相比,也是远远不如。 尤其令菲里感到抓狂的是,这座貌似大村子地所谓“城市”里面,居然没有任何一家常设的店铺!而能够交换东西的集市大约每个月才有一次,要想等到下次赶集,他得先穿着这身棉布单衣在寒风里哆嗦个十几天再说。

当然,作为高山之王陛下亲自带来的贵客,金牛部落方面绝对没有让他冻死在自家地盘上的道理。 更别说他们眼下的处境真是尴尬无比——先前数十万精灵军攻破库斯科城长驱直入的时候,那真是兵威煊赫不可一世,金牛部落顿时判断形势失误,非常主动地卖身投靠了过去。 万万没想到高山之王陛下这次的运气实在是好到爆,还没怎么动手,一次丧尸狂潮再加上一场大洪水。 几十万精灵军就自个儿把自己给折腾完了。

这一下,刚刚才卖身叛国不到两个月地金牛部落可就坐蜡了。那些做民族败类,当侵略者走狗的好处,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尝到一星半点,而罪名却是给实实在在地抗上了。

好在前段时间起兵谋反,或者至少是屯兵观望的贵族酋长数量颇多,特库姆塞一时也追究不过来。 加上金牛部落方面还算识趣,第一时间就送来若干粮秣、兵器和壮丁上供犒军,并且派遣长老向他负荆请罪,因此这件事情就被暂时搁置了下来。 最起码。 特库姆塞只是向金牛部落索要了人质和效忠信。 并且进驻若干部队就近监视,却没有立即发兵讨伐。

然而。 这暂时搁置下来,并不等于就此揭过了。 一般来说,地方领主起兵反对君王,在杀害王室成员或其他重要人物,或者做出某些天理难容的暴行之前,都还勉强属于体制内矛盾的范畴。 只要不是发生在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通常还算不得什么十恶不赦地罪名(大家可以参考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对地方军阀的处置)。 但勾结外敌,出卖民族,背叛信仰,而且对方还是一向以手段残暴而著称的精灵军……这罪名可就沉重多了。 纵然暂时未受处置,但也毕竟未曾得到过什么明文赦免,随时都有被翻旧帐的可能性。

目前,特库姆塞打算在金牛城召集各部落会盟,重新组织大军东征。 对于处境尴尬的金牛部落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有危险。 要是将接待安置工作给办好了,过去的罪名多半也能一笔勾销。 假如办得砸了……假如陛下在出征之前心血来潮,想要按照惯例砍上百八十个“民族败类”的脑袋祭旗,以壮行色,似乎在本地就能找出一大拨相当合适的祭品人选。

因此,金牛部落的酋长大人这些天来真是如坐针毡——这种事情甚至根本不用特库姆塞自己动手,只要上面稍微露出一点口风,金牛部落里的长老们绝对会当机立断,在第一时间就将他这个罪魁祸首地全家老小都推出去砍了,以示自己地“清白”。

所以,还没等菲里开口求助,那个外表近似于球形,仿佛全城居民的脂肪都跑到了他身上地中年酋长就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非常殷勤地送上了一大堆保暖衣物,都是相当上等的料子,包括了狐皮、貂皮、熊皮甚至虎皮等等。 不但看上去色彩鲜艳华丽,而且还点缀着许多精致的金银装饰品,似乎原本就是这位酋长藏起来舍不得穿的上等衣服。

只是,由于民族特色的关系,所有这些衣服似乎都存在着一个小小的缺陷……

“这些不讲卫生的骚蛮子!把河流水源当作神明崇拜,一辈子难得洗几回澡也就罢了,怎么连衣服都懒得洗呢?”

菲里一边哆嗦着将裘皮大氅裹得更紧,一边皱着脸捂紧了鼻子碎碎念。 那种仿佛一百只山羊在贴身打滚的浓烈腥膻气息,让他简直恶心得连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

说起来也真是不可思议,明明城墙外面就挨着一条河流,这里的人却从来都不知道要保持清洁,就连贵族的府邸也和贫民窟一样肮脏。 更糟糕的是,即便身为一个还算强大的魔法师,他也没有办法让自己从这种满目污秽的崩溃处境中解脱出来——这里是战乱频繁、一切为军事让路的托瑞尔世界,而不是哈里波特阁下那个大多数魔法都为生活服务的霍格沃茨学院,并不存在什么适合用于洗涤衣服的清洁咒,更没有“光洁如新”或者“恢复如初”这种居家主妇最喜爱的小咒语。

他唯一能用魔法替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将所有的毛皮衣服统统在死云术里过上一遍,把里面生活着的诸如虱子跳蚤之类的小动物统统干掉,免得这些被终年油腻喂肥了的小东西移民到自己身上来……要是那些邪恶法师听说这种须臾间能杀光几十个人的大规模杀伤性法术,居然被某个懒鬼当成除虫剂来用,想必多半会当场绝倒吧!

“哎呀,谁让你的身子这样娇贵呢?俗话说,要风度不要温度。 既然你选择了要温度,那就保持不了风度了,太过于讲究气味可没有什么好处!”

听到男朋友的抱怨,跟着他一起过来,作为贵宾参与本次会盟的蕾妮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她伸出一根白玉般的冰凉手指,刮了刮菲里冻到发红的小鼻子,打趣地说道,“谁让你非要穿这么多的?像我就完全没这种烦恼!”

的确,这位身材丰腴的红发美女,眼下将自己装扮得很是清凉,全身总共只穿了一件粉红色的丝绸露肩连衣裙,胸部以上的肩膀和手臂,还有膝盖以下那两截嫩藕般的小腿,全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凛冽的寒风中。 更加过分的是,在那双光滑白嫩的脚丫子上,竟然仅仅穿着一双银制的镂空凉鞋,十个涂成金色或紫色、画出星星或月亮图案的脚指甲从鞋子顶端探出来,显得异常可爱。 与用各种毛皮将自己裹得像只狗熊的菲里相比,真的是很形象地阐释了什么叫做“要风度不要温度”。

拜托,我和你能比吗?菲里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随即便回头朝他的吸血鬼女朋友翻了个白眼,“我说亲爱的,你和蕾贝卡老师都是吸血鬼,按道理已经算是死人了,当然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保暖的问题。 可我还没死呢,还是会怕冷的。 ”

ps:字数以外

有谁能介绍一下白蔷薇和南方玫瑰这两位女前辈的情况,她们是否还是在校大学生,真是姐妹吗?

另:张罗搬家事宜,近期更新可能不够稳定。

七十一、金牛城会盟(上)

七十一、金牛城会盟(上)

七十一、金牛城会盟(上)

吸血鬼=死人?

嗯,严格来说,这话应该是千真万确的正理。 虽然无论从外观还是举止的角度来看,吸血鬼都与活人基本无异。 但这仍然是一种扭曲了生死法则,依靠自身意志存在于世界上的特殊“死者”,即拥有实体的亡灵。

可问题在于,很多事情尽管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要是说出来就很伤人了——听了男朋友的一时失言,蕾妮当即就撅起了小嘴,“哟,原来你一直把我当死人看待啊!哼哼,要说我是死人的话,你这该死的好色小毛头又该算是什么?心理变态的奸尸者?并且昨天晚上还在棺材里将我这具尸体亵渎了整整三遍?”

和女吸血鬼亲热=奸尸?

听到这一推理,菲里顿时哑然,脸上的表情也随即变得非常之古怪。 粗看起来,这个比喻貌似不怎么恰当,可实际上却是相当贴切,同时也使得双方的心中都更加不好受,甚至让菲里满头黑线地联想起了前段时间在库斯科城废墟里见过的丧尸……那绝对是能够令人感受到强烈视觉冲击的玩意。 而更加可悲的是,从本质上讲,自己的漂亮女朋友,以及和自己发生了不纯洁关系的美艳女教授,和那些丑陋丧尸确实是同类,都属于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不死生物……尽管这两位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

幸好,蕾妮的怒气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片刻之后。 她便温柔地一笑,“算了,反正也不指望你这小混蛋地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我又不是那么小鸡肚肠的家伙。 不过,既然外面这么冷,那你为什么还要一大早就跑出来吹风,缩在城堡里面烤烤火读读书难道不好吗?”

菲里的表情顿时更加纠结了。 他缓缓地转过身子。 回头望了望那座巍然矗立在一片茅草棚子组成的海洋之上,看上去颇为雄伟壮观的灰色城堡。 良久之后,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城堡?嘿嘿,我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这种想象中非常美好的古代城堡,其实都只是远看浪漫,近看破烂,住进去实在遭罪的玩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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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大多数童话地结尾。 那些经历过无数磨难的王子和公主,都会快乐而幸福地生活在城堡里……然而,实事求是地说,从本质上属于军事要塞地中世纪城堡,向来都不是什么居住性非常优越的建筑,甚至往往与舒适无缘!

得益于这附近极为丰富的金砂矿藏,金牛部落在居城内修筑了一座颇为铺张气派的城堡,用青石垒砌的墙壁足足有三十尺高。 远远超过了外面那道低矮破落的城墙。 宽阔的壕沟底部,密密麻麻地钉满了削尖地木桩。 在城堡外围每隔二十步左右,就有一座的花岗岩质地的碉楼拔地而起,在碉堡之间还有高墙甬道相连,形成了一整套仿佛坚不可摧的环形防御体系。 远远望去,就如同一条盘卧在地上的巨龙。 庄严森然,极具气派。

但是,这城堡唯一的优点,似乎也就是气派而已了。

城堡内的巷道,狭窄而又杂乱无章,牛羊鸡鸭全都自由自在地四处撒欢,遗落下满地的粪便无人清扫。 菲里有一次想要凭窗远眺,结果刚刚伸手推开窗户,就差点被冲天地臭气当场熏倒……嗯,按照他的看法。 假如在这个非常能锻炼人的地方住上一段时间。 估计很有可能会获得免疫臭云术的能力——前提是还没有被盛行的瘟疫击倒。

居住在城堡里的权贵家族,其卫生观念也并不比贫民强上多少。城堡地庭院和外面的茅草房一样肮脏,并且被各种家畜塞得满满当当,与其说是宫殿,倒还不如说是个牲畜市场。 而且,在厚重的青石墙壁上开窗甚为不易,因此窗户数量稀少,还往往小得仿佛通气孔。

这样一来,建筑物内部的采光极差,通风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 无论城堡的主人在穹顶上描绘出再怎样华丽的壁画,只要最多两个月时间,就会被灯烛火把的油烟熏成漆黑。 几乎所有房间都是一样的阴暗潮湿,假如呆在城堡里不出去的话,简直是最典型的不见天日。

特库姆塞在临行前推荐地那些什么雪山牦牛肉、月亮湖鳇鱼还是陈年青稞酒,确实味道不错。 负责招待地金牛部落方面也是很慷慨地敞开了供应,想吃多少都成。 但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菲里看到厨房里打杂地土著妇女为了节省水源,竟然在用新鲜的牛粪擦碗……他顿时就吐得稀里哗啦,并且再也不敢随便吃主人提供的东西了。

这里不但生活条件相当之恶劣,即便是城堡本身的军事防御能力,其实也远不如看上去那么可靠。 由于筑城时一味追求险要地势,结果导致根本无法挖掘水井,日常用水全靠几台巨型水车从河里提灌。 到了冬天河道封冻的时候,还得派遣大量劳动力下河凿冰,每年都有不少奴隶因此而冻死。

更可怕的是,由于未曾铺设象样的下水道,城堡里的垃圾通常都是随便往墙外一堆。 于是日积月累,目前已经在城堡北面形成了一座规模相当恐怖的垃圾山,高度甚至超过了城堡外墙,入侵者完全可以踩着这些很有历史意义的古老垃圾,轻轻松松地杀进城里……

由此可见,好面子是魔鬼。 与其劳民伤财修筑这样一座华而不实的大玩具,还不如节约一点儿住帐篷来得实在,至少在逃跑转进的时候比较灵活。

根据特库姆塞地说法,他想要占领这座城堡的话。 甚至根本不必流血牺牲。 只要破坏水车超过七天时间,等到城堡里的蓄水池告罄,守军便会被统统渴死。 如果赶时间的话,派遣工兵在垃圾山下面做个小爆破,所造成的倾泻塌方也能立即把外墙冲垮——守着如此不堪一击的“坚固”城堡,也难怪金牛部落会全心全意地坚持要将墙头草做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