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手作陪练,也不知道能做到什么地步,何况在左京平面前又不得显露,味地装傻,作衬托太子哥哥和四皇兄的次品。所以才想来里试练下。
“不知道?连自己有几斤两都不知道?”
白他眼,“若知道自己有几斤两,就不来。”
“来里,不会是为检验的功夫进度的吧。”
“不然以为呢?”能闲着无聊千里迢迢跑来里?而且还赶得那么急?
苏君如捂着额头,叹道:“可真是不知高地厚。”
“那知道有多高,地有多厚?”
“……”
“年少轻狂,多情君子剑,若做事总思前顾后的,很容易老的,那样就没有姑娘喜欢。”
“哎,死小孩,怎么话都不像小孩。”
似乎对每个人话都是以平等的高度去的。何况每世死的时候,年龄都要比他大上些呢。再怎么不济,也是当过爹的人。
比武已经开始,第场就是兰苍,他持剑而立,剑是好剑,却不足以入眼,再怎么锋利的剑,却没有日辉夜暗剑那么有灵性。日辉剑成噬血盟的镇山之宝,夜暗剑却下落不明。
其实兰苍手气不是很好,抽到第支,而,手气也好不到哪去,抽到第二支……兰苍打完就到上,其间不时打量着聂胜,剑圣,很厉害的名头呢,没想到想试练下自己的武功而已,竟摊上个么厉害的对手。好兴奋,的好斗因子被完全激起。改平日庸懒的模样。若是被左京平看见对武功相关的事那么精神,该是多么高兴呀。
兰苍作揖,“请前辈指教。”便持剑主动出击,噬血剑法中的伪以虚蛇,是噬血剑法的第五套。变化莫测的剑路,让旁人替蒋文之抺把汗,然而大师果然不是空有虚名的。蒋文之沉着以对,避着兰苍的重击,剑法比兰苍沉稳,不愧是有多年根基的。兰苍学剑法的时候尚短,不过能应对蒋文之五十招,已经是很不错的。
他终究是输,但结果还是令还满意的。接下来的排名赛还得继续努力。不过看他的心理素质不错,不见得有多沮丧,反而很高兴地接纳蒋文之对他的剑的指。
与的看法差不多,可能是年纪尚小,过于浮燥,还有内力不足以支撑第五层的剑法,提议他不如先把内力练上去。
兰苍头称是,然后礼貌地退回到元瑞身边的位置上。
和聂胜极有默契,不用水云宣布,两人同时飞上比武台,而且,意外的是,的轻功,比他还好些,果然是醉双飞的缘故。独行下的轻功,非醉双飞中的醉碟起舞。
站好在台上,摆摆衣袂,动作做得那个潇洒,若非年龄太小,肯定要迷死不少美。伸出手,做个“请”的动作。
“拿下的面具,不和不露面的人打。”
想占便宜,也不想是谁,“若能亲自摘下的面具,便认输。”
“哼,敢小瞧?”
“不。”镇定地摇摇头,脸上依旧带着温各的微笑,可惜面具下他们看不见,“只是遵守昨的约定。”
“好,把剑,从拿起他的那刻起,就不曾离手,若能击落的剑,便认输。”
其实很想问他,莫非他洗澡如侧的时候也不离手?不过他没有给出口的机会,又道:“亮出的武器吧。”
“急什么,输又如何?”赌,向来是的习惯。如果赢他而等不到任何好处,实在无趣。
“帮找样东西。”
“什么东西?”
“夜暗剑。”
众人沉默,夜暗剑,与噬血盟的日辉剑齐名的千古名剑,早已失落多年,要找它,不容易。
“好,答应。拿出武器,开始吧。”
好小子,与样狂人个。
“武器?不好意思,忘记带。”
“……”
“…….”
“小子,休要轻狂。”
不是故意的,是真的忘带呀,那个青玉萧就是的武器,当初走得太急,忘在宫里。
话里无礼,可是感觉到他并没有生多大的气,那把杀气腾腾的剑,就么直攻的下盘。将内力充到双指间,将剑锋拨开。他个翻身改攻击的脖子。头低,个旋转便躲过。他的剑,很凌利,气势很重,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内力很浑厚,吃起来,肯定又是顿饱餐。
不过,人才难得,而且还是么出色的人才,还是算,而且,他以攻击作为防卫,想近他身也挺难的。单他的剑法,可以是流的,如果没有失传多年的断情剑法支撑,必须要用十层的噬血剑法来应对,才能赢他。但是不能用,若今日用噬血盟的武功,肯定又要被个麻烦的组织给盯上。噬血盟的情报组织,当年与门,断情庄三分下,不容小看。那接下来必是永无宁日的。
可是断情剑法才练到第四层,第五层开始是不能动情的,必须心无杂念,而且是忌房事。禁房事对来并不难,那刻骨铭心的训练,几乎是性冷淡的。如果不是技巧十分高超的人,很难引起的反应。
但还是决定用段情剑法。即时只有四层,但也不妨试。火中取粟,九龙夺珠,次,再没有躲他的正面攻,反而迎上去,双后抬起,将内力灌于两掌间,凭空固住那把凌利的剑。的内力浑厚个底细,肯定又要被他感知去,不过也是无法的事情。而且被他知道也无妨,因为,今过后,夜七个人,又要消失于江湖。
合掌,剑碎,他被内力弹出去,手麻掉,握着手依旧在不停地抖。他输,输在内力和剑法上。事实上,断情剑的剑路是十分凌利而清冷的。出剑必亡人,幸得手上没有剑,若有剑在手,他怕早成剑下亡灵。而且从能走路开始就开始练功,练内力,再者在江湖上吸不少人的内力,13岁的身体里积满六十年的内力。想在场内力比深厚的人,估计也只有年纪比较大的水云。
飞身回到苏君如身边,那人此时用种异样的眼神看着,其实不止他,在场几乎所有目光都集中在身上,能打败武榜第的剑圣,而且戴着面具,不知底细的神秘少年。
还是噬血盟的元瑞先话:“英雄出少年啊,位小兄弟今年多大?”
“不便告之。”的身高比同龄人高许多,不过的目标是米八。人的标准身高。没等他再问,起身,对身后的人头,“时辰已到,叶七家中有事,不便久留,今日上南山比武,受益良多,他日有缘再与各位英雄痛饮三百杯。在下告辞。”
言罢施轻功跳下山。半路不曾停。也不话,等他们。
“主上,有人跟踪。”
其实不用特别去感知都能知道肯定有人想探的底细。不过,也不失为个机会。
“们能感应到有多少个人吗?”
“大约两百号人。”苍鼠道。起苍鼠,很不幸,他原姓苍,抽到那个鼠全是意外。当时还笑趴们众人呢。
“是两百十六个人。”感应气息是在噬血明时练习的第课。“不过们能听到么个差不多的数字,也算不错的。对现在的自己有什么感想?”
“今不过是训练的第二,感觉自己像是脱胎换骨般。”
“感觉就像再世为人。”
两只不过是给他们吃下定心丸,毕竟他们以前的经历并不愉快,要他们彻底告别懦弱,坚强起来,还需要段时间的锻炼。接下来可有得忙,不止要锻炼他们的武功,还要锻炼他们的心志。
“们要记着,只有有颗坚韧的心,才能变得更强,就算遇到更多的挫折,也永不言败。才是个真正的子汉。”
些人的相貌都是上乘的,否则也不会被秦宣留下,只要按照的方法,去保养身子,将来肯定是十二个俊美又身体健康强壮的小帅哥。
“主上,现在怎么办?”
只笑不答,想跟踪,他们还没够水准呢。从怀里掏出三颗黑色的珠子。加浓烟雾弹,材料是从太医院那弄来的,外加些软筋散的料,看来次他们注定伤亡惨重。
上车,那只被困两的小东西估计要顽皮。打开车门,果然是片狼藉,不过它还是挺聪明的,还知道吃留下的干粮。
抱小家伙下马车,狠狠地鞭马屁,让马拖着车狂奔。“走吧。”带着十二个人打从另个方向走,当然不会傻到大部队行进,两三个伙,分先后往京城的方向去,在京城最大的客栈――青云客栈会合。
青云客栈又称状元客栈,有平步青云之意,京城无人不知青云客栈。随便找个人问下路就知道。
如此安排,来可以掩人耳目,二来可以锻炼他们的逃跑能力。因为发话,要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在之前到达青云客栈。因为到,就全体转移,没到的就要被撇下。
回首望着不远处的南山,的南山之行终于结束,也许以后还会再来的,只不知是多久以后而已。
不过,新的武榜名单,竟然无法在第时间内知道,倒让有些遗憾。不过,算,太子哥哥估计也快到极限吧,去就是差不多三个月。
还有四皇兄估计也回宫吧。
呵呵,“小辉,阿七带回家,的新家。”
回宫
并没有直接进京城,而是绕路饮都,办完些事后,再回京城,给那么多时间他们,够他们到达目的地,不过,也不过是借此训练他们的耐心,若是连等人都做不到,怎么去等行动的最好时机?
来饮都的目的,不过只有个,逐云山庄,放在别人手上不放心,因为那里有条密道是通往断情山庄的。若不是从那里出入断情山庄,则要走钢丝样从岸走到对岸去。而且走过去后,还要按机关开那道宏伟的大石门,若是按错,万剑穿心。进去后还有个乱石阵,里面布满障气,走不出那个阵,就等着死在里面吧。乱石阵过后才算是断情庄的大门,当然些不过是小牛试刀,真正惊险的段情庄那个密室,里面可谓是宝藏无数的,不那巨额的黄银珠玉,单是后来添进去的那些宝贝玩意,也够百人三世挥霍。密室在内院,在主人窝室里,内院又是不容人接近的。生前给长青留密室的机关图,并令云翼叮嘱他,记完便烧掉。估计,就是那《帝王传》中所提到的龙脉所在。
此时的逐云庄已然成个乞丐窝,据山庄发生过惨绝人寰的惨案,所以无人居住,反而便宜些乞丐,但是乞丐们又没多少钱来养个家,只当里是所摭风挡雨的住所。所以到处都是凌乱不堪,而且恶臭冲。
才进门,他们便用疑惑的眼光看着。
“从今以后,就是座房子的主人。”开门见山,霸道地宣告的所有权。
“凭什么!”
“以为乞丐好欺负是不是?”
“跟们抢地盘,找死啊?”
举起手,止住他们接下来的粗言烂语。
“别急,没要赶走们。”
听句话,他们终于安静下来。终于有个安静的环境开始的通告:“谢谢们直帮守护着里,从今起,要以主人的身份进驻里,们可以选择继续在外面乞讨,或者留下来帮打理个家。养养花,种种草,还有煮饭。家丁或乞丐,们选吧。当然,包完们的衣食住行,还有每个都会发月钱。个月五十两银子,个价格们还满意吗?五口家庭吃四餐加上夜宵也不过两银子,件衣服用不到十两银子,而且还给们包吃包住的,第个月会给们个两套家丁服,还有两套便服补贴。如何?”
看见他们兴奋的表情,就知道事已经成大半。
“还有,每个月月底发薪,做得好有奖金,做得不好,就得扣钱,不过放心,不是苛刻的主,只要不犯大错,是不会被扣钱的。”
在和他们讲话的同时,还数他们的人数,有六十个人。
“如果们愿意,里是六百两银子,刚好够们个百两。个月后就回来,如果们拿钱就走的话,也无所谓,大不另请家丁,待遇么高,相信会有很多人愿意来的吧。”
“对,别以为百两银子那么好拿,回来之前给收拾好房里的所有房间,还有请个厨师进来,家丁服随们喜欢,不过要穿同样的,而且质量要好的,不想的手下依然穿得像个乞丐样。还有,去做块空字牌匾给挂到正门上去。”
“们信得过吗?”
“们不用信,信钱就可以,给们钱,们帮干活,大家互不干涉。”
带着小辉走出去,戴上斗笠,轻装上路。返回京城。
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里,重返京城,发现里与离开那时没什么变化,果然经济发展速度远远不比那那第世的世界。
当初离开时走得勿忙,京城的景色在眼里也不过是走马观花。如今才第次看到生活十三年的京城,原来是般模样。
商业明显比两百年前发达,而且房子也更新得很快,比起以前,更加坚固美观,而且现在才留心发现,人们在服饰上竟然也大有不同。连平民百姓都穿得起有些花纹的衣服,是京城特别繁华吧,在外地依旧有很多百姓穿纯色衣服。
回到京城没有把面具栽下来,换张黑色纱帽。抱着小辉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当然,显眼的是小辉……
小辉被捡回来的时候,大概也只有岁多,像只大猫,可是动物的成长远比人快,才三个月多,家伙已经有些偏重。而且体积也直线上涨。等它两岁的时候,就能长成形,三岁大就要发春,不过不知道哪去找只母老虎来跟它配种才是。哎……
入青云客栈,意外地发现十二人竟然都到,还满意,扔张五千两的银票给他们,“还有些事情没有处理,们在先住段时间,最多个月,不可懈怠,个月后如果让发现们的武功没有进步,那可别怪。不养米虫。”
“还有,收集江湖的情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