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让高山躲过一劫。
高山穿好了衣服,坐在地上一边穿鞋子,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咱们现在的版图有多大?”
蒙迪脸一红,道:“自从太祖神圣文武帝灭掉南诏建国至今,正好一百年,可惜我们大理国却一直偏居南疆,很少对外战争,所以版图并不太大。你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不知道这事?”说着拔出腰刀,一脸的警惕。
高山大脑飞速转动,短短几秒之中就已经大致算出年代:大理在公元937年建国,937加上100,是1037年,1037年,回想着上学的时候字典后面的朝代表,模模糊糊的记得好像是北宋仁宗的年代,具体年号却记不清了。虽然不能精确到具体年号,但是总比两眼一摸黑要强得多了。
既然知道所处时代,说起谎来底气就足了许多,抬头看了看蒙迪手中的腰刀,叹了一口气,道:“不瞒老兄说,其实我是从东京汴梁和我们小姐私奔出来的,你们那个银珠小姐说的也不错,虽然我们两个不是和尚尼姑,但是来到这里的原因却是如此。我们老爷在汴梁是个当官的,在兵部当员外郎,官虽然不大,架子却不小,我只不过是小姐家里养的一个家丁而已,也不知道小姐看上我哪一点了。这事被我们老爷知道了,说我诱拐小姐,要将我送到官府查办,夫人心疼小姐,就安排我们两个私奔出来。小姐没出过门,我又没读过多少书,只知道一路向南,还真就不知道这里是大理国了。”
这套谎话是参照以前在军校学习的时候看过的一本武侠小说的情节改编的,滴水不漏,再加上高山说的时候,一脸的真诚,蒙迪相信了一大半,将脑袋晃得像个波浪鼓一样:“真不理解你们这些汉人,门当户对真就那么重要?现在你们两个私奔出来了,你们老爷赔了女儿,又搭上了一个姑爷,这又是何苦。”
高山这时已经穿好了鞋子站起来跳了两下,赞不绝口:“我们两个跑到这里来,跟别的寨子里的人买了几套衣服,只道没有人会认得我们,我们也就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一段日子,没想到前天晚上碰到一伙打扮得怪里怪气的人,把我们的衣服抢走了。幸好我在林子里找到一只死猴子,扒下了皮,要不然就只能光着身子了。别说,你们的鞋子做的还真挺合脚的,又柔软又舒适,了不起,真是了不起。”
蒙迪听得一头雾水,只觉得眼前这个人不但身手好,学问也好,说话的时候所用词汇,至少有一少半是自己以前闻所未闻的,心中暗暗钦佩。心想:“这个人能把小姐给弄到手,肯定不是一个简单人,他刚才说自己没读过多少书,绝对是自谦的话。”
既然杀人夺刀的想法被人家看出来了,高山也就绝了逃跑的念头,恋恋不舍的将围在身上两天的猴子皮扔掉,昂首阔步的钻出了草丛。
只见江晓燕已经换上了银珠那身花花绿绿的苗人服装,部队对军人的头发长短有明文规定,除了猫耳洞里的战士们情况特殊,可以便宜行事之外,几乎没有人敢不遵守这个命令。江晓燕一头短发,再配上这身衣服,电灯泡得有些不伦不类的。高山觉得好笑,忍不住笑了起来。
穿越来此两天了,江晓燕总算是又穿上了衣服,心里一高兴,也顾不上嗔怪他。倒是银珠眼睛一瞪,板着脸喊道:“你笑什么?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当了俘虏还这么开心。”她本来长得极是可爱,非要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说不出的娇媚可爱。
高山收起了笑容:“承蒙小姐相助,不至于让在下光屁股见人,心里当然要开心了,这与是不是俘虏不发生关系。其实我这个人很容易满足的,能让我吃饱,穿暖,别说俘虏了,就是明天就砍了我的脑袋,我也是能笑得出来。”
银珠眼睛一亮,看着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复杂起来了,但这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随即又换上了那副凶巴巴的样子:“好,很好,既然你这么容易满足,等我把你们带回寨子里,禀告了阿爹和姑姑之后,就给你做一套新衣服,再请你吃一顿好的,然后就砍了你的脑袋,让你做个开心鬼。”
江晓燕花容失色,拦在高山身前:“我们两个并不是探子,和你们也没有深仇大恨,你们不能杀他。”
银珠怪笑几声,道:“这里方圆数十里,都是我们的地盘,我想杀谁就杀谁。小尼姑,我一说要杀他,你就这么紧张,看来他对你而言,还真的挺重要的。”俏脸一寒,吩咐道:“把他们两个捆起来,打道回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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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偏不杀你
更新时间2008-6-23 16:41:04 字数:0
高山见那些苗人高声答应着,又捡起了绳子,作势要将二人再度捆上,急忙说道:“经过刚才姑娘的一番观察,已经可以证明我们绝对是守规矩的良民,落在姑娘的手里,从来就没有冒出过逃走的想法。”
银珠撇了撇嘴:“你们很老实么?我看未必,如果老实的话,就不会带着这个小尼姑私奔到这里来了,对付你这种花和尚,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捆上了,捆得结实点。”
那些苗人围了上来,几把雪亮的苗刀架在了高山的脖子上,不让他动地方,蒙迪面无表情的接过绳子,打了一个扣,先套在了高山的脖子上。他这个绳扣打得很有水平,正好先把他的脖子套住,若是捆结实了,高山再想挣扎的话,就会先勒住自己的脖子。
高山暗叫一声:“这小子和我有仇,捆起人来都格外的残忍。”扫了一眼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几把苗刀,急叫道:“银珠姑娘非要把我们两个捆上才能带我们走,我们也认了,不过有一件事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这位花枝招展的大姑娘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多少苦,现在脚又受了伤,走不了路,你们得想办法背着走了。”
银珠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话一出口,就想起刚才蒙迪和他一起去穿衣服,肯定是他告的密,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蒙迪心中有鬼,低下头不敢做声,拉着绳子的手却使了一下劲。
高山只觉得脖子一紧,一口气差点没憋回肚子里,咳嗽了几声,脸涨得通红。
银珠看了看江晓燕,似乎也想不出好办法,恨恨的说:“你们两个是我的俘虏,我不杀了你们就算你们的运气了,还想让我们背着她走,做梦吧。蒙迪,把高山放开,让他背着他的小媳妇走。”
蒙迪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看了一眼得意洋洋的高山,三下两下将高山脖子上的绳套解开,轻声道:“都说你们汉人奸滑无比,今天总算是领教了。”
高山脸不红气不喘,道:“好说好说,咱们两个不打不相识,以后可要多亲多近。”
蒙迪笑着摇了摇头,背负着双手走到银珠身边,看样子他的职责就是贴身保护银珠。本来在这个林子里,以为不会有人,所以放松了警惕,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高山,自己还险些丢了性命,让他对这原始丛林一丝信任感也没有了。
绳子解开,那几把苗刀也撤离了高山的脖子。高山长吸了一口气,晃动了几下脑袋,慢慢走到了江晓燕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苦笑着说:“刚才你还说你走不动了,现在你的好运气来了,我得背着你走了。”
江晓燕双目含泪,伸手抚摸着高山的脸庞,轻轻的说:“高山,我是不是真的很没用?自从来了之后,我就一直在给你添麻烦。”
高山轻轻的在她的脑袋上弹了一个爆栗:“你胡说八道什么,咱们两个一起来的,就要一起回去。再说了,你又是我的老婆,我答应过你,一定要带你回去的。男子汉大丈夫,说得出就做得到。”
江晓燕脸一红:“不要脸,谁是你的老婆了。”嘴里轻嗔薄怒,脸上却绽放出了春花般的笑容,在这一瞬间,只觉得平安喜乐,什么苗疆恶人,不敌被俘,全都不在话下了。
银珠刚开始的时候还笑吟吟的望着两人,要看高山怎么背媳妇的,可是没想到二人居然在那里玩起深情了,这让她心里很不爽,冷笑道:“我还真是头一次看到你们这样的俘虏,以前抓的那些东西,一个个吓得跟筛糠似的,你们两个不但不害怕,还有胆子在那里肉麻个没完。哼哼。”
高山听得她后面那两声冷哼语气不善,不敢多言,转过身,轻轻背起了江晓燕:“抱紧点,要是掉下去了我可不负责。”
江晓燕向四周的苗人看了一圈,双颊晕红,俯在他的背上,轻轻的搂住了他的脖子,自然而然的将头靠在了高山的肩上,嘴角带着一丝微笑,还没有从刚才的幸福中回过神来。
银珠看在眼里,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莫明涌起一股怒火,银牙一咬,对蒙迪大声道:“你们还都愣着干什么呢?没看到人家俘虏都准备上路了么?你们的动作怎么比俘虏还慢?”
那些苗人见大小姐不知道为什么发火,一个个吓得战战兢兢的,几个人护着大小姐当先开路,蒙迪和另一个苗人手执腰刀,紧紧的跟在高山后面,刀尖不及他后心半尺,只要他稍有异动,立时就要痛下杀手。
从被俘到现在,高山总算是才有了一点做俘虏的感觉,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边回想着自己以前带着手下的士兵捉舌头回来的时候,俘虏们的表情,一边背着江晓燕紧紧的跟在银珠等人身后。
银珠看起来是做了充足的准备,转过一个弯,一条人由工硬生生开出来的路就横在眼前。简单目测了一下,那路虽然只有三尺多宽,但是却连一枝横枝也没有,比高山开出来的路要强上百倍。单凭在丛来之中开出这么一条路的人工,就可以想像出那些人对银珠有多敬畏了。
看那些苗人的表情,似乎这一切都是很自然的事,但是高山却十分高兴。这两天他的体力透支很大,那些苗人开出这么一条好路,能省下不少力气。
托着江晓燕的屁股,使劲将她向上提了提,正要往前走,忽听江晓燕惊呼一声:“停下,高山,快停下,咱们忘了一样东西。”
高山心中大奇:“咱们还有东西么?”他和江晓燕穿过时空之后,只带来了一把匕首,但是那把匕首现在已经被人家当成战利品缴获了,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
江晓燕轻轻打了他一下:“花,老山兰,刚才忘了拿了。”
高山“哎哟”一声,连呼该死。刚才他和蒙迪一通生死搏斗之后,就被人家活捉了,接下来就换衣服,还真就忘了那株老山兰。
银珠走在前面,表面上对两个漠不关心,其实却一直注意他们的举动,闻言回过头板着脸道:“你们两个鬼叫什么?什么老山兰?”
高山背着江晓燕紧走几步,陪笑道:“我媳妇弄到了一株珍贵的老山兰,本来想留着自己养的,可是刚才和你们剑拔弩张的,忘了带了。姑娘宽洪大量,让我们回去把那株兰花取来好不好?”
银珠眼睛一亮:“我们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兰花了,我姑姑就养了不少,可是从来没听她说有‘老山兰’这个品种,哼,你们是我的俘虏,你们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对身边一个苗女使了一个眼色,那个苗女领了命令,又折了回去。
银珠兴奋得满脸通红,她的姑姑自幼就和她的关系极好,两人虽为姑侄,却比母女的感情还要深了许多。一想到能给姑姑带回去一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兰花品种,心中之高兴,比捉到了眼前这两个俘虏还要多上许多。
江晓燕大声道:“不行,这株兰花是我们的,绝对不能给你。”
银珠走到二人面前,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狠狠的盯着江晓燕,轻蔑的说:“你们的?你别忘了,现在连你们的命都是我的,何况是一株兰花?再敢罗嗦,我一刀杀了你。”说着从怀中掏出高山的那把匕首,在江晓燕的眼前晃了晃。
江晓燕打了一个冷战,却是毫不退缩,昂首道:“你杀了我吧,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把老山兰交给你。”
银珠大怒,挥刀欲刺,突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嘻嘻笑道:“你以为我傻啊,你想激我杀了你,然后好让这个小和尚有机会逃走是不是?哼,我偏不杀你。只要你还在,这个小和尚就跑不了,等把你们押回寨子了,再慢慢的炮制你。”这小丫头说完,像只小狐狸一样吃吃笑了起来,似乎对自己这个想法相当的满意。
江晓燕的确有寻死之心,也确实想到自己一死,高山就可以乘机脱身。虽然内心深处对死亡有很深的恐惧,但一想到自己死了,情郎就可以脱身,革命的大无畏精神立时占了上风。只是这个小丫头看起来很天真,但却不是笨蛋,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想法。
高山心中一阵感动,侧过头对江晓燕柔声道:“傻丫头,咱们两个谁也不会死的,你老爸还没有抱上外孙呢,我不会让你死的。”
江晓燕靠在他的肩上,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突然从后面紧紧的抱着高山,一双火热的樱唇和高山的双唇紧紧的吻在了一起。本来他和高山还是两个遵守纪律的好兵,但是在这个没有纪律约束的环境,长期压抑的情感猛然爆发,也不管周围还有如狼似虎的苗人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只觉得只要能够两心相通,哪怕下一记得就是世界末日,也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