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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公务员资料) 佚名 5080 字 3个月前

棘手,弄不好同样被打个头破血流,另一方面他们正好需要利用这些恶人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除了拳头以外,农民对于选票缺乏认真的态度和正确的认识。这种现象与一直以来农民知识水平有限,民主程度底,不会选,或者由于基层政府的原因选了白选等造成的。他们对于选票,一般信手而就,或者是让怎么选就怎么选,或者是谁对他们有点小恩小惠就选谁,其中本家或则本族往往成为选择对象,意思极为狭隘,恰恰可以被利用。

当然,也有民主力度稍好的,正式选出了自己的村委会,但是由于法律意思薄弱,经不起恶人的纠缠和打击,而且这样的村委会也往往因为站在农民一方与乡镇政府对立,而得不到必要的支持,最终下台,被取而代之。而农民之间,往往是自保其身,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畏官畏盗,胆小怕事,这也给恶人以可乘之机。

就这样,“恶人治村”上面有保障,如暖阳煦风,下面有土壤,根深蒂固,怎会不枝繁叶茂,大兴其道呢?恰好是目前贫富分化严重,而且穷人连上学也快上不起了,如此一来,就没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那么一说了,那些作威作福者就永远当老爷,那些贫穷的人就甘心地做牛做马吧。“恶人治村”也就更有前途了!

申论热点:莫要“亡羊”才“补牢”

今日,湖北阳新“六?一六”矿难事故的抢救工作进入第三天。就在当地民众废寝忘食、加快排水进度、期盼井下十一人生还奇迹发生的同时,酿成这起矿难悲剧发生的部分原因也令人深省。

湖北阳新鹏凌矿区于一九九五年开始开采,因为存在安全隐患,其间曾多次被政府部门关停。其中,一九九八年底发生过一次透水事故,三名矿工遇难。二00一年该矿完成股份制重组,民营企业武汉鹏凌集团公司入主。经过大规模投资、整治后,去年一季度开始试生产,年产铜矿一千余吨,其安全生产级别仅为c等(a等最安全),属于边生产、边整顿之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鹏凌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措施不可谓不“完善”。高耸的井架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八个大字昭然醒目,矿区主井口“安全生产设备主管责任人”的塑料牌格外显眼,矿区安全生产的标语、管理科室等一应俱全。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六?一六”矿难发生后,鹏凌矿业有限公司多名矿工向记者证实,本次发生透水事故的井下负一九三作业点以前就存在透水隐患,矿工们曾多次要求整改,可一直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为此,矿工们已很久没敢到该平台作业,每次下井也都胆颤心惊。同时,该矿道也不符合安全标准,矿工下井“不得不借助经验”,即便是上月发生吊锚砸伤工人事件,也没有引起重视。

本次事故除造成十一名矿工被困井下、对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外,该企业也损失惨重。抢救工作仅仅进行了三天,该企业投入的解困资金就逾百万元人民币,随着救险工作的持续、正常生产的停滞、生产设备的破坏及善后事宜的展开,这家正式采矿才一年时间、净资产总额三千六百多万元的民营企业损失也将与日俱增,恢复生产遥遥无期。本来当初只需投入几十万元就可解决的矿道安全问题,却带来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其实,湖北阳新矿难事故的酿成因素及其处理手法在中国也并非是个案,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一些企业主为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心存侥幸,落实安全工作只是停留于表面,一旦灾难发生则得不偿失,最后还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地下的矿产资源是人类的宝藏,也是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物质保证,矿工作为宝藏的开采者理应得到安全工作环境。广大矿主及企业领导也应时刻心系矿工安危,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切莫“亡羊”才“补牢”。

申论热点:让我们的国民性更好些

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大家或许记忆犹新:那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吸毒者李桂芳三岁的女儿李思怡被锁在家中活活饿死的事件。

李桂芳因在一家超市偷窃两瓶洗发水而被押送派出所,后被确认为吸毒人员而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其间,李桂芳多次向派出所及戒毒所提出自己三岁的女儿被独自锁在家中,竟无人理睬。十七天后,小思怡尸体发出的腐臭味才让人们发现了这个三岁小生灵的惨死。

学者康晓光先生前往事发地调查此事,并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对调查过程的感受。他写道:

在我去事发地调查时,为了提高效率,我找到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希望他能够帮助我联系有关机构。这位朋友告诉我,李思怡事件影响很大、很恶劣,不用请示他就知道,领导不会同意他帮助我。他还说,如果他今天帮助了我,明天他百分之百就要“下课”。于是,我只好提出“最低要求”,请他给我带个路。他说那也不行。他不想为维护正义付出一丁点的代价。

康先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权威主义的政府应该更好些。他的意思是说,我们不是没有保护李思怡的法律和制度,而是各级官员不能尽职尽责地把这些法律和制度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权威主义政府更好些。笔者以为,这一结论固然不错,但从这一现象中,我们似乎还应该得出另一个更深层次的结论,那就是“让我们的国民性更好些”。康先生的那位朋友十分清楚这件事情的是非曲直,却不肯为维护正义付出哪怕一丁点儿的代价,类似的问题还不光出在官员身上,也相当普遍地体现在我们的国民身上。

比如,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有的人被小偷偷了,当小偷被抓的时候,被偷者居然不敢当着小偷的面承认自己被偷;或者抓住小偷的公安人员需要被偷者到派出所作一个证明,得到的也往往是拒绝的答复。在一辆长途汽车里,若发生暴徒抢劫、强*之类的事情,车中其他乘客默不作声是常见的情形。倒不是说所有乘客都没有同情心,而是没有反抗强暴的胆量。还有这样的事情:当公共汽车里有人丢了东西,行窃者已被发现就在车里,司机要将车子开到附近派出所以便公安抓捕,车里的多数乘客会因为耽误他们一点时间而群起反对。

前不久,笔者在由浙江义乌赴宁波的长途汽车里也亲身感受了一个类似的事件:随车的受雇服务人员违章在车里抽烟,烟灰被风刮到我的身上,将衬衣和裤子烧破了几个洞。下车时,我要求对方赔偿,岂料对方身上一文不名,我遂要求该车司机赔偿,因为那位服务人员是受雇于他的,我在车里受到的损失,他也负有责任。但司机以不是他肇的事为由拒绝赔偿,双方遂起争议。这时,车里的乘客站出来,完全不顾事情的是非,纷纷指责我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我想,这时我如果以流氓暴徒的姿态出现,他们谁也不敢吭一声。但当他们发现你是讲理的常人时,就对你毫不客气了。这类不胜枚举的事例说明,“欺软怕硬”和“不肯为维护正义付出一丁点的代价”,并不是官员阶层特有的问题,而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国民性问题。

以笔者的理解,所谓国民性,就是指一个民族的成员或一个国家的国民,在精神、心理、性格、品行等方面的若干共同特性。在国民性上,中华民族有很多优点,如勤劳、智慧、平和、灵敏、吃苦耐劳、遵守纪律等等;但无庸讳言,中华民族特别是汉民族,也有许多突出的毛病,胆小怕事、见义不为就是其中之一。有的人,有怜悯之心,无为义之勇,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有的人,遇事肯吃亏,以吃亏求息事;遇人好退让,以退让求宁人,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有的人,在光天化日下需要见义勇为时,胆小如鼠,像缩头乌龟;而在阴暗的角落里捣鬼整人时,招数很多,如谋略大师。

笔者以为,这种劣根性有两个基本来源:

一个来源是中国几千年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模式,需要土地的主人守着这块地,而不是到处游动迁移。“男耕女织”,“牛郎织女”,“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便是古代几千年间中国人生活的典型图景。守土者必然是爱好和平的,一切军事因素必然是防御性的,而不是进攻性的,就连中国武术的主旨也不是进攻而在防身。在这种情况下,中庸之道、以和为贵就成了中国人做人做事的基本信条,善良平和、安分守己就成了中国人十分突出的性格特征。这本来是一种优点,但优点的背面是缺点,安土重迁、安分守己必然消极保守、不思进取、不敢冒险,进而形成厌恶征战、重文轻武的风气,以致文质彬彬、弱不禁风的中国人比比皆是。欧美骑士、日本武士莫不以征战为荣,以征战为乐,就怕战争不大,惟恐征程不远。他们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充满对战争的讴歌和对勇武的赞颂。而中国古代描写战争的诗词基本上都是诉说征战之苦,而非征战之乐。打开唐诗宋词,这类作品比比皆是。比如杜甫的《兵车行》是这样写的:“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这哪里有一点雄壮出征的气势,分明是哭哭啼啼、凄凄惨惨的告别。岑参的一首七律则是这样写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瀚海阑干千尺冰,愁云惨淡万里凝。”这首诗所反映的是中国人一种普遍的心态:这个仗不得不打,但实在是太苦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尚文而不尚武的结果是,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文官谙于世故,武将怯于疆场,百姓见义而不敢为。

另一个来源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体系是极为庞大的、专横的、高压性的,个人与之相比,太渺小、太卑微、太软弱、太微不足道了,这种极大与极小、极强与极弱、极端蛮横与极其无助的强烈对比,孕育了弱势的芸芸众生以求生自保为主旨的“阴性”哲学,诸如:“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死不如赖活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凡事莫当前看戏何如听戏好;为人且顾后上台终有下台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种哲学的本质,一言以蔽之,就是警告人们不要做强者,不要冒头,而要卑微地生存。在这种生存哲学熏陶下的民族,必然在性格中形成一种挥之不去的劣根:轻则胆小怕事,软弱可欺,甘于压迫,逆来顺受;重则奴颜婢膝,奴性十足,内有媚骨,外显媚态。

那么,我们的同胞中有没有见义勇为、仗义执言、路遇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汉呢?当然有,只可惜这类人物大多出现在小说中,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不得而知。我们的同胞中有没有横刀立马、顶天立地、胆略超群、力挽狂澜的志士仁人呢?当然也有,比如荆柯、张巡、岳飞、文天祥、戚继光、谭嗣同、秋瑾、邹容、陈天华、彭德怀、吉鸿昌、张自忠、杨靖宇、赵尚志、赵一曼等等。只可惜,这样的人为数太少,在我们的芸芸众生中属于稀有珍品。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

这种明哲保身、见义不为的民族性格的直接后果是,强权与暴力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上肆无忌惮、横行无阻。数千年来,中国历朝历代,几乎无一不与外患相始终——陷没半壁、苟安一隅者有之;割地赔款、屈辱求和者有之;腼颜事敌、认贼作父者亦有之。五百年前的大明王朝是何等的强盛,但数百人乃至几十人的小股倭寇就可以在我们的沿海地带烧杀抢掠,横行霸道,甚至长驱北上数千里,如入无人之境。南明将领陈子龙痛心疾首地说:“今中国人民之众,土地之广,百倍于虏也。然而有一人每饭不忘虏而忧之者耶?有一人腐心切齿而欲食之肉者耶?受其凭凌而不知为耻,供其杀戮而不以为恨,则虏何惮而不来也?”确如陈将军所言,日本这个“虏”就不惮而来,升堂入室,吞没了我们半壁江山。侵华战争期间,常常是一个班或者一个排的日本兵控制一个县城好几年,没有多少人起来反抗。至于几个日本兵看管上千名中国俘虏,也是常有的事,大家都乖乖的,谁也不反抗,及至鬼子架起机枪疯狂扫射,俘虏兵们方感不妙,但悔之晚矣。

进入二十一世纪,情况虽有好转,却未见根本改观。一个小小的韩国女老板一声令下,我们一大片中国员工就跪下了,不跪的居然只有一个人。在日本,有人视中国人为三等、四等国民,称中国人为支那人或中国猪,甚至脚踢中国孕妇,导致其流产街头;在俄罗斯,中国人屡屡被抢被杀,中国公司常常被洗劫一空;在法国,巴黎街头被歹徒抢劫最多的是中国人;在南非和南斯拉夫,中国人被打被杀被勒索成了常事;在印尼,华人和华裔更成了遭受排斥和烧杀抢掠的对象;在自己的领海或公海捕鱼的中国渔民,常常被国外军警逮捕或惨遭枪杀;中国南海海域的石油资源正在被外国公司疯狂采挖,严重缺油的我们却不敢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奋起斗争。甚至还屡屡发生外国人跑到中国来殴打中国公民、猥亵中国妇女、勒令中国人下跪、钻胯裆等等怪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当巴黎的歹徒被问及何以专抢中国人时,其回答是:中国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