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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特警 佚名 4982 字 3个月前

投诉手册。对警务人员的使用和晋升有影响。

第三节警队的外部监督系统

一、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的职权

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前称投诉警方事宜监察委员会,接手处理原来由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警方投诉事宜常务小组负责的工作,于1994年12月31日改为现在名称。委员会是非法定而独立的组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为非警务人员,1996年已有15人,均由当时的总督委任。委员会主席由行政局议员出任,两名副主席由立法局议员出任,其他委员来自法律、教育、医学等各界和政党组织。

委员会的职权,是监察和检讨投诉警察课调查市民投诉警方的工作。具体说有四个方面:一是监察警方处理市民投诉的方法和调查结果;二是检讨警务人员引起市民投诉的各类行为的统计数;三是检讨警方的工作程序,找出引起投诉的不当之处;四是向警务处长提出建议。委员会获取投诉的渠道很多,如市民亲往或致电(函)投诉,经廉政公署转交,经立法局、司法部门或律师转送,由警察公共关系科、报界、电台转送,经政府其他部门转交,由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秘书处直收,在囚犯收押所或监狱中提取,以及其他途径等等。为了减少或避免市民因投诉警方的调查工作完全由警务人员负责而引起的误解,所以,除了警队人员互相投诉和市民投诉没有行使警察权力的休班人员的个案外,其余投诉个案的调查报告均须呈交委员会审查批准。

投诉警察课完成投诉个案调查后,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进行的监察过程如下页图示。

二、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能

委员会秘书处是独立全职机构,由1名首席行政主任出任秘书长,其下有23名文职人员,还有1名高级检察官担任委员会的法律顾问。监察工作由港岛、九龙、新界三个组负责执行,分别由高级助理秘书主管,另有一个策划及支援组负责会见证人、研究和宣传工作。

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程序是:

投诉警察课在完成调查工作后,按调查结果将投诉分类,并编写报告呈交委员会审查复检。委员会秘书处的行政主任会详细审阅这些报告,如有需要,会向秘书处的高级检察官征询法律意见。除了简单的个案外,所有投诉警察课的报告均交由秘书处在个案会议中讨论,会议由委员会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在举行个案会议后,会以书面向投诉警察课提出意见或查询。在适当情况下,秘书长也会促请该课注意现行的警方政策、工作程序和惯常做法中的不足之处,并会建议改善措施。秘书处对投诉警察课的答复,均详细审阅。秘书处随后为这些投诉个案另行编写总结报告,供委员会委员考虑,每隔14天便将已审阅的个案,以传阅方式呈交各委员考虑。委员分为4组,分担审阅工作。每组有2名或3名委员,两位副主席各负责两个组的工作。每宗投诉个案均由各组的副主席及委员审阅。主席须审阅所有严重个案,以及任何由委员会秘书长及副主席或委员呈交给他审议的个案。如案情复杂、涉及政策问题或不能透过秘书处与投诉警察课之间的文书往来解决,便会提交委员会及投诉警察课联席会议处理。联席会议的主席由委员会主席担任。委员会批签报告后,投诉警察课将调查结果分别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三、廉政公署与警队之间的联系

警务处为香港政府最大及最严密的部门。在1981年,廉政公署为了完成警队数量庞大而具规模的防贪报告,建立双方良好的工作关系,廉政专员与警务处长同意成立警察防止贪污小组,负责协调在警务处的防贪工作。该防贪小组的职权范围是:

1.确定审查项目;

2.编排审查工作优先次序;

3.考虑审查报告的建议和工作进度;

4.审议防贪报告,并确定其中建议;

5.审议推行建议的报告。

该小组每年要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检讨,先征询警方各主要单位指挥官的意见,加上廉政公署的分析,订出下个年度工作具体意见及计划,再交由防贪咨询委员会通过。

警察防止贪污小组每年开会两次,一名高级助理警务处长获委任为防贪咨询委员会当然委员。

同时,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每年举行8次会议,警务处长为当然委员。在会上,廉署行动处长向各委员汇报有关警队贪污的情况和趋势,促进警队调查和检讨工作。廉署的行动若牵涉警队人员的拘捕或搜查,行动前会简报总区指挥官,行动后亦会汇报。

另外,廉署行动处还派高级调查员,分别为警员复修、警长升级和初、中、高级指挥班设计并讲授反贪课程。

香港警察教育训练的模式

香港警察教育训练由警务处人事训练处下设的训练部主管,香港警察训练学校具体承担新警的基本训练和初级警务人员的发展训练,各警种具体承担实战训练

香港警察训练学校成立于1948年,现有教职员300人,其中校长1人,副校长1人。内设6个科,即基本训练科(负责新警训练)、支援科(负责提供枪弹和队列、体能、射击、战术训练)、进修及晋升训练科、行政科、侦缉训练科、香港警察乐队。学校的训练经费全部由香港政府负责,学员个人不用交纳任何训练费用,学校可容纳1200名学员进行训练。

基本训练的对象为新录用的见习督察和警员(学警)两种。通过训练,向新警灌输香港警察的抱负、目标和价值观,使学员能够在试用期间执行一般的着警装警务(香港侦缉警察不着警装)工作。见习督察的训练时间为36周基本训练,以见习督察的核心才能为基础,使他们能担任最先3年的着警装工作。学习期间要参加6次单元考试,3次体能测试,2次内部保安及人群管理测试,1次领导才能及实习评核。学习期满要参加第一级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就可以到警队着警装工作。见习督察3年试用期满,要参加第二级专业考试,必须考取全科及格,才能晋升为督察。督察任职期满,如要晋升高级督察,还要参加第三级专业考试。警员(学警)的训练时间为27周基本训练,教导警员(学警)核心才能,使他们能够胜任最先3年的着警装工作。学员在学习期间,要参加8次双周试,6次实习评核,3次体能测试以及武器运用、队列,还要参加法例及警务程序考试,考试合格的,就可以到警队着警装工作。工作后在1-2年内还要参加6个单元的学习,每一单元学习3天,每间隔3个月学习一个单元。

发展训练主要是为初级警务人员提供进修训练课程和晋升训练课程。进修训练分为警员5年发展课程,警员10年发展课程,警长5年发展课程3种。警员任职4-6年期间,要学习5年发展课程,时间为两周。警员任职8-10年期间,要学习10年发展课程,时间为一周。警长任职4-6年期间,要学习5年发展课程,时间为两周。晋升训练课程分为警长晋升课程和警署警长晋升课程两种。警员晋升警长后,必须参加警长晋升训练,时间为6周。警长晋升警署警长后必须参加警署警长晋升训练,时间为8周。

实战训练是为一线警务人员提供的专业训练。按警种分专业进行,主要包括战术训练、枪械训练、侦缉训练等。其中实战演练和枪械训练是重点,实战演练主要由警察机动部队和各冲锋队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战训结合的训练方式,除应对突发事件外,其他时间全部用于实战演练。枪械训练每年必须训练3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两小时,78发子弹,结束时必须进行考试。

香港警察教育训练的特点

(一)警察训练法制化、科学化。在香港的成文法《警队条例》和《警察通例》中,对警察教育训练的组织机构、经费来源、教官组成、受训层次、训练内容及训练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从训练组织上看,所有训练都由人事训练处下设的训练部组织实施。从训练部门上看,香港警察训练学校,主要承担全香港警察的新警训练和发展(进修和晋升)训练,各警种主要组织本警种的实战训练。从训练器材上看,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训练装备和世界上目前投入最大、功能最齐全的,造价一亿六千万的仿真战术训练大楼。从训练内容上看,主要有体能训练、个人技能训练、警务战术训练和指挥才能、管理才能训练。从训练方式上看,主要有阶段性训练、周期性训练、值班备勤训练。从训练对象上看,主要是一线实战人员和新录用的警察。从训练经费保障上看,所有训练经费均列入政府预算,实行全额划拨。可以说,每个警察从走进警察队伍开始,都在按照有关法例,接受层次明晰、职责明确、内容明白、形式明了的教育训练。正是因为具有明确的法令性,香港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机制表现得非常顺畅,非常科学。

(二)警察训练以适应实战为主。虽然香港警察各警种训练的做法不尽相同,但各警种在教育训练中都非常强调针对性、实用性。香港警察的机动部队是一支防暴、巡逻力量,执行各总区的日常或紧急治安任务,其专业训练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针对警员分期分批进行的大队训练,主要内容为防暴战术、人群控制(管理)、反罪恶战术、射击技术、体能强化、遇抗控制自卫术、重大事件应急能力、心理素质提升和情绪智商调整等,二是针对警长以指挥才能而进行的集中进修训练,训练内容有领导才能及指挥能力、训示技巧、应付骚乱的战术与策略、人事管理技巧等。西九龙冲锋队是一支回应999紧急求助电话的接、处警力量,其专业训练主要由以实用法律、警务程序、急救、爆破、摄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技能训练和以对建筑物、街道、车辆进行封锁、清查、搜捕为主要内容的战术训练,以及以自卫方法、武器使用、警械运用为主要内容的特别训练。专司刑事案件侦查的刑事部,专业训练主要分为以法律概念及程序、刑案调查的法证辅助、文件处理及行政程序、录影、会见疑犯及证人的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的常设课程和以卧底行动管理课程、赌博专家课程、其它政府部门知识课程为主要内容的非常设课程。各部门采取的训练方式主要有:课堂讲授、模拟演练、小组讨论、一线探访、个案研讨、课程实习,训练考核办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实习评核;不合格者直接影响薪金发放水平和职级发展晋升。从以上三个警种的实战训练可以看出,香港警察的训练在内容上固定化,在受训对象上明确化,在训练方式上程序化,在考评上严格化。

(三)警察训练管理规范化。走进香港警察训练学校,仿佛来到一所军营,校内环境优美,建筑物整洁,教官着装严谨,工作敬业,学员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文明礼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校园内无论是教官,还是学员,两人以上都是列队整齐行走,下属与上司相遇,相互敬礼问候。校园内的大小集会场所都悬挂着警徽,每天清晨校长带领两名旗手升旗。学员结业典礼简短庄重,由教官亲自逐人颁发结业证书,为增加学员的荣誉感,特邀学员亲人到场观礼。优美的环境,规范的管理,威严的教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员,增强了学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香港警察训练学校的教官全部来自一线实战部门,一般具有10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些人员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警务工作的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的专长。为避免教官长时间脱离警务工作实际,他们每3年必须进行一次岗位轮换,可以在校内轮换,也可以轮换到一线实战部门,从实战部门轮换到学校的人员,先要参加3周的教学方法学习,合格后才可以担任教官。

(四)新警训练侧重个人能力的培养。香港对新招录的见习督察和警员(学督)训练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训练,主要科目为警队简介、价值观、基本警务知识,刑法案例,警署实务,公安法例,法庭程序及文件处理,交通法例,巡逻小队管理等,训练时间分配比例为30%;第二阶段是专业知识和警体技能的训练,主要科目为语言能力及沟通技巧训练,体能、拯溺及急救训练,人群管理训练,队列训练,枪械及战术训练等,训练时间分配比例为50%;第三阶段是实习训练,主要科目为警务适应训练,领导才能训练,警队管理训练,人群控制训练等,训练时间分配比例为20%。从以上三个阶段及具体科目和分配时间可以看出,香港新警训练的内容很具体、很全面,很严格、很规范,涉及到个人核心才能培养的各个方面。

(五)初级警务人员训练注重个人前途的发展。香港警察的发展训练是为初级警务人员提供的,它分为进修训练和晋升训练两大类。警员任职4-6年期间,必须参加5年发展训练,目的是重温和更新专业知识,学习内容为法律和警务程序,实务练习和课堂讨论,个人健体知识,小组专题习作,人际交往技巧等。警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