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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若晨曦 佚名 5026 字 3个月前

的手腕,可是,或许人在神质不清地时候力量总是会大得惊人,大太太现在像是一个正处于颠狂状态下的野兽。根本无法制服。

王妈也给大太太这副样子吓坏了,她也冲上来,一把抱住大太太。将大太太用力的向后拽。

可是偏偏这发了狂的大太太力气大得惊人。居然伸出手来牢牢的抓住楚星朔的衣服。任凭王妈怎么用力,她就是不松手。

大太太双眼圆睁。鼻孔一张一合,野兽一样喘着粗气,咬着牙,喉咙里还忽忽的发着古怪的声音。

楚星朔见状,心里也知晓,若不尽快将大太太制服,那么到最后伤害的很可能是大太太自己。

于是她双手用力扳住大太太的双腕,膝盖向上一顶,直顶在大太太地肚子上。楚星朔自幼便练习过拳脚工夫,虽抵不上什么行家,但应付大太太这等女流之辈应该还是不在话下的。但是尽管她在动作的时候已经努力不去用力,但仍将大太太弄得大喊一声,弯下腰去,抓着楚星朔地手也松开了。

楚星朔见机便将大太太地双手合拢,一手抓着,配合着她身后地王妈,两人一齐将大太太按倒在床上。

大太太被按在床上,却还在用力的挣扎着,企图挣脱两个人地钳制。楚星朔无奈,看准了大太太的后颈,伸手就是一下,这一下子,竟将大太太打得晕了过去。

王妈被这突然的变故弄得大汗淋淋,楚星朔叫王妈寻了根绳子,将大太太束缚在床上,皱着眉头对王妈道:“王妈,大娘从前可有过这个时候?”

王妈连忙摇头道:“似乎没有见过。莫不是被什么东西

,魇住了罢?”

楚星朔想了想,道:“也不要迷信,我听说西方人对神质方面有些研究的,一会看寻个洋大夫给大娘看看。兴许还是受了什么刺激引起的。”

王妈点了点头。

司机老陈请来的洋人,叫做史蒂夫,英国人,留着大把的络腮胡子,高大威猛,看上去倒真的不像是一个大夫。

大太太再次陷入了晕睡中。史蒂夫提着出诊箱,一口流利的中文和颜悦色的对楚星朔道:“楚小姐,我想这位夫人的心里,应该是藏着太深的仇恨或者是压抑了许久的情感。在受了某种刺激的状态下突然间爆发出来,才导致现在这个样子的。”

“您是说,是由于受了刺激而引起了她对于那些情感的强烈反应?”楚星朔问,看来,大夫的诊断与她最初的判断相差不多,大娘正是由于阿来的出现而受了巨大的刺激。

“是的,”史蒂夫点了点头,对这位美丽而又聪明的楚小姐颇有好感,“这位夫人现在正处于一种意识模糊的状态。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平时看起来非常的冷静与沉默,但是他的内心却往往并不像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平静,很可能像大海一样波澜壮阔。在他的心里,很可能藏着对于某件事情的很强烈的感情,这感情可能是妒忌,可能是爱慕,也可能是强烈的恨意,由于他本人长时间的将这些感情埋在心里,长久的压抑它,在漫长的岁月里,可能就连他本人也会遗忘这些事情。但是,很可能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候,由一件我们都想像不到的不起眼儿的小事情将它引爆了,就好像炸弹一样将这个人原本想要隐藏的一切全部炸得粉碎,此后,他所扮演的角色,很可能便是他潜意识之中的那个含着强烈情感的那个人了。这便是你们中医所说的‘臆症’。”

楚星朔那好看的眉纠结在一起,很认真的听着,不发一言。

她虽然不知道大娘从前受了什么苦,但是她知道,大娘的心里一定是藏着太多太多的秘密和委屈。自楚星朔幼年时起,她的印象之中,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大娘笑过、开心过。

她与三娘和芸太太都是那么的不同。

人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保养秘方,楚府的女人,其实并无爱情可言,她的父亲光停留在家里的这几个女人身上,她们只是自顾自的活着,美丽着,抑或是苍老着。

三娘有楚锦然,当然,还有她的秘密情人张大福,所以她总是笑眯眯的,尽管她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甚至还有些傻里傻气的自作聪明,不过,外人仍然可以看得出她快乐的内心世界:不清楚到底是不是楚家血脉的楚嫣然,既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也得不到比三娘更多一丝的楚老爷的关注,但是她依然自怜自爱的关照着自己,自己怜惜自己的美丽。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在楚府里走来走去,把每天的上街当成是一天最大的乐事,把楚嫣然打扮得光鲜得如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

她们无疑都是可以自找乐子的女人。

可是大娘不同,她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吃斋念佛。她脸上的皱纹总是那么深,她眼睛里总是隐藏着什么,从不肯流露出一丝的情感,让人看了,便觉得压抑无比。

甚至,她对自己的儿子楚龙韬都吝于付出一丝的微笑和关注,她的所有的感情似乎都被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知被埋在什么地方。

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大娘今天这个样子呢?

楚星朔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这一切,真的都与那神秘的女人有关么?那个……传说中的爹的表亲,那个疯了的女人……

第一百三十章小滋(上)

不夜天”曾经红红火火的生意,大有日渐萧条之感了

老板郑姐眯起眼睛,几根纤细的手指擎着细长的烟杆,由一张鲜红的嘴叼着,斜倚在门口,瞧着对面“抱琴楼”络绎不绝的进进出出男人们,眉毛高挑。

“妈的,竟然败给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手上,”郑姐唾道,“凭几个露大腿的小妮子就想跟老娘斗么?”她恨恨的转过身,扭动着裹在紧身旗袍里的丰满臀部,一摇一摆的走回大厅。

她看着这略显得有些空旷的大厅,心里更加的不吃味,这“不夜天”是她一手创办经营的,自开业以来,这里何曾这样冷清过?

其实,“不夜天”里的客人虽说不多,也算不上少的,只是与从前那种高朋满座,人声鼎沸的情形相差甚远而已。

舞台上,“不夜天”的当红歌女商别正在倾情演唱,伴舞的丫头们也跳得卖力,台下的在坐客人,都是“不夜天”的老客户,更是商别的歌迷。“不夜天”经营到现在,果真已经到了令自己哭笑不得的地步,郑姐轻叹一声,如果不是因为她手里还有着这么一张王牌,那么,“不夜天”的生意状况恐怕会更加的糟糕,真是让她难以想像。

郑姐再次环视了一下由着自己全部心血凝结成的娱乐城,那几个坐台的舞女也懒洋洋的,这里的熟客太多。舞女们做地也不起劲,熟人都不喜欢舞女是自己熟悉的面孔,所以那些舞女们本是一段时间就更新的。可是现在没有办法了,新人不愿意到这里来。即便是来了。也是因为客人少,赚不到多少钱而离开了,留下的,只有一些“老人儿”,碍着郑姐地面子在,又因着郑姐平日里待她们不薄,从中收取地份钱少而留在这的。

可是。这些,都无法跟那个什么狗屁的“抱琴楼”相比,郑姐恨恨的想。

“抱琴楼”,听听这名字,还不如直接叫“怡红院”了!郑姐回过头,斜着眼珠子横了一眼对面的那个翠绿的招牌。做为场所,那名字取得也忒露骨了点,不止是名字露骨,里面的经营项目也令汉口所有地娱乐场所中颇有些地位和脸面的老板们坐不住了。

这哪里是在经营夜总会,明明就比古代的妓院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说。那“抱琴楼”每天晚上都会有穿着暴露的女人们露着大腿在舞台上扭来扭去,居然还有几个洋妞儿在台上边跳舞边脱衣服,惹得汉口的男人们个个流着口水排着长队去看。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自古流传下来的道理。这年头,男人们已经不听歌看舞了。舞台上的那些个小婊子们扭着屁股,露胸露乳的扭扭摆摆,让那些台下的男人们恨不能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票子贴到她们身上去。

郑姐又唾了一口,妈地,这些个小贱人,个个都***浪到骨子里去了,恨不得把全天下男人的眼珠子都抠出来挂到她们身上去呢!当初“抱琴楼”就开在自己对面,她还没有介意。她已经托人打听了,听说那“抱琴楼”地老板娘只是一个小丫头,又是从上海过来地,便更加地不放在眼里了。她心想着以“不夜天”这样红火的生意和人脉,怎么也不对这个毛手毛脚地小丫头片子有所担忧罢?

结果,这小丫头片子胆子还真***大,连这样露骨的生意都敢做,连她这个在***场里打了这么多年滚的人都自愧不如,妈的,怕是狐狸精投胎来的!

郑姐愤愤的坐在一把椅子上,咬着烟杆,暗自生气。

一定要想个什么法子,治治那个死丫头的好!

这会子,“抱琴楼”的老板娘本,

琴楼”开业以来,利润已经一日比一日高,与开业初然翻了好几倍。

她得意洋洋的笑着,看来自己的经营手段比自己的母亲比,也并不差的。

当初阿来带着她来到汉口,按着魏爷的吩咐要给她盘下一个夜总会。她自信满满的问阿来汉口哪里是汉口最红、红知名的夜总会。哪里最红,她就要开在哪一家的对面,她要让全汉口的人看看她小滋的手段,她要让全汉口的人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夜总会!

想到这里,她不禁更加的对自己佩服起来,她是多么的聪明!只要把夜总会开在最红的那家老店的对面,那么关注的人肯定会更多,反正投资是不用担心的,店里想怎么奢华就怎么奢华。再说,她小滋是谁?她小滋是虹姐的女儿!从小就在***场里见惯了男人的嘴脸,她当然知道什么是男人想要的,只要她经手,还有什么钱是她赚不到的?

可是,话又说回来。

小滋的面色微微的阴沉下去,她瞄了一眼站在她办公室门口的两个人,一胖一瘦,胖的人小眼眯成一条缝,满身油乎乎的令人作呕,那瘦子就更不用提了,瘦得如同火柴杆一样,支撑着对他来说过于肥大的衣服,一走便忽忽攸攸的,好像幽灵一样。

就这么样的两个人,要整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的,名义是上为了保护她,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做什么的,她小滋当然很清楚。

来到汉口也已经三个多月了,魏爷之所以派小滋到汉口来,自然是有他的目的的。

那老狐狸的算盘打得很精,她小滋年纪虽小子。诚哥的死,自然与那老狐狸有着脱不开的干系,老狐狸生性多疑,就连他身边的女人们都不会轻易相信。说得夸张点,那老狐狸可能一边跟女人做着房事,一边都要将手枪牢牢的握在手里,稍有风吹草动,便可以抽身跑路。诚哥是跟随了他多年的手下,又几次救过他的命,“炎虎帮”的兄弟们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可是,最后又落得个什么下场?

小滋冷笑一声,连一个为了自己可以付出性命的手下都可以杀害的人,又怎么会放过阿来这个脱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的毛头小子?

所以小滋,便成了他魏爷的眼线。

他要她看住了阿来,监视他的一举一动,看他每天都做些什么,跟什么人来往;看他的生意状况如何,都有些什么生意伙伴;看他在汉口老不老实,每日的进项都是多少。

必要的时候,要跟阿来更亲密。

这是魏爷的指示。

小滋又冷笑了一下,伸出一只纤纤细手,拢了拢自己的秀发。女人啊,在这些男人眼里,就这么点用处,无论是春风得意的时候,还是走投无路的时候,身体,是女人永远的法宝。

她低下头,摆弄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一只羊脂玉的镯子。那镯子晶莹剔透,似乎蓄含着水气,笼在一个纤细而又线条优美的手腕上,是那么的引人暇思。

小滋知道,她还很年轻,又很聪明,对于魏爷那老狐狸还有着很大的利用价值。更何况,她又蛮喜欢阿来的,不是么?

阿来,那匹无法驯服的烈马,那么英俊,那么的不羁,每次看到他,她的心里都会产生一股莫名的悸动。

只有站在阿来的面前,她才能够感觉到自己还有着一颗属于少女的心。

所以这一次的汉口之行,她是心甘情愿的。

无论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的身边,她都甘愿,哪怕是以监视为目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小滋(中)

小滋的第一次,大概是在她十二岁的时候罢?

把自己卖出去的,正是她自己的亲娘。那个时候,娘还没有认识魏爷,也不是什么“乐天坊”的老板娘。那个时候,她们没有钱,也没有权。身为最社会最下层生活着的人,她们根本没有其他的办法使自己过得更好。

小滋的母亲不上富裕,却也过得逍遥。虹姐自幼便没吃过什么苦,快快乐乐的长到十六岁,认识了从湖南来的小滋爹。十六岁,花样的年纪,水样的美貌,梦一般的心事,从未经事的少女怎么经得住小滋爹的花言巧语和甜到骨子里的甜言蜜语?沉浸在甜美爱情里的虹姐,头脑一热便跟着小滋爹私奔来到了湖南。

可是,没有想到,衣冠楚楚的小滋爹并不是他所吹嘘的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只是一个公司里的小职员,没有什么家产,也没有什么出息,偏偏又染上了赌瘾,欠下一身赌债。苦命的虹姐,又不敢回到老家,恐遭爹娘辱骂和笑话,便只能抱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想法,与小滋爹过起日子来。

谁想小滋爹的赌债越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