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64(1 / 1)

芳意浓 佚名 4671 字 4个月前

的马匹面前……一想到这,她浑身不由一颤。好险啊,如果马厩里所有的马一起发狂的话,只怕她早就被踏成肉酱了。

幸好,她的运气足够好。陈宝珠暗暗吐了吐舌头。

“你是如何识别得出地狱之花的种子的?”陈宝珠这时才觉得,面前之人好像真的懂得很多。一般人懂的他都懂,而一般人不懂的,他居然也懂。

况且,自己做为宁氏一族的后人,只是看过关于地狱之花的记载,对于其真正面目,见都没见过。这人居然一下子就认出,这就是地狱之花的种子,那就说明,地狱之花他是见过的。

西蒙国一个马场主的儿子,居然懂得这么多,这难道不令人感到奇怪吗?

不是对于一个连救自己两次的热血小伙子产生怀疑,而是这个小伙子实在是懂得有些过了,让人觉得不普通。

李京笑笑:“我们西蒙国,有一个冰火两重天的地方,那里只生长一种花,就是地狱之花。”

“冰火两重天的地方?”陈宝珠有些愕然,那种地方能住人吗?

李京似乎看出她心中的疑虑,摇摇头道:“那个地方的确不能住人的,外面极寒,里面极热,没人能够受得了,就像地狱一般,但这种花就长在那里。”

陈宝珠顿时心生敬意。能耐得住极寒,又能耐得住极热,那是一种怎样的花?!

李京继续道:“那个地方很少人能够进得去,即便进得去了,摘到地狱之花,也不一定活着出来。但由于这花的种子卖的价钱极高,所以,即便是这样,也有很多人冒着丢了性命的风险去采摘。家父有幸得到过一株地狱之花,故而我对此花及其种子印象极深。”

以这种昂贵的毒药为代价,引自己出来,那个幕后之人,是不是太看得起自己了?

想到这,陈宝珠唇边不由浮起一丝冷笑。

李京似乎也觉得下毒之人居然拿这种价值连城的毒药来下毒,有些不可思议。他怪怪地看了陈宝珠一眼:“你的仇家好像很有钱啊。”

“是啊,很有钱。”陈宝珠极度郁闷,谁稀罕自己的仇家有钱啊,越有钱自己会被报复得越惨。

不过话说回来,她真的与这个仇家有仇吗?她至今都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与这么有钱的仇家结上仇的。是因了陈父的关系吗?还有那个什么破名单,鬼才知道什么名单不名单的?!

李京呵呵一笑:“有个有钱的仇家挺不错的。下一次,叫他别整些这么昂贵的毒药了,直接射箭过来就成。箭呢,最好是用黄金铸的箭,多射几支过来。你就发财了。”

“你……”陈宝珠又气又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那么贪财啊,干脆你被金箭射死好了。”

李京也不气恼,哈哈一笑。把手中的毒药扔掉,拍拍手,忽地吹了一声口哨。

口哨响亮,却不刺耳。陈宝珠正觉得奇怪,就看到一百米之外的黑马“哒哒哒”地跑到了他的跟前。

“原来如此。”陈宝珠恍然大悟。

李京翻身上马,身姿矫健利落。从树叶缝中漏下的光点洒在他年轻的脸上。凝聚成一种蓬勃的朝气,迫人而来。

此人正直,勇敢。充满朝气,陈宝珠微微有些动容。

“上来不?”李京朝她伸出手。

他的手掌很宽阔,上面隐约可见有茧子,那是长期马背生涯,久握马鞭而形成的。

或许是因了刚才的玩笑。冲散两人之间的隔阂,陌生感消失了。陈宝珠看他,觉得像看一个多年的老朋友一般。

她不是拘泥的人。

她微微一笑,把自己的手伸出去,放入他的掌心。他用力握住,然后一拉。她借着力道。轻轻地跃至马背,端端正正地坐着。

“你的马术不错。”李京赞许地点头,“这一点。倒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些想要谋害你的人,一旦知道你精于马术,怕是要后悔死了。”

陈宝珠笑笑:“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李京点点头:“对。”

他的骑术精湛,马儿也非普通的马,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竟如履平地般,没有一丝颠簸。陈宝珠再度暗暗称奇。

不过想想也释然,他是马背上民族的儿女,在马背上多过于走路。更何况他的这匹马还是头良驹呢。

想到这,陈宝珠不由微侧了侧身子,好让自己看清楚那头黑马。

她的这一细微动作引起他的注意,他含着笑意问道:“做什么呢?”

“没有,我只是想看看你的马。”陈宝珠道,“听说是匹好马呢。”

“想看吗?”李京一笑,很奇怪,这样不算是太英俊的男子,笑起来居然自有一股魅力,十分的迷人。

陈宝珠点点头。前世形成的习惯,令她一看到马,就欲罢不能,非得好好看看才行。

“那就下来看吧。”李京轻笑道,轻轻扶住陈宝珠,纵身一跃,两人就下得马来。

李京把黑马牵过来,轻抚着马脖子柔声道:“乌枣,乖乖的,让五小姐好好瞧瞧。”

“原来它叫乌枣啊。”陈宝珠惊奇道,“这马黑乎乎的,难怪叫乌枣呢。”

李京不禁笑道:“它的名字是我取的,这马可是有名的千里良驹,你看它刚才下山如履平地似的,你就应该能看出这马的特异之处了。”

陈宝珠点点头,虽然她对于马的知道了解不少,但是,世上有很多稀奇古怪,但又具有奇秉的马并没有载入史册,就好像这匹被冠以特殊名字的怪马。

陈宝珠伸出手去,也学着李京那般,轻轻抚摸了一下乌枣的脖子。似乎明白了主人的意思,乌枣不似初见时那般不配合,而是显得十分的温顺,舒舒服服地享受着陈宝珠的抚爱,还微微闭上了大大的眼睛。

“乌枣?”陈宝珠重复了一遍马的名字,禁不住笑了。她没有想到,一个西蒙男子,居然也会有如此俏皮的一面,居然给一匹健硕的黑马取了一个这么可爱的名字。

再抬起头来时,看到李京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微微讶然:“怎么了?”

李京似乎这才醒悟过来,自嘲一笑:“没想到你笑起来挺好看的。”

陈宝珠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十三岁的姑娘,虽然年纪不大,但已初初显露出日后的风华。

见陈宝珠一下子沉默了,李京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他小心地看了陈宝珠一眼:“五小姐,我是不是太孟浪了?在中原,是不是不能这样夸赞人的?”

“那是当然了。”陈宝珠故意板着脸道,“你不是中原人,你自然不明白。中原大户人家可是最讲究礼仪的,哪有人这么直白夸赞人的?你要走在街上,对那些大姑娘如此说的话,人家一定会认为你是登徒子!”

“我怎么可能是登徒子?!”李京敛了笑容,“在草原上不乏美貌的草原女子,但入得了我的眼的,寥寥无几。”

不笑的李京,居然有一种莫名的威严,浑然天成居然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华贵,让人有些不容侵犯。

陈宝珠有些好笑地看着李京。她觉得一个马场主的儿子,居然能说出这种藐视天下的话来,未免太狂妄了些。但是当她看到李京脸上的神情时,她忽然有些笑不出来了。

那一刹那,面前的这个人,流露出来的那种高高在上的神情,隐约有威仪八方的风范。

只不过短短几秒,李京的神情又恢复了平日的憨厚,让人不禁有一种错觉,觉得刚才不过是一时的眼花,看错了。

陈宝珠也有这样的感觉。

“怎么了?”李京有些奇怪地看着她,“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有什么地方不妥吗?”

陈宝珠连忙摇头:“没有,我刚才只是眼花而已。”

李京不置可否地摇摇头,他已换上慵懒的神情,斜斜地在旁边一根粗大的树干边上靠了下来,随手扯了根草含在嘴里,抬头看看天色道:“五小姐,你是打算一直在这里逗着乌枣玩到天黑吗?这可是一大片密林啊,如果天黑下来的话,我可不敢担保我们能够走得出去。再说了,这样的密林里,保不定还有狼啊什么的。有主动送上门来的两个大傻瓜,我想那帮畜生今晚该有口福了。”

他的这番话虽然意在提醒,但是诙谐无比。陈宝珠不禁莞尔,抬头看看头顶上的天空。果然,日头开始偏移,如果还在这里磨蹭的话,真怕是走不出这片密林了。

看过天空中一道亮丽的蓝影飞旋而至,陈宝珠朝李京扬了扬下巴:“谁说我们走不出这片密林的?有小蓝在,还怕什么!”

绚丽的羽毛如眩目的烟火般闪过天空,小蓝轻盈地落在陈宝珠的肩上。

“你的小蓝,你真的以为它是只鹰啊?”李京叼着青草,看着陈宝珠揶揄道。

第一百零三章 分忧

(有已完结文?庶愿?,大家放心入坑。)

陈宝珠轻轻抚摸着小蓝光洁滑润的羽毛,侧头问道:“难道这不是一只鹰?那你说这是什么?”

“你听说有一种叫做谍翅的鸟吗?孔雀蓝的羽毛,十分的美丽。长相酷似鹰隼,但眼力比鹰隼更加锐利。飞行时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有西蒙国国的国师才能豢养,所以又称之为神鸟。”李京淡淡地说道,“如果这种鸟用到战场上,也可以用于专门收集情报,那就是战鸟了。”

“谍翅是战鸟?”陈宝珠愕然,“这就是谍翅?”

她转过头去,看温顺如小猫般的小蓝,实在无法相像这只漂亮的“鹰”会是战场上跷勇无比的战鸟。

“你怎么会有这样一只鸟的?”李京看定陈宝珠,眼中含着疑惑,“这只鸟很稀少,一般集市上不要说买,露脸的机会都没有。而且这种鸟不轻易相信人,除了豢养它的主人之外,其他人一律不跟,养不熟的,你怎么得到它的?而且……”

他看着那只鸟,眼中的疑惑更深:“我看这鸟跟你的感情挺好的,你该不会是它的第一位主人吧?”

陈宝珠摇摇头,笑嘻嘻道:“我不知道它的第一位主人是谁,但是我却是它的救命恩人。小蓝可是一只知恩图报的鸟,不然的话,我三番五次遇到危险,它怎么都飞过来救我了呢?”

李京点点头:“你说得没错,这种鸟很认人的,一但认定了,就不轻易更改。所以我说,这鸟跟你挺有缘份的。”

陈宝珠点头表示赞同,如果不是有缘份的话,这么珍贵的鸟就不会落到她的手里了。

李京似乎还有些疑惑:“你是怎么救的这只鸟的?据我所知。此鸟异常灵敏,兼之飞行悄然无声,一般人不容易发现的,更别说打它下来了。”

陈宝珠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是三年前,我大哥拿给我的。当时大哥把小蓝给我的时候,它已经浑身是伤,奄奄一息了。”

一想到三年前昔日的陈府,陈宝珠又忆起大哥那俊美的容颜,带着调皮与满不在乎的神情。忆起陈父与苏氏,还有以前的一家子的幸福快乐,心情瞬时黯淡了下去。

过往总是最美好的。可惜的是,一去再也不复返了。

似乎知道自己的问话触及对方的伤痛,李京也沉默下来。过了一会,他才道:“五小姐,有句话我不知道当不当说?”

陈宝珠道:“你有什么话就说吧。哦对了。你别老是五小姐五小姐地叫我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就叫 我宝珠吧。我呢,也直呼其名了。”

李京笑笑,眉宁间掩了一丝忧虑:“五小……宝珠,在我们西蒙。谍翅可是圣物,一般不轻易露面。现在这鸟居然飞离西蒙,来到中原。着实让人奇怪。我记得三年前,西蒙皇宫里发生过一件大事,王最宠爱的小女儿络霞公主,忽然失踪了,听说。跟着她一起失踪的,还有一只神鸟……”

陈宝珠吃了一惊:“你是说。小蓝是西蒙国那边飞过来的?”

李京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这三年来,王心急如焚,四处搜索女儿下落。可惜三年来一点消息都没有。大家都认为,洛霞公主已凶多吉少。可是现在,居然又看到了神鸟……”

“你怎么那么肯定这鸟就是西蒙王宫的神鸟?”陈宝珠不太相信李京的话,“或者,小蓝本来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鹰也说不定。”

李京笑笑:“五小姐,哦不是,宝珠姑娘,你就自欺欺人吧。这种鸟,极通人,普通人家禁止豢养,也无法豢养。而且,如果不合缘的话,你养了它,它也会走的。这一定是西蒙王庭里国师豢养的神鸟,如若不信,你可以看看鸟的脚。”

陈宝珠定瞧去,果然,在小蓝的左脚 ,系着一个金圈,上面有一行小字:“西蒙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