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被封,摩尔族居民被暴民围攻,一个也没逃出去。他们的家人被无情杀死,孩子也不例外;他们的女人被奸污,奸污者心中想着这是为妹妹女儿报仇;他们的家产被烧被砸被抢掠一空……仇恨又一次蒙蔽土著的双眼。
摩尔人本部。阿哈鲁丁和尤努斯正在讨论如何对付我,站岗的卫兵发出惨叫,大批戴头罩的神秘部队(为掩饰他们的土著身份,我吩咐他们取下沙漠地带流行的阿拉伯头巾,包住脸部,只在眼睛部位挖两个洞。黑暗之中兵荒马乱应该可以对付过去。)狂呼乱叫杀进来。摩尔人士兵惊慌出来应战,惊恐地发现敌人的数量远远超过自己,争相攀越墙头涌进来。迎接第一批跑出来的摩尔人的竟然是一阵密集的枪声,黑暗之中火光闪射,摩尔人死伤惨重。来袭之敌如此之多,火力强大,摩尔人的斗志一下子崩溃了。有人开始逃跑,但夜幕里好像到处都有敌人隐藏,乱跑乱钻的后果就是被抓住,从下水道里揪出,乱棍打死。顽抗的摩尔人也被大批战士分割包围,彻底淹没。
我和安东尼,加里冲进大厅。阿哈鲁丁的贴身卫队还在顽抗,随着我们的加入,战斗呈一边倒态势。安东尼两支火药枪砰砰打死两个,拔出长刺剑又解决掉一个;我架住红眼的尤努斯刺向安东尼的剑,一边调笑道:“你来找我吧,我才是你想要决斗的对手!”
乔.路易斯轻松对上阿哈鲁丁,以他的年富力强和阿哈鲁丁的衰老,战斗结果一下子就出来了。乔.路易斯一斧子就砸断阿哈鲁丁的阿拉伯弯刀,强力的余波直接把阿哈鲁丁掼到地上,阿哈鲁丁刚想爬起来,一只大脚已踩住他的脑袋。阿哈鲁丁叹了一口气,不再挣扎。
加里的火药枪枪口犹冒着袅袅青烟。他刚打死一个摩尔人,发现身边已经没有对手了,饥渴的加里巡视大厅一周,发现只有我还在迎战尤努斯,虎吼一声冲过来,就要和我抢尤努斯。我的一等挑开尤努斯一个力劈,趁他跳起来重心不稳把他带得一个踉跄,右手飞快地剑交左手,闪电般拍了冲锋过来的加里脑袋一下,斥道:“笨蛋,到外面找对手去,不要妨碍我练剑!”
尤努斯见我如此侮辱于他,气的发疯般向我连连进击。可惜双方实力相差太远,我估计他的剑术水平顶多达到80,以我94的水平(与弗兰西斯德雷克一战,剑术93——94),他再努力也是无用!
阿哈鲁丁听闻我侮辱摩尔人的腔调,终于想起了我是谁:“你是那个东方来的使者!”
“不错!我就是东方来的宣战使者,七海未来的霸王,金牙就是我!”我傲然作答。
第三十三章 - 白虎半月刀
我后退一步,闪过尤努斯的毒蛇钻刺,又听到尤努斯大叫道:“我要杀死你! ”
我哧笑他:“这句话我已经听到n遍了!”
尤努斯开始恶骂我,完全失去决斗者应有的风度,我终于失去耐心,脸一沉道:“那么想杀死我吗?让你杀好了!挺胸迎着他的剑而去。”
我的人几声惊叫。真是关心则乱,笨蛋,我穿着圣骑士甲,怕什么啊?
尤努斯的剑撞上我的甲,我只是胸口一闷,他的剑却折断了。我左手如鹰爪一把扼住他的脖子,看到他眼里全是惊恐之色。
“就让你如你的弟弟一般丑恶地死去吧,不知死活的东西!”
我右手持着一等,直接从尤努斯左腰部扎进去。剑尖从右边身体露出。尤努斯整个被我贯穿在剑上,身体因痛苦极大扭曲,如尽力弓起的虾球,却挣不脱我大力扼住脖子的魔掌。
扑腾了几下,尤努斯口鼻流出黑血,在我手中死去。
我虽然没有说什么,在场的人却为我的冷酷震住,包括一向与我亲热的安东尼,也大气不敢出。
我就是要他们留下这一印象!和我作对的敌人,我金牙决不留情!想在无情的大海存活的人都是一样。因我们是优胜劣汰的海盗!不要以为这片大海是大家的,那样的想法太一厢情愿了!这片大海,不是你的,就是我的,你我互相抢夺,胜利一方才能自由生存下来。
这就是海洋的霸权!
阿哈鲁丁知决无幸理,闭目等死。我擦擦染上血污的手,笑道:“老头,别急着死啊,你的事还没完呢?聚敛的民脂民膏在哪儿?快说!”
“不说是吧?可知你的家眷,还有全城摩尔居民的性命,都掌握在你一念之间唷!如果你痛快交代,我可以格外开恩,允许阿拉伯君主拿赎金来交换他们!否则鸡犬不留!”
阿哈鲁丁不得不说。我示意加里去查证,片刻加里回来,点头证实阿哈鲁丁说的都是实情。
“阿哈鲁丁,你可以安心地去了!我会照顾你的子民!”
我丢下这句话,昂然转身走出大厅。不需要我去刻意安排什么,我相信愤怒的黑人土著一旦爆发,很难有摩尔人活下来。平时鹿一样驯服的人,有时也会突然变成豹子呢。摩尔人和当地土著之间的恩怨,还是交由他们自己解决吧。
而这一切,恰恰为我掩盖了袭击黑市的事实。
天亮了。廷巴克图的乱火仍在燃烧,然而全城渐渐平息下来。海儿贝莉的父亲——马察意王联合都根人和霍屯督人,完全接管了一切。而我则退回船厂,清点堆积如山的战利品。一想起或许有什么宝物,还有那成堆的让人睁不开眼的黄金……我就激动的浑身发颤。
屏退众人,关上门窗,只留爱娃在我身边……
因为我已教给爱娃会计之术。爱娃现在不但管我的作风问题,还管着我的钱——她是一个很好的会计,沉静,耐心,谨细。金牙我毕竟是个司令官,百事缠身,这些银钱小事还是交给爱娃做好了。
爱娃已经计算出来了。这次真是数目惊人!
先是洗劫富可敌国的廷巴克图黑市交易场所,又搜刮盘踞多年的摩尔人,我一夜暴发到身家堪比伊斯坦布尔君主!
廷巴克图黑市一个月的利润就是百万金币,可想而知我到底搜刮了多少!单单现金就足足2000万金币!还不算那些无价之宝!
摩尔人的财富虽然没有黑市老板那么多,但从他家中也刮到1200金币!哈哈,我大发了!原以为还要辛苦做生意挣钱,没想到一夜发了,吃十辈子也吃不完啊!
不过哪有嫌钱多的?将来还要更新舰队装备,招募海军,建立基地,还要环游世界,回大中国,打小日本……用钱哗哗地!
除去我造七艘佛莱德帆船花掉7*30600 =210000左右金币外,我现在的财产已经有现金3400万金币,还不加上银行100万存款,不算那些掠夺的无价之宝!
虽然没有圣骑士剑那样的星级武器,但有不少接近极品的东东啦!真要感谢黑市老板狂热的收集癖好,攻击力a-的武器计有:一把塞维尔的长柄剑,二把布里斯托尔产双刃宽刀,一把北欧城市卢卑克产蛇形剑。黑红胡子用的武器就是双刃宽刀和蛇形剑,我当然知道它的珍贵,这下捡着宝了!另外还有七八把稍次一点,攻击力b的土耳其弯刀和阔剑,十几套防御力a的连环甲,用来赏赐我那些船长是再好不过了!
最令我兴奋的是,我竟然发现一把中国河内产的白虎半月刀!攻击力a丝毫不逊色我现在用的一等,而且它是全新的,没有象一等那样,和圣骑士剑血拼后留下难看的缺口(我就是因为这个残缺准备埋葬一等)。刀身正如半月,特夸张的大弧形刀身,清冷的刃光,刀把竟然是一颗狰狞的白虎头!夸张怪异的作风完全符合金牙我嚣张的个性,握住它我不禁把自己想像成有着一只大铁勾手臂的独眼老海盗,而且它还是国产的唷!真叫我喜欢!
紧握住白虎头,我擎起白虎半月刀。好重!够分量,我喜欢!
五指与白虎头紧紧扣住以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半月形的宽大刀身突然泛出淡淡的银光,仿佛刀身突然活了过来,隐隐有生命在其中流动!银光不息,虎啸不止,流彩四溢,我和爱娃都被眼前神奇景象震撼。很快银色的月光更加强盛,由半月刀身扩散至狰狞虎头,我扣在白虎头里的手突然感觉通过电流,全身的毛孔都被怪异振奋的感觉刺激的——张开舒展!
我大骇,急欲丢掉白虎半月刀,却发现甩不掉它,它似乎已用银色月光将我与它熔为一体!然而惊慌过后我发现过电的感觉并不是难以忍受。体内的力量在暴涨,我的思想越发清明,我可以看到空气中漂浮的灰尘,听得到风儿轻声吟哦——我甚至闻得到——爱娃淡淡好闻的发香!
我与白虎半月刀一时心意相通。千年以来,它有过很多任主人,英雄狂魔,将军刀客,商人小贼,甚至于贩夫走卒……白虎明确告诉我,他希望被握在强者手中。
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也好,白虎渴望饮血!好久没有痛饮鲜血了——那热热的盐味液体!
如果我能够满足它嗜血的愿望,它将放过我,在战斗中给予我强化力量;否则白虎宁可是刀断人亡之局!
我一笑:“白虎,你现任的主人金牙——是一个不归的海盗。我想你不会渴的。”
白虎半月刀立时和我分开。强大的力量一下子被抽空,我的躯壳空虚无力。原来,强力只为白虎所有,而我,只不过可以在战斗那一刻借用发挥。
我仍是我自己,并不能一跃成天外高手。
不过白虎带给我的六识感觉并未消退。至少我的反应,我的灵觉,我感受世界真实气息的能力有了一个大的飞跃,进入以前从不知晓的灵知世界!
也就是说,我成为一个有小小超能力的人!是白虎激发了我的六识潜力,才使我超越于普通人的境界。感谢它!
第一次与白虎相遇,我初次领略到神奇的“本土感情附加”异能。攻击力a的白虎半月,在身为中国人的我手中舞动起来,怕有着不输于a++圣骑士剑的威力吧?
金牙是一个来自中国的刀客!有一个小小的野心:舞蹈神奇白虎半月,发誓最酷最强!
忆起爱娃淡淡的发香,心中的豪情万丈化作绕指柔情,从藏宝中找出一瓶马赛产香水,我笨拙地说:“喏,爱娃,送给你!很好闻的!”
我看见爱娃的眼睛里满是笑意,如那春日的暖阳。
现在十分后悔叫卡扎莱杀了那个黑市老板。人才啊,我竟然错手杀了一个人才!后悔莫及!如果留为我用,那家伙绝对可以为我搜罗更多的宝贝!想来一个人工作作出超出常人的成绩,一定有特殊的爱好兴趣加在里面吧?以后倒是要多留意各地的商店黑市老板,没准还能让我再找到一个收集狂。
第三十四章 - 我爱黑妞
我把部下叫进来,指着桌子上一堆宝刀宝剑铠甲,仿照海盗老大的口气慷慨说道:“随便挑去玩吧!”
武人最重装备,我的海员也不例外。不过事实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任意让他们挑选战利品的后果是:七八个人争先恐后扑向桌上——几把破单发手枪!原来他们的最爱是手枪啊?郁闷!我向来看不起这东西,插在腰上硬邦邦的,而且这时的手枪很原始,还是单发的,依靠燧石发火(燧石被紧紧夹在一个钳子中,当扣压扳机时,燧石撞击对面的金属块而产生火花。火花被导入装有火药的盘子,booooooom!子弹就由枪口射出了!),射程也很短。我一向认为这种东东只可危机时应急用,万万不可依赖,真搞不懂我的部下怎么钟爱上这玩意儿?不会是打摩尔人时一枪一个觉得干的痛快吧?推崇先进武器致胜论,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我最看不起黑胡子有一条子弹带,上面有好几把装在套子里的手枪,自以为牛b的不得了。经常嘲笑他:“一直都有个问题不解:以我90多的剑术,绝对可以赶在你拔枪之前,挑断你的子弹带——届时裤子滑到腿弯,你会照顾哪一边?上边还是下边?哈哈……哈哈……”
老黑总是惭愧地挠挠头,从来也不与我验证这件事。
安东尼的选择更让我大跌眼镜,如果我有眼镜的话。他竟然要我的一等!虽然我已经有白虎半月刀,将一等打入冷宫,可是我很奇怪安东尼的脑袋到底怎么转圈的?我说:“桌上有双刃宽刃,蛇形剑,这些都是好东东,你尽管去挑啊,何必要这把破剑?”
安东尼狡猾地笑:“老大,一等之所以破,也是因老大你使用不爱惜的缘故吧?更何况它虽然破,攻击力可是一点没减,还是a级水平,反而是这里最好的——蛇形剑攻击力不过才a-!老大你有了白虎半月,就把一等赏我吧。”
我突然发现安东尼一点也不傻。对事物开始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小子,长大了!
“好!本来我准备把它给埋了,你既然这么说,就给你吧!”我忍痛解下一等。我也知一等虽然剑身有一排米粒大的缺口,破一点,但丝毫无损它a的攻击力,虽然我嘴里讨厌它,可我对它还是有感情地,本来金牙准备做个左剑右刀的大侠……算了,送给安东尼了!谁叫这小子讨我喜欢呢?现在终于体会到黑胡子对我的感情了。
“‘一等’到了你的手里,你准备为它取个什么新名字呢?”我问兴奋地拿着一等上下端详的安东尼。
安东尼回答:“既然剑身被老大你砍的惨不忍睹,整整一排豁牙,恩——就叫它“锯齿”好了!”
我晕~~!
好不容易这些难伺候的手下都挑了一副a级b级装备,我叫他们赶紧地滚蛋,好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