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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神的女儿 佚名 5318 字 4个月前

什么要烧那件毛衣,“你会有很多件很多件……”

“真的?”明杰一双乌黑的眼睛在我面前放大,又缩小,缩小,又放大……就像商店的霓虹灯似的一明一灭,“骆琳!……相信我……和陈陈……”

“明杰,哦,明杰……”你不要这么残忍,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

“骆琳……”明杰的手软软地滑下我的脸颊,无力地跌落到地上,“我爱你……”

我的视力在溃散,只觉得他的影子在我眼前旋转摇晃,我努力想辩认他眼中的神色,想集中自己紊乱复杂的思想,可是,头越来越痛,越来越痛,所有的思想都在未成形前就涣散了。只觉得内心深处一阵尖锐的,像撕裂般的痛楚剧烈而狂猛地侵蚀着我每根神经——

“不——”

一连几天,我都是昏昏沉沉的。

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着明杰的影子,无论是醒着,或是在睡梦中,我都看到明杰,用一对燃烧着的眸子瞪着我,用一双冰冷的水抓紧了我,狂怒地喊,“你疯了吗?你在说什么?你怎么这么不可理喻?”

哦,明杰!明杰!明杰!我叫着,哭着,明杰!明杰!明杰!我哭得喘不过气来,挣扎着要抬起身子来。

那对燃烧的眸子,那双冰冷的手,那狂怒的声音,至今仍是上天惩罚我的梦魇!

明杰,明杰,请你原谅我!请你不要再惩罚我!

五月,陈陈做了新娘。

新郎是个年轻的男孩儿,有一头乱糟糟的卷发,一张倔强的嘴唇,一双桀傲不驯的眼。

“姐,这是珏,bb的父亲!”

不重要了,明杰都死了,真相是什么,我也不想再探知。

如果明杰还活着,我也会是五月新娘。

“珏开始并不想要这个孩子,所以我求明杰陪我去做人流,那段时间,我很彷徨,很无助,但明杰一直在我身边安慰我,还劝我留下bb,他说珏一定会要这个孩子……”

明杰,你的死,成全了陈陈。

我捧着明杰的骨灰,静静地站着,不动。

呵,明杰,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不会选择不信你。

我受嫉妒的诅咒而生,血液里天生奔流着怀疑的因子。

可是明杰,我们错了吗?

如果我们没错,那么错的又是谁呢?

五月了,风仍是冷,吹得树叶哗哗地响,像是心碎的声音。

我站在窗前,慢慢地闭上眼睛。

泪,流了一脸。

很久很久以后的某天,独自一人在家看影碟。

明杰走后,我习惯了做什么都一个人。

内容不太记得了,片子好像叫什么……对了《原罪》。

演了没多久,突然听到男主角的一句台词。

像一声惊雷在我耳边轰然炸响,所有的意识顷刻间支离破碎。

眼泪夺眶而出,我捂住胸口,心痛得几乎窒息。

他说的是:

爱情不是任何人的,它只属于相信爱情的人。

在想什么?

你这是抗议吗?

之前是谁坚持要听完来着?

呵呵,你不像是一个会经常抱怨生活的人。

有的,偶尔,不经常。

因为知道抱怨也没有用,生活并不会因了你的抱怨而更加美好。

很抱歉影响了你的心情。

对生活不要奢求,就不会长期滞留在灰色地带中。

呵,你真是可爱。其实大多数人都是驼鸟,不单是我。

明天下午四点?

好的,让我记一下。

哦,对不起,明天下午四点不行。

我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

呵呵,也许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换个时间吧。

那只好下周了。

下周一晚上如何?

谅解我的突然变卦?

谢谢你的谅解。

下周见!

[附]风铃草,桔梗科。二年生草本。种子繁殖,原产欧洲南部,我国各地都有栽培,可布置花坛或用作切花。茎有粗毛,多分枝。叶广披针形,上部叶基部半抱茎。初夏开花,钟状,有紫、粉、红、白等色,顶生总状花序,甚美丽。

[附]薰衣草,唇形科。落叶灌木,高三十至八十厘米。叶对生,线形或线状披针形。轮伞花序,在枝顶聚集成间断的穗状花序,花冠蓝色。小坚果。原产地中海沿岸,南欧国家栽培较普遍,主要用来提炼薰衣草油,用作香水原料;还可防衣物虫蛀或药用。

正式版 第六章 昙花的诱惑

(更新时间:2003-11-16 22:17:00 本章字数:11574)

今天你很漂亮。

哦?

推掉约会?

不会是为了听故事吧?

那晚餐一定泡汤了。呵呵。

真的?

要不要试试我做的皮蛋瘦肉粥?

没关系,怎么这么客气?

我手艺不错的哦,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尝到的。

怎么样?

谢谢夸奖。

不,平时很少下厨的。我只有煎蛋和这粥做得最棒。

我这人对吃不怎么讲究,不讲究气氛,也不怎么讲究味道。

是啊,许多人说味道平平的东西我吃了过后都觉得还不错。

好养是吧?呵呵,我听过别人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得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犬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儿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头一下昏了昏了,搞什么?等等----镜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没有镜子……天花板上装镜子……只有阿仁那个暴露狂才做得出这种事儿,还给这个屋子取个怪名叫“坦荡荡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里往房子四周里扫了一圈儿,全是我熟悉的摆设,错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窝,正是阿仁的“坦荡荡斋”。

惨了。

我想我知道我身边的人是谁了!

轻轻抬起那只胳膊,我转过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是他!阿弥陀佛!掀开被角一瞥----

我像被整个儿丢到了冰窑里。

幻想破灭。

没错,那颗完全罩在被子里的脑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里哀叹,老天爷啊老天爷,你跟我开了个什么样的玩笑啊?昨晚的点点滴滴瞬间涌上心头……

又要细节?

呵呵,这个细节可不能跟你讲!

不行,小贪心鬼!

还是跟你讲我与阿仁之间的关系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我却正面临高考。四川美术学院是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学校,也包括从小一直喜欢画画的我。还未到考专业课的时候,我却提前到了学校,因为有个旧同学说她在川美找了个老师带她,专业成绩进步得很快,并在电话中极力怂恿我诱惑我。

我心动了,背着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的什么“老师”,那带她的男孩子原来却是川美大二的学生,出来带学生给自己赚学费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很年轻,还牵着一条巨大的牧羊犬。

没错,就是薯条。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像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了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得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神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了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一丝丝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是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起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木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只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骂它了。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知冷知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的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下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双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阿仁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也不会舍得说他深爱的叶培的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从周围的朋友圈中隐隐知道一些,叶培是个很迷人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乏有其他的人愿意充当护花使者的,而叶培的态度却暧昧不明,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对,那晚也是,不过,那晚与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小闹小争执,那晚,他和叶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电话,牵着薯条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诉苦,从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并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们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我们怎么开始,我也不记得了,唯一的记忆是他的怀抱安全又温暖,他的身体仿佛是从我身上遗落已久的拼图,我们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契合是那样完美无瑕,我甚至贪心地幻想着,其实我们的心也像是融为一体的吧……

别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讲了。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