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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 佚名 4968 字 3个月前

以及通篇洋溢着的对“几江河,母亲河”的那种赤子般的热爱,曾经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太阳出来,盛满一河金;月亮出来,装满一河银”的美丽的几江河了。无形中,我迷恋上了这条陌生的河。多少次,奔涌的金河银水来到我遐思的梦中,流淌在我薄明的窗前;多少次,文章的作者——陌生的欢镜听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我旖旎的梦乡,对我露出少年得志般的笑容,并任我飘悠的思绪,自由地泛舟在波光粼粼的几江河上。

愿望得以实现了。到德感坝看望姑父期间,我尽情饱览了几江河的美丽风光,看见了在宽阔的江面上闪动着的点点繁星。有人告诉我,那是打鱼船。

欢镜听,还记得吗?在施工现场的一座临时工棚里,我坐在姑父身边,惊奇地望着独自坐在屋角的你。你当时正用一根手指在地上写着一首小诗。我猜你大概是位文学爱好者。在建筑工地一群喜欢打情骂俏的年轻人里,居然有人喜欢文学。惺惺惜惺惺,由于我也是一位文学爱好者的缘故,一股敬佩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当时我不知道你就是欢镜听,何况我想象中的欢镜听根本不是你这个样子。

开始上班了,你挑着一担砖走在高空跳板上。我在楼下望着,心里非常害怕:你那单薄的身体,能够承受得住多少重量呢?但是,我错了,你每次都挑三十块砖,也就是说,有一百八十斤重的担子压在你身上哩。我惊呆了,继而又非常担忧:你难道不会被累坏吗?没许久,你就大汗淋漓了。我动了感情,心里非常希望:我要是能帮助你减轻点重量就好了。太阳光照着你汗晶晶的额头,像是一尊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青春头像。我异常激动,心里非常兴奋:照在你额头上的光辉,是从我泪蒙蒙的眼睛里折射出来的啊!难怪人们说我是一位多愁善感的姑娘。

下班后,你红着脸走到姑父面前,说:“张叔叔,借给我三角钱,行吗?发工资时我就还你。”

“又是投稿吧。”姑父边说边掏出钱来——不是三角,而是三元。姑父把钱塞进你手里,推着你走了几步,“快去,一会儿邮局关门了。”

欢镜听,当我从姑父嘴里得知你就是我钦佩已久的欢镜听时,惊讶得半天合不上嘴。但是,不知为什么,现实中有血有肉的欢镜听较之梦乡里风流倜傥的欢镜听更加吸引了我,我竟于第二天下午一口气跑到邮局,一下了买了一百张邮票,趁工棚里只有我们两人时,勇敢地递到你面前,说道:“欢镜听,很高兴认识你。这一百张邮票,是送给你的见面礼。”

你惊异地望着我。我忽然感到一阵不安,把邮票扔进你怀里,转身跑出了工棚。晚上,姑父把一个包扎得很好的纸包递给我,拆开一看,送给你的邮票一张不少地退了回来。说实话,你的行为刺伤了我的自尊心,我扑倒在床上,禁不住哭泣起来。

这时候,姑父来到我身边,开门见山地问我:“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双手捧住潮红的脸庞,一只鸟儿从我心中飞了出去。

含苞“欲”放(8)

欢镜听,五天之后,我要到上海去读书了,我希望你能到渡口来送送我,好吗?

……

然而,我拒绝了她的爱情。在她离开江津城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我实在不忍心(或者说没勇气),出现在一位漂亮姑娘面前的,是一位身着补丁衣服、满面灰尘的穷困青年。这不关脸面的事,而是我才十六岁,嫩苗一样的双肩无力挑起养家糊口的生活重担,根本没有能力去履行爱情的责任,去担当起一位怀春少女如同大山般的厚望。这,关系到一个男子汉的自尊。

就在那天晚上,在凉风习习的建筑工地一隅,我划燃火柴,眼含泪水,将这封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的求爱信化作了缕缕青烟。我已经将这封信铭刻在我心里,并把她诗意化和神圣化了。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已经把她当做我的初恋。

然而,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她。或许,是我当年的“绝情”,刺伤了一位花季少女情窦初开的芳心;或许,是逝水流年的风尘,尘封了人生岁月的浪漫情怀……但,无论如何,我都在心底深处默默地祝福她:姑娘,祝你一生幸福而吉祥!

——我的祝福带着佛的禅意,而非流俗的拜佛形式。

我在《初恋时,我拒绝了爱情》的文末空白处,郑重地添写道:阿晶小妹妹,虽然,我祝福你一生吉祥而幸福,但是,坦诚地讲,我很难为你不到十五岁的早恋举起祝福的酒杯,在我看来,你在争取早恋的自由时,却忽略了恋爱的真正实质,那就是“责任”。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1)

不知道那位女大学生能不能读到我这篇文章?如果有机会读到本文,请通过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机构转告我的联络方式。我将亲口告诉你:后来成为死刑犯的王一的罪恶,是应该诅咒的;但请你相信,在1990年,在那个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季节里,当年的叮咚王一对你的资助,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1 卫星湖畔:他“护”花到永川城

这个故事的开端温暖而又伤心。

发生这个故事的时候,三月的艳阳无限温情地从天宇深处走下来。在位于四川省永川市郊(现重庆永川市)的黄瓜山上,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正蹁跹着暖洋洋的舞姿。然而,在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流金美景里,唯有王一的一颗心在作叮咚的疯狂——请将叮咚两个字按四川方言读成顶懂。为什么这么读呢?因为三只手(摸包贼)在作案时,无论他的作案经验多么丰富,在作案过程中,那颗贼心都会情不自禁地叮叮咚咚地跳起来,他们内部的行话称这类人物叫作叮咚。

1971年12月9日,王一出生在四川省永川市提可村。虽然提可村与黄瓜山同属永川市管辖,但是,毕竟还隔着相当远的路程,尤其是那所坐落在黄瓜山下、卫星湖畔的高等学府,对于只有小学文化的王一来说,是一座只能仰望的神圣殿堂。那些在殿堂大门口进进出出的莘莘学子们,与他这位三只手又隔着一道深不可逾的鸿沟。

王一做梦都没想到,他后来会与一名女大学生产生某种牵连。

从1990年开始,年仅十九岁的王一就在这条卫黄路上开展叮咚业务了。

从永川城到卫星湖畔那条公路到底叫什么名字,我无从知晓,但王一是叫它卫黄路的。那时候,他刚出师门不久,教他摸包技术的师傅——也是他们这块地盘的堂主只允许他在卫黄路上去操练。大家都知道,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规。正经人做光明的生意有太阳底下的行规,打滚匠做黑暗的勾当有夜幕下的帮规。打滚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民间说法,据说,这三个字最先起源于特殊的旅馆行业,专指那些不付嫖资的无赖之徒,现在则成为一种广义的不正经者的称呼。

最先,王一对师傅即堂主的安排是极为不满的。他们内部的人都清楚,这条尘土飞扬的黄土路是一条山区公路,从永川城里牵出来,在偌大的黄瓜山上绕来绕去,串连起那些并不富裕的小村庄,到达卫星湖畔那所高等学府。跟那些乡民们比较起来,学府里的人们应该是有钱人了。但学府里的教职员工,平时很少出校门。因此,王一的作案对象——那些乘客,绝大部分都是沿途的乡民。乡民们本来就不富裕,能够带在身上的现金少之又少。问题在于,跟其他路线上的师兄弟们比起来,他冒的风险最大,乡民们的警惕性很高,一旦“翻船”,非被打得半死不可,但得到的收益,却不知要少多少倍。但是,堂主有堂主的理由,王一刚出师门,手脚还不灵活,先到卫黄路上操练一段时间,等经验丰富后,再安排他到有油水的路线上去。

堂主是一个老打滚匠,整起人来心黑手辣,王一不敢不从。

就在1990年的春天,在油菜花黄灿灿地开满黄瓜山的时节,王一遇到了那位叫珍珍的女大学生。

珍珍来自四川某地一个非常贫困的山区,等她考上大学时,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已经债台高筑。为了她的前程,也为了她能够缴上学费,家里能够卖的东西都卖光了,终于,在1988年或1989年(王一如是说)的秋天,珍珍跨进卫星湖畔的这所高等学府。成为大学生后的珍珍很清楚家里的艰难困苦,求学之余,她只好利用星期天到永川城做家教。家教主人考虑到学校离永川城太远,同意珍珍星期六下午进城,住到主人家里,星期天下午再返校。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珍珍在校门口搭上了到永川城的公共汽车。在她身后,坐着一位英气逼人的小伙子。谁会料到,这位年仅十九岁的年轻人竟然是三只手呢。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2)

一离开卫星湖畔,汽车便开始在黄瓜山坑坑洼洼的公路上颠来爬去。昨晚下了一场春雨,雨水虽然使公路成了一条泥泞路,但透明的雨水却洗净了黄瓜山上的尘埃,使山上的空气格外地凉爽。在公路两边,黄灿灿的油菜花一路烂熳下来,似乎是从碧蓝的天空顺坡流泻而下的金色的艳阳。

珍珍的双眼望着窗外,那专注的神情仿佛融入油菜花之中。危险也就是在这时候逼近珍珍的裤包。她那种专注于某事某物的神情是王一认为最适合下手的时候。许多人对三只手的摸包技术有一种认识上的想当然的误区,以为三只手靠的是眼快、手快……甚至在一些文艺作品里,居住在象牙塔里的“作家”们凭着丰富的想象力编造一些技术细节,诸如在一百度的开水锅里扔进一块肥皂,三只手只用两根手指在沸水里飞快地夹出肥皂却又不伤手指。最有影响的“欺骗生活”莫过于印度电影《流浪者》,那位叫作拉兹的三只手只须轻碰别人一下,就探囊取物般地偷走了人家的钱袋。生活中,除了魔术,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事实上,最成功的三只手是那种非常有耐性的人,前期动作非常地缓慢,非常地细心,而且相貌特征一定要模糊,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点类同于选间谍的标准,除非色情间谍,没有一家谍报机构会物色那些相貌特征过目不忘的人作种子选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绝大部分出门在外的人,对随身携带的钱财都分外小心,藏钱的地方都是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三只手上车后,首先要锁定作案对象(这靠他的江湖经验),然后,要锁定对方的钱到底藏在什么地方,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到手。这个过程非常需要有耐心。待完成了这个前期耐心的准备后,最后才是手快:取钱、扔包、下车、消失……即使失主事后发现,到警方报案时,除非观察事物特别细致的人,一般人很难将三只手的具体相貌特征描述清楚。这是指那种成功的三只手,不是我们常见的“偷不成就抢”的劫匪。前者是规避法律的空子(小偷小摸),后者很可能掉脑袋(抢劫)。

王一并不是一名成功的三只手,一则他前期动作太快,二则他相貌较靓,外部特征一目了然。这两点导致他后来离开了扒界(后文将有叙述)。然而,在1990年春天,在这个雨后天晴、阳光灿烂的下午,在那位毫无社会经验和防盗意识的女大学生身上,他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珍珍的钱包盗到了手。当沾满泥浆的汽车停在城外清洗时,王一揣着一颗叮叮咚咚的心迅速地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2 火锅店:小姐碰到“打”滚匠

当王一用右手中指将珍珍的钱包用力弹进衣袖里时,他胸中那颗贼心比往常越发叮咚得厉害:钱包鼓鼓的,肯定搞头不小。这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摸到这么厚实的钱包。接着,他站起身,假装伸懒腰,高高地举起双臂,钱包立刻滑入他的腰间。按照平时的“工作准则”,他现在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取钱、扔包的动作……只要扔掉了包,谁敢说钞票是偷的?问题是,这个包太厚实了,估计不会是几张薄钞而是一大叠钞票。他妈的,老子发财了。在狂乱的心跳中,他满脸充血地离开了那辆车。不一会儿,他已经坐到一间火锅店的单间里。

“小姐,”他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对火锅店的服务员兴奋地喊道,“荤菜素菜每样都给我捡点来。”等菜上齐后,他又对服务员说,“把门关好,我没喊不许进来。”

待服务员关好门后,他那颗狂跳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他从腰间取出那个钱包,从右手调到左手,又从左手调到右手,心满意足地欣赏着那个普普通通的钱包。前面说过,卫黄路上的乘客大多是山区的乡民,他不可能在这些原本生活艰难的乡民身上搞到大油水。他往日叮咚的结果,最多的一次是一百多元,最少的一次是几角钱的毛票。他在狱中对我说:“有时候,费了半天神,摸到手的钱连吃顿饭都不够。唉,想起来辛酸得很。”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3)

谁会想到三只手王一也有“辛酸”的时候呢?因此,了解了他过去的“辛酸”,也就理解了他这次的“激动”。

但是,等他拉开钱包时,他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钱包里除了一张五角钱的钞票、一封信皮都破了的信,还有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布卷。展开布卷,原来是一根布带。王一虽然不知道这根布带有什么用处,但这根布带卷进钱包里胀鼓鼓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