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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尝不可。

“哼,信物吧。” 显然,元重俊不信,眼光逼视着我。

“阿不思送这个会白送么?”秦武接口说。

……

我真的无语了,这两个男人,不约而同地排斥阿不思。

可是,我现在不是要和他们纠缠不清,而是要说服他们让我去做一件重要的事。

“如果答应出兵,阿不思至少可以派五万骑兵。”我看着他俩说。

“他会白白地帮忙么?”秦武反问。

“给他钱。”我答。

“说得轻巧。” 元重俊重重地哼了一声。

“本来就是结了盟约的,要他们派兵不算过分,再答应多给他们些金帛。我们只要土地和人,其余的,任他们要好了。只要地在、人在,什么都好办!”

我很自信,觉得自己所说有理而且是可行的。土地能生产出一切,而土地里的财富是通过人来挖掘的,所以,土地和人民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两样东西。

……

说完,我静静等着两个男人的意见。元重俊看一眼秦武,秦武看一眼元重俊,两人互看了一通后,终于,元重俊靠近了我,拉住我的手。

“去了千万不可再和那胡儿跳舞。”

哈哈哈,原来他还担心这个!

“军情紧急,哪里有闲心闹这些。你放心吧,我速去速回。”我忍住想笑的冲动说。

一百名弓箭手,一名突厥语翻译,加上我,组成了请援小分队。

此行是秘密的,只有三个人知道,我,元重俊和秦武。

“千万小心!”元重俊在我上马前握住我的手说。

“放心,死不了!”我笑着说,想起他说的什么不允许我比他先死这话就觉好笑。

“你……”果然,他又被我气得皱了眉,然而是半气半笑。

“咯咯咯!”我掩着嘴笑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看他被我气的样子我特别想笑。

抑制住了笑,我在马上环顾一圈,见秦武站在元重俊身后十几米处望着我,黑暗中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两只眼睛熠熠地闪着。

我朝他深望了两眼,对他作了个要他放心的手势。

他冲我点了点头。

城门外不远处是叛军大营,好在出发时间选在半夜,引起的注意不是很大,然而还是被发现了。

那一百个人箭飞如雨,我一骑飞驰,只管向前跑。

不知过了多久,觉身下马儿的喘气声越来越大,我只好停了下来。

“将军,已经离开洛阳六十里了。”一个弓箭手见我停下开口说道。

我点了下头,回首望去,见后面零零散散地约摸还有几十个人,那一百名弓箭手……只剩了一半。

“后面可能还有追兵,大家一路小心。”

说完我继续打马前行。才六十里,离胜州还有两千九百多里。唉,三千里啊,就是好马日夜不停也得至少两天才能到。况且,真可以日夜不停吗?人、马都得歇。

天亮了,我吩咐歇一歇,这一夜马不停蹄,人不阖眼,早已乏得很了。

太阳出现在地平线中,路两边的残雪在金黄光线的照射下亮得晃人眼。我下了马,拿出干粮嚼着,顺便摘下头盔透气。

一块饼子吃完的时候我忽觉周遭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定神一看,那些三两休息的士兵面朝着我,无一不目瞪口呆。唉,还是因为容貌吧,军中女人本来就稀缺,看就看吧。

第四天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出现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时,胜州到了。

日光照耀下的胜州城,一派平和景象。

自从和突厥缔约以来,边境一带一直安然无事,两边百姓交往、贸易活跃,胜州城也由一个小小的边镇变成了一个贸易中心。城里的街市不由让我想起了一年前离开的那个小镇。悄悄叹了口气,心说若无意外,也许我就在那里终老了。

在胜州稍事歇息后即赶往单于都护府。这单于督护府还是延续齐开国之初的叫法,那时朝廷对外族实行羁縻政策,在漠北、塞外设了很多羁縻州、府,胜州即是其一。而现在,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些羁縻州、府多半失去了当初的意义,但人们还是习惯先前的叫法。

从胜州城出发不到百里,我遇见了此行要见的人。

望远镜里是几十个鲜衣肥马的骑士,粗看即可知是突厥贵族。收起望远镜我打马上前,然而不待我靠近,那为首的几匹马便冲了过来,将我团团围住。

身边那个突厥与汉族的混血儿翻译赶紧上前解释。说了一通后,翻译回马对我说,我们要找的人就在不远,那些人是突厥摄政王阿不思手下的骑士,现在他们可以带我们过去。

前行二、三十里后,来到了一片营地,很大、很广。

空旷的草地上,散着马儿,数不清的马,除了马,还有人,数不清的人。

什么意思?我皱了眉头,这里离边境只有数百里,阿不思陈兵在此,到底是何想法?

营地的中间是一顶巨大的帐篷,从外面看即华丽无比,然而到了里面我才知道一顶帐篷也可以如此的奢华。

阿不思正在饮酒,一左一右,身边是两个盛装浓饰的女人。

也是个离不开女人的!

一杯酒喝完,他抬起了头。

容颜绝美,眼神不羁。但已不再是四年前的少年王子,现在的他,比四年前更多了王者气质!那是草原上特有的气质,与元重俊的截然不同。

不说一句话,他推开身边的女人。我瞄了一眼,那两个女人也算是美女吧,但在阿不思身边显然是绿叶。

我鞠了一躬。

“你来了。”

待我抬起头来时阿不思已经走到了我面前,嘴角轻扬,眼睛微眯。

“大齐皇帝特使叶风参见殿下!”我行礼。

“哈哈哈……”

阿不思一阵狂笑。

“大齐皇帝陛下委派我……”

“小女人,在这里你就不用装了!”

我的话还未完就被这蛮横的摄政王打断了。

“殿下,我此次来是有要事,望殿下……”

“来人,带大齐使臣歇息要紧。”

好个没礼貌的“胡儿”!居然又把我的话打断了,还转移话题。我本想再接着说,可一想惹急了这家伙就不好办了,只好行了个礼随人出去。

午间,有人来说摄政王请齐使臣赴宴。我心说中午一般不举行宴会的,难道是专门为我们举行的?梳了个简单的发髻,洗洗脸,来到阿不思的帐篷吃午饭。

烤羊、美酒、乳酪,摆得满满的。

说实话,美食是一种诱惑,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一群连续四天啃干粮的人来说。

“怎么样?”

在我咬下第一口烤肉后,阿不思面带微笑说。

“美味。”我笑答。

“听说你很喜欢乳酪,这是草原上最好的乳酪。”

说着,阿不思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端给我一大碗雪白的酸奶。

那一大口酸奶喝下去真是爽啊,冰冰凉凉的,精神为之一震。

“是,我非常喜欢喝羊酪,可是……我好像更喜欢吃豆腐!”

放下碗我大声说,我知道草原上永远不会有豆腐。

“哈哈哈……小女人,你知不知道:你有些无情。”阿不思大笑后弯下身子对我说。

那是草原雄鹰的眼睛,黑而锐利。

我迎上去。

“殿下,皇帝陛下派我来向殿下请援。”说话间我伸手掏出元重俊的亲笔信,递了过去。

“哼,我们的骑士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送死!”阿不思接过信,草草看了一眼说。

我的心猛地下沉。

“这是齐自己的事情,我想皇帝陛下可以处理好。”他接着说。

“你……”我几乎气得要跳起来。

“两国交好数十年,殿下不想因为这个破坏了两国的关系吧。”我抑住怒气说。

“‘破坏’?怎样破坏?元重俊平了张思成后过来攻打我?”他继续道。

我放下酒碗,掏出手绢擦了擦嘴角。

“殿下从小熟读汉籍,对那‘五伦’之义不会不明白吧。朋友有难坐视不管算什么朋友?”

我一口气说了一大段,总结下来共有几点,一是从道义上说他们应该迅速出兵;二是不会白白让他们出兵,会有大批的金帛和草原上没有但需要的东西等着他们;三是互惠互利,若突厥有难,我朝也可出兵;第四点也是我着重强调的一点:如果他们不肯出兵助剿,那么等我们平了叛军、整理河山后第一个要打的就是他们!

“殿下,我朝非无力平叛,只是皇帝陛下想速平而已……这可是千秋功业,望殿下速作决定。”

说完,我端起面前满满的一碗酒,一饮而尽。

“好!”

沉吟片刻,阿不思突然发话,我倒是吃了一惊。

“我有一个条件,你须得先答应了我才出兵。”

“条件?”

我瞪眼看他。眼前这二十四岁的草原之王正笑意吟吟地看着我,然而……犹如猎鹰瞪视着野兔。

第一百零一章 霸王别姬

我一颗心开始忐忑:阿不思也是个好色的人,他会提出什么样的“条件”?

“陪我一夜!”他扬眉开口。

……

“轰”地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个死男人!

“哈哈哈!”阿不思再次狂笑起来。

“当啷!”我猛地站起,拔出剑来。

顿时,帐篷里气氛大变。阿不思的侍卫也拔出刀来,可是却被阿不思喝住了。

这个罪魁祸首自己却是一幅云淡风轻的样子。

喘了口气,我按剑入鞘,复又坐下。

“用个女人换五万铁骑,难道不是很好的交易?”

这个该死的阿不思还不肯罢休,竟然喝退了左右,走到我身边附着我的耳朵说开了。

“你……卑鄙!”我气极,眼泪都快出来了。

“美人儿……四年不见,你更漂亮了。”

阿不思的声音像个虫子,还在往我的耳朵里钻。

“殿下,请自重!”

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站起来就走。这个流氓!草原之王就是这德性?

“你到底想干什么?”

没曾想我还没离开座位就被他拉住了。我横眉怒目,右手按剑。

“哈哈哈,美人生气的样子真是好看……没想到啊,生气也可以如此美丽!”

我抬眼看这个色狼,却见他已经换了副面孔,眼里多了份认真。

我握剑的手松了松,静观其变。

“开个玩笑而已,其实我的条件是——和我比剑,若你赢了我即刻出兵!”

原来如此,我松了一口气。

可是,能不能赢他是个问题啊。当年赢他半是出于侥幸半是因为他之前已耗费大量体力,现在……真的难说。

“怎么?美人儿不愿意?”

见我微微沉吟,阿不思的手伸上来了,想摸我的下巴。

“当然愿意,只是说好了,绝不可反悔!”

一把打掉他的手,我仰起脸说。

“当然!”

看着我的眼睛,阿不思快速说道。

究竟是要做君主的,还是从大局考虑了。

这一次比剑,意义重大,由不得我不紧张,转念又想我这几年的剑术也在上升,比起四年来只会高不会低,若是仔细些,不怕赢不了这个狂妄的突厥小子。

只是这一次,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也不占,全得由我自己拼。

剑拔出来了,阿不思还是让我先出招。

我闭了一下眼睛,深吸一口气,瞅准前方目标——阿不思,挺身刺了出去。

天地间,除了双剑交鸣声再无其他声响。

手中的剑越来越沉重,脚步也没有起初迅捷……阿不思的破绽却还没找到……可是容不得乱想,阿不思的剑锋随时会刺中我。

……

也许都有几百回合了吧,输赢仍然不分。我早已是大汗淋漓,阿不思也已是满头汗珠。

我简直要绝望了,我的体力有限,远小于阿不思,这样下去肯定会输。然而,我不能放弃,坚决不能放弃,无论如何得坚持到不能坚持为止!

有人说男人是铁,女人是钢。铁硬钢韧,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这话没错!就在我以为我已经无法再坚持下去了时,对方的破绽出现了。

电光火石间,我集中精神、用尽全身最后一丝力……

剑尖距阿不思咽喉仅寸许。

围观者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喝彩声,有我带来的那几十名弓箭手也有阿不思的部下。

“殿下,你输了。”

放下剑,我捋了捋汗湿的头发,一步步走到阿不思面前,看着这个有些不相信眼前一切的王者,朗声说道。

“是吗?我看是不是要再比一场。”

这个阿不思,收了剑居然放出一幅耍赖的样子。

“你敢食言?”

我一步走到他面前,伸手摸出那把黑宝石匕首,闪电般地抵在他颌下。

“你敢食言,流血五步伏尸二人!”

黑宝石匕首虽小,但那锋刃甚是尖锐,以我的功夫,用它杀人当不费力。

“你还留着?”

阿不思的眼睛瞪大了,看着抵着下巴的小匕首,一幅不相信的样子。

“当然,朋友赠送的东西我如何能丢弃?”

我放下匕首,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耳语说道。

五天后,阿不思亲率五万骑兵到达洛阳。

城里将近八万人,淮南道三万,再见上突厥五万骑兵,和叛军数量相当。

洛阳城门大开,龙旗之下是一身重甲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