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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主现代游 佚名 5022 字 4个月前

在不冷了,能帮你做点什么?”

“你会拧麻线吗?”

丁丁的脸一下子红了,觉得自己好笨,堂堂科技大学的高材生,在这里什么也做不了:“对不起,我不会,麻线是用来织布的吗?”

老妇人也愣了愣,随即又笑了:“没关系,我教你,很好学的。你是哪里的人?叫什么名字?身上的衣服真漂亮,你们哪里的人不穿麻布吗?难怪你不会拧麻线。”

丁丁呆不住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我叫丁丁,从很远的地方来,那地方叫二十一世纪,我们那里的人不穿麻布,都穿我这样的衣服,可是我走得太远了,回不去了,他们也找不到我了。”

丁丁说着忍不住哭了。

“哦?二十一世纪?你们的部落名字可真怪,不过从你的打扮看,可能比我们这里好多了。姑娘,别伤心了,我和郎格会好好待你的,我儿子聪明勇敢,他不会让我们饿肚子的。”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说话声,进来了七八个年轻女子,有的头发披散着,有的编了个辫子,有的还带着草环,身上不是裹着麻布片就是兽皮,裸露着光洁的褐色肌肤,看起来强壮而野性,充满了原始的美。

她们一进来,就好奇而艳羡地围着丁丁,打量她的衣服和头发,叽叽喳喳地说笑着,有的还用手摸摸丁丁的衣服和手链。

“你就是郎格救起的异族女子?长得真美,你这身衣服也很好看。”

这就算是这个时代的同龄人吧,虽然她们的年龄看起来比丁丁要小,可丁丁还是很高兴:“谢谢你们,你们也很美丽,我的部落叫二十一世纪。”

这些女子围着丁丁好奇地问这问那,最主要的是问丁丁这身衣服怎么做的,看来无论什么年代什么地方的女人都是爱美的。

其中一个还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一串小贝壳做的项链,给丁丁挂上:“我叫青叶,如果男人们能打到猎物,晚上就有聚会,大家就有肉吃,很热闹,欢迎你也参加,看能不能碰到你中意的男人。”

“哼,她有多漂亮,值得你们这样兴奋,我就看她没有我们部落的女子美丽。”

其中一位年轻女子不服气地看着丁丁,她身材健美,浑身肌肉很结实,浅褐色的皮肤光亮紧致,头发披散着裸露的肩上,眼神明亮而野性,看起来性感诱人。

“小鱼,我们知道你喜欢郎格。别生气了,这位姑娘远离家乡流落到此,也挺可怜的,你不要和她过不去,你喜欢郎格可以去追他呀,我们部落有的是男人,你也可以去找别人。”

青叶连忙宽慰着那名叫小鱼的少女,小鱼却一转身跑了,青叶和其他人赶紧追她去了。

丁丁呆住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郎格的母亲连忙安慰她。

“丁丁,不要管她们,我们这里就是这样,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就不在一起,现在郎格喜欢的是你。来,把这身衣服换上吧,把你的衣服烤干收起来吧。”

丁丁换上衣服,一块虎皮裹住上身,下身是一条草裙。几乎大部分身体都裸露着。

“你这样打扮真漂亮,难怪我儿子喜欢你。等拧好这些麻线,我就织些布,给你做一条布裙子。”

“谢谢大娘,你教我拧麻线吧,你说的对,既来之,则安之,我要跟你学干活。”

郎格的母亲很高兴,手把手的教丁丁如何把麻丝拧成可以织布的麻线,丁丁很快就学会了。

整整一个下午,丁丁就坐在火塘边,一边和郎格的母亲聊天,一边拧麻线。

看着这粗糙的麻线,大概只能织出粗糙的葛布了,丁丁想起自己以前那些漂亮的时装和首饰,真不知带到这里来,会引起怎样的哄动,真不知有没有机会再回到自己的年代。

即使丁丁再开朗坚强,在这种情况下,也无比伤心和担忧,可是阿文和安安对她的伤害那么清晰深刻,郎格一家又对他这么好,暂时冲淡了她的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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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家好,对不起了,马上国庆节了,单位要搞文艺晚会,由我负责,日夜加班排练节目,暂时不更新了。假期打算回家看望父母,收假后再接着更新,请大家这几天不要上来看了。谅解啊!

第四十六章 聚会风波

傍晚时分,郎格兴冲冲地跑回来,身上溅满了血点,提着一个血淋淋的野猪头,看起来十分肮脏恐怖。

他把猪头递给母亲,转身抱过一个陶罐猛饮一气,这才喘了口气:“娘,我们今天打到了狼和野猪,现在肉已经烤上了,等会你们一起来参加聚会。野猪是我打的,猪头就归我了,这几天我们就有肉吃了。”

按照部落里的规定,猎物打到以后,肉由全族的人共亨,猎物的头归打到猎物的人所有,这只野猪是郎格打到的,猪头就归他所有。

郎格和母亲正高兴着,这几天不愁有肉吃了,丁丁却从没见过,看了几眼觉得十分恶心,几欲呕吐,连忙跑出去。

母子俩见丁丁这样,不由得面面相觑。

“娘,她怎么啦?”

“别担心,听她自己说她是异族人,叫什么二十一世纪,离这里非常非常远,她因为出了意外离开了部落,走得太远回不去了。那里可能和我们这里不一样吧,从她的衣服上就能看来。”

“那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她叫丁丁。别担心了,她可能不太习惯我们这里的生活,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你出去看看她吧,可怜她在这里一个亲人也没有,你要对她好。”

郎格点点头,把猪头交给母亲,走出去看丁丁。

丁丁正蹲在地上流泪,看到郎格,才觉得自己刚才的表现太过份了,这毕竟是蛮荒时代,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可讲究的,而且能打到这只野猪已经很不容易了。

“对不起,我刚才有点不舒服,请你不要见怪。”

郎格愣了愣,才明白丁丁的意思,看了看丁丁的新装束,开心地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你叫丁丁吗?名字真好听。没想到你穿我们的衣服也这么好看,现在好点了吗?”

丁丁脸红了,因为这身衣服也太裸露了,几乎仅仅遮羞:“谢谢,现在好多了。我的衣服湿了,大娘给我找了这身衣服。”

还好郎格没再过多问她,把她拉进屋子就急匆匆离开了。

外面很冷,丁丁根本不能象这里的人一样穿得很少就呆在外面,赶紧蹲在火塘边烤起来。

他母亲压好火塘里的火,又取出一条灰色的兔毛带子,大概就是头饰吧,然后把丁丁的头发解散,披在肩上,把兔毛带子给丁丁绑在额头上,端详了一会儿,笑着点点头,就带着丁丁去参加聚会了。

聚会设在首领屋前的空地上,熊熊的火哔哔啵啵的燃烧着,一头狼和野猪正在火上烤着,香味扑鼻,一位年长的男子正往肉上涂抹着什么。

看到丁丁满眼不解,郎格的母亲连忙解释:“这位是我们族里的长者,他正往肉上抹卤水。”

丁丁想了一会才明白,卤水可能就是最早的盐,没想到他们已经掌握用盐做调料了。

因为晚上能美餐一顿,大家都很兴奋……丁丁的出现引起了他们的好奇,纷纷交头接耳的议论着,特别是拉木,看到如此装束的丁丁,简直眼睛能喷出火来。

丁丁不安的依偎着郎格的母亲,把她当成了自己在这里唯一的依靠。

郎格的母亲拍拍她的胳膊,把她拉到女人堆里靠火边坐下,丁丁好奇地打量着这里的女人的小孩,一向活泼开朗的她变得笨嘴拙舌、不知所措起来。

现在大概是冬季,相当寒冷,穿得又非常少,丁丁依偎着郎格的母亲烤着火,仍然感到寒冷难耐。

可是别人却好象根本感觉不到寒冷,有的小孩子甚至离开火堆跑去玩耍,也许是因为生活条件的艰苦,他们已经习惯忍受寒冷,也许是因为他们的体质好不怕寒冷。

狼和野猪很快烤好了,长者数了一下人数,把肉均匀地分成许多小块,每人一块狼肉、一块野猪肉,为了照顾小孩子,他们也和大人分的一样多。

丁丁已被首领承认是部落里的人,所以也分得了一份,她已经很饿了,可是却从没吃过狼肉和野猪肉,看别人大口大口吃得极香,却不敢下咽。

郎格的母亲看到了,连忙劝到:“快趁热吃吧,孩子,很好吃的,我们不是每天都有肉吃的。”

丁丁早就饿了,犹豫了一下,就吃起来,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吃,腥臊味有点重,外皮烤的都有些焦了,里面还没有完全熟,此时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看样子以后连这些也不能天天有得吃。

大家吃完了肉,长者又安排人把骨头和内脏、野菜之类的用陶罐煮熟,由年轻姑娘们盛到陶碗里分给大家,郎格的母亲示意丁丁也跟大家一起去干活,青叶友好的拉着丁丁的手一起去了。

姑娘们先端给小孩子或是他们的母亲,再端给老人,再端给男人。

丁丁看到那个叫小鱼的女孩端了一碗递给郎格,郎格却不接受,转身接过了丁丁的碗,小鱼气得脸都青了,转身递给另外一名男子,男子兴奋得脸都红了。

丁丁感觉到身后有灼热的目光,猛一转身却是拉木,丁丁硬着头皮盛了一碗给他端过去。

拉木高兴地接过碗,却并不吃,而是一把拉住丁丁的手:“等会我们去树从里好吗?”

丁丁虽然不懂这里的习惯,却也明白了他的意思,觉得这样的男人简直令人难以忍受,一把抽出手,生气地走了。

郎格看见后高兴极了,他盛了一碗汤递给丁丁,关心地说:“快喝口热汤吧。”

丁丁点点头和他一起坐在火边喝汤,这时一对一对的男女开始手拉手离开这里去树从,青叶也和一名男子手拉手的走了,小鱼也拉着一名男子离去了,临走前还示威似的瞪了丁丁和郎格一眼。

丁丁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只顾低头喝着还算鲜美的肉汤。

等她刚一喝完,郎格却把她拉起来,也要向树从里走去,丁丁不知是怎么回事,只得跟着他走,刚走进树从,就看到一对男女已经裸呈相对,正在那里纠缠,周围还有晃动的人影和树枝,一看就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丁丁大惊失色,喊了一声,就飞快地跑了,郎格赶紧追过去拉住她不解地问:“怎么了丁丁?”

丁丁一屁股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喘了一会气,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这里还是原始社会,没有真正的婚姻,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只要两厢情愿,就可以自由结合,这既是他们的本能,又是他们的使命,因为他们要为部落传宗接代。

也许这种聚会就是为部落里的不同氏族的男女提供机会,在他们看来,这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

丁丁却欲哭无泪,感到十分难以接受,她一把推开郎格,跑回到人群里,人群里的青壮年男女基本都不见了,剩下的大概是没找到到意中人吧,他们和老人小孩们围着火堆在喝汤谈笑。

大家吃惊地看着丁丁和她身后垂头丧气的郎格,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郎格俯身对母亲说了一会,就另外拉着一个相貌粗陋的年轻女子朝树从走去了。

丁丁在众人的不解中,沉默地坐在火边,郎格的母亲也不好问,只是疑虑地看着她。

过了一会,离去的男女陆陆续续回来了,人群热闹起来,有的围着火堆跳起来了非常原始的舞蹈,嘴里发出“嗨哟、嗨哟”的声音。

一会儿郎格也回来了,看起来相当地疲惫,他拉着母亲往回走,丁丁默默的跟在后面,因为除了他们母子,她没有谁可以依赖。

回到草屋,郎格拿出一根竹管,对着火堆猛吹了一会,火就熊熊燃烧了起来,三个人闷闷地围着火堆坐着,都不说话。

过了一会,郎格的母亲才打破沉默:“丁丁,你不喜欢郎格吗?那天是他在河里发现了你,才把你救了上来,我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你的部落和我们这里不一样吗?”

丁丁点点头:“大哥救了我的命,我非常感激,可我的部落不是这种规矩,大娘,我真的不能接受这种习惯。”

丁丁详细向他们讲了现代人的婚姻制度,最后一幅可怜的样子说:“大娘,我三岁就失去了母亲,你对我这么好,就和亲生的母亲一样,我就做你的女儿好吗?郎格就做我的哥哥吧。”

郎格的母亲迟疑了一会儿,慈爱的抱住丁丁:“部落的姑娘多的是,郎格喜欢谁都行,可是要得到一个女儿和妹妹却不容易,你以后就是我的女儿了,郎格,快过来认妹妹。”

郎格不情愿的走过来,和丁丁拉拉手,算是认了妹妹。

危险解除了,丁丁恢复了活泼开朗的本性,她高兴地拉着郎格的手:“我本来也有个大哥,他对我可好了,可我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见到他,以后你就是我的大哥了,谢谢你救了我。”

郎格有点不好意思:“不用谢,你那天被河水冲到石块上,看起来挺可怜的,无论是谁都会救你的,何况你以后就是我的妹妹了。”

丁丁想起了丢失的时空遥控仪,连忙抓住郎格的胳膊:“郎格大哥,你救我的时候,有没有见到一个扁扁的、圆圆的、黑色的东西?”

“没有,我当然什么也没有发现,它对你很重要吗?”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