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之处有以下五点:1肯定历史的主人是劳动人民,否定旧史书以帝王将相为主人的观点。2按照一般社会发展规律,划分中国历史的段落。3分封建社会为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从西周起到秦统一为初级封建社会;自秦到南北朝为封建社会第二阶段;隋唐到鸦片战争为封建社会第三阶段。4重点写统治阶级压迫农民、农民被迫起义以及民族英雄与人民群众英勇抵抗外族入侵,说明中国人民具有反抗压迫,反对侵略,敢于斗争的传统。5注意反映古代科学技术发明及有关农业、手工业生产等史实。该书自1951年起开始增订重写,先后完成第一至三编,篇幅扩大四倍。第一编一册,自远古到秦统一;第二编一册,自秦到南北朝;第三编分一、二两册,包括隋、唐、五代。宋以后部分因范文澜病逝,未能亲自完成。
《中国通史简编》上、中册分别初版于1941、1942年,由延安新华出版社出版;1948年由上海新知书店出版修订本,取消上、中册名称;1953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修订本《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1957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修订本《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1965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修订本《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一、二册。该书在写法上夹叙夹议,文字简洁生动,深入浅出。自1941年问世后,在国民党统治区遭到严禁,但深受读者欢迎。几经修订再版,累计印数达数百万册,成为中国近五十年来一部主要的历史读物。(参见彩图插页第144页)
(曾业英)
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
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
清末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团体,中国同盟会的分支机构。1911年7月31日(宣统三年闰六月初六)在上海成立。总务会议长为谭人凤。职员有谭人凤、陈其美、宋教仁、潘祖彝、杨谱生五人。谭人凤等一部分同盟会会员认为同盟会本部只注意南方各省的武装起义,而对长江流域各省的革命活动重视不够。1910年夏在日本东京举行的十一省区同盟会分会会长会议上,他们就主张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的工作,并酝酿成立中部总会。次年,四月二十七日(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黄花岗起义失败后,同盟会一些领导人意气消沉,谭人凤等遂在上海正式成立中部总会,并在南京等地设立分会。其《宣言》和《章程》中规定:“本会以推覆清政府,建设民主的立宪政体为主义。”“定名同盟会中部总会者,奉东京本部为主体,认南部分会为友,而以中部别之,名义上自可无冲突也。”他们曾派吕志伊到香港,敦促黄兴北上主持湖北起义的工作,还曾派人到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等省联络。中部总会的成立事先没有取得本部的同意,但它仍是依据同盟会的奋斗目标,并在其组织内从事活动。它的成立对武昌起义和江、浙、皖等省的响应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辛亥革命后,同盟会本部自日本迁回国内,中部总会的活动自行结束。
(金冲及)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四大官僚资本银行之一。前身是1904年清政府创办的户部银行,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大清银行营业困难,于次年2月由上海大清银行改组成立中国银行,委派孙多森为总裁。1913年4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定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中国银行发行的五百元纸币(1942年)
为银元六千万元,官股商股各半。总裁为汤睿。总行设北京,上海中国银行改为分行,各省在原大清银行基础上亦陆续成立中国银行分行。1916年3月由于袁世凯称帝失败,5月北京政府下令中国、交通两行停兑,中国银行沪行正副经理宋汉章、张嘉璈,抗拒停兑命令,筹集资金照常兑现,数日后即将上海金融风潮平息,中国银行信誉大著。1917~1927年张嘉璈升任该行副总裁,掌握大权。1923年,北京政府财政支绌,将所持官股五百万元出售,于是中行摆脱了北京政府的控制,成为江浙财阀的金融机关,与交通银行共掌全国金融的牛耳。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总管理处移设上海,1928年10月该行改组,加入官股五百万元,商股仍维持两千万元,定为国际汇兑专业银行,设总管理处于上海,以李铭为董事长、张嘉璈任总经理,该行成为国民党政权的主要经济支柱之一。1935年6月,国民政府利用金融危机,修改中行条例,规定资本总额四千万元,由财政部发行金融公债两千万元作为官股,改派孔祥熙为董事长,宋汉章任总经理,从此,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了中国银行。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迁重庆。1942年财政部再拨官股两千万元加入,资本额增至六千万元,官僚资本占股三分之二;并规定该行为发展国际贸易银行。战后该行迁回上海,国内外分支机构增至两百二十余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分别接管,其总管理处迁至北京,成为专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
(熊尚厚)
中国远征军
中国远征军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应英国政府请求而组织的一支远征缅甸的抗日部队。
远征军由云南搬运重炮赴前线作战
日军于1941年12月袭击美国海空基地珍珠港,并进而占领了东南亚部分地区之后,于1942年1月发动了侵缅战争。中国政府根据1941年12月《中英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应英国政府请求遂以第五、六、六十六军,共十万余人组成远征军。由远征军第一路司令长官罗卓英和同盟国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指挥,于1942年2月先后入缅作战。
从3月至4月,远征军在同古、仁安羌、腊戍等地与日军激战。其中仁安羌一战援救被围英军七千余人。远征军在缅北的抗战,给日军以沉重打击。但由于中英美战略目标的不一致,使远征军陷于被动的态势,至4月底被迫后撤。8月,远征军大部退至怒江东岸,一部西撤印度。人员仅剩四万人左右。退入印度的部队改称中国驻印军,由史迪威任总指挥、罗卓英任副总指挥,统辖郑洞国的新一军和廖耀湘的新六军。退入滇西的部队,连同后续部队,于1943年春重新成立中国远征军司令长官部,由陈诚任司令长官、黄琪翔为副司令长官,统辖第十一、二十集团军及第八军。
1943年10月,中国驻印军为掩护中印公路,沿公路向缅北推进,经十个月的苦战,于1944年8月攻占缅北重镇密支那。1944年5月,滇西中国远征军强渡怒江,沿滇缅路向缅北实施反攻。1945年1月27日,远征军与驻印军会师于缅甸芒友,打通中印公路,至3月遂将日军全部赶出缅北和滇西。此后,中国远征军返回国内。
1944年9月,中国远征军向缅甸境内的日军腾越守备队发起冲击
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重新打通了中国西南的国际运输线,有力地配合了盟军在太平洋的反攻,为盟军在缅甸的最后胜利作出了贡献。
(齐福霖)
《中国之命运》
《中国之命运》
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陶希圣按照蒋介石的授意撰写,以蒋介石的名义于1943年3月出版的论著。该书分八章:1中华民族的成长与发展;2国耻的由来与革命的起源;3不平等条约影响之深刻化;4由北伐到抗战;5平等互惠新约的内容与今后建国工作的重心;6革命建国的根本问题;7中国革命建国的动脉及其命运决定的关头;8中国的命运与世界的前途。最后是“结论”。共十万余字。该书在回顾中国历史之后,提出“中国从前的命运在外交……而今后的命运,则全在内政”,在抗日战争期间,认为“攘外必先安内”,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
《中国之命运》封面
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着力地渲染“一个主义”、“一个党”。把三民主义说成是“国民革命永远不变的最高原则”,“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的路线”,“汇萃我整个民族意识之思想”,“任何思想离开了三民主义,即不能长存于民族意识之中”;“三民主义的伟大,在其容纳各种的思想而冶于一炉”。根据这一说法,其他党派应当放弃各自的主义。蒋介石还强调,中国国民党是“领导革命建设国家的总机关”,“永为中国唯一的革命政党”,是“为整个民族的生存而组织的,亦是为全体国民的利益而革命”,要“全国一致集合于青天白日旗帜之下”。他要求“成年的国民务必加入国民党,青年的国民,只有加入青年团,才可以顾全全民族全体的幸福,保障国家整个的利益,筹划国家民族永久的安危”。
该书公开提出反对共产主义和自由主义。认为“五四以后,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思想,流行国内。他们对于中国文化,都是只求其变而不知其常”,“是与我们民族的心理和性情,根本不能相应的”;“共产主义不仅不切于中国的国计民生,违反了中国固有的文化精神,而且根本上忘记了他是一个中国人”。蒋介石暗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和敌后抗日根据地是“新式封建与变相军阀”。
《中国之命运》的出版,是蒋介石分裂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动新的反共摩擦的舆论准备。国民党政府通令各级政府机关、党部、社会团体、大中学校及军队全体官兵都要阅读,以加强其思想统治。中国共产党对其从政治上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的剖析与批判。
(严如平 左步青)
中国致公党
中国致公党
中国民主党派之一。简称致公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堂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抗日战争开始后,致公党号召党员参加抗日,并通过致公堂等团体发动华侨积极支援祖国抗战。1947年5月,致公党在香港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实行改组,发表宣言和告海外侨胞书,宣言提出联合一切民主力量,建立新中国的政治主张,走上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1948年5月,致公党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号召,与各民主党派联名通电表示拥护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发表宣言,号召广大侨胞积极支援祖国的革命,为即将成立的新中国贡献力量。1949年,应中国共产党的邀请,致公党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形势的变化,该党的组织和活动,从海外转移到国内,在国内的归侨、侨眷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中发展党员。1950年4月,致公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确认以《共同纲领》作为致公党的政治纲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后,致公党成为以归侨、侨眷和与海外有联系的代表性人士、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党,是与中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1952年起,致公党的历届主席为陈其尤、黄鼎臣。1988年12月,致公党召开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董寅初为主席,推举黄鼎臣为名誉主席。
(左步青)
中国自办银行
中国自办银行
继外国在华银行创立半个世纪后,自19世纪末起由中国自办的经营货币资本,从事存款、放款、汇款、兑换等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外国在华银行所获优厚利润的刺激、清政府财政上的需要、帝国主义在华贸易的扩大以及中国近代工业的初步发展和社会货币资本的一定积累等因素,中国新式银行遂得以兴起。1897年5月27日(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中国自办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由太常寺少卿、全国督办铁路事务大臣盛宣怀“奉特旨开设”,总行在上海。在该行二百五十万两实收资本中,由招商局和电报局分别投资八十万两和二十万两;盛宣怀名下包括他本人和代其他官僚出面投资的达七十三万两。另有户部拨存、分五年还清的生息存款一百万两。中国通商银行是在清统治集团倾轧争吵、各帝国主义觊觎之下,几经波折才得以建立的资本主义银行,它虽受到封建势力的一定支配,但毕竟是中国近代信贷事业的肇始。继中国通商银行后,在20世纪初,清政府又在法律上承认民营银行的开设。在短短的十几年间,各地先后建立了十余家银行,反映出中国资本主义金融业有所发展。这些银行是:户部银行(1905,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北京)、浚川源银行(1905,成都)、信成银行(1906,北京)、信义银行(1906,镇江)、浙江兴业银行(1907,总行原在杭州,旋移上海)、交通银行(1908,北京)、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08,上海)、浙江银行(1909,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