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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国风情 佚名 5014 字 3个月前

片苦心份上,暂且饶过你!你就在地球安息吧!不过,藏在金字塔底的飞船,我就毫不客气地带走了!”

不经意,她瞥到伊西丝胸前的一条紫水晶项链,“生命水晶?”

其实,“生命水晶”只是外观像水晶石,并不是真正的宝石水晶,是和“生命印戒”类似的储存个人基因信息和记忆的物品,但比“生命印戒”易毁。

“就让我看看,你在地球这几十年都干了些什么?”灵月将紫水晶抓入自己的手中,快速移至水晶棺外,感知其中的内容。

载着伊西丝的飞船坠入被陆地环绕的“大绿海(地中海)”后,又缓缓浮出水面。小麦色肌肤的伊西丝款款走出飞船。她如水般顺滑的黑发迎着海风飘扬,深邃脸庞上的美丽黑眸里满是迷茫。

“母亲,你为我想得真周到!连落脚点都是远离水晶、灵月她们曾经管理的东方大陆!。。。。。。我一定好好珍惜你给我的第二次生命!”伊西丝的大眼睛里如云似雾,泪光闪烁。

她来到埃及,教给当地人不少先进的知识,为埃及以后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奠定基础;她也被尊称为伊西丝女神。。。。。。

三年后,当她在尼罗河畔悠闲散步时,河风吹乱了她的满头青丝。她伸手将乱发拂拢,却无意间发现数根银丝!

☆、芳华逝去

“白发?。。。。。。我居然有了白发?。。。。。。我开始衰老了?”伊西丝心中的震撼难以言语。她见到一些地球人年老以后,头发都会变成白色,然后死去。不过,这个时代很少有人能活到白发苍苍的年纪;能活上五十岁已经是高寿了。

“我会像地球人那样满头青丝变为白发,光滑的肌肤变成皱巴巴的鸡皮般衰老、死去吗?”伊西丝想象自己变成那副白发苍苍的衰老模样,忍不住鸡皮疙瘩掉一地。

她为自己把脉,脸色再变——若是没有故乡永生术的支持,这具身体只有二十年左右的寿命了!“不!就算是死,我也不要那么丑陋地死亡!”

“怎么办?我不甘心眼看着白发留不住芳华,红颜逝去!”伊西丝焦急万分。

“嘻嘻。。。。。。”几个土着小孩的嬉笑声引起了她的注意。

看着那几个褐色皮肤、天真无邪的孩子,她脑中顿时灵光一现:都说孩子是血脉延续的象征,这话一点不假——因为孩子身上,至少有自己一半的血统!正常情况下,孩子的一半血脉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天女星是特例,不算在内);如果让自己的血脉分为两半,在若干年后,各自拥有自己一半血统的男女再结合,生出的女儿很可能就有自己完整的血统;自己的灵魂再复生在这具新生体上,慢慢研究以这样低等的技术条件下运用永生术的可能?

她茅塞顿开,“只是,我要背叛阿波罗,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吗?。。。。。。”想起深爱自己的那个金发美男子,她的心中犹豫万分。

。。。。。。

“唉,现在这具身体根本就不是水柔月!水柔月已经随着天女星的毁灭烟消云散了!现在我只是伊西丝,水柔月的事都已经与我无关了!。。。。。。我要好好活下去,不辜负母亲的良苦用心!”纠结的伊西丝同学终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

“飞船已经没有能量护住我的身体长久不坏,我得设法建造一个可以保护我的肉身的建筑——金字塔。。。。。。。我只有成为埃及最尊贵的女子,才可能倾尽举国的人力物力为我所用!”她冷静地分析。(据说金字塔真的可以保鲜东西,就连模型也可以!太神奇了!)

埃及于公元前3500年左右就建立了奴隶制国家,比中国早了一千多年。此时埃及已经建国,中国尚处于原始社会。

于是伊西丝嫁给了当时青年英俊的埃及国王。国王娶了伊西丝之后才大呼上当:人前清冷高贵的女神,人后是只母老虎,不,是河东狮(因为非洲只有狮子,没有老虎);有这么一只河东狮在身侧,压力好大,他都不敢看别的女人一眼;不过,其他女人也没有她好看。

男人都羡慕他有幸迎娶高贵的女神为妻,却不知他是位标准的妻奴,犯错之后经常被妻子处罚亲吻她好几个小时没有洗过,略带味道的美足。 这一幕不小心被宫女侍卫撞见,以为这是高贵的荣耀,于是流传开来,最后,“吻足”竟然演变成埃及贵族赏赐比自己身份地位低下的人的厚礼。。。。。。灵月暴汗。

她又蛊惑国王,说死后葬入金字塔,可以保持肉体不腐,得以永生。国王自然不要一世英名,只求换来红颜一笑,立即风风火火的召集人力物力,按照她的设计修建金字塔。。。。。。十年后,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的金字塔修建完毕,她悄悄把藏在地中海的飞船藏到塔底。

二十年间,伊西丝生下了好几个孩子,嘱咐自己的后代近亲结婚,美其名曰“保持高贵的血统”;埃及王室进入近亲婚配的时代。。。。。。

国王比伊西丝早几年去世,伊西丝在他下葬后秘密将其移出金字塔 ,独霸这里。

生命终结的日子快要到了,伊西丝将飞船中的水晶棺移入塔内,又倾尽全力制造了一颗紫色的生命水晶,储存自己的记忆和能量。她教会和自己最像的女儿复活的咒语,嘱其代代相传。

最后,带着不知是满足还是遗憾,美貌如昔的她独自走进金字塔,缓缓关上出口,优雅地躺到水晶棺内。。。。。。

看了伊西丝在地球生活的二十年,灵月感慨万千:换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又会怎么办?她比伊西丝更想长久地活下去!她暗中查看了埃及王室的后人,果然都拥有伊西丝血统。

没想到,她很快也面临这个问题了!

不再理会伊西丝,灵月驾驶着藏在金字塔底吸收了近四十年太阳能,还是能量不满的飞船,回到了熟悉的东方大地,一个叫有熊国的地方。这里正是当初未被彻底损毁的唯一基地,可以为飞船充电,不过,充电时间比用电时间长好几十倍。

十年之后的某个夏天,灵月身着变为清凉雪白连衣裙的羽衣,仿若出水芙蓉自河里钻出,婀娜身段优美地旋转360度,罗裙飞舞,便甩落羽衣上的水珠。那绰约风姿,光华万千,不知会迷煞多少男儿的眼。

她找了处安静之地,用木梳梳理自己如漆如墨的似水青丝。突然,她的目光聚焦到几根突兀的银丝上!

“不是吧?我竟然也有了白发!。。。。。。”她盯着白发,久久回不过神。

当她清醒过来,狠狠拔掉那几根碍眼的银丝,又为自己把脉检查,晶莹的泪花似断线的珍珠,止不住自秀美的眼角往下掉,“水晶,我的青丝里出现了银发!我有了衰老的迹象!如果什么都不做,傻傻痴等,我恐怕等不到你苏醒见我的那一天了!。。。。。。水晶,我该怎么办哪?。。。。。。人在绝望的时候求神,神在绝望的时候又该求谁?”

☆、下嫁凡尘1

“姐姐,终于你回来了!”一道少年温和悦耳的声音在灵月耳畔响起,灼灼目光直射她的娇躯。灵月知道有人来了,但是没有威胁,所以懒得换地方。

她回眸一望,只见一位十八九岁,剑眉入鬓、大眼晶亮、唇红齿白的俊美少年站在身后。虽然他比不上水柔月那个妖孽阿波罗,但让人感觉如沐春风,非常舒服,连一向讨厌男人的灵月都看他很顺眼。

她眨了眨一汪秋水般的大眼睛,努力回想: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少年看出灵月的迷惘,主动开口:“姐姐,你不记得我啦?我是轩辕啊,华夏部落的姬轩辕!。。。。。。六年前,是你把我从蚩尤部落手中救下!”

对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人物,她通常都不会去记,反正她只是他们短暂生命里的匆匆过客;不过,提及蚩尤部落,她就记忆深刻了。

这小子应该就是当时被救部落的小孩,难怪有点眼熟。

不过,美少年的下一句话就把她雷得外焦里嫩,无法淡定了:“姐姐,你说了要做我的新娘!”

灵月如皓月般的剪水秋瞳睁得老大,仿佛要把这个叫轩辕的小子扫描看穿: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嫁给你这个我眼中连受精卵都算不上的小屁孩?

轩辕红润的薄唇嘴角上扬:“六年前,你救了我之后,我向你求婚,你说,要是我们五年后还活着,还没有娶别的女子为妻,再回到这里就考虑嫁给我。。。。。。”

灵月秀眉几挑,她什么时候许下了这样的承诺?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讲,她再糊涂也不可能拿这终身大事开玩笑!就算要嫁人,当然是嫁给水晶,关这小屁孩毛事?

但看着少年认真、坚定的眼神,一点也不像说谎。她马上运用超能力查看他大脑里的记忆,想起了前因后果,让她哭笑不得。她平时不会动用窥探脑电波的超能力,因为——没有必要!这个时代的人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太容易猜测了!

六年前,蚩尤部落率领八百大汉进攻轩辕所在的华夏部落。华夏部落人数本来就比他们少,更没有他们彪悍,自然被打得落花流水。

“哈哈哈,不服我蚩尤部落的统治,就只有死路一条!”大狗熊一般的蚩尤部落首领仰天长笑,狂妄无比。

青铜长枪眼看就要刺入一位十三四岁的俊美少年身体。。。。。。

路过此地的灵月本不想管这些是是非非,反正自然界的法则之一就是弱肉强食;但她耳尖地听到“蚩尤”二字,立即推理出事情经过:那个原始部落居然是当年蚩尤残存的人类战士的后代,仗着自己比别人身体强壮,头脑稍微聪明一点,就到处横行霸道,欺凌他人!周围不少部落都吃了大亏。当时她气就不打一处来,决定教训教训这些目中无人的混蛋;当然了,天女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羽衣化作白色丝带,轻盈挥舞,潇潇洒洒就撂倒一大片,但无一人死亡。蚩尤部落立马兵败如山倒,狼狈得连滚带爬撤退。。。。。。

“给我滚远点!我就在这附近居住,要是你们敢再来,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下次我绝对要让你们尸横遍野,一个不留!”她放下狠话。

她绝美的容颜,凌厉的身手,风华绝代的气质,还有那超凡出尘的飘飘白衣,无不衬托着她天神般高高在上的存在。

长者们带头下跪膜拜,其余人也下饺子似的齐刷刷跪倒:“感谢女神救了我华夏部落!——”

灵月挑了挑黛眉,“都快起来吧,我很不喜欢别人向我下跪!”

“是!”众人一一起身。

灵月看了看面前的人们,一个个都不够强壮,自己离开后,必定会被蚩尤部落轻易击溃!也罢,好事做到底,给蚩尤部落树立一个强敌,让你们别想独霸中原!

于是,灵月留下来几天,指点华夏部落的男女老少基本的打斗技巧,为他们改良弓箭,教授医药知识。。。。。。得到灵月帮助的华夏部落全民素质都得到很大提高,后来成为统一中原的大部落。

灵月临走之前,那位名叫轩辕的俊美少年拉着她的白玉藕臂,当着全体族人的面,问道,“泪珠姐姐,你可以留下嫁给我吗?”

想起来到地球后,总是泪珠涟涟的日子,她便随口告诉请教她大名的人们,她叫泪珠。这时女娲传说已经在中原广为流传,她可不敢再说自己是女娲,会被人当成亵渎神灵的疯子的;虽然那就是她本尊。

“呃。。。。。。”她满头黑线。说实话,她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的孩子,但那是长辈对晚辈的喜欢,与他的提议完全不沾边。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寿命很短,十四五岁就算成年人了,男女婚配也早;现在轩辕已经十三岁了,很快就可以娶妻了。

面对轩辕纯真清澈的大眼睛,她实在很难说出直接拒绝的话。

灵月高深莫测的黑眸“咕噜”一转,闪过一抹狡黠,倾城一笑,樱唇轻启:“现在我有事必须离开,要是我们五年后都还活着,你还没有娶别的女子为妻,我也再回到这里,就考虑嫁给你!要是超过了六年,你就不要等我了,也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灵月大美人心中打着小算盘呢:六年之后,轩辕小朋友就十九岁了,已过了成家的年纪,恐怕早就被家人逼着娶亲了!而且,自己只说考虑嫁他,又不是铁定嫁他,怕毛啊?——真是有欺骗纯情少年的嫌疑啊!

。。。。。。

灵月粗略算了算时间,六年刚过!心里那个得意地笑啊。。。。。。

☆、下嫁凡尘2

“姐姐忘了我们的约定吗?”轩辕皱起了眉头。

“这个小人精!竟敢拿根鸡毛当令箭!”灵月心中暗骂,表面还是温柔似水。

“轩辕啊,我这不是回来和你说一声吗?。。。。。。你成亲没有?六年已过,不用等我了!”灵月笑得有点假。

“我没有碰任何女子,只为等待你回来!”轩辕目光深情坚定地望着她。

被他x射线似的如炬眼眸直射,灵月觉得浑身发毛,心虚地低下了头。为毛觉得此刻的他已经是一个超出她想象的成熟男子,再不能以看小孩子的眼光看他?

“姐姐,六年之约,还没有过呢!”轩辕“好心”提醒。

“已经过了!我才又仔细推算了!”灵月很不服气。一年是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即公历,照此计算,六年之约过期了二十来天。

“今年闰月,多了一个月,还差两天才算过期!这可是你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