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他不会说出这么觉有特色逻辑的话。董二三知道自己言语不当了,她不该说这些,更不该当着董丞说。
海赫格打圆场。“你说这么多,二三不见得听得明白,她还小呢,很多事要从头学......”又被董丞上了一课吧?话出口前,不知道三思谨慎。完全踩中董丞的地雷了。他是最害怕二三说这种话的了。
得。董二三彻底明白了。海赫格和董丞是一个阵线的。他们都是光明正派的人,就非要正经打官司走到低了。而且。董二三也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有海赫格在,事情绝对会按照他的设想来走的。他的手段。一直都是明刀明枪的。就算他明白社会与法律的现实,他也会按照他的行事作风,来面对。即使是这件事。
“是我用词不当了。对不起,爸爸。”董二三果断低头,认错。这么久了。她还是不习惯依赖别人啊...
董丞笑呵呵的,“没事。宝贝不明白的,以后都可以来问爸爸哦~~~”他很高兴。难得有他施展才智,教育女儿的机会~~~海赫格点头,“咱们一定会赢的,放心吧...”董丞笑着附和,董二三只笑不接话。她要学着旁观才好了...就静待结果吧。
董国璋的学校,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董芳瑞是一个人做东请吃饭的。张妈也跟来了。她对附近的大学文化有点着迷了。
这顿饭吃的,怎么说呢,从任何方面来说,都是国宴的水准。无论是吃的菜,还是吃菜的人。全部体现出了高水准高素质的餐桌礼仪——一点声音都没有......
连董丞都有点哑火。不是他忽然觉得安静挺好了,而是在董芳瑞和海赫格的气压下,他也不敢出声了。董丞不明白,大哥很好,海赫格也很好,为什么他们俩就有点不对盘呢?这么多年过来,还是这样,见面就跟要决战紫禁之巅似的...
他不明白,董二三明白了。隐性控制欲暴强的爱人,和显性弟控的兄长,绝对王见王,死棋!!说白了,就是两个食肉动物对一块肉骨头的归属以及占有程度问题。
知道甜品上来,董芳瑞才咳了下,准备开口。这时距离见面问候,已经过了半个多钟头了。
“二三这孩子,长得真好。这五官看着,真不像是国人,立体又精致,头发也卷卷的,要不是发色这么乌黑,绝对是个洋娃娃了...”洋,娃娃。是的。就算董丞一再保证,二三不是海赫格的血脉,可他不亲耳听见海赫格澄清,还是心里很不踏实。从刚才他就一直在观察二三和海赫格,越看越觉得他们就是父女俩,那吃东西的动作,喝水时的抿嘴,都一模一样!!
汗,董二三在某写方面,就是和海赫格差不多啊,挑剔龟毛洁癖。又一起生活这么久了,还受海赫格和张妈的教育,她的动作当然会很有海赫格的味道了。这乌龙开始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啊...
董丞当然听不出话中意了,只是开心于终于可以说话了,很兴奋的接话,“那是,我家宝贝是最好看的~~~可不就是个洋娃娃?长大了是芭比娃娃~~~”也敢动作大点了,把董二三剩下满是她不吃的蔬菜的盘子,换成了他那个干净的盘子。这是董丞一直会做的事,他不是要吃,而是不希望他们离开后,来收拾桌子的服务员觉得,自家宝贝是个任性不懂事不知道爱惜食物的大小姐。
这还是在一次外出吃饭之后。董丞忘了帽子,返回去拿的时候,听见餐厅里的服务员议论的。说的还更难听一些,当时董丞坐过去,默默戴好帽子,看了那些服务员一眼,就再也没去那家餐厅。他不投诉,是因为在他们用餐时,得到了很好的服务。这与之后服务员的议论是两回事。但是慈父之心,还是让董丞做了幼稚的事。比如他不再去这家餐厅。还在朋友圈里号召,也不要去这家餐厅啊~~~~
在董二三的饮食方面,海赫格一般不会管。因为他从小就是想吃什么吃什么长大的。再说,他知道二三有分寸,只要餐桌上不会失礼,那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呗。而董丞,他一贯是随心所欲的。他想二三吃什么,就会给她准备什么。知道二三不爱吃的,一般都不会准备,但是他觉得二三必须吃的,就一定会准备很多。所以他也不在乎二三挑食这种问题。营养够了就好了啊。张妈算是养孩子最敬业的一个,会把有营养的而二三不爱吃的。混着她爱吃的,一起做。采用的是一个小巴掌一个大甜枣政策。
所以董二三挑食的毛病,一点改善都没有。她觉得。只要不让同桌吃饭的人察觉到她的挑食,那就足够了。
扯回来。董丞接话之后,桌上又冷场了。董二三虽听出董芳瑞话里有话,但是她不知道他所知的是什么。感觉他的炮火在轰向海赫格,就慢慢吃着冰激凌。静观其变。张妈看了眼海赫格,她其实也一直在好奇这件事。可是常常和小姐在一起。张妈明白,小姐不是洋人。但她怀疑,小姐身体里,应该是有洋人血统或者其他的什么特殊血统。
海赫格是完全理解,放下水杯,“二三的生身父母,应该有什么特殊的血脉遗传吧...”这什么跟什么啊,还在怀疑二三是他私生的?这人真是,十多年了,一点进步都没有......明明挺精明的人,遇见董丞的事就犯傻,怪不得当年守不住董丞呢...
总之谁看谁都不顺眼就是了。这么难吃的一顿饭,终于结束了。海赫格回家了。张妈逛街去了。董二三被董丞死拉着不放,跟着董芳瑞一起去了董国璋的学校。
这是国内一流的大学。占地很大,校门就有六个。董芳瑞也不常来,找了好久才找到晚会的操场。董二三被他牵着,一边参观校园,一边注意跟在后面帮助两个女同学搬椅子的董丞。
刚才远远的看见前面两个女同学一人拿了两把折叠椅,董丞就把董二三交给董芳瑞,跑过去帮忙了。拿着两把椅子跟那俩女生,说说笑笑走了一道。啊,不过要没有这俩女生指路,估计还得迷路一阵呢。晚上的大学里,很多外人来玩,问路都找不到一个本校的。
好容易到了目的地,可惜,进不去。人介要看内部门票或者学生证。董姓三人,大大小小的,除了董丞像学生,剩下俩明显不是啊。灯光下,就算董家父女美得都不像真人,可守门的三位男生还是没放他们进去。董芳瑞就拿出移动电话,要给董国璋打电话。
这时,已经进去的两个女生,又都出来的,拿了三张票塞给守门的,带着董姓三人就进去了。董二三挑眉,这是现实版的好人有好报么?
晚会很不错。直到董国璋参演的歌舞剧开始表演,这三人才算是看见了他。董国璋跳的很好,这是他上大学之后才学的。等他演完,董丞闹着要去后台,董二三刚要跟着站起来,余光看见台上站着一位穿着身练功服的男生,提着剑,正在起式。
这个男生...董二三站住了。眼睛紧盯着舞台上那个开始舞剑的男生。董丞只觉得手中一坠,他对这感觉很熟悉,宝贝自从身体好了之后,功夫也好了,她要是不想走的时候,牵着她就会有这种沉坠感。董丞懂点气功,知道这是好事,心里一直都高兴又骄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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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要胖啊,食言啊!!昨晚码字到一半就被叫出去,傻坐好久,一个流星木看见,后来困滴睡着了。。今鼻子还有点不通气了。。这章算昨天的,看我今天能几更吧...求票求赏求评~~~
第一卷 一百三十三章 初恋
“怎么了?不想去找大哥啊?”虽然听见董丞的问话,但是董二三现在全部的心思都在舞台那人身上,微微点点头,却不自觉的放开了董丞的手,抬脚往舞台的方向走。这个男生,她应该是认识了。她要看清楚他的脸。
董丞手中一空,赶紧低头看女儿,却发现女儿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类似茫然的脸色。董丞心中一紧,这真的是他第一次在女儿脸上看到这种神情。宝贝,一直是微笑的,偶尔瞪眼,偶尔撇嘴,偶尔呲牙,但是,她一直都是很清明的样子,从来不会露出迷茫的样子...
就在董丞愣住的功夫,董二三已经走入坐的密集的人群里,董芳瑞回头找他们,才发现孩子没了。他一时就急了,“小弟,二三呢?二三呢?”董丞回神,下意识的向前看,疾步就走了过去。宝贝在看舞台,她一定是要去舞台!!
这是董丞人生中,第三次体会到惶恐的感觉。第一次,是大哥为了他出事。第二次,是他发现他爱上了海赫格。这第三次,是他在惊恐,他会失去他的宝贝女儿!
董芳瑞丫察觉到小弟的不妥,没有多问,一边注意着董丞一边去找晚会保障员,让他们时刻注意一个六岁的长相外国人的黑发小女孩。这里虽然是只有本校的师生,但是也难保不会有什么危险。二三还那么小,别人踩她一下,就够她受的。
额,知道董二三在练功夫的人很少。董芳瑞就算知道,也以为是广播体操那种程度的。
董二三一直的,严重只有舞台上那个人,完全不顾周围的,穿过观众席。来到了舞台的最前面。有人跟她说什么,她都听不见了。因为,她看清楚这人的脸。
是他。
在董二三很短的死前时间里,她有多无数的男人,无论是她愿意的,还是对方愿意的,花钱的还是得利的。她甚至还有过女人。如果谁站出来说,我是方卿的爱人。一定会被所有人笑死。就算和她正式确立关系并公开过的人,也不敢这么说。很多人都知道,方卿是个绝对独立的女人。她就像一头野狮,没有被驯养的可能。
不少人都迷恋这种可能会被啃噬的被虐快感。像征服董二三的人,如过江之鲫。其中大部分。都掺合了利益味道。因为董二三那时,真的很能干,在小范围内,被奉为传奇。很多人都想人才两得的征服她。还有的,就是深爱着她。甚至会添她鞋尖的痴情男。
但那时,这种对她抱着念头的人,无论男女,在她看来,都是标着价格的商品。她可以消费的,以及可以被她消费的。但是。极少的几个人,在董二三回国之后,最初和她相识的。都知道,这个界内有名的女魔头,其实,也真的爱过一个男人,和他曾经甜甜蜜蜜。过着小日子的时光。
就连董二三都要忘记了,她那个被她抛弃的。初恋。
那时,董二三还是个孤儿。放弃了国外定居的机会,回过打拼。她其实也是个很拧的人。明明有时很看不惯国内的种种,却仍坚定的要回来。和她一起出去的人,都变了国籍,只有她,回国了。只能说,她骨子,就是个贪恋自己地盘的穿地虫,只要被她当做了自己的地盘,她就绝对不会放弃。那时,她选择的地盘,就是她年少到访过很多次的,帝都。
她喜欢帝都这种,沉重庄严又纷乱繁华的样子。随处可见的,过去古老的皇权文明,和现在制度的共存,有种让人欲狂的诱惑力。对那时归国的董二三来说,她要的就是这种诱惑力。与其说她喜欢帝都,还不如说她喜欢这里的疯狂因子。在几年之后,她能毅然的放弃帝都的所有,包括初恋,丝毫不留恋的进入父亲的公司,由此可见,她喜欢的,还是利益和战场罢了。在她做了离开帝都,离开那个男人之后,她就明白,她想要的生活,到底是什么。
虽然她从小就重利,但是她也做过那种家庭事业双丰收,以后子女出息的美梦。所以她才会有初恋。她也是女人,她也会做女人梦。但是,梦终归是梦,梦里的东西,根本满足不了她。所以,她放弃了那个梦,和梦里的一切。
就是眼前的这男人。舞台上的他,真的像是梦里一样...
他现在还是个大一新生,眼角眉梢,都是张扬的狂傲。他也有个很傲气的名字,楚不归。这应该,算是很霸气了吧。他说,他生来克父,命太硬,他妈妈就找人,给他起了这个名字。想反其道而行的,让他一生平安,顺顺利利归家。
二十岁的董二三,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带着金丝眼镜的儒商了。学者里最会经商的,商人里最有知识的。过了而立,迈入不惑,可他却是个很有激情的人。多么疯狂的事,他都敢干,也干的很成功。和棕熊打架,扮女装去酒吧跳舞,断桥飞车,能背下很长的圆周率,可以左右手同时写毛笔字......
可以说,那个时候,董二三是真的有那么一瞬间,被他迷得失去了自我。不然,也不会和他在一起长达四年。在这期间的前两年,楚不归带着她,做尽了情人间所有的浪漫事,用一个男人最大的热忱,去爱着一个女人。而那时的董二三,也展开所有的她,来爱这个男人。
但是,爱情的保质期,大概真的只有两年。第三年,楚不归开始偷吃。并在不能怀孕的前提下,允许董二三也偷吃。当董二三看着他,品着酒,平静的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她就意识到,她的梦该醒了。
到了最后一年,不过是董二三在甩掉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