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一一此刻的心情,谁也猜不透,只是看着末一一认真的在水池里挑选各种鱼类,最后却买了几只大牛蛙,路天心里不大情愿,嚷嚷着我可不会弄,别人爱吃的菜,我都不会。
末一一很严肃的告诉他,这不是别人,阳歌是我们的朋友。远方的来的客人,我们应该尽尽地主之谊。说到我们的时候,路天的表情突然转衰为喜。末一一的感觉,更像是带着一个十岁的小男孩,而不是年长她好几个月份的小叔子。
回到家,厨房里还搁着半罐子羊肉粥,末一一站在门口指挥,路天围着花格子围裙,在厨房里忙的团团转,时不时的扮个鬼脸说个笑话,末一一喜欢在做菜的时候放音乐,有时候是清一色的钢琴曲,有时候是古筝笛子等奏乐,有时候来几首时下流行的伤感音乐。
路天关掉末一一打开的手机音乐,放了一首水木年华的《借我一生》。
第三十五章:借我你的一生,你说好不好 [本章字数:3206 最新更新时间:2012-11-07 22:4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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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你的一生,你说好不好
气氛突然变得诡异起来,路天跟着哼唱,末一一一时间变得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任由路天在厨房里吼着借我你的一生你说好不好,就算有一天我动也动不了,我要靠在你身边诉说爱恋不变,直到我不能再说,你也听不见。
末一一回到卧室打开电脑,登q,看见叶蛮的微博有最新更新,打开一看,全是她和于湛清在步行街的留影,有几张尤为亲密,是自拍的,叶蛮和于湛清凑的很近,相片下面有袭文赫的评论,问这个男人是谁,叶蛮霸气的回了一句,孩子他爸。
时隔半小时后,叶蛮的最新更新里出了一张更亲密的照,叶蛮搂着于湛清的脖子,嘴跟嘴只差几厘米的距离。袭文赫发了一个怒火中烧的表情作为评论,后加了一句,这个男人到底是谁。叶蛮仍旧霸气的回答:我男人。
末一一头都大了,小妮子要玩火了,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样的状况。叶蛮的两张夜场电影票高高举着,背景是王府井电影院。袭文赫彻底被激怒,发了一句,你等着,我就来。末一一急着打电话追问叶蛮怎么回事,叶蛮淡淡的说,没事,你别出来就好。
最后,电话挂了,直接关机。
路天还在厨房里吼着谭咏麟的《披着羊皮的狼》,红枣炖猪蹄已经在锅里了,香气扑鼻。末一一心急如焚,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时候,叶蛮和于湛清,指不定在哪条街上晃荡呢,叶蛮脚力好,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都能晃悠一整天。
“路天,酸辣鸡杂和剁椒鱼头,你都会做吧?”
“不会。”
回答干脆利落,一句话把末一一想好的说辞全给堵住了。末一一恨得牙痒痒的,但是没有办法,阳歌很快就到,若是不哄好这个小叔子,估计她就甭想踏出这个房间半步,即使踏出了,这男人指不定怎么糟蹋她的房间呢。
“那我来吧,我自己做,没用的男人。”假装恼怒,右手熟练的提起菜刀,对着路天。“留着你也碍眼,滚吧。”
“吃饱了再滚吧,我这么瘦,滚不了。”
“哼哼,我出门一趟,争取一个小时后赶回来,把你的手机给我,我的手机留给你,阳歌来了,你先接待一下,就这样,不答应的话,先扒你这身肉让你光着骨头滚出去。”
“你要去哪里?”
“你怎么那么婆婆妈妈啊,是男人吗你?”
“是不是,你试试就知道了。”路天拿掉末一一手里的菜刀,台词老套。
末一一不理会,拿起路天的手机穿好鞋子开门便走。
这个时候,叶蛮正从西餐厅出来,上了于湛清的小轿车。车子驶向南郊公园和猴子石大桥的方向,这个时间段,河东处于下班的高峰期,很快就会交通拥堵了。而开着车沿着湘江边兜兜风,是个很不错的选择,虽然微风习习的吹着,有点小冷。
叶蛮捧着在奶茶店里刚买的微热的巧克力奶茶,吮吸着,车里开着空调,播放着小甜甜布兰妮的英文歌,于湛清听不懂,只是看着叶蛮满足的笑着,叶蛮跟着轻轻哼唱,英语六级,叶蛮两年前就考过了,却一直没有去考英语八级,为了追求艺术,她跟着袭文赫,放弃了很多自己的爱好。
真心真意待她的男人不是没有,只是有钱的她嫌弃人家铜臭味儿太浓,没钱的又嫌弃人家没有艺术气息。兜兜转转,许多男人坚持了很久又放弃了,直到叶蛮遇到袭文赫,每一次真心想跟他过一辈子,袭文赫却总是将艺术,摆在人生的最前。
叶蛮跨越不过艺术这道坎,又放弃不了这个充满艺术灵气的男人,跟着他,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委屈,都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两个人最穷的时候,袭文赫在画室里给女生画裸体,叶蛮顶着四十度的艳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推销手中的产品。
偏偏这个男人,一心向着艺术。
“那你打算怎么办?真的听你朋友的,生下来,你们两个女孩子抚养?”于湛清听着叶蛮淡淡的诉说自己的故事,就好像所有的伤痛都是从别人那里转移过来,而自己不知痛痒一样。好几年前那个留着一头短发没心没肺混校园的大姐大,如今妩媚娇艳,内心却伤痕累累。
“不知道,听天由命吧。”喝完最后一口饮料,叶蛮觉得浑身发热,空调温度调的过高,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热的慌。
“他真的只是因为追求艺术,所以不愿意跟你结婚吗?一个男人,三十而立的年纪,不愿意接受自己心爱的女人和自己至亲的骨肉,这个,怎么都说不通,要是我,我会告诉全世界,我要做爸爸了,我可以和我最爱的女人一起,养儿育女,那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那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不知道,大学毕业后,原本想进大公司当白领,去过北京,上海,浙江,福建,一直在漂着,漂来漂去还是回到了熟悉的地方。我爸去世后,我妈将家里的老房子卖了,我拿着这些钱在长沙开了一家花店和一间服装店,后来弟弟高考失利不想复读,我就教他怎么做生意。现在,终于稳定了,老家的房子我又买回来了,装修好后用来出租,我妈年纪大了,不愿意来城市里生活。”
“阿姨一个人在家吗?”
“是的,她说大城市里,出门溜达都不方便,又没有老邻居,我又不给她生个小孙子,她自己在乡下,乐得清闲。我打算过两年就回家开店,其实我最想的,还是回乡下承包果园和鱼田,我学的是农业管理,而且,在大城市生活,压力太大,长沙的房价一直高升,想买个四居室,一辈子都要做房奴,我不愿意。”
“难免会孤独的,回去发展也好,老人家年纪大了,做儿女的能多陪陪,就尽量多抽时间陪陪。”叶蛮深深的叹口气,只可惜,她有心,可是连争取的机会都没有。一想到父母那双恨铁不成钢的眼,叶蛮就从脚底下冒冷汗。“其实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在你这个年纪,能有两间自己的店,一辆自己的车,很棒了。袭文赫现在,还是月光族,我的朋友中,混的最好的也就是路野了,但是他要在长沙买房,也是个十足的房奴。”
“路野?”
“你不认识,路天的哥哥,一一的男朋友。”
“哦,其实在大城市买房,倒不如回家建房子,在城市里一百万都只能买个大点的毛坯房,在乡下,能建一所大房子,巧于算计的话,建个漂亮的小别墅都有可能。我现在还是车奴,这个车子虽然不贵,但是我也要还月供,油价也在上升,二十七岁的男人了,连老婆还在丈母娘家养着,用现在流行的词来形容,叫做剩男。”
“努力吧,日子再难,往下比还是绰绰有余的,比上就算了,人比人,气死人。我们回去吧,估计有个男人已经在电影院门口蹲守很久了。提醒你啊,不许动手,他是我叶蛮的男人,我可以打他骂他气他,别人,休想。”
“哟,还是这么有女王范儿。你放心吧,就凭他是你孩子他爸,我也不会太吝啬的,小时候你不是最怕你外婆拿着大竹条追着你打吗,竹笋炒肉的滋味,还记得吗?”
“其实那时候外婆不是真的想打我,只是我太调皮了,打了邻居家的小祖宗,外婆不得不摆摆样子,现在想起来,这个世上,外婆是最疼我的,总是夸我是这个世界上长的最漂亮的闺女,好像别人家的孩子什么都比不上我一样。”
“那你可真幸福,没有敌人,不像我们,从小到大都有个敌人,叫别人家的孩子。那时候我妈还说我,你看人家小叶子,往男生堆里一扎,你们连个屁都不敢放,亏你还是个长人家一大个的男人,就知道跟着人家屁股后面跑,其实那时候,我妈很喜欢你的。”
“哪有,你妈妈那时候好凶,对了,你弟弟我怎么那时候没见过啊,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你忘记了,以前那个跟在我后面流着鼻涕的小男孩,你总喜欢敲他脑门的那个,忘记了吗?他可是记得你,昨天看见你,他一眼就认出来了,你没听那声小叶姐叫的有多响亮。他还说你变了。”
“哦,哪里变了,变什么样了?”
“瞟镜子了,老了,不自信了哦。”于湛清看着叶蛮拿出小镜子瞧了瞧自己绯红的脸蛋,乐了。“开玩笑,他说你变得淑女了,不像以前那个霸气十足的假小子了,还说,这么漂亮的姐姐不能让别的男人捷足先登了,鼓励我来追你,说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
“是吗?”
叶蛮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小时候的事情,真的是一生难忘。只可惜,时间磨掉了我们的稚气,城市磨光了我们的棱角,我们只好在人生这条路上不断的跌倒,滚下,却没有第三只手,烘托着我们爬到更高的点。
夜幕降临,这个夜里,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些事情。而最无辜的,恐怕还是路家二少。
末一一前脚刚走,门铃就响了。
路天正拿着大牛蛙在砧板上剁的震天响,拿着大牛蛙泄愤呢,听到门铃响,心里乐开了花,以为是末一一那只小怪兽不忍心让他一个人在厨房这个阵地上战斗,所以改变主意回来陪他。
开门,愣住,吓了一大跳。
第三十六章:漂亮的芭比娃娃 [本章字数:3797 最新更新时间:2012-11-07 22: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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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芭比娃娃
路二少的心,咯噔咯噔响了好几下,第一反应就是,天哪,谁买的芭比娃娃。
“啊!救命啊!”门口站着的少女,看着路二少的表情,再看看他的手上,立马吓的尖叫,双手抱头蹲着,瑟瑟发抖,不敢起来。
“鬼叫什么,没看见哥哥正在教训这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你怕吗?怕不怕?”路天的自尊心顿时受损,虽然此刻形象不佳,但是完美的五官也不应该换来这样的待遇吧,再转念一想,糟糕,手里拿着大刀呢,干脆凶神恶煞的吓唬吓唬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芭比娃娃。
“啊,啊,啊,救命救命救命啊!”女孩被吓哭了,连声喊救命,旁边的邻居开门,愣头愣脑的看着他们。路天将菜刀往鞋柜上一放,拉着小丫头进屋了。
“再叫我就把你的衣服扒下来给它穿上,不许叫,不许哭,说说,你是谁,从哪里空降来的,你要找谁?”恐吓成功,小丫头果然由鬼哭狼嚎变成了嘤嘤抽泣。路二少摆了个酷酷的pose,看着一旁梨花带雨的娇嫩的娃娃。
“我叫阳乐,从北京来,我找我嫂子。”标准的京腔,虽然声音里带着颤抖,但是声线还是非常的好,以路天的专业知识判断,这个小丫头,八成是学声乐的。
“你找你嫂子,你嫂子叫什么,住哪里?”
“我嫂子叫末一一,就住在,这儿。你又是谁呀,不会是入室抢劫吧,我没钱,钱在我哥哥那儿,不过我门口的箱子里有我爸爸给我的信用卡。”阳乐是朵温室里的花儿,哪见过这阵势,瞬间吓的连老底都全盘托出了。路天弄懂了是怎么一回事,回厨房洗洗手,将阳乐带来的箱子一一提了进来。
“谁让你叫末一一为嫂子的?”看着阳乐自顾自的坐到了沙发上,路天给她倒了一杯开水,在她的对面坐下。
“我哥。”阳乐打量着这间普通的房子,看着墙上的许多素描画,喝了口水回答。“我哥是特意为了嫂子来到这座城市的,爸爸让他接管公司,他不答应,正好爸爸要送我去美国,我也不愿意,就跟着哥哥私奔了。”
“私奔,你懂什么叫私奔吗,私奔是一男一女两个相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