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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合集一 佚名 4917 字 3个月前

真的很瘦。千羽想了想,虽然已经有过亲密关系,但他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剑平。

晚餐约会从一次变成两次,从两次变成了数次。记不清是第几次,第八次,第九次?千羽总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过得极快,快的根本觉得只有那么短短的一会儿,明明在分别的时候是已经吃饱了的,却在分开之后一个人的寂静里觉得不满足。

于是在记不太清的第几次晚餐约会之后,千羽用淡淡的口气说:“要去我那里吗?”

那一瞬间剑平脸上的神情极怪,说不出来。千羽记得很清楚,不是惊慌,不是意外,不是恶心,不是排斥。

但也不是欢喜,不是期待,不是欲望,也没有欢喜。

他想了一想,说,好。

口气也是极淡的。

因为不太好停车,回去的时候在路边稍微停了一下,千羽没下车,剑平跑去去买了要用的东西。回来的时候脸上有一抹可疑的红,象是熟透的西红柿,擦着极重的胭脂一样。

那天晚上千羽是很快乐的,同时也施展浑身解数让剑平也得到了满足。在巅峰时刻的剑平极为可爱,眼神迷蒙,嘴唇湿润发亮犹如红宝石。平时那种淡定从容一点找不出来。千羽觉得异样的满足,不止是身体上的。

买的套子是一盒三只装的,本着物尽其用的一贯原则,千羽于是把剩下的也都用掉了。

-完-

《一剑》(挽剑前传) by:卫风

1

人物创建完成後,系统提示:请输入姓名。

我微微挑著嘴角,随手输入一个名字。

天下一剑。

游戏中天蓝水碧,山青花红。

新人岛有两大村落,隔河相望。河东岸是侠客村,河西岸是书生村。

我是个剑客,当然是在侠客村里出现。书生村里应该是法师和咒术师的天下,成天可以遥遥看到村那边练习法术咒术的彩光闪闪,一片繁盛。

相比之下,侠客村真是鸡飞狗跳,满目疮痍。

侠客村占地很大,六个npc散布在东南西北各个角落上,村里还有一些做为点缀的村民npc走动,当然,鸡狗猪兔的也少不了。穿著一条短裤赤著膀子的新手们不敢出村去招惹野兽,就在村里头和这些家禽家兽的过不去。一路走来只听见鸡乱啼狗狂吠,吵得人头晕眼花,两耳嗡嗡响。

村边河岸上可以找到牛羊之类,新人自然没有什麽本事,也没什麽神兵利器,可是杀牛杀羊之类还是办得到,杀牛会得到肉与皮,羊会有肉和角。这些小东西可以在npc处卖掉换钱,买些必需品,如吃的喝的,npc店老板姚夫人处还卖服饰,不过乏人问津,只有少数几个女玩家去订做头发。毕竟新人都是光著头的,女性角色好一些,头皮上一层板寸,头发这种东西不会自动长出来,只能花钱买。

侠客村向北走,有石岩阵,里头有狂犬,小狼,豺狗,还有一些等级非常低的小妖怪。向南走则是一片荒沼,里头亡魂不少,还可以凭新人蹩脚的采集术采到些草药。

我拿著一柄小小的锈剑,当起了辣手屠夫。

鸡屠狗屠兔屠猪屠牛屠……我通通做过一遍,几乎是见肉不过。这些砍出来的肉,不拿去npc那里换钱的话也可以拿来吃,以满足饥饿度。可是现在新人岛上学不到烹饪技,生肉果腹有余,口感真让人不敢恭维。

渐渐越走离村越远了,背包快要被各种肉和皮子装满,再打就无处可存。

正想走回头路,忽然身後一声暴喊:“快跑!老虎来了!”

我猛回头,看到一个穿短裤短褂标准新人装的瘦高个儿从岩堆里跑出来,身上处处见血带伤。他急得连连挥手:“快跑快跑!你傻了啊!”

虽然他的语气极不客气,我的注意力却放在了他的身後。

一头吊睛黑纹白虎,真是气势锐猛,从岩堆里窜了出来。

那个人的体力明显已经不行,伤口太多失血太猛,步子已经要迈不开了。

不过还是挺厉害的,在新人村这种地方突然遇虎,还能挣扎著跑这麽久,实在不容易了。

我不觉得害怕,反而兴奋起来,锈剑一拔,就迎了上去。

我砍我砍我砍砍砍……一通乱剁之後,我削掉了一个老虎指甲两片破碎虎皮。

付出的代价是……喉咙被咬断,和那个失血过多的新人一起,趴在泥土里数蚂蚁。

好在是在新人岛,疼痛感和死亡的感觉都不是太明显,只是觉得有些脱力和反胃,而且死亡後也不会去阎王殿,大约十分锺左右,就会原地复活。

“嗨……”懒懒和旁边的人打招呼,声音飘飘忽忽,原来鬼魂说话是这调调的。

“你这人……”那个新人轻声笑,一样飘忽:“见义勇为之前,也得看清自身实力。”

我嘿嘿一笑。

玩游戏麽,更何况还在新人村里,计较那麽多做什麽呢?人生本来就太多束手束脚的规范教条,玩个游戏也要瞻前顾後左顾右盼的计量寻思,那这游戏还有多少乐趣呢。

“游戏嘛。”我说:“反正等一下就会重生了。”

那人毫不客气的说:“好呀,等下看我们谁先重生……这只老虎可是还没走开呢,谁先站起来,它就要先咬谁的。”

我脑子里嗡一声。

得,我倒把这个忘了。

那只虎就在前方几步远处,一双眼绿光闪闪的。

我的天,这可是个伤脑筋的大问题!它要不走开,我们重生一百回也是白搭,还不都叫它再给咬趴下!

可是这里这麽荒凉,一般新人可不来啊,寄望别人把它打死或引走,只怕是异想天开了。

苦笑~_~!!!

对方的回应是一串鬼脸><~~~~

静了一下,他问:“你玩游戏多久了?”

“四天了。你呢?”

“一星期。”

“感觉怎麽样?”

“很好啊。”对方看起来头脑清醒,一点也不显得冲动盲目:“不过还没离开新人岛,一切不能太早定论。”

我深有同感,可惜现在动不了,不然一定连连点头赞同他。

“啊,你介不介意我问个……”

“哎哎,我听到脚步声响了……”我兴奋的打断了他。

嘿,果然没看错,有两个人背刀持剑,正沿著河岸走过来。老虎眼睛一亮,向那两个人就扑了过去。

说不紧张是骗人的,但是那两个人的剑术真是十分了得,身手潇洒,气势不凡。左边那个皮肤白!的举手投足间很有法度,出招回剑让人看得心旷神怡。

血量终於慢慢顺过来,我翻身坐起来的时候,身边那个新人还没有爬起来呢。

“没事吧?”

白虎被杀翻在地,那两个人有一个在收集虎皮虎骨虎胆什麽的,另一个招呼我:“来点药?”

我摇摇头笑了:“不用,谢谢你们了。”

“别客气,都是新人,理当互相扶助。我叫莫子锐,他叫於楚江。”

我笑笑:“我叫天下一剑。”

那个正在收集东西的於楚江抬起头来:“呵,口气不小呢。”

“这里不太安全,可能还会有大的猛兽出来。”莫子锐的眼睛分外清亮,四下里打量:“你朋友?”

“啊,”我都忘了那个新人了,蹲下来问:“你还好麽?”

他淡淡地说:“没关系,正好我也要下线了。”

再见也没来及说,那人就消失在眼前了。

2

“你现在几级了?”

我理理身上破损好几处的短装打扮,又拂拂头上的泥巴──这个游戏的确逼得人没办法,就算大家把形象设定的再漂亮进来也是没有用的,进来後头光无毛,个个都是顶上发亮,看著一群光头在眼前晃,真是……不光不美观,还连带著有倒胃催吐之功效。

所以後来我想想,同时期出道的一群侠男侠女之所以互相都不惊豔爱慕,跟这个糟糕第一印象实在的关系很大。反而是後来大家闯出名堂,收拾得干净体面,招了前辈後辈的垂青。

旁杂的事情不说,只说新人岛的一些比较可笑的事情吧。

比如新人中有的比较懒惰,虽然欺负鸡狗不算本事,但是也不能象他们懒成那样子,直接坐在村口,问来来往往的人乞讨。诸如,大侠送我几个钱吧,又如,美女帮帮忙好麽?玩游戏玩到这麽不思进取,实蔚奇观。

还有一次和我那次遇险一样,一个新人不知道怎麽又引了一大一小两头白虎,慌不择路逃回侠客村。他逃回来不要紧,那老虎可也跟著进来了。新人村里本来正是一派生气勃勃的大好春光,被两声虎啸一惊,众小侠均失色作鸟兽散,只见白虎以处,伏尸一地,惨声不绝。

我那会儿和莫子锐还有於楚江三个人一起正算计著打来的皮货肉块能值价多少,莫子锐很有生意头脑,於楚江就在这上面就不大留心,我们两个有来有去正算计著这些钱能买几本剑谱功决的时候,骚乱已经波及到我们这边来了。

有意思。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眼里都有期待和兴奋的神色。有了上次的经验,杀虎容易得多了。於楚江身法机灵,他来引虎,把一大一小两只虎引到村头废庙的断墙处,两虎一分开,三把剑一起递出去先收拾了小的,再围攻大的。那虎身陷窄处,扑跃活动都不灵便,被我们三下五除二,又赚了五个虎指甲,一枚虎胆,一根虎尾,十二个大肉块,又发了笔小财。

於楚江一边擦剑一边笑:“小剑,你挺机灵的啊,怎麽昨天被虎放倒了呢?”

我一笑:“那是头一回啊,现在可不是打出经验来了麽?看来石岩堆那里的虎不少,要不要再去引一只来打?”

莫子锐想了想:“还是算了。现在中原大局未定,早些出去比较能掌握局面。现在钱也攒得够了,三个人买剑买剑谱都可以了。省著用,出去也没问题。明天我们去码头吧。

我侧眼看他:“原来子锐志在天下啊。”

他一笑:“难道你不是吗?”

我摇摇头:“我并没有那麽大的志向,开心就好了。”再看看於楚江,好奇的问:“楚江你呢?”

於楚江正仰头看天,转过头来笑笑,他浓眉大眼,国字脸。我倒忘了刚才的问题:“你进游戏时没调整相貌吗?”

他翻翻眼皮:“你什麽意思?”

我哈哈一笑:“没什麽意思。”

子锐数著铜钱,头也不抬:“他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没调整相貌,那你这个人长得实在是不怎麽著。要是你调整了相貌,那你的审美眼光也忒差了点。”

於楚江马上变脸,扑上来扼我的脖子:“你小子胆不小啊,居然敢讽刺我!”

我一边躲一边笑:“我可一个字也没有说,明明是莫子锐说的,你不去找他倒来找我!你脑子有毛病啊!”

“你脑子才有毛病──”他啊啊怪叫著扑来,我尖叫跑开。

子锐抬头看看我们,笑笑没说话。

可是接下来约好要离开新人岛的时候,於楚江始终没上线,我和子锐等了又等,看著船开了四班,决定不再等他,先上了船。

中原的一切都那麽新奇,来往的人和新人岛大不一样。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这里人人顶上都有头发,衣鲜人俊,英武不凡。

我和子锐互相看了一眼,哑然失笑。身上的钱除了买剑买书,多下来的,就进了梅花夫人的店里。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头上都戴上了头发,我的是一顶男子束发,他戴的是男子披肩发。别看这改变只是小小一处,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形象立刻不同。原来子锐这个人很是潇洒文秀,又有点不羁的意味。他看看我,也是一笑:“小剑一长出头发,倒显得乖多了、”

我打个哆嗦,乖?这个字眼居然……

他拉著我向前走:“好了,练级去吧。我的雄霸天下的梦想,没有朋友相撑,可是很难实现呢!”

我一笑跟著他去了。

新人在余杭县外练级很是合宜。这里山坡上树林里多有小妖小兽,兔子野鸡自不必说,蘑菇成精,破甕作怪,也不算得什麽本事。一级的御剑术应付起来绰绰有余。

和子锐边打怪边聊天,两个人组一队,经验值涨得很快,御剑术不多时已经升到了二级。

“也不知道於楚江今天怎麽没上线?”

子锐一剑削飞了灯笼精:“不太清楚,我和他也没多熟。不过他这个人一向豪爽得很,不拘小节,临时改了来不了,也没什麽。”

我点点头,又刺破一个蘑菇孢。

“倒是小剑你啊,时间挺充裕的啊。”

我迟疑了一下:“我的工作是比较自由一点。”

那天太阳很好,晒得人身上发暖。

数著菲薄的铜钱,练著粗浅的剑法,可是一点也不觉得这种生活有什麽不好。

生活中已经够寂寞,游戏中能有一个人说话作伴,已经觉得开心得很。

楚江虽然耽误了一天,也已经离开新人岛来中原了。有可以说话的同伴,有可以为之努力的目标,我觉得日子好过了很多,就算是在律超的面前,也不觉得象往常那麽难捱。

有的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有病,为什麽要那麽喜欢他?明明大学的时候也出去见识过,认识过圈里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