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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妖成说 佚名 4878 字 3个月前

丹凤眼,这一点在很久之前,白小雁就知道,也好似因为这样的眼睛。所以很容易就惹到桃花。这样的桃花眼从某方面来讲很容易招到女孩子的喜欢。也因为这样地很容易招到女孩子喜欢,所以只要俞墨出现在大街上,就会有一大堆女孩子眼冒红心。他们不是因为没有见过男人才会如此的,而是真的是俞墨长得太过漂亮了,漂亮到无地自容了。你看他的眼睛只要对你充满笑意地看着,哪一个不沉溺啊,也是因为这份沉溺。很多人也因此而掉落进去了。掉落在他那甜蜜的陷阱里了。

所以,当俞墨和白小雁出现在大街上,仍旧是这群人的焦点。

“哟。这不是墨公子么?怎么了?好久么有来我们的醉香阁来逛了呢!”

“少主,他们好虚伪啊,明明我跟裴药还有少主您前不久擦逛过吧!”

“阿墨,你又逛醉香阁了么?是不是又背着我偷偷在那里过夜了?”

“才不是呢。我才没有那么花心!”“是么?那我可没看出来,我娘亲说,如果你再赶去醉香阁的话。直接叫我叫上她然后来个捉奸在床。你信不信我真的会这样做呢?”

“不是吧,你才不会那么做呢。雁儿!”

“是么?那可不一定哦!”

我们可以像现在这样开着无所谓的玩笑。是因为我们彼此的情感真的是已经到达一个高度了。每一个人哦度可以像现在这样无所谓地笑着,没一个女孩子也哦度喜欢拿着自己和阿墨像现在这样调侃着。其实她们也就是那些得不到阿墨的女孩子不知道内心是有多么地羡慕。

“阿墨,表姐要来了,我想要给她买件礼物!对了,上次那个余清风……”

“不是吧,难道他起死回生了?”“不是的,阿墨,我的意思是说,表姐以前太不成熟了,怎么会遇到余清风那样的魂淡,被什么人给杀了都不足惜。只是我怕她这次回来有带来类似于余清风这样的人来!”“不会的,她已经倒霉过一次了,不可能再回蠢笨到第二次相信这样的人!”“是么?你怎么那么确信!”“我就是十分有自信呗。怎么?你不相信我!”“没,我没有不相信你。只是表姐来了,我担心她会恨你,然后会拆穿你!”“你放心,她不会拆穿我的, 因为她根本呢就iu不记得那一日的事情了!”

这只狐狸曾经杀过一个人,白小雁因为这样差一点误会他是一个杀人的恶魔。也因为这样的想法,所以才会一阵子闹别扭。但这之后都好了啊。她看到他变成一只狐狸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内心可是满满的心疼,她不太相信眼前的狐狸竟然是她的阿墨,眼前的人居然是阿墨。阿墨怎么会沦为这种地步呢?其实那一次都是自己害的,是自己选择不相信他,所以害他就那么跑出去,当时白发红眼的他就那么跑出去,结果俞墨是妖怪的事情就那么被发现了。同样的事情如果经常发生的话, 那就证明这只狐狸也实在是太过蠢笨了一点了。而俞墨似乎从来没有笨过,如果说这只野狐狸的确是有笨过的话,那么极其有可能是在i机喜欢的人面前笨过的,其他的人面前倒是很无所谓的一件事情。他将那双温暖的大手覆盖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头上,然后又轻轻地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最后又轻轻地吻上她的额头,这一连串的动作自然是遭到了身边的那些女孩子们的嫉妒。看得他们一阵子泛酸。

“我也好想要墨公子那么抱着我然后亲一下我!”

“能够接近墨公子就已经算是一件很奢侈的一件事情了,你居然还想要抱着,你是笨蛋么?”

“就是啊,大半天做梦呐,对方可是曾经差一点做上正式太子妃娘娘的白熊啊眼啊,白小雁是谁,白小雁那可是白将军府邸的千金啊,就你们这些小人物也想要妄图得到墨公子的心,我看只怕这这辈子都不可能呢,更何况我们普通的女人怎么能够跟堂堂白将军府邸的亲近斗呢,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吧。”

“就是说啊,而且白小雁长得也不差啊,毕竟曾经是被新皇看上的女孩子啊,肯定查不到哪里的!”

虽然那些人那么说,但是只有白小雁自己知道,自己的娘亲经常说自己有点无理取闹,甚至说自己有些跟小孩子一样,甚至说自己长不大。哪有他们口里说得那么好,刁蛮任性,不喜欢按常理出牌,想要永远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和人,就连自己目前喜欢的人还是一只狐妖,娘亲要是知道的话,还不知道作何反应,如果他们没消除记忆的话,这事情说出来的话,他们肯定会一诶自己是骗了他们整整十年了。但是其实阿墨并没有什么不好啊,不过就是有一点闷骚和小虎没罢了,阿墨毕竟是自己的阿墨啊,这样的阿墨可是永远会跟自己在一起的,我喜欢这样的阿墨,并且想要一直在一起。白小雁是很容易满足的人,只要生活还过得去的话,那么跟着喜欢的人吃苦也没问题,只要跟着自己喜欢的人的话,那么再过困难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了。

“白小雁,如果我是白小雁就好了,你看她是有u懂幸福啊!”

“是啊,摊上了俞墨公子那么一个温柔的人,他一定要幸福到死掉了!”

“就是说啊,如果墨公子能够看看我就好了,哪怕就那么一瞥也是好的啊,仅仅是那么一瞥那也是感到很幸福的一件事情吧!”

“你还真的是知足呢!我倒是很希望俞墨公子能够多看看我几眼!”

临西城这个城镇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十年间,人们又开始对着白小雁慢慢地心生嫉妒起来了。为什么这样的人一出生就出生在这样的好人家,为什么白小雁和俞墨偏偏是那种非君不去非君不嫁的人呢?又为什么白小雁是堂堂的开国功臣白瑾山白搭将军的千金呢,要说白小雁,她的命也真的是太好了吧!

正文 那个妖孽,好有能〔26〕

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的,为什么他可以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为什么其他的人就不行呢。佛家说,众生皆平等。但是谁又能够做到真正的平等。在临西城那个地方,可是有不少乞丐的存在的,甚至还有所谓贫民窟。那些小姐们就算是假装善人地赠衣施粥,但是又有几个人在认可什么人都是平等的这句话的呢?这个世界哪里有那么简单啊,这个世界哪里有我们心里想象的那般美好呢, 当每天早上的日出升起来的时候,我们照样还是会看见有很多人在饿肚子,也有很多人会哀嚎遍野。临西城因为是整个司夜国的都城,所以基本上什么都看不见。到处都看不见所谓的贫穷衰败的现象,到底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会忍着饿肚子和寒冷在默默地过着属于自己的一生呢。不知道吶。有的人在一生中收获了爱情圆满甚至是师徒的顺利,而有些人一辈子就不曾活得像一个人样。这样的人是有很多的,也许在临西城是几乎看不到这样的人存在的,但是在其他的地方呢?到底有谁在忍受着这样的清贫与寂寞呢?到底有多少人会遭受着这样的遭遇呢?每一个人都是努力地努力地生活,就算是那个世间最不起眼的樵夫也是如此,他们每天上山砍材,不就是为了家里人能够免受饥饿么?他们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想要自己的家人好好地活着,想要自己想要和搜狐的人也要好好地活着,他们不奢求什么复古,这被子一家人都那么安然地活下去。他们只是那么想的而已。越是没有认识几个人的, 心里越是如此地简单。是的,他们的想法只是那么简单,想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好好地活下去,就那么贫穷地过着一生也是好的。他们的内心也只是那么想的。就像白小雁跟俞墨一直一直地呆在一起的想法也差不多。他们也许是羡慕白小雁因为有这样的身份,所以才被俞墨喜欢,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俞墨其实是白小雁捡到的,捡到俞墨这只小狐狸的时候,俞墨自己本身也并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到底是生在富贵人家还是平常的普通老百姓人家。只是就那么一见钟情了,于是便深深地喜欢上了。所以说如果自己是白将军府地的千金就好了的那些个女孩子,他们根本就不了解白小雁和俞墨的这段感情。也把人类的感情看得太过简单了,她们也一定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谈过一场恋爱。而白小雁从很久之前就喜欢上了俞墨,俞墨也从很久之前就喜欢上了白小雁。

“阿墨,这只鸡倒是很肥美的,拿来跟冬瓜炖鸡汤倒是很不错!还能够美容!”

“白小姐,你真是好眼光啊,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野山鸡啊。很补的。也美容哦!”

“是么?看起来很不错哦,阿墨,我们就买它吧。要不然你也同我一起喝鸡汤!”

“雁儿,少吃肉多吃菜,要不然双下巴可就会找上门了!”

“有什么关系,难道狐狸就不能吃肉么?”白小雁说到这个时候,立马捂住了嘴。丫丫的,怎么差点就说漏嘴了呢,简直是跟一个笨蛋一样一样的呢。

那个老板听了这句话,立马笑着说:“啊,难道白小姐也想吃狐狸肉么?我们小店里也有的,要不里面去看看。甚至那些喜欢报丧的乌鸦肉也有的哦!”

老板这话刚说出口。站在俞墨身边的裴药就立马黑着脸蛋了,俞墨也因为受不了而捂住了嘴巴。白小雁扶了扶额头,这个老板不会是跟阿墨和裴药有仇吧。故意说出了那么一句话来。看到同类被宰还被当成菜来吃,不知道阿墨会作何反应,他现在捂着嘴巴就知道他对这家店的老板的屋里的狐狸肉的味道是有多么敏感了。人类啊,有时候还真的是很残忍呢,见到动物就杀。还好今天颜夕不在身边。颜夕要是再身边的话,非要把对方的脑袋给捶出脑浆来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呵呵,这才比较符合颜夕的性格。

“少主,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就赶快回去吧!”

丫丫的,这帮人类说要吃我们了,人家吓得好怕怕啊。裴药是保护收住的人,看到那么恐怖的店面。拉着少主就要逃走,要不然的话。少主就很有可能会被剥皮了。这不?回到家里之后,俞墨就一直在不停地喝水,一直不停地坐在那里喝,坐在他对面的白小雁一直傻傻地呵呵地笑着。她吐过是阿墨的话,肯定当场就会吓昏过去,亏他能够支撑到现在,也算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了。她要是俞墨,现在不应那么震惊地喝着茶,早就躺在床上闹着说自己要发烧不能给闭门见客了。

“阿墨,其实你不必那么夸张啦, 以前临西城就有,难道你生活了十年了还没注意过!”

“以前没那么恐怖的。怪不得妖界都不随便让妖跟人类搭讪,我算是知道其中的原因了!”

“你看起来很难受,要不要去医馆看看大夫,刚刚都已经吐过两回了呢。”

“不用,雁儿,我还是能够坚持得住的!”“真的能够坚持得住?如果你不能给坚持得住的话,就记得叫我啊!”“没事,雁儿,说不定缓缓就好了。恐怕以后就算我真的想要吃肉的话也不能给吃了,现在的我是彻底地过敏了!?”什么,对肉过敏?”“是啊!”“所以你平时不吃肉看样子也是有原因的!”“以前我又没有见过味道那么大的店面!”“真是委屈你了,阿墨,你还是回到人界吧。”“我才不要呢,至少现在还不是时机回到妖界里!”

白小雁从以前就知道俞墨是不吃肉的,现在却才知道他其实是对肉过敏,囧。对肉过敏这种事情难道是他一直都有的么?他以前怎么不知道这件事情呢?俞墨平时是不吃肉的, 并且也不让自己吃肉,但是他也确确实实地比较在乎外貌,白小雁记得又一次俞墨要出去跟什么人去商会的人谈生意的,他可是跟个黄花大闺女一般坐在了铜镜前对着它打扮了半天。当时白小雁喊几次他都不应,看样子,他算是一个对自己外貌十分上心的一只狐狸。他有时候会开玩笑地跟白小雁说。‘雁儿,如果我有一天变得又老又丑的话,即使你还喜欢我还想要跟我在一起,我也不会让这样的自己出现在你身边也不要让这样自己一直陪着你。’这句话足以说明某只狐狸既注重精神内在又注重容貌外在了。他在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情,特别是跟女孩子攸关的,他本很就是那个呆萌可爱长大却变得很魅惑的狐狸难啊。“呐!阿墨,你说我们像现在这样一直一直地过多少年呢!”

一年、两年、三年还是四年,还是更久更久的呢,他已经记不清了,也记不得那样的存在了, 或许他在自私地希望是永远吧。或许他也希望如果白小雁跟他一样是一个妖怪就好了。他有时候也很忧伤。为什么人类就那么匆匆数十载,而妖怪却可以活得很长很长,而妖界的大多数妖怪都是寂寞地度过的,在统领妖界的妖怪出现之前就一直是寂寞地度过的。后来因为有了白帝大人,这个妖界才变得热闹起来,大家甚至学者那些人界的人类开始学会资历更深起来了,传说,妖界又一次大乱,跟人类因为有所瓜葛,所以生了好多叛乱出来了,所以白帝大人很苦恼,他本身是那种很爱好和平的狐妖。对什么都很超脱世外,所以就想尽办法要平息,他知道是妖怪主动侵犯人界的,所以自己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