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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编剧 佚名 4910 字 4个月前

有魔法师、剑士、神官。神官就不用考虑了,林琳早就安排好教廷是大反派了。剑士也pass,这回林琳不打算写**文,女主性格也不打算弄得太女强,那样的话剑士就不太合适了。

这下子就剩魔法师了。正是林琳最近这段时间最喜欢的。至于女主要学哪个系的魔法,林琳实在有点犹豫,火系的话野外烧烤很方便,水系的话在沙漠迷路都能洗澡,土系pass。灰扑扑的太损形象,木系也不错,林琳爱‘种田’的心一直没变,对木系总是有特别的好感。剩下还有什么冰系雷系亡灵系之类的,更好了,真是……对有点选择症的林琳,这个实在太难抉择。

林琳抓着头发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先把这个放了下来,开始选择起人物种族。西幻小说里存在着各种种族,比如说人类、精灵、吸血鬼、兽人、矮人(形象不好,pass)、龙族、混血……

兽人最先排除,智能时代里小攻就有兽族基因,可以变身兽人,这个算是写过了,林琳暂时没有兴趣。再说西幻小说里的兽人都挺没智商的样子,她虽然不打算写女强女主,但也不打算写鲁莽直性子的女主。

龙族也pass,理由同上,而且林琳本身并不是很喜欢西方龙的形象,东方龙还差不多,更符合林琳的审美。

剩下人类、精灵、吸血鬼还有混血,她先把混血给下意识的pass,都是之前想梦授真实世界弄得后遗症,林琳此时十分想写纯东方女主。

吸血鬼也不要,提起吸血鬼林琳第一反应就想到吸血鬼帅哥,她还想着给男主安排吸血鬼身份呢,女主跟男主一样就不好了。

至于人类和精灵,林琳倒是蛮喜欢精灵的,谁让精灵最美腻呢,而且女主要是能努力一把,混个精灵女王当当,岂不是很有意思?

这么一想,林琳就给女主定下了精灵的身份。不过之前说了要写东方女主,她想了想,只能来个穿越。至于穿越方式自然是魂穿,毕竟身穿的话肿么把人类女主变成精灵,也是个大大的难题。

就这样,男女主身份的大概定下后,林琳就开始写简纲了。

在她的简纲上,女主魂穿到异世大陆,成为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精灵。她有一对透明的翅膀,可随意变幻大小,也可在植物型和人型中自由变换。自小跟族人生活在艾米尔之森,也就是精灵族生活的森林中,一边无忧无虑的生活,一边学习风系与火系的自然魔法。

然后当然不能让精灵女主就这么幸福的过下去啦!这就该人面兽心的神官们出场了。教廷势大,以精灵族帮助魔法师为由找上门来,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后,女主和一些精灵们就被教廷掳走了。

然后她们被带出艾米尔之森,被分给前来的几个神官带走,豢养为神官们的宠物禁-脔。

大家被迫分开后,就该虐女主了,林琳起身在屋里转了好几圈,琢磨着这块该怎么把女主虐出水平,好让读者们恨死了教廷。

当然被夺贞-操什么的是不可以的,女主怎么能受这罪?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金大大写小龙女那样,敢弄出个尹志平来恶心人的。

所以林琳在这干脆就把女主安排成未成年的幼童,危险时刻还可以变身某种植物(还没想好)之类的,省得遭太大的罪。因此这虐主就只能在精神和**上虐了,精神上可以尽情的轻视贬低,想必作为人人平等社会教育出的读者们绝对会虐到的。

**上强那啥不行,就经常打一打揍一揍之类的,林琳脑洞都开到满清十大酷刑了,结果电话声又响起来了,顿时打断了她的思路。

林琳颇为烦躁的拿起了手机,一看来电显,竟然是沈晔。

她转怒为喜,接了电话就问道:“你终于放假了?在哪呢?一起出去吃饭啊!”

沈晔的声音却透着委屈:“我还以为你在家,急匆匆的赶回来,哪知道家里一个人没有,连米米都不在了。你什么时候搬回去的啊,怎么不在我这多住会啊!”

林琳不好意思的咳了一声,不告而走什么的,的确不太好,不过不是找不到沈晔吗?他们学校今年安排他们在部队实习,连电话都不好打了。

林琳看了眼外屋跟二黑趴在一起的米米,甜着嗓音道:“会-所不是开起来了吗?大家也不用再总凑到一起商量了,我这就搬了回来,给你打电话了,不过没人接。我想着你也快放假了,不如咱们见面再说,就暂时没提。”

沈晔这头看着空牢牢的院子,放下行李拿起车钥匙就走到了车库,他低声说道:“算了,这事回头再说,我现在去找你,你可千万在家等着我啊!”

不事先说好了,沈晔还真怕林琳也找过来,两人要是走岔道了白跑一趟,那可真耽误事。将近一个月没见了,对这个小女朋友沈晔是日夜思念,此时恨不得背后插双翅膀,直接飞过去才好呢!

☆、第一百零五章 女为悦己者容

林琳挂了电话后捧着发烫的脸神游天外几分钟,再回过神后,她就风一般跑到了衣帽间,脱掉因为自己在家图舒适而穿的肥大睡裙,换上一条老妈前一阵才寄过来的橘红色短板连衣裙,又颠到卫生间,洗漱一番后擦了护肤水防晒霜,画了眼线涂了唇膏后,就拿起梳子梳起她留长的头发来。

自打高一那年重生,林琳除了修一修发型外,几乎没剪过头发。将近五年下来,她的头发已经留的快要及腰了。又因为营养好,很是乌黑浓密。不过这么又长又厚的头发,平时看着倒好看,但夏天的时候可就真遭罪了。

披着能热的要死,扎马尾又坠头皮,所以林琳最长梳的就是一根大麻花辫,要不是有张还算美的脸,非得跟村姑似的了。

但平时上课啊外出啊也就算了,林琳懒到一定程度,连打扮都不怎么爱了。可跟沈晔约会却不行,肿么能在男盆友面前这么不注意形象呢?想偷懒也得等到结婚后才行啊!^_^

林琳把头发梳通后这就有点急了,今天该梳个什么发型好呢?披着是第一个不行的,好看是好看,可是太热了。花苞头也不行,这发型之前已经梳过了。要不编个盘头?林琳托着下巴琢磨到,古代女人的盘发她最会了,可现代的……以前没留过这么长的头发啊!

林琳想了想干脆从衣帽间拽着带轱辘的穿衣镜去了书房,上网一搜,找了张有详细步骤又简单的现代编法照着编了起来。

她先是把头发梳蓬松。然后从头顶向一侧松松的编出一根蜈蚣辫来,一直编到左耳后,再把其余没编入的头发拢过来,找两根黑色皮套扎紧后,用卷发棒把剩下的头发卷蓬松,再在扎皮套的部位夹上一个蝴蝶结发卡,头发就搞定了。

林琳干脆就站着书房里转着圈的照了回镜子,然后郁闷的发现。因为头发太长了,这个发型跟电脑上那张都垂不到胸前的美腻度差了好多。林琳郁闷的瘪了瘪嘴,突然有一种把头发剪掉的冲动,可又一想自己好不容易留了这么多年,剪了貌似很可惜的样子。

于是十分不痛快的把辫子拆开,又再次上网找了起来。这回她只盯着长发,找起来更快一些。过了半晌。她用卷发棒把头发整个的卷蓬松,然后把头发梳成偏中分,两边分别编两个麻花辫,收尾后再将全部的头发侧编成一股形状别致的松松的麻花辫,发尾处再扎个头花,发型就弄好了。

这回的发型看着就顺眼多了,若不是黑发而是棕色什么的。看着会更漂亮一些。林琳正在镜子前臭美得瑟,敲门声却响了起来。

她大叫一声‘等会马上’,先把穿衣镜推回衣帽间,又检查一下见屋里十分干净,这才揉了揉脸,揉出红晕的效果后,笑着打开了门!

“来啦,快进来!”林琳笑眯眯道。

沈晔被林琳特地的打扮惊艳了两秒后,照例先来了个大大的拥抱,这才换鞋进屋道:“米米果然在你这!”

林琳……还以为一月不见能得到一句‘想死你了’之类的甜言蜜语呢。结果这个甜言蜜语负五渣的家伙果然是不能期待的,竟然开口就来了句废话。

她有些气呼呼的重重踩地进了屋,背着沈晔翻了个白眼(当面很有损形象啊)道:“废话,不在我这还能在谁那?别人想拿你家保姆也不让啊!”

说着话的功夫林琳已经从冰箱里端了凉茶出来,给沈晔倒了一杯后自己也坐在沙发上问道:“你这次放假多久?暑假放么?不会还实习吧?”

沈晔搂着久不见主人死劲撒欢的米米和被拐带的二黑,双眼一直盯着林琳道:“这次能放一个来月!”女盆友真是百看不厌,哎呦,以前只能看照片来缓解思念的苦逼日子可以暂时结束了。这真是太好了。

“这么看着我干嘛?你那眼神跟要吃人似的。”林琳被看得真是不用揉脸都忍不住发红了,她轻声啐了一口,想了想起床从书房拿出账本来,递给沈晔道:“你瞧瞧。咱们会-所这个月赚翻了,怪不得沈铭拍着胸脯说弄这个来钱快,果然是又快又多,我现在什么都不用干,光吃分红就够养活自己的了。”

沈晔随意的翻了翻,半点没看进去,就把账本扔到一边,走过去坐在林琳所坐单人沙发的扶手上,揽着林琳的肩舒坦的长出口气,女盆友在怀什么的,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哪像部队里都是大老爷们,完全是直男的沈晔天天想林琳,想得脚丫子都痒了,恨不得直接跑回来看她。

两人静静地抱了一会,什么都不说不做也能美的冒泡。不过时间过了好久后,林琳还是推开了沈晔,脸蛋红红的蚊子声道:“不早了,也该吃饭了。”

沈晔也跟着起了身,一手搂着站起来要抱抱的米米,一手仍旧握着林琳的小手慵懒道:“嗯~在哪吃?”

林琳瞧了瞧两只狗狗,又看了眼因一路赶回而难掩疲惫的沈晔,干脆道:“不如去你家吧!你家那边过了胡同就是北海,旁边还有不少烧烤的路边摊,我挺长时间没吃这个了,不如咱们去那吃怎么样?傍晚的北海边既凉快又热闹,咱们叫些肉串、毛豆、花生什么的,就着啤酒保准有滋有味。”

沈晔听了一笑,林琳这主意可以去什么高档餐厅好多了,他以前放假时也喜欢在家旁边找个路边摊吃烧烤,吃完了还能去伊文喝两杯,一晚上时间很好消磨,还能带着米米遛遛呢。他听见林琳也喜欢这个,不由十分高兴,觉得自己和林琳真是合拍,要知道他每每见林琳穿着打扮都很精致的样。还以为林琳是那种嫌弃路边摊的人呢!

林琳要知道沈晔的想法,肯定会给跪的!大哥,你才是真土豪,我只是小平民啊!要嫌弃也是你嫌弃,我路边摊从小吃到大,嫌弃个毛啊!

不过林琳不知道,所以她只是很高兴沈晔的接地气,觉得两人虽然出身不同。但也能做到爱好相同。这才好呢,合拍了才能少吵架,少吵架才能直到永远嘛!

拿定主意后,林琳和沈晔就下楼了。当然,米米和二黑也是要带着的,沈晔已经说过了,他经常光顾的那几家早就熟悉米米了。连二黑都认识了,就在林琳去横店托付沈晔帮忙看狗的那次。所以带着这俩狗狗去完全没事,要不是他和林琳都不喂狗狗烤肉什么的,摊主没准还要赠送它俩好吃的呢!

下楼后带着狗狗们上了车,没用多久就到沈晔家了。这年头的京城虽然也堵车,但还没有后来严重。两人把车放到沈晔家车库后,就牵着狗狗溜溜达达的往北海边走去。傍晚清凉的小风吹着,连热度也退了些,两人手牵手慢悠悠的走着,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然,不能看沈晔牵着二黑的那条牵引绳,这个一出门就撒手没的家伙,即便被狗链子扯着,仍在锲而不舍的往前挣,把那牵引绳挣得直直的,亏得是沈晔牵着。要是林琳,早被二黑给拽飞了。

沈晔面不改色的以他的腕力拽着二黑,另一手还能跟林琳十指相交的牵手,面上还带着点笑,听林琳显摆贵妃传奇是多么多么成功,飞升改编电视剧后她的编辑费和原著影视剧改编费又怎么怎么创了新高,还把前两天有粉丝怀疑她被雪藏闹上帖子的事绘声绘色的形容了一遍,又跟沈晔讨论了一下她写了一半的新文大纲。要不是有点理智知道不能暴露金大腿,没准连梦授都秃噜出去了。

——唉~她就是这么个对男友掏心掏肺的性子,被渣了也死性不改啊!

两人就这么秀着恩爱到了北海边,由着沈晔找了个熟悉的烧烤摊后坐了下来。他俩在一起这么久还是头一次来这里。那摊主死劲的往林琳这瞧,上小菜时实在忍不住问沈晔道:“晔小子,这是你女朋友?”

晔小子?怎么这么像野小子?林琳肚里吐槽,面上微笑。

沈晔果然十分大方的点头道:“是啊,朱大叔给我们来40个肉串,20个羊肉的,20个牛肉的,再来两个毛蛋,两个鸡翅,两个腰子,两瓶啤酒,和一盘煮毛豆吧!”

朱大叔应了一声,又打量了一下林琳后,笑着走了。

林琳见人走了才小声道:“这么多吃得完吗?我可就十个串的饭量啊!”

沈晔根本没把这些当回事,他大手一挥:“放心吧,我能搞定,浪费不了的!”可不是能搞定么?边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