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
人物诗文作品的汇编,有楚辞、诗文评论、词曲、总集、别集之分。楚辞是汇编、注解屈原、宋玉所著之赋的文集;诗文评论为文学评论之书;词曲是专门收集词曲,汇编而成。总集是辑录不同作者的诗文,汇编成集;别集是将一人之多种文体作品,汇编结集而成。文集有 的是自编,有的是由其子孙或门人辑录编成。总集和别集构成文集的主体,其中别集数量尤多。
先秦的《诗经》及诸子之书,本皆具有文集的某些特点,但因前者被奉为五经之一,后者又皆列入子部,故楚辞遂被视为文集之始。其他各类文集,按出现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别集、总集、诗文评论、词曲。西汉王逸,撰《楚辞章句》十七卷,开创楚辞这一类别。别集出现于东汉,为后人追题的《荀况诸集》,集的名称的正式产生,是南齐张融撰写的《玉海集》。总集的最初代表作为西晋挚虞所编的《流别》,其书已佚,但在《艺文类聚》中仍保留挚虞著书之论。梁昭明太子萧统所编《文选》,是现存的最早的一部总集。诗文评论于曹魏初年体裁渐成,因曹丕的《典论》已佚,故学者将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定为诗文评论的创始作。词曲类则大体形成于宋词出现以后。
今天所能见到的文集,绝大多数为明清时期所编录。明以前的文集多已散佚,但传世者不乏名著,具有极高的史学和文学价值。以总集为例,有梁萧统的《文选》、陈徐陵的《玉台新咏》、宋李昉的《文苑英华》、宋郭茂清的《乐府诗集》等等。
明人文集文体类别多种多样,主要是诗、文、书牍、奏对等,包括有:奏疏、谏阻、论说、公牍、书启、序跋、策问、诏令、传记、行状、行述、年谱、箴、铭、笔记、日记、墓志铭、神道碑、哀辞、祭文、赞颂、贺、表、杂著、揭帖、史论、史评、注释、考证、经筵讲章、语录、辞赋等。其内容丰富,诸如国家政治、典章制度、战争、边防、军事、行政、吏制、刑律、命案、宗庙、陵寝、礼仪、科举、户口、田赋、税收、徭役、农田、水利、海运、漕运、仓储、风俗、民情等,是研究一代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和中外关系的重要史料。
存留至今的明人文集的数量,尚无全面的统计,除诗集外约有两千余种,作者一千五百余家。其中包括元明之际的宋濂、刘基、胡翰等,明清之际的钱谦益、顾炎武、王夫之等。笔者以官僚政客、文人学者居多,也有少数隐士、道家和释家的作品。
明人文集有明刻本、清刻本和民国年间的铅印本等,也有尚未刊行的稿本、抄本,除单行本外,大都收入各种丛书。
(肖林)
清代无论文集的数量,或所包含的内容,都大大超过前代。据《清史稿·艺文志》的载录,共收有别集类书目一千六百八十五部,总集类书目五百零三部。后来,《清史稿·艺文志补编》又续收别集类书目两千八百九十部,总集类书目三百五十四部。上述书目,包括了一部分清人辑轶前代诗文的集子,若将其剔除在外,总计约五千部以上。曾有学者检索中国各大图书馆收藏的有关书目卡片,共得清人诗文别集目录约一万三千余种。而这还不是最后的数字,因为流散在各地的抄本、稿本,甚至一部分刻本,都无法收集在内。至于亡佚散失的集子,则更难以考稽齐全了。
清人文集,从名称而言,大抵沿袭前世旧称,叫做集或文集、类集、合集、全集、遗集;也有称作稿、文稿、类稿、丛稿、存稿和遗稿的;而稿又有初稿、续稿,集有正集、别集的分别。此外,亦有以文录、文编、文略、遗文等命名的。至于在集、稿、抄、录等名目之外另出书题的,当然也有不少。
清人文集,极大多数属于个人之作。在当时,一些名家硕学之士,固然都要编选集子,许多朝廷显宦,以及省府州县等官,甚至连皇帝本人,亦因显示学问,或附庸风雅,致力于刊刻诗文论说。至于一般穷儒寒学之辈,尽管财短力绌,但也常拼其毕生之力而收辑自己文章。
清人文集的内容庞杂不一,类目的划分与明大体相同,并以奏疏、论说、记叙、序跋、传志占主要地位。但也有的文集,类目单一,如只收其诗作的诗集之类。文集的分量也大小不一,多者可以上百卷或数百卷。如乾隆皇帝弘历的《高宗诗文全集》,共有五百八十二卷,可算是分量最大的了。一二十卷至数十卷的集子比较普遍。少者则二三卷或不分卷。当然,除了卷数多寡以外,卷与卷之间的大小,也与分量的多少有直接的关联。
清人文集,往往初集或初稿由本人选定,而续集、续编或辑佚之类,由后人继续增补。也有的是多次整理、多次刊刻。历经康、雍、乾三朝的著名学者方苞,其著述就先后被整理刊刻过五六次。
清人选编众人之作合为“总集”的风气也很盛。康熙中魏宪辑《皇清百名家诗》,收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魏裔介等九十一人的诗作;同治二年(1863),李长荣辑《柳堂师友诗录初编》,则收了一百六十多人的作品;蔡殿齐的《国朝闺阁诗钞》,专门收录一百名妇女之作;还有如宋荦的《国朝三家文钞》,是将侯方域、魏喜、汪琬三家文字辑在一起。道光时,李祖陶的《国朝文录》初编,收各类文集四十种,同治间又出续编,再收文集五十种。这些诗文总集,一般只是把所要收录的原编集子辑在一起,进行刊刻,做法比较简单。另如沈德潜的《国朝诗别裁集》、张应昌的《国朝诗铎》,是从数百种或近千种集子中,按作者的意趣,选出佳作并加注释,分时期或类别,编辑成书,需花费较大功夫。类似沈、张两人以编选各家文章成集者,当推《切文斋文钞》和《皇朝经世文编》最为著名。《切问斋文钞》,乾隆间由陆耀编辑,共三十卷,分学术、风俗、教家、服官、选举、财赋、荒政、保甲、兵制、刑法、时宪、河防十二门,是一部以经世致用为目的的好书。后来贺长龄聘魏源编《皇朝经世文编》,多少也受到该书的影响。
清人的辑佚工作是很出名的,于是便有人把前代人的文章诗词收集起来,编成集子,尽管不能归入清人文集,但搜求遗文、校刊训释相当艰苦,也可算清人在学术上的一大成就。从康熙时候起,由官府倡导陆续编出的《全唐文》、《全唐诗》、《全金诗》等,都是些费工费时的大部头书。其他如张金吾辑《金文最》、李调元的《全金诗》、缪荃孙的《辽文存》等,亦颇见功夫。而最足称道的当为严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据作者自称,他曾历时二十七年,竭尽搜求爬梳之力,始得功成完篇。
清人文集,不但是从事文学史研究的基本资料,而且因为集子中的内容包括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民族等各个方面,所以也为历史研究工作者所看重,是进行历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资料来源。
(郭松义)
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
西汉文帝、景帝两代四十年左右的时间,政治稳定,经济生产得到显著发展,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汉文帝刘恒(前203~前157),汉高祖刘邦中子,母为薄姬。高帝十一年(前196)受封为代王。公元前180年吕后死,诸吕作乱,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共诛诸吕,迎立刘恒为帝,在位二十三年。汉景帝刘启(前189~前141),文帝太子,母为窦皇后。公元前157年即位,在位十六年。
汉文帝刘恒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文景两帝相继即位后,又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
汉景帝刘启
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文帝二年(前178)和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减至四十钱,徭役则减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前155),又把秦时十七岁傅籍给公家徭役的制度改为二十岁始傅,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为二十三岁。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汉文帝对秦代以来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1秦代大多数罪人,即被判处为隶臣妾以及比隶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文帝诏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2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3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见云梦秦律)。汉文帝下诏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减轻了笞刑。改革的后两项在当时和以后虽没有认真执行,但文帝时许多官吏能够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文景两代对周边少数族也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役属闽越、西瓯、骆,又乘黄屋左纛,与汉王朝分庭抗礼。文帝即位后,为赵佗修葺祖坟,尊宠赵氏昆弟,并派陆贾再度出使南越,赐书赵佗,于是赵佗去黄屋左纛,归附汉王朝。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又与匈奴定和亲之约,此后匈奴虽背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备守,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扰百姓。
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与文帝个人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他即位不久,就废止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地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之官,凡有灾祥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皇帝要负责。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自奉也相当节俭,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之物都没有增添。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文帝曾想建造一座露台,听说要花费百金,等于中人十家之产,于是作罢。因为文帝提倡俭约,所以当时国家的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括,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景两代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封建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
但是,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则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景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同时,文帝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对同姓诸侯王的权势虽曾有所限制,但未能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其动乱隐患;景帝三年(前154)吴楚七国合谋叛乱(见吴楚七国之乱),与此当有一定的关系。
(于豪亮)
《文史》
《文史》
大型不定期学术研究刊物。专门发表有关中国历史、文学、哲学、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研究考证文章。1962年创刊,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新建设》编辑部编辑,中华书局出版。每辑约三十至五十万字。至1966年停刊时,出版了四辑。1978年复刊后,改由中华书局编辑部编辑,仍由中华书局出版。至1988年底,已出版三十辑,共发表五百多位作者的九百多篇文章,约一千一百万字。以“崇尚实学,去绝浮言”为办刊方针,注重资料和考证,强调实证性、创造性,提倡实事求是的学风和质朴平实的文风,受到国内文史界的好评。近年来,又注意发表海外学者的论文,引起港台学术界和国外汉学界的关注,成为中外学术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园地。
(李解民)
《文史杂志》
《文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