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34(1 / 1)

关东异志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小姐对你尚未死心,而且她精神恍惚,脾气暴躁,我劝你最好不要迁怒于她。这个人,是我们一颗重要的棋子儿,用好了,咱们预期的目的都能实现,你能娶到关外的那个相好,我也能在太祖的寝宫之中觅得有用的情报,解救苍生,大富大贵的日子指日可待;如果用不好,说句难听的,咱们这几个老老少少,除了他亲生弟弟含炯,全得交待到这儿”。

听了燕叔的话,我点头表示同意。的确,含琢遭受了太多的打击,仇视外界的习惯已经形成,杀人越货也如同儿戏,眼前的她,是抱着与我复合的想法,才暂时压住杀气,换了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自幼年开始经历的种种创伤是不可能一下痊愈的。我虽然怜惜她,却不能真真正正的给她以妻子的关爱,与其给她一个虚有的名份,让她独守空房,还不如当机立断彻底了结这段情份。凭含琢的家境和能力,找一个本本分分的丈夫是不费力的。但话也不能说得太直接,否则一旦激怒含琢,我们又将小命不保,如何能够既把含琢安抚住,使她渐渐地回心转意呢,这实在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燕叔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贤侄,无论怎样,为叔都希望你能处理好和方姑娘的关系,毕竟,你能和方唯清见上面,以至讨要军火,都是借着你是方家女婿的这层关系,所以,在离开云南回到关东之前,你最好还是不要点破为好,能装一天糊涂,就装一天糊涂吧”

“老前辈,依您说这下一步咱们要怎么走才好?”

“方姑娘肯定知道方老爷子藏身的所在,咱应该带上含炯,随方姑娘一起去找拜会他,你到了那里小嘴儿甜点,你岳父老泰山一高兴说不定连西洋火炮都赏给你,到时候咱们找个借口回到关东,凭着枪杆子大干一番,你挖财宝,我探龙穴,等咱完成大事以后随便找个无名的小镇隐居起来,再放出风声,说一行人全都出了意外外,命丧九泉,等不了几年方家就会给方小姐另觅他人,到时候一切也就都淡然了”。

我心中暗想:燕叔不愧是老江湖了,出的这招可真够毒的,不过眼前除了这条计策,也真的没有他路可走了。

等我与燕叔定订下最终的方案,时间已不知不觉过去半个多时辰,夜深了,秋风很凉。

第五十六章云南(一)

叔侄俩定下计策回屋休息暂且不提,一夜无话,待到次日平明,老少爷们儿们起床梳洗休整,忙得不亦乐乎。这些天在海上飘泊,谁都没能好好的清理内务,再加上后来被俘,在水牢里又关了好几天,远远望去,我们几个不像是京城来的奇人贵客,反倒像是丐帮派来要饭的使团。

一晃又过去了两日,含炯和独孤璞的身体都恢复得不错。我开始怂恿含炯劝她姐姐回家。含炯倒还真听话,一口一个姐姐叫着,把含琢哄的格外高兴。我能看得出,含琢其实早就活了心,想与父亲兄长团聚,但之前大仇未报,她实在捱不下面子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想她这次她寻到了亲夫,又找回了亲生弟弟,着实把面子赚足,任谁也不敢再笑话她了。

吃过午饭,含炯蹦跳着来告诉我,说含琢已经答应带我们一起回云南。另外,含琢说这个害人的水寨也不要了,她已经散了金银,遣喽啰们回家务农了。闻听含炯的话,我心中亦喜亦忧。喜之喜,含琢能够洗心革面,不再做这害人的勾当;忧之忧,看她此番孤注一掷的力度,怕是铁了心的跟定我了。

不管怎样,燕叔的计策还是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的,否则这半年以来的努力,以及在海上苦熬的三个多月就算彻底白费了,两位船老板也算白死了。我自己呢,则更惨:如果没有意外,我现在应该背上了朝廷钦犯的身份,虽然用太祖寝宫里的《龙兴风水图志》在独孤璞那里换了八万两纹银,但再想回到京城重振祖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除非我想掉脑袋。唯今之计,只有骗来军火,随燕叔重返关东做一票大单才行。

见我眼也不眨地呆立着深思,含炯便打趣道:“姐夫,你愣在那里想什么呢?不是嫌弃我姐了吧?”,我忙接道:“小鬼头,姐夫待你不薄吧,你可别害姐夫啊,这话要是不小心传到你姐耳朵里,她非得把我活剥了皮”。

含炯微微一笑,说道:“姐夫,如果我没记错,你在北京城郊我燕大叔的家里,你们好像是商量了其他事儿来着,借着送我回家的机会,管我爹索要什么丹麦机枪,然后返回东北去挖掘谁的古墓来着……”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小鬼头表面上对大人的事情漠不关心,可心里边却什么都知道,如今他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跟我摊了牌究竟是所谓何故呢?

“唔……含炯,你既然全都知道了,那你打算怎么做?”

“姐夫,你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跟爹说的,只要……”

“只要什么?”

“只要你们回关东的时候带上我,让我和你们一起去冒险就行。在家呆着实在是太枯燥了,能憋死人”

“行!姐夫答应你,不过你也要帮我保守秘密,要不咱们谁都去不了,知道么?”,听了含炯的话,我不禁长出了一口气,含炯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大人那么多的鬼心眼子。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驷马难追!”

第二天是一个阳光充沛的艳阳晴日,老少爷们儿们随着含琢带上应用之物,一把大火烧毁了水寨,踏上了前往云南的征程。常言道“狡兔三窟,诈狐五穴”,能成大事者,必须要有几倍于他人的自保意识和忍得住寂寞的超常耐力。方唯清就是这种人,为了安全,他的老巢没有设到昆明,而是藏在一个叫做“勐马”的边陲小镇。勐字音为měng,比喻勇猛,傣族人最爱用这个字儿,凡是有平地的地方,一般都用勐字修饰。方老爷子之所以把自己的藏身之所安置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深思熟虑之后决定的:

首先,昆明在地理上,处云南中央偏北,不临边界,与南洋无论联系还是交易都非常不便,不利于业务的开展,而勐马镇地处云南的西南一侧,进可以顺东北方向直达四川盆地;退可以经由广西逃往海南,是一个完美的居住场所。

其次,昆明是云南清兵驻扎最为密集的都城,方家虽然兵马齐全,但羽翼未丰,财力尚未达到富可敌国,暂时还不敢公然与大清朝官军公然叫板。

最后,方唯清利用了云南民族繁多的特点,巧妙地把矛盾转移,使得清军不敢轻易离开昆明腹地,对云南进行大规模的清剿。云南地貌复杂多样,以元江谷地和云岭山脉南段的宽谷为界可以分为东西两大区域:东部为滇东、滇中高原,其地势奇陡,地貌异常险恶,溶洞石林丛生,人在上面不动尚且难以呼吸,更不要说战斗了;云南以西是横断山脉纵谷区,地势雄奇险峻,更有三江并流的奇观,属于易守难攻的地势。

自古以来,云南就是一个多民族的杂居地,境内常驻哈尼、傈僳、拉祜、纳西、景颇、独龙、白族、傣族等几十个部族,民族问题非常敏感和微妙。为了巩固统治,明朝时期统治者曾在云南实施了土司政策并加以完善。土司是宋朝“土官”的演变,其职位可以世袭,但传承之前必须经过朝廷的批准,《明史-职官志一》曾有记载:“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从三品)之袭替,胥从其俗。附寨之官,自都督至镇抚,凡十四等,皆以诰敕辨其伪冒”。土司对朝廷要上缴一定量的赋税杂役,而朝廷给土司以掌控军队的权利,它的实际作用相当于自治政府。自明朝中期以来,土司政策稳定了云南的政局,促进了云南各方面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考验,土司政策所暴露的弊端越来越多,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世袭制过分膨胀了某个家族的势力,使之在羽翼丰满之后敢于自拥为王。

玄烨于康熙十二年始发兵清剿三藩头目平西王吴三桂,无奈清军法纪不严,在讨伐当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冲突不断,及至康熙十七年秋,吴三桂病死,清军彻底进驻云南,更是与当地傣族民众发生了大规模的冲突。到了雍正在位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集权,防范三藩死灰复燃,胤禛皇帝下大力气在云南实施改土归流的变革,触犯了当地很多地主的利益,反清呼声自此不断。

雍正六年,云南爆发了一起最严重的事故:拉祜族人扎铁匠在镇沅率领拉祜族大军,并联合傣族和哈尼族的军队,公然起义抗清,不服清朝管理。雍正闻听消息后急派兵镇压,扎铁匠最后虽然战死沙场,但余下的部队多年来一直不停地在暗中偷袭清军,使得清军的大部队不得不提早收缩防线,放松布防,再加上天高皇帝远,清朝的权力和兵力均鞭长莫及,导致少数民族聚居地周围很少遭到清军的搜查。方唯清在当地不仅仗义疏财,赢得了当地土著的信任,更是公然资助革命党反清义举,获得几个部族首领尊重。基于以上几个原因,方家把指挥总站设到这个狗不拉屎猫不回头的弹丸之地,多少年来与众多少数民族一起倒也相安无事。

第五十七章云南(二)

五人一把大火烧毁了水寨,沿海口南岸经由广西赶往云南勐马县。之前我已说过,云南不仅地势复杂,难于深入;而且境内部族众多,民风彪悍。自鸦片战争之来,傣族、佤族、苗族、哈尼族和拉祜族等同胞都曾与侵略军做过殊死搏斗,其中以佤族和傣族抵抗英军的事迹最为著名: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在英军的威逼之下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开始了中华民族的屈辱史,英国在得了通商和赔偿等便宜之后野心并没有满足,又想从中国的边界入手打分裂的牌,收买少数民族的酋长和土司搞傀儡政府。光绪九年,英军随法兰西主力入侵麻僳坡、马关两县,被当地苗族、瑶族、壮族、汉族等民众数百人,用大刀、毒弩、火铳经过大小数十次激战激退一千多以洋枪洋炮武装的英法侵略军,收复失地数千里,重挫了英法联军。吃了败仗以后,英军并不罢休,又在光绪十七前打着“探险”的名义卷土重来,擅自入侵了伊洛瓦底江进入德宏地区测绘勘测和收集情报,当地傣族部众哪受得了这种气?傣族土司刀安仁率当地民众痛杀英军,击退了英军的第一波攻击。几个月之后,不甘心失败的英军再次攻打天马、汉龙两关,彻底把傣族民众惹怒,刀安仁率部抵抗了八年终于把英军彻底清出国界。我的岳父老泰山方唯清在光绪二十六年到达云南,也随军参加了几次抵抗外族入侵的义举,与当地傣族首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鉴于以上原因,清军虽然知道方唯清就藏在云南的西南部,却也不敢贸然捉拿。

一路无话,众人风餐露宿将近半个月时间,终于踏进了云南地界。以前我在北京妙仁堂当公子的时候,就常听往来贩草药的农民说,云南境内气候温和湿润,有“四季如春”的美称,境内有数不清的奇花异草,一年到头都是和风细雨,从没有狂风暴雨,更不用穿棉衣御寒,之前我就一直向往着长大以后能够来到云南出游,没想到今天却是以这样的身份抵达的。

勐马绝对是一个别人不告诉你,你就一辈子都不知道的小地方。好在含琢在这里呆了一年多的时间,还能大致记忆起回家的路线。我们几个非常幸运,在离勐马还有二三百里的驿站里含琢遇到一位景颇族的老乡,这位白发老人一听说含琢找到了弟弟想要回家,他二话不说,套上马车就要送我们。众人一路上风餐露宿已经心神疲惫,也乐得乘坐老乡的马车回去。

老乡一共给我们预备了两辆马车:他驾一辆,载着我和含琢;他儿子驾着一辆,载着燕叔、独孤璞和含炯。七人二车连饭带上了盐巴和糯米干粮,风也似的赶往勐马小镇。说实话,我其实很想坐到后车里与燕叔他们商量下一步的计划,无奈含琢咬住青山不放松,任我东西南北风,不管我找什么理由,他都寸步不离地紧跟着我,好像一个不留神我就会跑了似的。独孤璞他们见状,也不好意思拆散我俩,就给我一个眼神,叫我好好地与含琢相伴。我明白老头子的意思,他这是叫我稳住大伙,待有了好机会我们爷俩再一同相聚。

含琢今天穿了一件丝质的红色旗袍,脚下蹬着一双黑红相间的软皮靴,散着的头发和一顶民族气息特别浓烈的孔雀翎帽子挡住了多半边脸,让她显得乖巧而富有灵气。之前那件媚惑的紧身皮衣和深红色的皮盔,怕是已经让她扔进海中去了,我知道,她是想我忘记那个放荡的形象,在我心中重新做回一个传统的女人。但我却在心里暗暗耻笑着含琢的单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偏见可以在一瞬间形成,解除偏见又怎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儿呢?

含琢依旧笑面相对,娇柔地挽着我的胳膊,伸出兰花小指给我讲解着车外的各种奇花异草、傣族人的小竹楼以及他们的衣食住行和日常的起居习惯。我认真的听着,随她一起尽情说笑,就像一对真正的恋人。望着她温婉的目光,我不禁又对她产生了一丝怜惜——一个女人,明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在对方眼里达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却仍不自暴自弃默默地坚持着学好——即使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这份痴情的确是我始料不及的。

车子在颠簸的路上行了一整天,慢慢的,天开始擦黑。景颇族的老乡一勒马,把车停在一处被风的小山沟里。这一天大约走了三分之一路程,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勐马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