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接线小姐倒也简洁明快。等挂了电话后,我一个人坐上电梯,走到了天台上。玛丽亚酒店是布加勒斯特最大的五星级酒店,足有三十层高,而我们住的十五楼虽然不是最大的房间,但却是最好的房间。
站在天台上,几乎能够把整个布加勒斯特一览无遗。在距离这条最繁华的街道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贫民区。矮小低平的房屋连成了一片,从远处望去,那里就像是城市中的一个黑洞。每一个生活在那里的人都幻想着走出去,但真正能够实现这个愿望的人只怕连千分之一也不到。
他们从小就生活在那样糟糕的环境里,家庭收入不高,教育文化几乎没有。只能靠街坊邻居里能够识字的人凑合学写几个字,往往只要能够会写自己的名字,又会算帐,那便足够了。大部分的人都靠拿政府的救济金度日,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找到工作。
即使能够找到工作,他们的工作也几乎不是人干的。任何又苦又累,薪水又低又没人愿意去做的工作,往往愿意去做的人就是那里的人。他们对工作从不挑剔,当然,他们也没有挑剔的资格。他们每天唯一的想法就是活下去,只要是能活下去,就会有希望。他们中的一些人年龄大了后,结了婚,生了小孩,渐渐地把希望放在了孩子的身上。从这里看,他们又多么像国内山区里的山民。
一辈子的省吃俭用,为的是孩子能够生活得好一些,能够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去走走。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其实他们的生命也只有一次。他们从不抱怨,从不叫苦,黄沙白土,一代又一代地走过来。
而我,我的生命,我生存的时间,已经超过一般人的想象。但我又做了什么呢?这一千多年来,我漫无目的四处漂泊着,任侠而行,或者叫任意为之。遇到一处山明水秀,景色迷人之处,就停留一段时间。
腻味了,就又走。我就这样走着,停着;停着,走着。我也曾试图想改变这个世界,用一个人的力量。最后,我发现,这实在是个幼稚的笑话。一个人,仅仅是一个人,即使是拥有不死之身,长生之血的人又能怎么样。在全世界人的面前,你实在不足以成为他们心中的一根擎天的柱子。
我不止一次的努力,而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我眼睁睁地看着我建立起的帝国,“轰”地一声就倒塌在弓箭铁蹄之下,钢铁洪流之中。最后,我只有放弃。我放弃我心中的希望,我也开始放逐自己。
但只要你名字曾经出现在世界的背面,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是的,我回来了,我早就回来了。只是,不是我当初能够猜测到的方式。而我的回归,意味着很多人的灾难,这首先就是吸血一族。
“你在想什么?”达娜格丹走过来依偎着我。“没什么!”我看着蔚蓝的天空,看着天空中不时飞过的苍鹰。“真的吗?”她轻轻地道:“我知道你心中肯定在想着很多……最近发生了很多事,这些事都不尽如人意,但……”
“你别说了!”我把手伸出去,搂在她的腰上:“世界从来都不会让一个人得意地来,得意地走。每个人或多或少在一生都经历过很多不如意的时光,有的人挺了过来,有的人倒下了。而我一直都在努力着……我庆幸的是,在这一些日子里,你一直都陪在我身边。”
我垂下头,正迎上她晶莹地目光,眼睛明亮地闪着动。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而不知过了多久,她轻启樱唇道:“能够听到你说这些,就足够了。我也不求……”她还想再说下去,只是已经被我的嘴唇堵住了……
箱子在第二天的早上就送到了,而高洋和小妖,通过电话后得知,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安排,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今天下午会到玛丽亚酒店跟我们汇合。送箱子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西装戴着墨镜的年轻人,他十分平静地把东西交给我后,又让我在单据上签了字,便离开了酒店。这不是我第一次从“秘库”里取出存放的东西,每一次来的都是这样的黑衣人,年纪都不大,但做事都很沉稳,也不知他们从哪里找的。
九口箱子都是黑色的,但每一口都不一样。小的只有手提密码箱大小,大的却足有三米宽两米高,扛起来沉甸甸的。我不光叫上了达娜格丹,所有人都被我叫了出来,合力将所有的箱子都扛进了房间里。
在他们快要告退的时候,我把人都叫住了,走在最前边的高澄知道我有事要谈,把门轻轻合上,随曹雷坐在了沙发上。
这个房间要比老头子的那木头盖的双人间要大了至少十倍,除了卧室、卫生间外,还有餐厅和一个小型的酒柜,简单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小双居室。所有人都坐在沙发上,而箱子则任意地摆在沙发前。
我深吸了一口气,一手提起标记着“一”的箱子,放在餐桌上,“啪”地一声,密码对上,箱子打开。我从箱子里拎出一把刀,长弧形的墨色的斩马刀,轻轻地一舞,在空中挽了个剑光,从刀身上立刻蔓出一股寒气,伴着冷冷地杀意。
“小高!”我把墨刀扔到他手上,看着愕然不知所措地他道:“刀长两尺二寸,名‘黑雪’,神兵利器。每饮人血后,必伴有风沙刀影和火光,直催敌阵,汉大将军卫青用此刀斩敌首千余级!拿着吧,给你了!”
高澄虽然不太能听得懂我说的话,但刚才光看舞那几下,他就知道这东西绝对不是凡品。更何况他知道我轻易不送人东西,要送的话,一出手肯定是大手笔。
“‘黑雪’?”曹雷骇然地站起身来:“真的是‘黑雪’?”我以为除了高洋外,这里便没有人识货了,想不到这老家伙的眼光也很毒嘛。我点了点头道:“千真万确!”他二话不说,一把夺过高澄手里的黑雪仔细地观察着,突然他指着手柄上的一个缺角道:“是它!就是它!传说卫大将军在与匈奴王作战时,因为斩敌过多,最后以刀柄敲击牛杖形成了这个缺口。哎牙,想不到两千年后,会在这里见到。”
我见他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笑道:“这是给小高的,雷叔用着也不趁手吧?”曹雷一愣,随即明白我的意思,笑呵呵地把刀递还给了高澄。“把你的屠夫军刀给我吧。”我伸出手勾了勾。高澄纳闷地解下军刀递给我:“你要它干嘛?”
“把它上面的开光印释放了。”我摇头道:“这东西的威力太大,只要一挥手就放出神火咒,你一直又没有修习我教你的法诀,不能很好的控制。我还是把它给释放算了。”“别!”高澄急道:“那我以后怎么办?”
“我不是给了你黑雪吗?”我笑道。“它?”高澄虽然知道黑雪是神兵利器,但还是一脸地不以为然:“这东西是青铜做的,怎么比得了屠夫。”“你不要小看了它。”我把屠夫的开光印释放了还给高澄,又从他手拿过黑雪,笑道:“你以为卫青是靠什么才能杀敌过千的?靠的就是上面的法力。只是在最后一杖的时候,法力尽失,才会用刀柄作战。在我得到它之后,我又重新开启了它的法力。你看……”
我说着,把黑雪对着手指一割,长生血轻轻地落在刀刃上,只一眨眼的工夫,原本通体墨黑的刀身,一时之间竟泛起一层银白色的光芒。我笑了笑道:“你只要在对敌的时候,让它一见血,它的威力绝对要比你的屠夫要强过千倍,而在平时,它又不像屠夫一样,挥手间就会以骇人的咒术伤人。拿着吧!”高澄满脸兴奋地接了过去,而其它人看着他手中的黑雪不禁露出羡慕的眼光。
“曹克!”我一把提起二号箱子,叫道。他先是一愣,紧接着“哇”地一声从沙发上跃起,跑到我旁边:“我也有份?”“当然。”我笑着打开了二号箱子,里面是两根约一尺长的木棍。桃木做的,外面涂上了一层黄漆,看上去不如黑雪那么耀眼,曹克的眼神也有些失落。
“你和小高不同,他善于用刀,而我看你这段时间用的都是甩棍,想必是雷叔教的吧?”我见曹克点了点头,笑着取出木棍道:“这两根木棍是禅宗六祖慧能留下的……”我话才说出口,下面一阵骚动。
我把木棍递到曹克手中:“这两根木棍叫护神,是慧能当时行走江湖,降妖伏魔用过的。任何邪物,只要见棍矮一寸。你放在眼前仔细看看……”我见曹克举到眼前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眉头紧皱,不由得笑道:“上面的字看见没?”曹克点了点头,苦笑道:“但是看不懂。”我哈哈一笑:“你当然看不懂。那是慧能用梵文书写的大金刚经,除魔降妖一挥即就,拿着吧!”曹克想了想,笑道:“虽然我不知道慧能有多大能耐,但还是棍子要比刀用着顺手。”说完,他笑嘻嘻地回到了沙发上,坐在他旁边的曹雷两只眼睛都瞪直了。
他既然知道黑雪的来历,那护神自然也不在话下。我看他一副眼馋地样子,不由得笑着提起了三号箱子:“雷叔,送你一件礼物。”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所有人一下子把目光又都聚集到了我的身上,就连达娜格丹也不例外,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手上的箱子,仿佛是在说,天知道他还能从里面拿出什么东西。
我也不再故弄玄虚,双手弹开箱子,从里面取出一对血红色的手刺。
→第十二集 战欧洲(十二)分装备←
手刺上的血红色是真正的血红色,它的红艳是用敌人的鲜血染成的,每伤过一百人,手刺上的鲜血便浓烈一分,现在已经分不清它到底伤过多少人,杀过多少人。而它现在的血色浓郁程度,比之大灵王都不遑多让。如果仔细分别的话,因为大灵王有我压制,它还略有过之。只要智力在五十以上的人,一见到它就不会认为它是一件平凡的东西。
曹雷智力当然不低,刚他接过手刺的时候,身子微微地一震,明显是感觉到了上面充斥着的杀气。他双手紧紧地扣着手刺,比了个架势,然后点头道:“何名?”“刺秦!”话一落音,曹雷顿时浑身都颤抖了起来:“刺秦?”
我点了点头,肯定地道:“刺秦!”曹雷一下子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地翻起跟斗来。这一来可把整个房间里的人都弄傻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但我心里是清楚的。
其实世界上万年的文明史,留下来的神兵利器何止百件,而许多的因为名气太小不为人知。就连包括七大神器在内,敢问谁又听过“开天”之名,谁又听过“界碑”、“镇魂”?实在是因为人类太不了解自己的历史的。
在除了七大神器之外,还有很多次一级的神兵,比如我一直在用着的大灵王就是其中的翘楚。与它类似的还有未合体前的镇魂,以及另一个秘密家族祖传下来的“凌迟”。像我刚才给高澄的“黑雪”,曹克的“护神”,曹雷的“刺秦”就是还要再次一级的神兵了。至于高洋手中的水龙吟,在经过我开光后,威力勉强能够排在“黑雪”这一档的下一级。
为何曹雷听到“刺秦”的名字会手舞足蹈呢?那是因为它的来历确实不凡。那是由玄门未成之前的阴阳五行师集百人之力,行百年之功炼铸而成。目的是为了将秦穆公一举锥杀,而事败之后,这一对利器就落在了秦国的手里。
在几十年后过,赢政把它送给了战国四大将中的王翦,让它在沙场中饱尝数以万人的鲜血。而秦亡汉兴,随之一千多年过去,它机缘巧合下落在了我的手中。我当时就发现它与一般的利器有所不同,阴阳师的百年之功在它的身上竟然铬下了五行相生相克之道。杀敌破城之时,会根据主人的要求,而自行发挥五行威力。如决水以灭火、集金以克木、垒土以制水等等,实在是一件非常奇特的武器。
等曹雷消停后,终于轮到了文雪依,她两只眼睛早就闪着不同于以往的光芒,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希冀到近似贪婪的眼神。我苦笑着打开了四号箱子,她眼睁睁地看着我从里面拿出一颗子弹,愕然道:“这……这是什么?”
我见她有些失望,不免觉得好笑,递过去给她道:“你看!”她把子弹放在桌子上,从口袋里掏出放大镜,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后,皱眉道:“满文?”我笑道:“没错。你看清上面写的什么了吗?”
“好像是……”她把头靠近镜面,一字一字地念道:“神道之力,与天合!”“对!”我拿起子弹对着众人道:“你们不要小看这一颗子弹,这是一颗永不消失的子弹。”所有人都愣住了,高澄结巴道:“永……永不消失……的子弹?”
“嗯!”我点了点头:“这是在火器传入中国后,清初之时,萨满教的巫师与明末道教大宗师张玄叶合作开发出来的。它原来是一颗铁弹,在装备入火铳后,能够连射数万发,还不需要重新填充弹药,并且在射入体内之后,产生相当于一颗手榴弹的爆炸效果。在我得到它之后,已经是七十年前的事了。铁弹早已在兵器史上消失,而我也不失时机地在不消除上面铭文与法力的前提下,把它改装成了火药硝石弹。”
“你试试,你的枪能不能上?”我把子弹递给了文雪依。本来我以为她拿着沙漠之鹰,不一定能够上得了这颗名叫“出机”的不灭弹,谁知她手中的这把沙漠之鹰也是改装过的,为的是装备银弹,恰好银弹的尺寸与“出机”的一样,还真是合适了她。
“如果这颗子弹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为何在清朝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使用?”高澄皱眉道。我苦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