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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擒兽 佚名 5010 字 4个月前

吭声。虽然他看出来杜老板是店大欺客诈唬姜小豌,心里有些光火,但也不准备出面打抱不平。

这丫头买砚台肯定不会是用来盛水磨面或者摆着好玩的,他想到的唯一可能就是用来送人。那能送给谁呢?答案只有一个。

这个答案让顾明堂颇为不爽,因此他打算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倘若姜小豌能够知难而退打消给那家伙买东西的念头,那就最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堂锅,乃是不是吃醋鸟。。

☆、未婚夫

见姜小豌一副被雷劈了般的傻眼模样,杜老板没了敷衍的心思,干脆直接赶人,“我说你这丫头还买不买东西了?不买就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姜小豌回过神来,脸颊因为羞恼而微微发红,牙一咬,心一横,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买,谁说我不买!”

她从随身带的包袱里摸出一个沉甸甸的青布面荷包,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在柜台上,如壮士断腕一般悲壮道:“我就这么多钱,麻烦老板看看能买一块什么样的砚台。”

只听叮里当啷一阵响,柜台上铺了一堆铜钱,里面夹着几块小小的碎银角子,粗略估计大概有三四两。

杜老板一见之下拉得臭长的脸总算有所缓和,顾明堂却是眼皮一跳,这不是卖熊后买粮食和布匹剩下的钱,肯定是姜小豌出门就带着的私房钱。

啧,这丫头不是被气糊涂了吧,居然拿这么多钱来买一块石头送人?!

这下顾明堂不能置之不理了,赶忙出言阻止:“小豌,你别犯傻,买块砚台既不能当吃又不能当穿,还不如再买几石米呢。”

姜小豌咬咬唇,没吭声。她当然知道,这三四两银子她省吃俭用足足攒了三年呢,每一个铜板都浸透了自己的汗水,原本打算给自己添置嫁妆的,现在呼啦一下全都拿出来买块砚台,她比顾明堂更加肉痛。

但是,礼尚往来,她姜小豌从来不喜欢亏欠别人,虽说和赵玉书订了亲,但毕竟还没成婚,不算一家人。赵玉书送了她一枚四两银子的珠钗,方氏又说了那样一番话,她得回赠点什么才会安心,三两多银子再加上她亲手做的那双鞋,应该差不多能扯平吧。就算犯傻,她应该也只会犯这一回了,等真正嫁了赵玉书,她再收什么礼都会理直气壮了。

一听顾明堂要拆自己的台,杜老板立时怒了,把柜台重重一拍,尖声骂道:“什么不值当,你个没读过书的大老粗懂个屁!”

顾明堂比他更怒,同样一掌拍在柜台上,把蒙脸的围巾往下一扯,打雷一般地吼:“大老粗怎么了?信不信老子把你这无良奸商的黑店给拆了?!”

这一巴掌震耳欲聋,差点没把厚实的柜台拍散架了,饶是姜小豌清楚这位义兄一点就着的火爆脾气也着实吓了一跳。

杜老板就更别提了,顾明堂乱七八糟抹了药粉的脸原本看着很滑稽,此刻却如怒目金刚般凶神恶煞,吓得他差点没当场尿裤子,抱着头躲在柜台后面色如土筛糠一般道:“你,你敢!我,我可是正经的生意人,开的才不是黑店!你要敢乱来,我,我就马上去衙门报官!”

顾明堂一听脸色更黑,目露凶光,挥拳就要打过去。

姜小豌暗道不好,赶紧伸手用力拉住他胳膊,急道:“明堂哥,有话好好说,你可别动不动就打人!”

这位义兄脾气也太坏了,就算要打人也得看看场合啊,这瘦得鸡仔似的杜老板虽然好对付,门外还有三三两两打算围上来看热闹的路人呢。要是把官差引来了怎么办,顾明堂被请去牢里喝茶不要紧,自己多半也要跟着倒霉啊!

顾明堂直眉立目地瞪了半晌,姜小豌寸步不让,从包袱里掏出另一个布袋往他跟前一递,一字一顿道:“明堂哥,卖熊后还剩的银子都给你,随你想干什么去。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今天这砚台我是买定了。”

顾明堂眼角直抽,拳头在半空中举了半天,终究还是放下来,随后把布袋一夺往怀里一塞,黑着脸拂袖而出。

罢罢罢,这丫头固执起来比牛还犟,她想当冤大头就随她去,老子才懒得管!

姜小豌松了口气,转头对惊魂未定的杜老板道:“老板别见怪,我义兄就是这么个驴脾气。还是刚才那句话,我只有这些钱,你帮我挑一块合适的吧。”

杜老板抹了把额头吓出来的冷汗,心有余悸道:“小姑娘,你那什么哥怎么跟土匪一样,也太蛮讲理了。还是你明白事理,我一定给你挑块好的,保管物超所值。”

姜小豌点个头,“那就多谢老板了。”

杜老板当然不会多么大方,只是怕先前那凶悍的男人再找自己麻烦才不敢以次充好,选了块还算过得去的砚台出来,嘴里吹嘘道:“这块怎么样?这可是正宗的云湖砚,在别家少了五两银子不卖的。”

姜小豌一瞧,那是块灰绿色的砚台,边上雕着一丛竹子。她是不懂鉴别云湖砚的真假好坏,不过这块砚台虽说没有刚才那块开价五十两的墨玉松砚大气凝重,看上去倒也清隽文秀,更符合赵玉书的气质,于是点头道:“行,就这块吧。”

接着杜老板找了个四方的小木匣把砚台装了起来,姜小豌就珍而重之地捧着匣子离开了博瑞斋。

坐回马车上后,姜小豌便把匣子紧紧抱在怀里,生怕一不留神会把自己倾囊而购的砚台磕了碰了,那她就找块豆腐撞死好了。

车把式吆喝了一声,马车晃晃悠悠继续前行。

顾明堂瞅着姜小豌把怀里匣子当宝贝的模样,心头余怒未消,那个叫赵玉书的有什么好的,值得这抠门小气的丫头这么大方相待,之前买棵白菜还和菜贩子斤斤计较半天,现在甩出三两银子居然连眼都不眨一下。反观自己,姜小豌虽然答应了给他做新衣裳,刚才也扯了布,却是他厚着脸皮求来的,这待遇可是差了八条街啊,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姜小豌全然注意不到旁边某义兄的脸色臭得堪比他脚上那双涂满泥污的鞋,只是抱着匣子沉浸在自己的心思里,现在东西是买了,接下来就要考虑如何送出去了。

赵玉书刚回家了一趟,下次再回大槐村至少也得再过个把月的,姜小豌有些等不及。但来时方氏的告诫言犹在耳,让她不要冒冒失失去衙门找赵玉书,以免让人看到了说闲话,所以这条路也行不通。但是让姜小豌回程时再去赵家转交方氏,她心里又有点抗拒,只怕又被那位谨小慎微的准婆婆絮絮叨叨念上半天。

正犯愁间,街边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清柔声音,“小豌?”

姜小豌心里一跳,抬头一瞧,街边站着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面如冠玉,修眉俊目,身着一件淡青色的素净棉袍,如一竿翠竹般颀长俊秀,不是她未婚夫赵玉书是谁!

这可真是巧了,姜小豌心中一喜,顾不得让车把式停车,抱着匣子直接跳下地,如一只敏捷轻灵的鹿一般跑到街边。

顾明堂赶紧叫停了马车,视线跟着姜小豌追了过去,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准义妹夫。啧,不就是个瘦得竹竿一样,长得比女人还要秀气的小白脸么,他还当是什么三头六臂的神仙下凡呢。

“你……”

“我……”

姜小豌与赵玉书同时开了口,接着又一起停住,再不约而同笑起来。

还是赵玉书先开了口:“小豌,今天怎么进城了?”

“家里要断炊了,我来买些米面。”

“钱够用么?”

“够了,我买了一大车粮食,够吃大半年的呢。对了,玉书,早上来时我见过你娘了。”

姜小豌只是随口一提,赵玉书却细细解释:“我昨天回村了一趟,不过当时有些晚了,怕会打扰你和宝山叔休息,今天又一大早天不亮就赶回城里,所以没去看你,你不会怪我吧?”

其实赵玉书昨天中午就到了家,本来午饭后有空去找姜小豌,却被他娘拦了下来,还被严厉地训斥了一番。他是孝子,从来不会忤逆娘亲的意愿,这才没去找姜小豌,不过个中情由就不必道出了。

姜小豌心直口快,不假思索道:“怪你有什么用,你那么忙,回趟家都不容易,只要没忘了我就行。”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赵玉书被这句话烫热了心头,垂眸望着眼前人悠然轻诵:“想佳人兮对孤灯,思而不见兮,辗转反侧。”

姜小豌先是一愣,接着脸上控制不住地热了起来。世上没有哪个少女不爱听甜言蜜语的,姜小豌也不能免俗。何况赵玉书说的不是普通情话,一字一词间尽显读书人的风雅缱绻,让人生不出半点反感来,只会怦然心动而又回味无穷。

作者有话要说: 当当当当,未婚夫大人终于出场了,是不是很有猪脚的范儿?~~明堂锅你任重道远啊,默哀~

弱弱地说,本文好冷清,大家都霸王我,我都快没动力日更了t t .....

☆、调戏

望着眼前少女脸上难得一见的动人红晕,与那双黑白分明湿润灵动的眼眸中流转的波光,赵玉书心头一荡,他就知道姜小豌听得懂自己诉说的情意。

虽说十多年来没见姜小豌读过书认过字,但也不知怎么的,姜小豌从来都能理解赵玉书有些文绉绉的言辞,而不像一般大字不识的乡下村妇那样听得一头雾水两眼抹黑,木讷无趣至极。对此,赵玉书只能欣喜地归结为自己的未婚妻天生聪慧不同凡女,且自己与她心有灵犀一点就通了。

此时此刻,赵玉书极有冲动将多日未见的姜小豌揽入怀中温存一番。可惜光天化日之下,又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岂敢越雷池一步。

这两人站在街边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欲言又止,直把对街歪在车架上观望的顾明堂的牙都酸倒了,瞧那婆婆妈妈腻腻歪歪的劲儿,还是男人么。换作是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抱着人亲上去了。

等等,姜小豌是他义妹,不是他相好的,这可亲不得。不过,假如,只是说假如,真的亲上那伶牙利齿的丫头,会是什么样的滋味?

顾明堂咂巴了一下嘴,禁不住有些心猿意马。

察觉街上有行人朝自己这边好奇地张望,赵玉书醒悟到在大街上卿卿我我实在有失体统,遂敛了心神,清咳一声,“小豌,我临走前托我娘给你转交了一样东西,你收到没?”

“收到了。”

赵玉书带着几分热切问:“那你喜欢么?”

“恩,挺好的。”姜小豌点点头予以肯定。

“那就好。”赵玉书笑道。若非场合不对,他肯定会亲手为姜小豌把珠钗插在发间。

他本意想买一样更好的首饰送姜小豌,但前些日子刚给了他娘一笔银子买了一个丫环,现在手头有些拮据,一时拿不出更多的现钱来。不过,对于一般人家来说,那只珍珠发钗也可以了,不会显得寒酸小气。何况,他还想攒钱在县城里置一座象样点的宅子,以后把母亲和妻子都接到城里住,省得自己城里城外两头跑。

一想到未来的前景,赵玉书心头又热三分,忍不住道:“小豌,你再等等,我会尽快请娘找人算一下日子,争取早日娶你过门。”

姜小豌想说自己其实没那么着急,再晚个一年半载的也没关系,但看赵玉书一脸希冀的模样,又不忍泼他冷水,便道:“行啊,我等着。”

忽然想起一事,“正巧,我也有东西要送你。我也不会挑,随便选了个,你看看怎么样。”接着将一直抱在怀里的木匣子递过去。

哎,早知道会在城里遇上赵玉书,她先前就不让方氏转交那双布鞋了。

赵玉书接过匣子打开一瞧,脸上现出欢喜之色:“不错啊,这个怕要二两银子吧?”

姜小豌闻言无语凝噎,心头淌血,那博瑞斋的老板果然是无良奸商,坑了她一两银子还有多!

赵玉书见她脸色有异,刚想问怎么了,旁边忽然踱来一人,嘎声道:“哟,赵大人,这姑娘是谁,本公子怎的从来没见过?”

来人约摸二十余岁年纪,身着宝蓝色滚银边的锦袍,大冬天的摇着一柄绘着春花秋月的洒金折扇,一派风流潇洒。只可惜长了张过长的马脸,一双外凸的鱼眼白多黑少,斜眼看人时好似眼角在抽筋。

赵玉书赶忙介绍,“孙公子,这位是鄙人的未婚妻。”

这位孙公子乃是白杨县令孙正清之子孙俊才,闻言夸张地一挑眉,“未婚妻?舍妹知道可要伤心了。”

舍妹?姜小豌微微眯了下眼睛。

赵玉书连忙正色:“孙公子千万勿要说笑,以免有损令妹清誉。”

孙俊才满不在乎地摇了下扇子,将姜小豌又上下一通打量,笑嘻嘻道:“赵大人眼光还不错嘛。”

姜小豌虽不清楚这自命风流的骚包公子是什么来头,但一见之下就本能地反感,转身便退到赵玉书另一边,省得那孙公子的死鱼眼不怀好意地往自己身上溜。

孙俊才歪嘴笑道:“哟哟哟,还害羞了啊。”

姜小豌暗骂,呸,羞你奶奶个腿儿!

孙俊才此言近似于调戏,赵玉书也有些生气,碍于对方身份却不便当街发作,只沉声道:“乡下女子没见过世面,不懂规矩,让孙公子见笑了。”

孙俊才一脸大度,“不懂没关系,教一教就好了嘛。”

说罢绕过赵玉书又凑到姜小豌身边,摇着扇子涎着脸道:“相请不如偶遇,不如本公子做东,中午在醉八仙请姑娘吃顿便饭,如何?”

在孙俊才看来,眼前这姑娘穿戴寒酸,肤色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