睨了他一眼,淡淡道,“本王只问你,当如何?”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听见自己这样回答着。
东莱王微微一笑,“月樱国那边,本王自有安排,出兵栖柠,便由你去吧。”
他拱手,“儿臣遵命。”
东莱王摆了摆手,道,“罢了罢了,你且退下吧!”
江安从永福宫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降临了。他在宫门前伫立良久,定了定神,看见一个身影藏于暗处,心知是谁,轻声唤道,“出来吧,洛杉。”
暗处的人影听声,风一般转出,跪于他面前,“王子。”
“哎,此时还顾何礼节。”他叹道,抬手示意洛杉起身。
那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儿,十五六岁的模样,持剑跟在江安身后。
江安此时的脑袋嗡嗡直响,不想与洛杉多说,只是快步前行着。他所住的清心殿,离永福宫并不远,不一会儿便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清心殿里的丫鬟见入夜王子不归,心里着急,此时正纠在一团,如热锅上的蚂蚁,差洛杉去永福宫门口很久了,竟也不见人影。
江安进殿门后,所有的人心里才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丫鬟半夏见王子回来,便急忙煮了一壶清茶,递上前去。
半秋拿出一碟糕点,“王子离开半日了,想必是饿了,吃点点心。”
江安此时的脑袋还在嗡嗡响着,哪里顾得上吃喝,只是茫然发呆,愣愣地坐着,不答话。
半秋见状,疑惑地推了推半夏,皱眉道,“怎么王子被大王召去半日,回来便像丢了魂似的,傻了?”
“喂,我饿了。”洛杉耷拉着脑袋,愤愤地向着半秋说道,便伸手去抢半秋手中的盘子,“被你们差去等王子半日,都饿瘦了!”
半秋一个不留神,便被他抢了过去,她追着他厮打,叫道,“王子还没有吃呢!”洛杉不答话,只是嘿嘿地笑着,他虽年幼,但武功高强,半秋哪里抓得到他,只得气哄哄地瞅着他。他一口塞一个,朝着她嘿嘿笑道,“半秋做的糕点就是好吃!”
半夏见他们闹了起来,微笑着在一边观赏,她一边脱下江安的外衣,一边柔声问道,“王子今日脸色不好,可是受了大王的责骂?”
江安冲她一笑,“原也没有什么,只是大王怀疑我有异心而已。”
此话一出,清心殿里顿时一片寂静。半秋也不再去追打洛杉了,洛杉嘴里还填着糕点,咕嘟一口咽下去,被噎得直翻白眼。
“那王子是怎样回答的?”
半夏也着实吃了一惊,勉强镇定问道。
“还能怎样回答?”江安伸了伸懒腰,“真心也好,异心也好,父王应该知道的。不过,这可着实吓了我一跳。”
“哼,”洛杉冷笑,“不知是哪个嚼舌根的,若被我听到,定将他千刀万剐!”
“罢了罢了,”江安摆摆手,淡淡说道,“嚼舌根的人多了去了,父王清楚就好,过段日子,我可能要去出兵栖柠。”
半秋听了这话,心里一紧,不禁淌下眼泪来,她抬起头,“王子是要离开我们了?”
江安见她流泪,心中不忍,便又柔声哄起她来,“别哭,最多几个月,打赢了我便回来了。”
洛杉不屑,拌了个鬼脸,“半秋就知道哭,就知道哭,还轮不到你,该哭的是瑶华公主才是!”
江安一愣,摸到怀中的锦囊,有些尴尬,他向着洛杉,不可思议地问道,“连你也知道了?”
半秋听了,破涕为笑,连跪在地上为他揉腿的半夏也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掩面指着江安打趣道,“大家都知道了,就我们王子不知道!”
一时间,清心殿里的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江安竭力制止,所有的人笑得开心,竟对他的话置若罔闻,江安此时只得闹了个大红脸。
第十四章 蛰龙出世(4)
当夜,江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眠,半夏铺好的床铺倒是舒服,甚至还贴心地将那锦囊放在他的枕头边,也许是今日与东莱王的一番谈话惊到他了,平日一沾枕头便沉沉睡去的江安,今夜竟难以入眠。
直到二更时分,他才沉沉睡去。
自从七年前江安来到东莱国万安宫时,便很少做梦了,今日却不知怎的,离奇地做了一个梦,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梦,只是某些过去场景的重现而已。
梦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不由人控制,总是时不时地冒出来,提醒着曾经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或者是那些你内心深处,最不愿意面对的过往或将来。
七年前,江安十三岁。十三岁之前,他住在青川竹海的尘夜谷。
青川竹海,位于东莱中部锦凉城,如它的名字一样优美,那是竹子的海洋,世外桃源般地存在。幽静的尘夜谷便隐没在着浩瀚的竹海之中。那里隐居着古老的江氏一族,与世隔绝,古老的传统,古老的民族,古老的文化,古老的一切。
听父亲江云说,江氏一族是创世之神的后代,隐居尘夜谷世世等待,就是为了了结那个七千年前种下的孽缘。至于那个孽缘,朦胧之中少年时记得父亲讲过,只是现在早已淡忘许久了。虽然有些神话时代传承,但时间久了,少不了有人添油加醋,模糊了它本来的面貌。
这些事情,江安原本是不以为然的。但东莱圣元二十一年六月二十日夜,那个尘夜谷的浩劫,化为一抹血色,刻在他心里,久久难以淡去,
那些创世之神的传说,那些跨越千年的等待,原本并没有人去论及它们的真假,只是在那一个月色明媚的夜晚,堪称世外桃源的尘夜谷,等来了命中注定的魔星。
一个身着红衣的妖冶女子,轻纱遮面,手执长鞭,赤脚走进尘夜谷,长鞭所指之处,生长起翠绿的藤蔓,流着绿色的汁液,追逐缠绕着族人们,那绿色的汁液所到之处,族人们如清晨的露珠般消融,蒸发在空气里。
火光中,他的父亲江云递上江氏一族世代供奉着的传世之剑------追风,将他推到死亡藤蔓编织的落网之外,大声呼喊着,“安儿,逃啊,不逃出去的话,不逃出去的话……”
寒风烈烈,他听见那个声音戛然而止,他拼命地往前奔跑着,斩断那些可怖的藤蔓,不敢回头去看上一眼。
从那以后,他的眼里,心里便充斥着一片绿色,挥之不去。
他一直奔逃着,走出了青川竹海,一路南下,来到蓉城。
十三岁,那年,他刚满十三岁。
那样浓烈的红色和绿色交织着,在他的心上刻下永不磨灭的印记,那些血与火的颜色,那个妖冶女人闪着绿光的诡异眸子,闭上眼睛就看得见啊!
那样浓烈的颜色,一闪而过,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抹紫纱,一双清丽的眸子,黑白分明,几乎要滴出水来。
那样让人心绪平和的魔力,使得他的嘴角都弯了起来。
那个穿着紫色轻纱的女子在蓉城红叶林奔跑着,跳跃着,轻笑着,对他招手:“穆宇哥哥,快来抓住我啊!”
他放下了追风,就一直那么追着,追着,直到沂水河畔,她蹲在那里,将手伸进河水里,呆呆的,他来到身边,她轻巧地笑着,一把扬起水花,撒得他满身都是,她跳开,笑的更加明媚了。
春日里,她一曲笛音,水中游鱼聚于身侧,林中姣蝶停滞流连,她就那样在红叶林里转着圈,玲玲笑语。
那样的情景,定格在他的脑海里,如高山上千年的积雪,经久不化。
七年之后,睡梦中的江安,嘴角勾出一抹新月。
世间万物,往往如此,一切越美便越会改变。
那妖冶的红衣女子鬼魅般笑地咯咯,绿色的藤蔓缠上了他握剑的手,他挥剑斩断,对身边的一抹淡紫大吼,“滚开!”
他就那样凭空划过了一剑,一剑割开她胸前的紫纱,那紫色的眸子里闪出一丝惊恐,他推了她一把,她踉跄而倒,脚上被藤蔓缠满。他挥剑斩断,“要是还不走,我现在就杀了你。”
她似乎有些害怕,飞身而逃。
那红衣女子手里的长鞭缠上了他的脖子,越勒越紧,他喘不过气来。
笛声悠扬,春风般和煦,传进耳畔,那长鞭一松,他跌落在地上。
她一袭紫衣,自林中踏叶而来,笛声悠扬,奏一曲《生生醉》。
红衣女子眼中出现了难以觉察的神色,定在那里,不能移动半分。
她将他扶起,他声声喑哑,小心!女子惊得回头,那绝美的容颜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剑痕。
血滴在他的脸上,温热潮湿。
那一瞬,江安从梦中惊醒,他直直地坐起身来,靠在床头,久久不能言语。
汗从额头流下来,气息都开始乱了起来。
“半夏?”他微微喊了一声,黑暗中无人应答,叹了一声,知道她们可能睡得正香,也不便打扰,躺了下去,合眼却久久不能安眠。
阿薇,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这是一片崭新的的大陆。跟所有飘渺的传说一样,有个看似虚无的名字:月华。
如月初升,世世繁华。
这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人们心里美好的愿景罢了,事实上这个名字的由来,并没有所谓的如月初升之意,只是因为它的形状像极了天上的一轮残月。
有宫殿之壮观,谓之华;有风景之秀丽,谓之华;有美人之婀娜,谓之华。
于是便有人在那月字后边,加上一个华字,来称呼生生世世居住的地方。世代流传,到了东莱国圣元年间,已被天下人所接受。这便是月华大陆。
月华大陆上,鼎立着三个国家,北方东莱,南方栖柠,中部便是月樱了。三国互相接壤,但中间却空出了一片土地,仿佛破了个洞般,残缺不全。
那是一块很大的领地,却没有国家想要占领。
那是一片名为伊纳布特的沙漠,寸草不生,终日风沙弥漫,被称为“死亡之海”。
曾经有人说,在那里看,到了一片湛蓝的海水,水里湛蓝湛蓝的,像死神的眼睛般空洞无力。
也有人说,在那里,看到了一座仙山,巍峨耸立,直通九天之上,山上云雾弥漫,有美貌仙女在层层峰峦之中翩翩起舞,衣袂飘飘。
更有人说,若是在人间作恶多端,灵魂便会化为孤魂,无法进入轮回,便只能被封印在死亡之海里,受尽烈火焚烧之苦,直到永远。所以那里怨气凝结,恐怖异常。
诸多的传闻,被一些闲人们传得神乎其神,仿佛他们亲眼看见过一般。
然而事实却是,从几千年前开始,便有胆大的人走进死亡之海,几千年过去了,却不见一人回来。
终于,没有国家愿意承认那片沙漠是自己的领土,偌大的一片土地,俨然成为了无主的地方,自成一片。
世人皆谓北方东莱国富庶,民风淳朴,文化繁荣。
世人亦知南方栖柠国兵强,民风彪悍,常存统一之心。
而那月樱,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月樱国注重礼仪,耽于唯美,素来不喜过问争端之事。只是月樱国人重巫术,不知使了什么法子,竟连创许多神迹,甚至于撒豆成兵,使得其他国家颇为忌惮。
东莱国国富民强,国都万州东边有城名金华,其富庶繁华,为月华大陆各国所神往。
事物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便往往会走向另一个极端。金华最为富庶的街道朱雀大道上,金碧辉煌的酒楼里,有的是富商为尝佳肴挥金如土;明灯高照的妓馆里,有的是倾国美人百媚千娇,多得是贵人一掷千金为博佳人一笑;门庭若市的赌场里,有人时来运转一次出手便一生逍遥,更有人一着不慎散尽几世家财。而在这些繁华的背后,仅仅是一街之隔的白虎街上,便有人寒风仍单衣,伸手乞活命。
东莱圣元二十八年六月十五日夜。
金华城白虎街的一家寒酸的客栈里,老板娘叉腰谩骂,黄豆般大小的灯光下映照出老板讨好的脸。
那老板年龄大约三十岁,看起来却已有五十,两鬓竟有些许白发,此时他正佝偻着身子清洗白天的剩下的盘子,蚊子嗡嗡地在他身边,惹人心烦,却又对它无能为力。
今日来了一帮游侠儿,不知何故在饭食里吃出了芝麻大的小虫,便发起脾气来,砸了许多的桌椅,他们自然不敢与那些人起争执,也只得陪着笑脸,又花了些许银子,才逐渐平息,店倒是保住了,只是,这段时间的生意算是白做了。
他边洗碗边叹气,想到朱雀大道上的那些大老爷们出手之阔绰,一次出手便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