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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力训练 佚名 5148 字 3个月前

不知道答案,坦率地承认这个事实。然后,把这个问题当成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问题,想方设法地找出答案,并给孩子一个满意的答复。

引导孩子在所有的任务中寻找兴趣是个好办法。你不感兴趣的东西必定也是毫无意志驱动力可言的东西。举一个例子来说:仅仅为了使自己处于繁忙状态而缝制一条围裙显然是一件非常乏味的工作;但是,如果是为了参加下次舞会而缝制服装,那显然就是一件饶有兴趣的活儿了。“事物蕴涵的乐趣”唤醒了你的意志,并使得原本枯燥乏味的教育过程一下子生动活泼起来。

5.培养孩子取悦自己的欲望。这种欲望是人类天性中最强烈的动机之一,应当明智地加以引导、发展和控制。如果在实践中被误解或错误地加以应用,那它带来的只能是消极的负面后果。如果仔细加以分析,我们可以把它划分为两种冲动:健康的自利主义的冲动和损人利己的冲动。下而我们将揭示个人动机这两种形式的微妙区别。

健康的自利主义追求的是个人的最大利益;损人利己追求的则是一种虚假的利益,这种虚假的利益最终将伤害个体自身。

健康的自利主义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损人利己则是摸视社会公益,片面追求个人利益。

健康的自利主义尊重公共舆论;损人利己则不关心公共舆论。

健康的自利主义总是关注他人的最高利益。因为每个个体都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一分子,只有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时,个人的最大利益才能得以实现。损人利己则把个人与他人和社会孤立开来,他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丝毫不顾及他人,他们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是建立在否定和违背法律的前提基础上的。

健康的自利主义是一种永恒的人性所在;损人利己是对这种人性的永恒否定。

健康的自利主义永远能够实现自己的要求,并焕发更大的能量,创造更多的机会;损人利己永远只能以挫败告终,并逐渐毁灭追求幸福的力量,令自己的世界日渐萎缩。

因此,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培养追求自身的利益并令自己愉快的欲望,就等同于培养追求幸福和快乐的美好愿望。这就意味着对他们进行一种积极良好的教育,这种教育的结果就是把损人利己的阴影从他们的生活中驱逐出去,取而代之的是那种正当的健康的自利主义。

那么,应当怎么样来训练孩子取悦自己的欲望呢?

第一,借助于经验。孩子都曾经自私自利地想要为自己谋取某些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确保在他的记忆中,不时地浮现以前此类行为所带来的那些不愉快的结果。如果孩子自身对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太明了的话,直率地对他解释清楚,这并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教训。如果孩子的表现良好,让他清楚地认识由此导致的良好后果。如果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显的话,通过各种方式使之趋于明朗,即便借助于一些人为的手段也无所谓。

孩子的意志必须时刻在他们的思想中起主导作用。在经过积极经验的正向激励之后,他那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快乐的欲望肯定会更为强烈。相反地,如果孩子们接受的是消极经验的负向强化,那这种追求幸福和快乐的欲望肯定是萎靡无力的。

第二,借助于对回报的热望。回报是万事万物天然的果实。在孩子的生活中,回报应当占据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但这种地位必须受到严格的调控。下面就是从回报这个角度入手,正确训练意志力的一些完美的激励法则。因此,不要把孩子的生活简化为履行一系列的职责,在履行职责之外,他们还应当获得回报。

不要仅仅因为你颁布了某个指令就强迫孩子实施某个行为。你可以在提出要求的同时提供某些回报——一件小礼物,给他一个惊喜,或者是其他有吸引力的条件。

不要试图通过模糊或抽象的观念来控制孩子的一举一动。要让孩子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导,必须化模糊为清晰,化抽象为具体。

第三,借助于特定的“理论”。理论必须作为一种具体的价值以具体的形式呈现在孩子们面前。如果孩子们认识不到理论中蕴涵的价值,他们的兴趣就会逐渐衰退,意志也就随之消沉。如果他们产生这样一种怀疑,即理论只不过是虚幻的不可捉摸的空洞概念,那他们就会对你的教导失去尊重,甚至是心生反感。因此,我们必须借助于某种途径把理论和实践连接起来,唯其如此,我们的孩子才能自然而然地将理论应用于各种具体的实践。事实上,在我们的家庭、街区、学校或幼儿园、邻里、村庄或城市等生活圈子中,都存在着某些所有人都必须尊奉的准则,它们是捍卫和保证共同的福利所不可或缺的。简而言之,我们可以用“尊重”这个词来笼统地概括这些准则。对他人情感的尊重。

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对他人意见的尊重。

对他人习惯的尊重。

对他人信仰的尊重。

对他人机会的尊重。

对他人自由的尊重。

对他人命运的尊重。

这些准则可以转变为信念或格言,并使之在孩子的所有生活圈子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6.培养孩子为他人谋幸福和快乐的意愿。前面我们所提的建议必然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在我们的生活中,损人利己固然是应当摒弃的,即便是健康的自利主义,在必要的时候也应当放弃。因此,要积极鼓励孩子公而忘私,不计私人小利而多为他人带来幸福和快乐。要达到这个目的,事实上机会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可以提供一些简单的准则:

希望孩子做某事时,以请求的口气同他商量,而不是粗暴地发号施令。

对于孩子的服从,表达你的谢意。

对于孩子非同寻常的依顺,表示你的欣赏。

对于孩子提供的自愿帮助,真心实意地表示感激。

时不时地给他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对于孩子的周到谨慎,及时地表达你的认可和嘉许。

7.培养孩子独立的意愿。尽管围绕在孩子身边的关怀和呵护无微不至,仍然需要千方百计地养成孩子独立思考、独立决策、独立行动的习惯。在父母明智的引导下,孩子独立的程度越完全,他的意志力就越能得到训练,未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良好的独立精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得以培养——

第一,借助于对所有权的热爱。孩子们应当像那些有绝对权利处理财产的继承者那样拥有许多东西。他们的所有权应当得到完全的尊重,不应由于对他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而忽视了他应有的所有权。除了有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日常生活之外,孩子们还应当是肩负责任、与责任相伴随的诸多物品的主人,诸如一小块土地,一只动物,一叶小舟,一套工具,制作各种各样小玩意的机械,完成工作所需的原材料,等等。

第二,借助于社会实践。在合理的约束和管教之下,商店、工厂、农场、公共建筑物都可以为孩子熟悉日常的生活以及做事情提供很好的机会,而这毫无疑问会提高孩子在特定的场合面对特定的情境时的处事能力,提高应对能力和自主意识,从而大大地增强他的独立性。

在任何情况下都尽可能地让孩子依据自己的能力作出独立的判断,这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给予孩子最大程度的自由,不过,这种自由是有着特定范围的,它必须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或迟或早,孩子需要独立地面对生活而不是依赖他人。现在的问题在于,他未来的自由是那种发自心灵深处的自由还是在批准和许可之下的自由?成人的自由必须建立在孩提时正当而独立的自由基础之上。

因此,不要窒息孩子的独立意识,而是适当地加以调控。

不要把孩子局限在你个人狭隘的观念和想法之内。减少你对他的硬性支配和控制,把控制的缰绳放得更长一些。这样一来,既可以很好地照管他,同时也可以锻炼孩子的意志力。

如果说孩子在自由实践中遭到了伤害——经验是一个最好的老师。如果说孩子陷入了错误之中——那恰好为你的言传身教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你可以借机像一个讲故事的人那样把你的建议娓娓道来,并把建立在自治基础之上的独立作为主要的内容。

永远不要为了减少自身的麻烦而轻率地对孩子说“不”。

永远不要在慎重考虑之前不假思索地对孩子说“不”。

首先进行默默地思考。如果你对自己很满意,对孩子复述你的思考过程。如果不满意,并且你希望借此机会让孩子吸取你的教训,那就大声地对他复述你的思考过程。如果你的确是犯了错误,那么坦率地承认并加以理性的分析,这是保持孩子对你尊敬的唯一方法。如果你是正确的,一定要避免沾沾自喜,但可以巧妙地用它来对孩子进行正面教育。如果你的判断不符合孩子的意愿,并且你不希望借此来教育孩子,你可以对他讲述你的想法,并果断对他表示反对。在必要的时候尽可能轻松地说“不”,要学会拒绝别人。

永远不要在合乎情理地说“不”之后,又转向鲁莽草率地说“是”。

永远不要在应当明智地说“是”的时候却说了“不”字。千万不要养成毫无理由地进行反对的习惯。

永远不要说,“哦,我无所谓!”因为这句话表明你的教导是没有经过慎重考虑的。如果问题没有按照你的思路得到解决,开诚布公地宣布这一事实,并赢得孩子对你的这一立场的支持。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培养他的独立性——

诱导孩子时不时地来一点英勇的冒险行动,当然,前提是你必须随时保持警惕,保障他的安全。

鼓励孩子在逆境中保持忍耐和持久。

鼓励孩子对自己的错误作出坦率的自我批评。

鼓励孩子对自己独立的决定和冒险行为而产生的良好结果充满自豪感和成就感。

孩子的兴趣通常是自发的和天然的。但另一方面,大量的例子又表明自发的兴趣是可以培养和开发的。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可以后天培养的可能性,詹姆斯教授才会有下面的关于“兴趣法则”的论述:

兴趣的第一个法则:面对索然无味的事物,如果把它和你深感兴趣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它就会变得饶有兴味。事实上,两个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事物有助于彼此促进;本来就富于吸引力的一方会把它的魅力源源不断地传递给另一方。由此,原本显得枯燥乏味、味如嚼蜡的事物现在蓦地变得生动活泼起来,并且,这种生动活泼真实而强烈,具有天然事物独有的吸引力。

这一法则提供了下面三个实际的准则:

1.在孩子的天地里,把那些生动有趣的事物和沉闷乏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或者说,让沉闷乏味的事物从那些对于孩子们来说天然具有吸引力的事物中,获得原本没有的趣味。

2.从那些能够天然地引发兴趣的事物入手,为他提供一些和这些事物有着直接关联的目标。

3.循序渐进地把这些最初设定的目标与你希望向他灌输的更长远的目标和期待联系起来。通过某种自然有效的方式,巧妙地将新设定的目标与已经实现的目标联系起来,由此兴趣就可以从这个点辐射到另外一个点,最终充满了整个目标体系。

总之,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以某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激发孩子对手头工作或任务的兴趣;然后,在激发起兴趣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地借助于迁回的方式把这种兴趣与你所期望的事情联系起来。

兴趣的第二个法则:自发的注意力不可能长久地持续下去,它必须踏着一定的拍子。对于成人来说,保持注意力的节奏已算困难,对于孩子来说,自发的注意力就更为变幻无常了。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下面的建议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对于同样一项工作或任务,要时时地让它呈现出新面目,要提出新问题,给人以新挑战、新刺激,总之,要不断地有新变化。

对于一成不变的事物,不管它最初的吸引力是多么强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注意力势必会逐渐衰退。你可以通过对你的感官进行一个最简单的试验来验证这一点。尽量把你的注意力集中在墙壁或白纸上的一个圆点上面。你很快就会发觉出现两种情况:或者是你的视线变得模糊,以至于到后来你根本就无法清楚地看到任何东西,或者是你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停止了看那个圆点,你的视线早已经转移到别的物体上面去了。但是,如果说你连接不断地问自己有关这个圆点的一些问题——诸如它有多大,有多远,是什么形状的,是什么颜色的,是否投下阴影,等等——换句话说,如果你是有意识地集中你的注意力,如果你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它,如果你由此引起了众多的联想,那么你集中在这个圆点上的注意力相对来说能保持更长久的时间。

兴趣的第三个法则:在孩子的生活中,具体的东西总是最真实的、最有趣的。

世界上存在着万事万物。大脑不停地把抽象的事物转变成形象具体的事物。正是由于这一事实,生活才被斌予了无穷无尽的趣味。例如:数量单位=苹果,洋娃娃;自由=随心所欲地吃掉所有的果酱;上帝=一个看不见的巨人,但是,因为他是无所不在的,因而可以在一只旧鞋子里找到并把他拴住——在一个开明通达的物理学教授家中,的确会出现这种教导方式。因此,让孩子的意志力成为具体实践的原动力。

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孩子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的结晶,每个孩子都是可造之材。至于到底什么是教育,还是来听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