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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当主唱呢?”骞楚站在夏美善面前,超过一米八七的个头以绝对优势居高临下,看她的眼神冰冷无情,带着一丝厌恶和轻蔑。“唱歌没有你这种‘公主’以为的那么简单,做好本分当你的偶像就行了,该去哪玩儿就去哪儿,就是别来我面前不知天高地厚地说要当主唱糟蹋歌曲,竟然还敢大言不惭说跟我搭档?真是笑掉大牙。”他朝地上啐了一口,“你不配。”

秦镜眉毛一竖,撂起袖子就要冲过来,被站他旁边的方棠眼疾手快一把拉住。

“大秦你熄熄火,小骞就这副口不择言的样子,刀子嘴豆腐心,他的内心其实很温柔。”为了维护和平,方棠开始胡扯。

“温柔个屁!”秦镜骂,“一个大男人怎么能长那么一张臭嘴,张嘴不会说人话可以选择不说!对着一个柔弱娇嫩的女孩子他这说的是人说的话吗?!不配?你以为你是谁?说谁不配呢?看我打得你亲妈都认不出来你是谁再说谁配谁不配!”他脱鞋子。

方棠头大,忙又去制止。

安广雅突然当众做出这份决定他是很意外,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陆希言忙不过来,公司的事情也到了没法继续拖下去的时候了,挑来挑去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夏美善,万事当然赶早不赶晚。

可他也实在想不到骞楚会对这事有那么大的抵触情绪,能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说出那么残忍的话。

说实话,他非常理解骞楚对音乐的追求,他有强大的音乐天分,十八般乐器样样精能不说又有一把天生唱摇滚的好嗓音,加上他酷爱音乐爱到了一种极致的变态,所以无法容忍任何将就,这一点和几年前的陆希言挺像。以前方棠曾以为陆希言已经够偏激了,直到认识了骞楚后才刷新了他对偏激的认知。

方棠怨愤的瞅了眼这会儿置身事外抠指甲的男人,不愉快的想起骞楚刚进公司的时候和陆希言也发生过一场争执,当时两个大男人为了不同的音乐理念吵得是面红耳赤,到现在还是相互都不待见。

虽说自家公司里有能力的人才越多越好,但一个两个都像斗鸡一样动不动就大眼瞪小眼的伤和气还真是令人伤脑筋呢!

夏美善面无表情的仰视着一脸寒气逼人的骞楚,似乎根本没被他刚才的话影响,淡淡提议说:“哦,看来你挺不服气的,不如我们来比一场?”

骞楚冷哼,“不自量力。”

“你是不是怕会自取其辱不敢跟我比?”运用激将法夏美善也很拿手。

“我会怕你?”骞楚果然怒了,“你说怎么比,输了我二话不说绕着市中心裸奔三圈!”

“那倒用不着,我对你的身体没兴趣。况且恐怕你第一圈还没奔完就要被警察带走喝茶了好吧,请你也下个现实点儿的赌注。”夏美善毫不客气再戳一刀,戳的骞楚脸色隐隐发青。“你要是输了,就闭嘴,别再像个怨妇一样唧唧歪歪,好好和我组成搭档,认认真真唱歌完成自己的工作,我讨厌拖后腿又没能力的人瞎嚷嚷。”

她这段话也下得够狠,被当众暗示可能会拖后腿又没能力的骞楚怒急反而笑了,冷酷的面目在肌肉的挤压下显得愈发狰狞。

“你要是输了就一辈子不许开口唱歌!”骞楚增加赌注。

“没问题,但你要记住,如果我赢了我就是主唱。”夏美善好心提醒他。

“只要你能赢得了我。”骞楚狠狠地盯着她,目光像要在她脸上烧出两个洞。

“麻烦你不要用那么热烈的目光注视我,我怕我会不小心误会你爱上我了。”

“……”

第10-1章 请假章【t——t】

不好意思,这两天私事拖延了日更的节奏!【深鞠躬!!!

明天开始做连载大魔王!

祝晚安^0^

第十一章 领悟

前世宁愿少一事也不要多一事,今生万事都必须要小心谨慎的夏美善难得的执拗起来,她承认自己是被骞楚的一番话伤到了自尊心。

听了他那番话夏美善真的很生气,不想就那样被他瞧不起,她想要证明自己,在这个把音乐当成命的人面前证明自己。然而她也明白,自己想要跟一个玩摇滚的乐队主唱比赛唱歌什么的,纯属是吃饱了撑的才会一时口快。

可是海口刚夸下,现在她已经骑虎难下了……

背对着几个男人装作在挑歌的夏美善摸出手机,悄悄发了一条短信。

“滴滴”。

秦镜笑嘻嘻地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一扬手,对几个人说,“我妈让我回个电话给她,我出去一下。”

说着,他边拉开门边大声说,“喂,是我啊,妈……”

门一关上,秦镜立马快步走到逃生通道,左右看看四周没人,快速编辑短信回过去。

【你现在才说自己是吃饱了撑的,刚才为什么要摆出冷艳高贵的姿势!!怒】【我一时被魔鬼冲动了……快帮我想办法离开这里!求】【我的魔法课不及格没法大变活人!拒绝】【不要说笑了好吗!快点结束这场闹剧!再求】【四不过三,你不要给我第三次拒绝你的机会!痛苦脸】【这种机会我会给你一万次!谄媚眼】【既然你诚心诚意的恳求了,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保护世界的和平,贯彻爱与真实的邪恶,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大秦!】【小美!】

【我们是穿梭在银河的火箭队!喵】

【喵……你妹,你还没喵完吗?快点!怒】【让我急中生智一下!求】

片刻后,旋风一样从门外冲进录音室的秦镜,一脸的惊慌失措,声音也带上了哭腔。

“小美!我妈出事了!”

夏美善被突如其来的坏消息吓到,怔愣了几秒,回过神后着急的问:“秦妈怎么了?你不是刚才出去给她回电话的吗?”

“就是给她回电话才出的事!”秦镜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的样子,“她开车接我的电话,撞车了!”

“天哪!”夏美善捂嘴惊呼。

方棠等人闻言也都吓了一跳,但因为和秦镜还不熟,也说不出什么安慰性的话,勉强说了几句安抚人心的场面话,就连忙让秦镜和夏美善先离开了。

陆希言同时表示也要走了,他下午还有一场非常重要的电影试镜。

安广雅追着留下了夏美善的手机号码,再三叮嘱她说至少后天要来公司一趟,要把她的出道曲相关细节订下来,一副生怕她一去不回的样子。

夏美善慌乱又不失礼貌的答应了。

合约都签下来了,她还能跑到哪里?

谢绝了陆希言要用专车送他们的好意,她委婉表示不能为了秦镜的家事耽误陆希言的工作,和秦镜两个人脚步匆匆又匆匆的跑掉了。

回到家里,两个人都累得瘫在地上。

“演戏这碗饭可真不简单。”秦镜趴在沙发上长出一口气。“临场反应太考验我的才能了,我感觉今天我的表现是超水平发挥,绝对专业!”

“这方面你得感谢我,若不是在我的人生督促下,你的演技怎么会有质的飞跃。”和秦镜的相处对夏美善来说永远都是最轻松的。“不过你是不是也太缺心眼儿了,竟然把秦妈扯进来,也不说点好听的,万一秦妈真的有什么小灾小病的我心里会很不安的。”

“这你就别担心了,我妈又不会开车。”秦镜咧咧嘴,“今天真是多亏了有我在场,不然你要怎么从那个狂傲自大的小子手中,哦,不是,是从他的毒嘴中逃出来?你要真是不知轻重的和他比了,那才真的是自取其辱啊!人家可是玩摇滚的,嗓音绝对真格中的真格!”

“谁说不是啊。”夏美善也是想来一阵阵的后悔,懊恼的说,“如果签约第一天就丢人的话,以后在维声天方都抬不起头了。”想到骞楚寒冷的眼神,她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但是你逃过了今天,能逃过明天后天吗?大家一个公司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那小子肯定盯上你了,我觉得他不会轻易放过你,他看着可不像会对女人怜香惜玉的。”秦镜说出他的担心。

夏美善也正是担心这点。

据她所知道的,和她同时出道的骞楚有着和自己完全不同的星途。

出道单曲在网络上以下载率超过同期百万的数据拿下新歌榜单冠军,同时拿下当年最佳新人男歌手和最受粉丝喜爱的男歌手两项大奖,不仅如此,接下来的几年更是再接再励,连续蝉联了内地最佳男歌手奖、最佳音乐人和亚洲最受欢迎男歌手奖等几项有份量的超级大奖,大把的广告商和演出商排着队拿着巨代言费演出费找他,甚至闹个绯闻都闹得满城风雨轰轰烈烈,人气一时无二。

在她这个二线小明星还为了温饱问题四处拥挤在各种比赛现场试镜现场时,骞楚踩着火箭就噌噌窜到了一线巨星的位置俯瞰众生。

是真正的星途璀璨!

这吃着骄傲长大的男人,恐怕不会把今天的事当成没发生过吧……

“是巨星呢……”夏美善低喃。

咦?

她的眼睛猛地一亮,人直挺挺地从沙发上蹦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秦镜被她的举动弄得又吓一跳,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抱大腿!”夏美善兴奋的比了个v字手,嘴角咧到了耳朵。“大秦,咱们的好日子来了!”

“抱大腿?”秦镜还是很糊涂,“抱谁的大腿?”

“哎呀,说了你也不明白,反正你听我的准没错!”夏美善笑眯了眼。

没错,她要开启一个抱大腿快速发家致富的人生模式!

打个比方,陆希言也好骞楚也好安广雅也好,这些人都是老天爷千挑万选选中的宠儿,是这个本就五光十色的圈子里呼风唤雨的主角们,甚至不上是在自己的人生,在别人的人生中可能他们也还是耀武扬威的主角地位,还有沈孟扬,未来的江曼曼,张可嫣,他们这些被定义为人生主角的人生,是无论怎样都不会有彩色人生以外的结局,换句话说,也就是只要她能牢牢抱住这些和她有所交集的人生主角们的大腿,她的人生也会变得炫烂多彩!

她怎么那么笨呢,她怎么之前就没想到主动去抱陆希言的大腿呢?那么大的一条腿就那样明晃晃的差点儿被她错过去了,想想都肉疼!幸好,这条大腿还在,而且又被她幸运的发现另外几条大腿。用痛换来的领悟,值!

既然命运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就一定要好好把握!

夏美善深深吸一口气,重生后第一次觉得生活是那么美好。

趁着短暂的休息,夏美善决定去一趟t大学。

孙以华的安危一直是夏美善心头病,随着他前生出事的时间越来越近,她的不安也越来越大。

虽说她现在已经离开了孙以华,也许沈萱和那个人都不会再以他为目标,但她还是想亲眼确认他没事,确认他马上就会离开国内。

孙以华还是得到了出国的机会,听秦镜说是t大的校领导为他争取了一个额外的交换名额。

再过一周,他就出发了。

夏美善穿了一套浅色的长袖连衣裙,把长发随意束成高高的马尾,戴了一顶牛仔布的鸭舌帽就出门了。

因为是周六,校园里进出的人比平时都多,夏美善又不是校园名人,自然也没有什么人认出她,一路很顺利的就走到了建筑系。她在里面转了一圈,没有看见孙以华。

其实夏美善心理也清楚这个时间怕是孙以华已经不在学校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还放不下非要过来看看。

建筑系的教学楼恐怕是她在t大除了自己专业的教学楼外最熟悉的一栋建筑了。不知道有多少次,她就是在这栋楼前等着孙以华从里面走出来,然后,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散步。

她和孙以华交往的两年里,两个人没吵过一次架,连红脸都没有出现过,孙以华是真的把她捧在掌心里爱护的。

他会在每天早上给她一条短信告诉她今天的天气怎么样,他今天大概会有哪些安排,问问她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想玩的;两个人各自上课时,她随时都可能会接到他的一条短信,内容什么都有,有时候是他对现代建筑的看法,有时候是他画的一张图;而到了晚上,他的短信就是一封情书,用词也不华丽,却总能让她感受到他的心。他一直在对她分享他的世界,无比耐心。

夏美善曾经好多次想问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最终到她提出分手也没有问出来。她曾以为她会有一辈子的时间等他来慢慢告诉她答案,却被无情的时间告知一辈子也许没有她自以为的那么长。

是谁说过的,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会比失去更恒久。

这句话她特别认可。

第十二章 吴哲

体会过痛彻心扉的失去,夏美善更能理解那份悲恸入髓的恒久。

那种午夜梦回醒来时不能呼吸的恐惧她至今都不敢忘。

就因为记忆如此牢固,她才不敢有一点犹豫的分手。

但是,她却没办法一点留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