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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三国 佚名 4760 字 4个月前

发现这些优秀的匈奴马在穿上铁甲,再压上同样穿了铁甲的骑兵后,就基本没有冲刺速度了,对于讲究速度的骑兵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所以王奇最后决定让郑浑尽量的采用各种轻便金属,制作王奇设计的后世蒙古骑兵穿的组合铁甲。

这套铁甲分马甲和铠甲两部分。

马甲由五个部分组成,在马的两侧各有一片甲,一直盖到马头;另一片甲放在马的臀部,和两侧的甲片系结起来,这片甲片上留一个洞,以便马尾从洞里伸出来;还有一片甲在马的胸部。在马额上他们放一块钢板,把它系结在两侧的甲片上。穿上了马甲的匈奴马,就基本不怕弓弩这样的轻武器了。

铠甲也是由五个部分组成,一片甲是从大腿到颈,根据人体的形状来制作;另一片从颈到腰部,同前部的甲片连接起来,每一边肩上固定一块钢板。他们每一条手臂上也有一片甲,从肩覆盖到手腕,在每一条腿上面覆盖着另一片甲。所有这几片甲都用扣环连接在一起。头盔的上部分是用钢制成,但保护颈部咽喉的部分是用皮革制成。比蒙古人铁甲多出的那一部分,就是还有一双刺靴。多了刺靴的骑兵,即可以用来踢伤对方没甲的马匹,又可以用来踢自己的马提速。

中国的重骑兵就是在汉末三国时才开始流行起来的,现在王奇准备配备两千这样的重骑兵,作为自己的近卫铁骑。在这个骑兵基本不着甲的时代,王奇的重骑兵肯定会很有威慑力。

“还请主公恕罪!我会叫工匠们加紧制作,争取在两个月内制造完毕!”郑浑惶恐的说道。

他听了王奇的口气,还以为王奇是在生气呢。

“呵呵呵!文公不必担心,我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现在也没什么战事,可以慢慢制作!”王奇笑着安慰道,“你还是叫他们把制好的铁甲拿一套来给我看看吧!”

“诺!”郑浑听王奇这样说才放下心来。

连忙叫人去拿来一副已经装配好的铁甲。

真正花功夫的是组装那些甲片,先要制作宽一指长一掌的若干铁片,再在每一个铁片上钻八个小洞。放置三根坚固而狭窄的皮带作为基础,然后把这些铁片一一放在另一块铁片上面,因此这些铁片就重叠起来,再用细筋线穿过上述小洞,把这些铁片捆在三根皮带上。在上端再系上一根皮线,因此这些铁片就很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就这样,用这些铁片制成一根铁片带,然后把这些铁片带连接在一起,制成一块甲片。

现在工匠们已经把这些甲片用蹄筋,翎根相缀而胶连起来,制成了保护人身和马匹的铁甲。他们将铁片打磨得十分光亮,甚至能够在铁片上映出人影。看着眼前的铁甲,王奇暗叹,这样制作怎么能不花功夫。眼前的玄铁甲几乎被制成了一件艺术品,作坊的手艺还真是没话说的。

“想不到组合起来这么漂亮!”郑浑赞叹道。

他一直负责武将的兵器铠甲,对于小兵们穿的铠甲当然不会感兴趣了。铁甲制完已经有好些时日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呢。

“是呀!”王奇也赞叹道,他见到过后世各种漂亮的铠甲,对这个只有做工还算考究的铠甲当然不会太在意了。

“对了!文公!我叫你设计的步兵制式全身甲和制式半身甲设计的怎么样了?”王奇问道。

制式全身甲是他给高顺训练的重步兵准备的,制式半身甲则是给全军步兵准备的。

“主公!那个半身甲好办,我已经设计一套,但那个全身甲就有点难办了,要是用那种片甲组装的话,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装备全军呢!”郑浑叹道。

“恩!这的确麻烦!这样好了,我知道一种冲压方法,可以利用冲压机压制前后两片胸甲,这样就省时多了!”

王奇忙把利用水力制作冲压机的原理写出来,反正现在有马钧这个技术总监,想要造出这么个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东西应该不难。

郑浑忙郑重的把王奇的设计收了起来,准备回头就叫马钧去做一个试试。

王奇再询问了一下作坊的收益情况,知道光是卖各种农具和生活用具的就能弥补作坊的工资支出,而原材料则都是自己产的,现在制作铠甲兵器基本只要花很少的一部分钱。对于这样的结果,王奇感到很满意,本来还担心制作铠甲和兵器会把自己的钱花光呢,现在基本上没花钱,那自己就可以放心把那几亿钱花在别的地方了。

视察了一下已经回来做工的工匠,慰劳了一下他们,在工匠们激动的目光中,王奇离开作坊,前去许昌的马场。

刚到马场门口,王奇就发现一大群人拿着套索,绊子往外走去。

领先的那人竟然是已经有六十多岁的王顺。

现在农庄已经走上正轨了,以前收留的十几万流民,就能把农庄打理的很好,所以王顺才被派来负责这个颇为重要的马场。

“顺老!你们这是干什么去呀?”王奇忙催马上前去问道。

“拜见主公!”下面的人立刻跪了一地。

许昌的这几个马场,养马的人基本上来自并州,大都还是王家的家奴,看到自己的主子,当然是马上下跪磕头了。

“回少爷!呃,不,是老爷!我们这是去捉马呢!”王顺在王奇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哦!是马场的马跑了吗!”王奇问道。

也不对呀,捉几匹马用得着动用这么多人吗,难道是整个马场的马都跑了。

“那也算是我们马场跑的一匹马吧!”王顺回忆的说道。

“那是几年前,有几匹脾气很烈的良种匈奴马从马场跑了出去,因为当时马场正在扩建,也就没有马上去找回来。等新的马场建好了,再去找的时候发现里面的一匹母马已经生了小马驹,但当时围捕的人几次捕捉都没有成功,反而被他们跑到了无人山区里面。因为主公交待过,不能把马场有大量战马的事情泄露出去,所以也就没有再组织大规模的捕捉。直到今年过完年,那匹小马驹才再次出现,几次袭击马场,偷吃马场的草料,还带走了好几匹良种母马!我们几次抓捕竟然都让他跑了,我这才决定亲自带人去捉拿它的!”

“哦!还有这样的事!”王奇兴奋的道。“我和你们一起去吧!”

他知道,这样能几次袭击马场还没被抓住的马,肯定是非常不错的马,说不定就是一匹神驹。自己现在的坐骑小白,虽然也是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但和神驹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这个!老爷是万金之躯,怎可轻易涉险呢!”王顺犹豫的道。

“哈哈哈!顺老年纪一大把了,还能前去捕捉,何况我这个年轻人呢!”王奇激道。

“呃!”王顺想不到王奇会这样说,只得答应了,但又指着刀卫道:“老爷的这些护卫可得留下,他们身上的杀伐气息太重,恐怕会把那马给吓跑了!”

“好!刀卫都留下,只要仲康和严明跟我就行了!”王奇爽快的答道。

在去捕捉的路上,王奇问了一个刚才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顺老!你是怎么知道那匹马是当初跑走的小马驹?”

“呵呵呵!那是因为那匹马实在太漂亮了,当初捕捉的时候我也在,看过它以后,我实在是没法忘记呀!”王顺笑道。

“哦!怎么个漂亮法?”

“那漂亮呀!简直……唉,老爷恕罪,老奴实在没法描绘它的漂亮!不过他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全身雪白,唯有四蹄之上,各长了一片金黄色的毛发!”

“爪黄飞电!”王奇惊呼道。

“什么!爪黄飞电?”王顺疑问道,随即表示:“这是老爷给那匹马取的名字吧!老爷是读书人,取得名字就是好听!不过这个名字还真配那匹马!其爪玄黄,迅如飞电!还真是合那匹马呢!”

王奇已经顾不上王顺卖弄文采了,他现在可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这匹马呢,不知道是不是那匹历史上有名的爪黄飞电。

爪黄飞电在正史上鲜有提及,只在三国演义“许田射猎”时出现了一次,其余便很少再看到了。曹操骑着爪黄飞电在许田陪同汉献帝打猎,结果献帝屡次射鹿不中,请丞相射之。曹操取过献帝的弓箭坐在爪黄飞电上,一箭便射中了鹿,群臣看射鹿之箭以为献帝所射,齐呼万岁。曹操骑着马在献帝前面接受朝贺,傲视群雄不可一世,而这匹爪黄飞电的名马也无疑为其增色不少。

光看其名字就显得与众不同,气势磅礴,也惟独只有曹操这样的枭雄也才可以配得上这匹马。可能因为这匹马的气质高贵非凡,却不适合作战,所以曹操一般在作战中是不会乘其出征的,而会在凯旋回朝的时候骑乘以显示其与众不同的气势。

王奇本来就很少亲自上阵,对于这样气质高贵的俊马,当然是十分喜爱的了,想想自己骑在那俊马上的样子,王奇一阵神往。

忙叫大家加快脚步,好早点见到那匹俊马。

第二卷 我生之后汉祚衰(中) 第一百零七章 汉帝来使

在王顺的带领下,王奇和马场的众人来到一个有一条小溪流过的小山坡前。

王顺解释,那匹马极为狡猾,就算要喝水,也要找一个空旷的地方,先在附近的制高点了望一下,再放心的去喝水。这个地方就是王顺派人几次侦察后才确定的一个饮水点。

根据王顺的意思,众人在可以饮水的河流附近设立了一个绊索,在绊索的后面则是铺上了厚软的青草,防止那匹马因为摔倒而受伤。

布置完一切,王奇突然问道:

“顺老!你们以前用过绊索吗!”

“用过!除了第一次不小心没绑结实,被它踢断了外,后来的几次,都意外的被它跳了过去!”王顺答道。

“哦!”王奇笑了,想不到那畜生还这么有灵性。

最了解王奇的许褚看到王奇脸上的笑容,顿时心中一寒,看来有哪个家伙要倒霉了。

“那我们再设一个绊索吧!”王奇突然对王顺说道。

“再设一个绊索?”王顺疑问道。

“是的!在这个绊索后面再设一个绊索!”王奇肯定的道。

王顺虽然不理解为什么要再设一个,但觉得再设一个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就直接叫手下们再设了一个。

设好绊索,十来个手拿套索的骑士就骑着马出发了,他们的目标就是找到那匹黄蹄白马,能用套索套住就把他套下,套不住的话,也要尽量的追赶它,并把它追到这边设伏的地方。

而其余的众人,包括王奇,王顺,许褚,典韦等人,全都躲到了山坡附近一个早就挖好的低矮山洞里。

等待是很无奈的,尤其是像现在这样,很多人一起闷在一个低矮的山洞中。

特别是许褚和典韦这样两个好动的人,让他们闷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实在是有点受罪。但看王奇像没事人一样的待在里面,两人也就只得静静的在旁边陪着了。

王奇不知道在里面带了多长时间,直到典韦偷偷的拉了拉他的袖子,快睡着的王奇才反应过来。

透过挡在洞口的小草,王奇看到不远处正有一匹白马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近了,越来越近了。

王奇已经能够清楚的看清这匹神驹的模样了。

早就在心头想象过这匹俊马的样子,但是真实的见到了,王奇还是感到极度的震撼。

那是怎样一匹马呀!

当它靠近时,王奇先注意到的不是它的毛色和外形,而是它身上的那种独特的气质。

那是一种温文尔雅,高贵莫明的气质,那是一种让人无法正视的气质。

本来有点犯困的王奇在看到这匹马后,眼睛腾的闪过一丝光彩,浑身弥漫出一股同样让人不敢直视的气势,低声自语道:“这是我的!它是我的!”

突然又转头对旁边的王顺沉声说道:

“这是老天为我准备的宝马!”

“啊!”王顺一愣,不清楚王奇为什么突然这样说。

听他说的这么大声,忙又回头去看那匹已经到了山坡旁的俊马,深怕把它惊走了。

那匹俊马果然和王顺说的一样,通体雪白,只在四蹄上长了四簇金黄色的毛发。王奇的小白已经算是一匹比较高大的俊马了,但这匹马竟然比小白还要高半个马头,长半个马尾。头大额宽、两耳直长;两边嘴角也深而长;鼻孔圆大,此时因为剧烈的奔跑而不断有白色的气息喷出;下巴开阔,气魄惊人;颈部修长,寸金笔直;前腿稍短,后腿稍高,逞前突后翘之势;胸膛宽阔,深而壮实。整体来看,腰腿粗壮、圆浑,身材修长,绝对是一匹不下赤兔的绝世神驹。

尤其是那吸引人的眼睛,圆大发亮,不断吸引着人前去注视,此时竟然还有意无意的拿眼睛扫视了山洞这边一眼。

轻视!王顺发誓,他从刚才那马的眼睛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