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认汪精卫为和谈对手。同年10月,日军攻占广州、武汉。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于是,汪精卫集团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后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1939年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等进入上海,着手组织伪中央政府。经日本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于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参见彩图插页第146页)。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为“国旗”,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其组织机构仍用国民政府的组织形式,汪伪“国民政府”一度遥奉重庆国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监察院院长梁鸿志、考试院院长王揖唐、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等。
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苏、浙、皖等省大部,沪、宁两市和鄂、湘、赣、鲁、豫等省小部分。在政治上,他们收编国民党降日部队并收买流氓地痞建立“和平建国军”和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捕杀抗日爱国人士。配合日本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妄图瓦解抗日阵线。1941年3月,成立清乡委员会,集结大批伪军伙同日军实行反共清乡,妄图消灭坚持敌后抗战的新四军和游击队。在经济上,滥发纸币,圈占土地,“委托经营”某些工矿企业,强征粮棉,实行物资统制,并收取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还公然开征鸦片捐。在文化教育上,推行“新国民运动”,施行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追随日本参加《国际防共协定》,1943年1月,对英、美宣战,号召效忠日本盟邦。同年11月,又伙同伪满洲国和泰国、缅甸、菲律宾等国的伪政府签订《大东亚共同宣言》,为日本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摇旗呐喊。1944年11月,汪精卫在日本病死,其位由陈公博继任。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陈公博为首的一批汉奸头目先后被处决。
参考书目
黄美真、张云:《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蔡德金等:《汪精卫伪国民政府纪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82。
(丁贤俊)
王安石
王安石
(1021~1086) 宋代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庆历二年(1042)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分,同年轻的宋神宗赵顼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爱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在哲学思想方面,他的认识论路线属于唯物主义,他还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得到了发展。《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仅在彭耜《老子道德真经集注》等书中还保存了若干条目。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同情民众疾苦;晚年的诗侧重于讲究技巧,雅丽精绝,为世所称。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此外还有《字说》,系有关文字学方面的著作,仅在他人著作中残存了若干条;《熙宁奏对日录》系王安石任宰执时有关个人政治生活的亲笔记录,主要保存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亦无传本。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和王文公。
参考书目
《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邓广铭:《王安石》,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
漆侠:《王安石变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漆侠)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
见王安石。
王弼
王弼
(226~249) 三国魏名士、玄学家。字辅嗣。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幼而察慧,尤好老氏之学。通辩能言,为名士裴徽、傅嘏所知。何晏叹称“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矣!”遂以弼补台郎。弼性和理,乐游宴,解音律,善投壶。嘉平元年(249)因事免官,其秋遇疠疾亡。王弼好论儒道,竞事清谈,与何晏、夏侯玄等同是魏晋玄学的开创阶段——正始之音的代表人物,史称正始名士。他抛弃了两汉以来烦琐的经学和谶纬迷信,采用思辩哲学的形式,以探讨宇宙本体问题作为其思想体系的核心。认为万有统一于一个共同的最高本体——“道”或“无”。他把老子“有生于无”的思想引向“以无为体”、“以有为用”的本体论,认为在自然界之上,有一个非物质性的实体,这个实体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由此建立起“以无为本”的唯心主义本体论学说,又称“贵无论”。在自然与名教的关系上,主张以自然为本,名教为末。根据“自然”、“无为”的原则对待名教,只要符合这个原则,名教则完全是必要的,表现出调和自然与名教的倾向。其“圣人有情”说认为,圣人能体现自然之道,以“无”为体,但圣人五情与众人同,故不能没有哀乐的感情。圣人与众人的区别仅在于“应物而无累于物”。他曾与傅嘏讨论孔、老异同,仍以孔子为高,反映了他维护名教的真实立场。其主要著作有《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以及《论语释疑》等。现较为通行的王弼著作的释本有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的楼宇烈《王弼集校释》。
(李中华)
王充
王充
东汉著名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家。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人。生于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卒于汉和帝永元年间(89~105)。出身“细族孤门”,早年到京师洛阳太学受业,师事班彪。常游市肆,阅览所卖书,博通百家之言。后归家乡教书,先后任县、郡功曹、州从事和治中等职。辞官还家后,其友谢夷吾曾上书推荐他的才学,汉章帝特诏公车征辟,因病不行。他晚年虽生活潦倒,但仍撰写《养性书》十六篇,现已散佚。所撰《论衡》是一部富有新见的哲学著作,历来著录为八十五篇,今传世各本,《招致篇》均有目无文,实存八十四篇。王充在《论衡》中提出了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物质性的“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元素,其属性“自然”、“无为”。他否定了董仲舒以来把天说成为有意志的人格神,认为天有意识地创造了自然界万物的理论。从无神论出发,王充区别天道和人事,批判了汉代统治者宣传的“君权神授”和谶纬、符瑞、灾异、祭祀、卜筮、禁忌、鬼神等迷信思想,他认为帝王也是人生的,不是天神的后代。所谓符瑞,都是“和气”产生的“常有之物”,并非天神有意安排。帝王的主观感情不能影响天地的变化,自然灾异不是天神有意用以谴告帝王的。他否认灵魂不灭,人死为鬼。认为人死则血脉枯竭,精气灭绝,形体腐朽,变成灰土,不会成为鬼。在认识论上,王充重视感觉经验,认为人要获得知识,须依靠耳闻目见,“生而知之”和“前知千岁,后知万世”的事情是没有的。同时他也重视理性思维,主张独立地思考和分析问题。他认为为了探求知识,质问和驳斥孔子,也不“伤于义”,“逆于理”。王充的这些观点与传统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传统的尊孔观念有所不同,其著述在东汉末期以后产生较大影响。由于当时生产条件和科学水平的限制,王充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作了不少错误的解释。他无法把唯物主义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不得不用宿命论来说明人间富贵贫贱的现象,认为“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等。这是王充思想的重大局限性。
《论衡》书影
(吴树平)
王宠惠
王宠惠
(1881~1958) 中华民国时期外交、司法高级官员。字亮畴。广东省东莞县人。其父王煜初是香港基督教堂牧师。王宠惠幼年在香港上小学、中学。1900年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堂法科。1901年留学日本。1902年转赴美留学,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又取得英国律师资格。1904年在纽约协助孙中山撰写《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英文稿。1911年在广州加入同盟会。参与筹措经费发展会员的工作。武昌起义后,任民军代表伍廷芳的参赞,并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被推为副议长。1912年1月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3月改任唐绍仪内阁的司法总长。6月因忿于袁世凯的独裁,与同盟会阁员一起辞职。不久往上海,在孙中山创办的铁路总公司任顾问。1916年5月任西南反袁护国军军务院外交副使。1917年赴北京任法律编纂会会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