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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头,那我肯定已经被拍了下来。为了接她的电话,我倒是特意买了一个一次性手机,可是语音留言和短信都会发到她的常用号码上。我还给她写过一则色情的情人节短信,眼下我几乎已经看到新闻上铺天盖地地登载着那条短信的内容,好家伙,我在短信里还用了“使人倾情”来跟“林中幽径”押韵呢。还有一点不要忘了 ,安迪只有二十三岁。就冲着这些,我猜不少电子乐会随手把我这倒霉蛋的言辞和声音用上,甚至连我的照片也不放过。曾有一天晚上,我翻阅安迪手机上的照片,当时我满腔醋意和好奇,还有着几分占有欲,结果在照片上看到了她的一两个前男友,安迪手机里有许多关于他们的照片,男人自豪地在她的床上微笑,而我猜想有一天自己的床照只怕也会存到安迪的手机里(其实我还挺期待这一天),出于某种原因,当时我并没有为此担心,但眼下细想起来,那些床照说不定会被人下载,只要有人用报复的手指轻轻一摁,我的床照就会在顷刻间发送给百万公众。

“眼前的局势非常奇怪,安迪,我需要你耐心等着。”

她从我怀里挣开了身子,“你说不出口吗?为什么不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样爱我?”

“我爱你,安迪,我爱你。”我望着她的眼睛说道。眼下说“我爱你”确实有风险,但不说的话同样有风险。

“那就来一场吧。”她一边低声说,一边开始扯我的皮带。

“眼下我们要十分小心,我……如果警方发现我们的关系,对我来说可就很不妙了,非常非常不妙。”

“这就是你担心的事呀?”

“我的太太好端端地失了踪,我还有个秘密……女友,没错吧,看上去很不妙,看上去就脱不了干系。”

“听你这么说,我们的这段情显得很下贱。”这时她的双峰还露在外面。“人们可不清楚我们的为人,安迪,他们会觉得这段情很下贱。”

“上帝呀,简直就像蹩脚的黑色电影。”

我闻言露出了笑容,是我向安迪推荐了黑色电影——鲍嘉[2]及其出演的《夜长梦多》,还有《双重赔偿》等,所有的经典我都一股脑儿向她介绍了。这是我们的情缘中最讨我欢心的地方,我可以向安迪展露自己的见识。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告诉警察呢?那会不会更好一些……”她说。

“千万别,安迪,连想也不要想,没门儿。”

“他们会发现的……”

“怎么会?警方怎么会发现……你有没有跟其他人提过我们的事,亲爱的?”

她颇为紧张地看了我一眼,我顿时感觉很糟糕:这可不是安迪期待的一夜。她原本很高兴看到我,想象着火辣辣的男欢女爱,期待着肉体的互相慰藉,我却一心忙着收拾自己的烂摊子。

“亲爱的,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一定得问。”我说。

“叫不上名字。”

“你是什么意思,叫不上名字?”

“我的意思是,”她终于拉上了自己的衣服,“我的朋友、我的妈妈,他们知道我在跟一个人约会,但他们叫不上名字。”

“也跟人对不上号,对不对?”我的口气比想象中更加迫切,仿佛我正在努力撑起一片倒塌的天花板,“只有两个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安迪,就是你和我。如果你站在我这边,如果你爱我,那就千万不要走漏风声,警方永远也查不出来。”

她用一根手指轻抚着我的下巴,“如果……如果警方一直找不到艾米,那怎么办呢?”

“安迪,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和你,我们两个人都会在一起,但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有可能……局势看上去很糟糕,我可能会坐牢。”

“也许她跟着野汉子跑掉了,也许……”她边说边把脸颊贴在我的肩膀上。

我能感觉到她那稚气未脱的小脑瓜正塞满了各种念头,把艾米的失踪想成了一出浅薄暧昧的言情剧,还把不符合这出言情剧的事实全部抛在了脑后。

“她没有跑掉,事情要严重得多。”我用一根手指托着她的下巴,让她望着我,“安迪?我想让你认真对待这件事,好吗?”

“当然啦,你看我哪里不认真了吗,不过我要多跟你谈谈,多见见你,我吓坏了嘛,尼克。”

“眼下我们不能轻举妄动。”我抓住她的双肩,让她望着我的眼睛,“我的妻子失踪了,安迪。”

“但你压根儿就……”

我知道她想要说出口的那句话——“你压根儿就不爱她”,但安迪并没有那么蠢,于是她及时住了口。

她伸出双臂搂着我,“我可不想跟你吵,我知道你关心艾米,也知道你一定很担心,我也一样啊。我知道你……我无法想象你的压力有多大,所以我可以比以前更加低调,如果可能的话。不过你要记住,这件事对我也有影响,我得有你的消息才行,每天一次吧,只要有时间就打电话,即使只有几秒钟也行,让我听听你的声音。每天一次,尼克,一天也不许漏,不然的话我会抓狂,我真的会抓狂。”

她向我露出一抹笑容,低声说:“现在就来吻我。”

我温柔地吻了吻她。

“我爱你。”她说。我吻了吻她的脖子,含糊不清地答了话。我们一声不吭地坐着,电视机还在一闪一闪地发亮。

我闭上了双眼,“现在就来吻我”,是谁说过这句话?

刚过清晨五点,我就冷不丁醒了过来。玛戈已经起了床,我能听见她迈步走下过道,打开了浴室里的水龙头,便赶紧摇了摇安迪——“已经早上五点啦,五点啦”。我满嘴承诺着一心爱她,又承诺着会给她打电话,匆匆忙忙地把她向门口推去,仿佛她是个丢脸的一夜情对象。

“记住啊,每天都要打电话。”安迪小声说道。

这时我听见浴室开了门。

“每天都打。”我说完闪身开了门,安迪溜了出去。

我转过身时,玛戈已经站在了客厅里。她的嘴张得老大,显然惊得目瞪口呆,但从她的身姿来看,眼前的玛戈简直怒火攻心:她的一双手叉在腰上,两根眉毛立成了一个 v字。

“尼克,你这白痴。”

[1]电影《毕业生》中的角色。——译者注

[2]亨弗莱·德弗瑞斯特·鲍嘉(1899~1957)美国男演员,其参演的名作有《北非谍影》。——译者注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11年7月21日

日记摘录

我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有时候我端详着自己,暗自心想:“这副样子怎么跟尼克的母亲比呢,难怪尼克觉得我又可笑又轻浮,完全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莫琳快要撑不住了,她把病情藏在灿烂的笑容和宽松的绣花运动衫背后,每当人们问起她的健康状况,她就回答道:“哦,我还不错,你怎么样呢,亲爱的?”她快要撑不住了,但她嘴上还不肯承认,至少目前还没有松口,因此昨天早上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是否想要跟她和朋友们一起出门走一走。她的状态不错,因此希望能多出门走走,我立即答应了下来,不过我心知她们的活动引不起我的兴致:她们会去打皮纳克尔牌,打桥牌,要不然就替教会做些杂事,通常是动手把东西分分类。

“我们会在一刻钟内赶到,你还是穿件短袖衣服吧。”她说。

打扫清洁,一定是去打扫清洁,一定是某种苦活累活。我急匆匆穿上一件短袖 t恤,莫琳果然在十五分钟后到了我家门外,掉光了头发的脑袋上戴着一顶针织帽,正跟她的两个朋友一起咯咯发笑。她们都穿着同一系列的贴画 t恤,缀着铃铛和丝带,胸前涂着“血血血”几个大字。

猛一眼看去,我还认为她们创立了一支流行乐队,但后来我们却全都钻进了罗斯那辆克莱斯勒老爷车,一路兴高采烈地开往血浆捐赠中心。那辆车堪称货真价实的古董车,前排座位居然还是没有分开的一整排,简直跟老奶奶一般上了年纪,车里散发着女士香烟的味道。

“我们周一和周四去那边。”罗斯一边解释一边从后视镜里望着我。

“哦。”我回答道。要不然让我怎么回答?难道说“哦,周一和周四真是好棒的血浆日”?

“一个星期可以捐两次。”莫琳那件运动衫上的铃铛正在叮当作响,“第一次会给你二十美元,第二次给三十美元,所以今天大家心情都挺不错。”

“你会爱上这差事的,大家只是坐着聊聊天,好像在一间美容院。”薇琪说。莫琳捏了捏我的胳膊,悄声说:“我不能再捐啦,但我想你可以顶上我的位置,这差事能帮你赚上几块零花钱,毕竟女孩子家总该有点儿私房钱嘛。”一阵急怒涌上心头,我赶紧把它一口吞了下去,暗自心想:我曾经有过许多私房钱,但我把钱给了你的儿子。

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子正像一只流浪狗一般在停车场里转悠,身上的牛仔夹克有些显小,不过捐赠中心里面倒是挺干净,那里光线明亮,散发着松木的味道,墙上贴着满布鸽子和薄雾的基督教海报,但我心知我做不到,又是针,又是血,哪样我都不敢碰。对其他东西我倒谈不上有多害怕,但针和血这两样都让我怕得要命,要是手上被纸张割出了一道口子,我会吓得一头晕过去。只要涉及皮上的开口,我就没有办法应付,不管是削皮、切片,还是穿孔。在陪莫琳做化疗的过程中,一到扎针的时候我就把眼神掉转开。

我们进了屋,莫琳大声喊道:“嗨,凯丽丝!”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女性应声回答:“你好,莫琳!感觉怎么样?”她穿着一套制服,说不好算不算是医疗制服。

“噢,我很好,挺不错……你怎么样啊?”

“你做这差事做了多久了?”我问道。

“有一阵子啦。”莫琳说,“凯丽丝是大家的心肝宝贝,她很会扎针,这对我可是件好事,因为我的血管不好对付。”她说着亮了亮布满青筋的前臂。我初次见到莫琳时,她还是个胖乎乎的女人,眼下却已经瘦了下来,有一点很奇怪,其实她胖乎乎的时候看上去更顺眼,“你瞧,把你的手指摁到我的手臂上试试。”

我赶紧放眼打量四周,希望凯丽丝会把我们带进屋去。

“来吧,试试。”

我用指尖碰了碰莫琳的血管,感觉它从皮肤下滑到了一旁,一阵燥热突然席卷了我。

“这位是我们的新人吗?”凯丽丝突然在我的身边冒了出来,嘴里说道,“莫琳一直拿你吹嘘个不停,我们得让你填写一些文件……”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应付不了针,也应付不了血,怕得要命,真的应付不来。”

这时我意识到今天还没有吃过东西,顿时觉得一阵头晕眼花。

“这里的一切都非常卫生,我们会好好照顾你。”凯丽丝说。

“不,真的不是那回事,我从来没有捐过血,为此我的医生还很恼火,因为我连一年一回的血液测试都应付不了,比如测胆固醇。”

于是我们就等着。捐血要花两个小时,医护人员用皮带把薇琪和罗斯系到机器上,仿佛她们是等待采集的源泉,还在她们的手指上打了记号,以免她们一周之内捐血超过两次,那记号会在紫光灯下显现出来。

“真像詹姆斯·邦德电影啊。”薇琪说道,她们一起咯咯笑出了声,莫琳还哼唱着邦德的主题曲(我觉得那是邦德的主题曲),罗斯用手比画出一把枪。

“你们这些老太婆就不能安静一次吗?”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大声喊道。她跟我们隔着三把椅子,起身越过三个躬着身子的男人(那三个男人的胳膊上都有蓝绿色文身,下巴上留着胡茬儿,正是我想象中会去捐血浆的那种男人),挥着空闲的一只胳膊摇摇手指表示不满。

“玛丽!我还以为你明天才来!”

“我本来应该是明天来,但我的失业救济金已经晚了一个星期,我家里只剩下一箱麦片和一罐奶油玉米啦!”

她们都放声大笑起来,仿佛差点儿挨饿是件有趣的事;有时候,这个镇子有点儿过火,它就是这么不顾一切,这么不肯面对现实。我开始觉得有点儿不舒服,附近有机器搅拌血浆的声音,有一条条装着血液的长塑料管从人们身上连到机器上,还有那些被采血的人。眼见之处都是血,鲜血四处流淌,连不该有血的地方也全是血,看上去格外黯淡,几乎成了紫色。

我站起身来,打算去洗手间往脸上浇些冷水,谁知刚走了两步就觉得天旋地转,突然间既听不见也看不清,只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和血流,在跌倒的一刹那,我开口说道:“哦,抱歉。”

我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回了家,莫琳将我安顿到床上,又端来一杯苹果汁和一碗汤放在床边。我们试着给尼克打电话,玛戈说他不在“酒吧”,而且他也不接手机。

尼克凭空消失了踪影。

“小时候他也这样……到处乱飘。”莫琳说,“对他来说,最糟糕的惩罚莫过于不让他出自己的房间。”她把一条凉爽的毛巾放在我的额头上,呼吸中透着一股阿司匹林的味道,“你只要好好休息,行吗?我会不停地打电话,直到把那小子找回家。”

尼克回家时,我已经睡着了。我醒来听到他正在洗澡,于是看了看时间,此刻是晚上十一点零四分。他一定到“酒吧”去过一趟,他喜欢在轮班之后冲个澡,洗掉身上的啤酒味和咸爆米花味(这是他的原话)。

他钻进被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