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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放地契……”

“对呀,温家大总管不就在这里……”莫亚男这时才想起那只混血老妖精。

“在下马上就去找大总管。”趁着莫亚男失神松手的工夫,温如玉把耳朵从莫三小姐的玉指间拯救下来,嗖的一声就窜出了房间。

“喂,等等……”

等莫亚男回过神来,再想喊住温如玉已经迟了,这家伙早跑得没了影,气得她直跺脚,骂道,“真是个白痴,人家就是来逮你的,你这不是自投罗网了吗?唉,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我的地契啊……”

悍妇vs老妖

不知是不是莫三小姐作恶太多,终于这次让她一口成箴,温如玉那家伙真的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这是莫三小姐在客栈苦等三天不见人归之后,才忍痛下的结论。

女人最柔弱的那三天已经度过,风寒也好了大半,恢复了平常的精神,莫三小姐不信邪的又多等了一天,结果证明她不过是又白白浪费了一天的时间。

“居然敢给本姑娘一去不回,连个口信也不找人捎回来,哼哼,好你个温小弟,真是好样的,既然这样,就别怪本姑娘心黑手辣了……”

虽然料到他很有可能是让那个混血老妖精给扣下了,但是温如玉居然连个口信也没找人捎回来,就着实惹怒了莫三小姐,原本还有想过等例假过去,冒着风险去搭救那家伙一把,现在看来是没这个必要了。

第五天,莫三小姐一脚踹开温如玉住的那间客房的门,把他没有带走的行李翻了个底朝天,找到了那件自己曾经穿过又还给温如玉的旧衣裳,剪刀沿着袖口的缝线一剪,哗的一下掉出来好几张银票,再剪开另一只袖口,又掉出几张银票,前襟也剪开了,掉出来的还是银票。

数数足足有几万两,可不正是她之前从温如玉那里抢来的那些,只不过她又偷偷还给了温如玉,原本是打算两个人分手的时候再告诉他,顺便教育他财不露白,要贴身藏好的道理。

甩了甩银票,莫亚男冷笑一声:“这些赔本姑娘的地契,绰绰有余了……”

何止绰绰有余,后世虽然寸土寸金,可是这个时代地贱啊,不值钱,一亩良田也不过才值二、三十两银子,原本那张地契带庵堂带周围的几百亩地,满打满算,就当庵里的菩萨是泊金的,总价也不过才值几千两,温如玉的这些银票,别说是那张地契,就是让她跑到灵岩山边上再建一座馆娃宫都够了。

馆娃宫是什么?

就是吴王为大美人西施建的藏娇楼哇,人家吴王要藏的是西施,留下了千古美谈,她莫亚男要藏的是……呃……是……

莫三小姐才臆想了一半,卡壳了,算了算了,美人连个影儿都没有,还藏什么藏,她现在要藏也只能藏空气,而且美谈是不要想了,估计青史第一荡妇她大概能得个提名奖的待遇。

咳咳,虽然她对名誉这个词一向视为贬意,但是做人要低调,要低调。

拿着银票,莫亚男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终究自觉无趣,怏怏的回了自己的房间收拾包袱,准备上苏州寻访美人去。平时不觉得,突然少了一个可欺可压可骂可揪可调戏的人在身边,那滋味……还真不是个滋味。

好无聊啊!多想再调戏一下温小弟。

毫无形象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莫三小姐牵出了那匹骡子,皱着眉头看了骡子半晌,还是没有骑上去。习惯了欺霜的神骏,再看这骡子,真是越看越寒掺,老弱病残,好不待见。

“温如玉,你这个混蛋,还欠老娘一匹马!”

对着骡子耳朵大喊一声,引来的只有路人的斜视和骡子晃动了两下的耳朵,那双黑漆漆的骡眼可怜兮兮的看了一下莫亚男,倒有几分像温如玉装可怜时的样子。

啪!

一巴掌拍在骡子头上,就好像打在温如玉后脑勺上一样,莫亚男颇有解了一口气的感觉,开始往骡背上爬。

好滑,这骡子背上怎么没配鞍?

莫亚男这时候才开始后悔当初为了省钱没给骡子配鞍,温如玉能骑,可不代表她也能骑啊,就这光溜溜的骡背,就算让她爬上去了,保不准没走几步就滑下来了。

到马市上逛一圈,配个鞍吧。摔死就算了,要是摔断哪条胳膊腿儿,那才叫痛苦。

不过,大概今天莫三小姐注定要诸事不顺,转个身才没走两步,就见两个家丁打扮的人正站在她面前,大概是把她从骡背上滑下来的尴尬样子全看入了眼里,冲着她一边偷笑一边问道:“请问可是莫三小姐?”

莫亚男怔了一下,见两个家丁穿的是同样款式的青衣小帽,模样也周正,言行举止有理有度,显然出在豪门大户,再一想能知道她莫亚男的豪门大户能有几个,除了温家也不会有别人了。

“我就是,是温如玉让你们来的?”一想到温如玉,莫亚男就气不打一处来,连带的,对这两个下人也没有好脸色。

两个家丁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道:“小的温贵,奉大总管之命,请莫三小姐到温氏行馆一晤。”

“嘎?老妖……呃,大总管要见我?”差点脱口叫出老妖精,莫亚男及时转口,心头一阵狂跳,开始思考是当初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事发了呢,还是欺压温如玉太过,人家当家作主的要找她算帐?

“是的,莫三小姐,小的前头带路,您这边请。”

怎么办?莫亚男瞄了瞄骡子,考虑是跳上骡子夺路而逃呢,还是乖乖的跟着人家自投罗网。前者,唔……先不说她上不上得去骡背,半路上摔下的可能性高达八成,危险性太高,不干。看来只有选择后者了,春风吹,战鼓擂,咱是悍妇谁怕谁。

整整衣服,摸摸头发,莫三小姐自觉外形上没有什么失礼的地方,下巴一抬,迈开步去,颇有花木兰代父出征的气势,马鞭直指温氏行馆。

“出发!”

于是两个家丁前头带路,后面跟着牵着骡子的莫三小姐,大摇大摆,穿街而过。看那神情,那模样,那姿态,她牵的哪里是头骡子,倒像是一匹稀世罕见的汗血宝马。

不管气势再怎么高涨,在见到温大总管的那一刻,莫三小姐还是有些蔫了。没办法,心虚呀,尤其是一对上混血老妖精那双笑眯眯的眼睛,她就有种丑媳妇见公婆的错觉。

呸呸呸,她又不丑,再说温如玉又不是混血老妖精的儿子。呃……那也不一定,看温如玉那天见了混血老妖精跟耗子见猫儿似的,倒有些儿子见老子的架势。

“莫三小姐,请坐。碧桃,上茶。”

一个绿衣俏丫环很快送上两杯香气四溢的清茶。

莫亚男紧张的用茶水润了润了喉,才镇定的摆出前莫亚男的经典的娴淑姿态,轻声细语的低问:“温大总管,你找我……不知有何事?”

温大总管摸了摸胡子,笑道:“莫三小姐的事情,老夫已经听如玉说过,今日请姑娘来,是有两件事情,要谢过姑娘。”

“啊?”

露出愕然的表情之后,莫亚男才发觉自己失态了,习惯性的想用团扇挡脸,空空的两只手刚无情的提示她,今天她没带团扇。加了料的面粉倒是在袖子里藏得好好的,可惜温大总管不是山贼,她不能用面粉蒙他的眼。

“咳咳,不知温大总管言下何意?”

还好有茶盏,假装喝茶,她赶紧低下头调整表情。她不是悍妇,是淑女,咳咳,淑女。

“这第一桩要谢三 小姐对犬子一路照顾……”

“噗!”把口中的茶水喷了一地,莫亚男脱口惊呼:“什么,温如玉真是你儿子?”

温大总管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莫亚男低头继续喝茶,好一会儿才又抬起头来,娇声细气道:“大总管说笑了,应该是亚男承蒙温公子一路照顾。”

“三小姐不必过谦,老夫膝下仅此一子,自幼娇宠惯了,人情世故,一概不知,他离家之后,能至今平安,还得多谢三小姐的关照。”

莫亚男说不出话了,完了,混血老妖精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表明这一路上发生的事,他都知道了,她这淑女还怎么装下去。难道真要拿出悍妇派头来对付混血老妖精,好歹人家是温如玉的老子,这样……是不是对长辈太不敬了?

“这要谢三小姐的第二桩事,就是在凤来镇,承蒙三小姐为我温家拓展生意……”

“噗……咳咳咳咳……”

被呛到了。

莫亚男连连拍胸,一边拍一边站起来,道:“那个……咳,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事……咳咳,我还有事,下次再拜访大总管,告辞了!”

“三小姐卖出去的那批丝绸,老夫已经命人索回,换上了真正的温家丝绸,再送回去。”看到莫亚男往外溜,温大总管也不阻拦,只是继续说道。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

莫亚男讪笑几声,摸到了门口,正要一脚踏出门槛,冷不防温大总管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不急不徐道:“前几日如玉回来,托老夫重办一张地契……”

下一刻,莫三小姐又坐回了椅子上,冲着温大总管送上一个自以为讨喜的笑容:“大总管,这地契我托温如玉请大总管帮忙重办的,还请大总管原物奉还。”

“这地契本是温家给三小姐的聘礼,听如玉说,三小姐有退婚之意,既然如此……”

“哎,大总管这话说错了,是你们温十三不想娶我,才派温如玉来劫亲,本姑娘不过是顺应你家十三少的心意罢了,婚可以退,聘礼恕不奉还,毕竟可不是本姑娘要退亲。”

事情一关系到她日后自在逍遥的老本,莫亚男的语气顿时硬气起来,抬头挺胸,隐约就要显露悍妇本性。

“话虽如此,但此事毕竟是大事,十三少订亲的时候,老夫不在京中,至于退亲之事,更需向十三少求证,所以三小姐稍安勿躁,不如稍待数日,待老夫收到消息之后,再决定是否奉还地契。”

莫亚男一拍桌子,声音也高了八度:“犯不着多此一举,温如玉呢,找他出来作个证不就行了,他可是你们温十三少亲自派出来劫亲的。”

“如玉一回来就病了,发了高烧,神智迷糊,中间就醒了一回,把地契的事情交代给老夫之后,又昏了过去,到现在还没有醒。”

“什么?”莫亚男一下子跳了起来,“病了?怎么病了?他走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

温大总管端着茶抿了一口,淡淡道:“这就要请问莫三小姐了,当日三小姐落水,是如玉跳入水中救了三小姐,其后又衣不解带照顾了你整整一日一夜,三小姐醒后,他又不眠不休的赶回行馆,这孩子,自小身体就不好,后来学了武,才算健壮了些,如今被冷水一激,又累了点,就又犯病了。”

“难道没有请大夫为他诊治吗?”

莫亚男感到胸口一阵发闷,她不能想像温如玉病怏怏的躺在床上的样子,这个在她眼里一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的弟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激起了她潜藏在身体里的保护欲,这一刻,她的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失陷了。

懒得起了

温大总管当然是请了大夫的,所以这句话莫亚男问得无理,他自然懒得回答,吹了吹热茶,慢条斯理的抿了一口,看得莫亚男一阵来气,这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哪里像个当爹的。

“大总管,我要去看看温如玉。”

于是,莫亚男也不装淑女了,理直气壮的提出探望,于世情来说,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居然给去探一个非亲非故的年轻男子的病,已经是有悖伦理了。

不过温大总管也不是寻常人,更何况他早已经知道莫亚男的性情,于是微笑着颔首,道:“三小姐有心,那是犬子之福。碧桃,带三小姐去探望公子。”

绿衣丫环应声而入,对着莫亚男微微一福,道:“小姐请随奴婢来。”

轻声细语,低眉敛目的小模样,看上去比莫亚男淑女多了。搞得莫三小姐微微惭愧了一下,旋即昂首挺胸,她本来就不是淑女,什么不好比拿自己缺点跟人家的优点比,要比也得比谁比较悍不是,估摸着在这个时代她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嗯嗯,心理平衡了。

跟着碧桃沿着一条回廊七拐八拐,拐进了行馆后院,本以为是高墙围起,谁知道眼前豁然开朗,却是一片草坪,从草坪前面流过去的,居然正是瘦西湖,站在回廊上,就能清楚看到位于湖中心的小金山。

摸了摸下巴,莫三小姐放弃了欣赏景色的机会,好歹此时此刻她还是更关心温如玉一点,一想到温如玉病怏怏的躺在床上……唔,还是无法想像那个当初从树上跳下来挡在她身前,一脸认真的对着她说着“姑娘莫怕,区区几个山贼,在下还能对付”的人,有一天会病弱到神智不清的地步。

虽然纯善可欺,但怎么也不像风吹就倒的病秧子,倒跟传闻中的温十三少堪有一比,只听过物似主人形的,还没听过仆似主人形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的仆人,好像也说得通。

啊呸呸呸,她在想什么,这不是咒温如玉早死吗?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就在莫亚男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碧桃带着她在东厢房门口停了下来,几乎同时,东厢房的门突然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端着药碗的少女。

“婉姑娘,大总管吩咐,让莫小姐探望公子。”

端着药碗的少女打量了莫亚男一眼,她的眼神让莫亚男感到熟悉,就像是后世白领一族所特有的优越感与高贵感,这让从业务员干起一直干到自己开公司的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