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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天宝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志其实早就计划好了,吃饱喝足,赵志就要发挥他最引以为傲的特长,跑步甩开这墨镜男,想当年,他百米速度可是十二秒三零啊。赵志嘴角露出邪恶的笑容,指着小楼边一片金黄的水稻,对墨镜男说:“呀,小墨,这是你家大公司的水稻吗?北京这地上也种水稻?”

墨镜男才不理他许多的废话,眼睛紧紧的盯着赵志,防这小子一不留神跑了。

赵志慢慢的走到水田边,眼见水田里地面干裂,心下一喜,猛的拔腿就顺着田埂跑走。墨镜男一见这家伙果然要跑,急忙甩开膀子猛追了过去。

赵志正窃喜呢,心想自己这12秒30的百米速度还不甩的你车尾灯都看不见啊,边跑还边乐呢,抽空回头看了看,果然墨镜男已经被甩开了二三十米,赵志更乐了,更卖力的跑了起来。

忽然耳后听见墨镜男狂笑:“老子练一万米的,你来跟我比比看?”

赵志一听这话,脚一软,摔在稻田里:“娘的,栽的真惨烈。鲍威尔遇见贝克勒了。”

赵志爬了起来在稻田里不甘心的打了个滚,被刚刚赶到的墨镜男骑在身上一顿暴扁。赵志好在护住了脸,保存了英俊的相貌,被墨镜男拖回试验室来。

最后一次的机会,赵志被揍的目瞪口呆捆在试验台上。墨镜男再次走了过来:“你这个蠢货,给我长长脑子,不是狗尾巴草,不是干牛粪!蠢货,你是没长脑子还是脑子里长了霉啊!”

赵志听见蠢货两个字,眼里精光一闪,连连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墨镜男余怒不消,抬起靴子,对赵志肚子上跺了一脚,才骂骂咧咧的走开。

赵志低头微笑,喃喃自语:“一会看看谁是蠢货!一群杂碎!”

赵志在倒数声中第三次来到了大唐的国土。

唐开元二十七年四月初五午时,现陕西宝鸡扶风县唐陈仓县城边上一村子里,林田二一家四口正在吃午饭,忽然院子里的鸡惨叫一声,似乎有什么重物落在院子里。林田二一听这声鸡叫,心里一颤,只怕是自己老婆最爱的那只大花出了事了。

急忙开门出去一看,院子正中,一个衣着发式奇怪的男子正手捂着屁股站起身来。那人的身下,一只美丽的芦花鸡翻着白眼,显然已经气绝身亡。

林田二心下震痛,这只芦花鸡可是自己老婆的命根子啊,急忙大喊一声:“你是何人?怎么能把鸡压死?”

那怪人居然翻了翻眼:“鸡可不就是被压的吗?”

这人正是赵志,前几次都是直接着陆,不知道为何这次是空降?赵志反射性的回了一句之后,终于清醒了过来,那林田二见赵志出言不逊,早已经抄起粪叉冲了过来。

赵志哪里会吃这个亏,急忙举手道:“等等!我有话说!”

林田二收住势,停了下来,“嚓”一声,那粪叉扎进院子里的泥地里约有半尺来深!赵志用脚使劲的点了点地面,看了看那粪叉,心下一寒,急忙把口袋里上次墨镜男送自己的百元大钞双手掏了出来,双手弯腰递上:“还忘大哥大人不计小人过啊。”

林田二正研究那rmb呢,忽然门口发出一震耳欲聋的响声:“大花啊~~!”

赵志急忙抬头看去,一年约二十出头的妇人满脸含悲,脚步踉跄的扑向那地上的芦花母鸡。

赵志心头更加慌乱起来,原来这鸡地位还挺高,看来此次绝无善了了,赵志慌忙在身上搜索起来想看看可有什么东西能抵那母鸡的。

这边林田二研究了半天也没看出这纸是什么东西,那边林田二媳妇抱着母鸡尸体来到林田二身边一看,尖着嗓子叫道:“拿破道士符就想换我的大花?天哪~~还有没有王法了啊——”

“等等!”赵志终于发现了宝贝,急忙止住那妇人的哭喊,然后猛的一拔,把自己上衣口袋上的一颗塑料纽扣给扯了下来,捧在手心里,递给林家媳妇。

“这个可是价值连城的水晶啊,如何?就是买个一百只鸡也够了!”赵志闭上眼睛一副心痛的样子。

林家媳妇把这个透明的东西接过手里一看,果然美轮美奂,一辈子也没见过这种东西。林田二也凑过来看了看,抬头对赵志问道:“你那里来的?”

赵志抓了抓头,心下一转,开口扯道:“我是外地来大唐做生意的,半路被强盗劫了,逃到这里来。”

林田二点了点头,面色严肃:“是饿了要来偷我家鸡吃嘛?”

赵志也不好解释说自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正要继续扯呢,那边林家媳妇急忙够着林田二的耳朵说了几句话,林田二楞了下,道:“我家媳妇说看你可怜,鸡的事就算了,要是饿了,可叫我媳妇去沽些酒菜来,我们大唐之人好客的很!”

赵志大喜,急忙点头称谢。

于是,林田二招呼赵志进屋里坐了下来,打发小男孩名唤小虎的去村口去买些现成的酒菜来招呼客人。

二人一番大喝,虽然是自酿的低度酒,可是也喝的赵志醉醺醺的,用完酒菜,赵志扯了条凳子来到院子里坐下,看见窗台上摆放着的那只芦花鸡,心头一动,把手腕上的那条链子取了下来,拿在手里,感慨万千。

“告别了奥迪a8;告别了,中华和牡丹;告别了武藤兰和松岛枫!”赵志做着最后的哀悼。

赵志心知肚明,就算自己取了什么证明的古董文物之类的回去了,估计也没什么好给自己落下。墨镜男和那雷老头都是猥琐大师级人物,能给自己一顿饭吃我看就不错了,日薪一万?做梦吧!

好在感情受到严重伤害的赵志对于伟大2008没什么好牵挂的,从墨镜男的那支试管开始,赵志就有了逃跑的想法。墨镜男和雷老头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如此伟大的计划会夭折在一只试管上。

赵志借着酒意,把那手练套在了芦花的脖子上,猛的一按那开关,一道白光闪过,那只据说是林家媳妇陪嫁的功勋卓著的老芦花,便奔着21世纪去了。

第五章: 鲁迅版赵志之穿越第一天

且放下牛b的大花以后再说,赵志送走大花后,心里一阵轻松,如同08奥运送走了中国男足一般。这边林家媳妇目光如水的挤了过来,与赵志坐在一条板凳上。

赵志看了看林家媳妇,还不错,跟芙蓉姐姐似的,别误会,人家芙蓉姐姐丢在唐代是符合审美观的,那身肉怎么看怎么富态。

林家媳妇见这个发型怪异的男子色迷迷的打量自己,把身子越发向赵志这边靠了靠,那意思就十分明显了。

赵志回头看看屋里,那女人却会错了意,腻声道:“死鬼睡的香着呢,打雷也敲不醒的~”

赵志急忙道:“大姐,我口渴,想喝水而已。”

林家媳妇听了这话,脸色一变,粗着嗓子道:“喝水啊?一颗宝石一碗!不识抬举的东西!”

赵志一听,猛汗了下,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还挂着的两个塑料纽扣,刚刚还以为这娘们看上自己健硕的身材了呢,老对自己胸口瞟来瞟去的,看来女人对宝石的免疫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底。

赵志猛的站了起来,那林家媳妇一不留神摔在地下,赵志忍住笑,拱手对屋子里的林田二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林兄,咱们……”

话还没说完呢,林家媳妇抄起身边的大扫帚就赶鸡似的赶了过来,嘴里嚷嚷着:“叫你流,叫你流!”

赵志抱头鼠窜,跑出了林家院子。

此刻刚吃过午饭,赵志心满意足的到处转着,反正自己来也来了,回去也不成了,好歹也要过过日子啊。如果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那灿烂的一笔当然最好,万一不能,好歹了要折腾个小水花啊,不然怎么对的起自己这千古穿越第一人的美名?

赵志忽然感觉自己意气风发起来,就连自己鼻子上冒起的那颗痘痘似乎也昂首挺胸了,想到自己就要运用21世纪的高科技来征服这个世界,不由的叉腰狂笑了几声。

“二蛋,快来看傻子!”一童音忽然叫赵志为之气结。扭头看去,三个扎着冲天辫子的小娃娃正躲在一家院墙后面对自己指指点点呢。

赵志刚要反驳,左边忽然又传来声音道:“大牛,嘿!还真是个傻子!”再回头一看,左边院墙上也露出两个小脑袋来。

赵志无奈的对地下“呸!”了一口,暗骂道:“真没见识!在这年代,我可是一集文学家,数学家,等等家于一身的牛人!怎么能跟你们一般见识!咱的到来,要给这个社会掀起一场巨大的革命!虽说现在是开元盛世,可是文学和科学这两个反是一定要造的!!”

“革命也好罢,”赵志想,“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定然要打破这愚昧的封建社会!”

赵志禁不住大声嚷道:“造反了!造反了!”村庄人都跑了出来用惊惧的眼光看着他,就连刚刚十分威风的林家媳妇也对他恭敬起来,叫他“老傻”。他的心像6月里喝了雪水一样舒服,飘飘然地在村庄飞了一通。

赵志飞了一会,寻到村口的一个大酒坊处,得意的走了进去。

村庄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农活或者是陶场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农家人,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偶尔路过的,才会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赵志大方的和酒店里打酒的小伙计攀谈起来,小伙计不满这家伙只说话不买酒,还一副怪打扮,因此不怎么理赵志。

赵志对那小伙计道:“你可读过书吗?”小伙计略略一点头。

赵志说道:“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革命的革字是怎么样写的?”

小伙计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赵志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革命的时候,写大字报贴墙上的时候要用。”

小伙计暗想革命是个什么鸟东西?而且这里也没人贴什么叫大字报的东西;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的哪个字吗?”

赵志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革字有个简体写法,你知道么?”

小伙计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赵志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小伙计走远便急忙追了过去,准备教那小伙计写简体字。

那小伙计实在被逼的不耐烦了,大喊到:“掌柜的,下来赶这个疯子走啊!要偷酒喝了!”

然后店里转出三个大汉来冲向赵志,赵志大喊一声:“不准打脸!”就蹲了下去。几人围住赵志一顿猛揍,最后将赵志丢在了村口。

赵志坚强的站了起来,捂着肚子,靠在一户人家的篱笆上。一老人抗着锄头走了过来,看见自己家篱笆上靠着个打扮奇怪之人,急忙走到那赵志跟前,弯腰问道:“嘿,怎么了?”

“我真傻,真的。”赵志抬起他那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说:“我单知道政权革命不是那么容易的,会死人。我不知道居然文学革命也会有……”

“老婆子,家门口有个傻子!”老头听到一半,站起身来对屋子里喊道。

“傻子吗?三十多年没见了,可要好好看下。”屋子里出来一花白头发的老太太。

赵志被老头和老太太给带到院子里,在一竹凳子上坐下来,眼看着村口的树林的风景。

大唐也无非就是这样。村子里槐花飘香的季节,望过去也的确像一大片白色的云,但是槐树下也不缺几个聊天的老头老太太。老太太把头发梳理成一个高高的圆粑粑,形成一座泰山;也有的把头发散下来,在脑袋后打了发髻,花白的在夕阳下耀眼,偶尔还沾点油梳下,反着光,标致极了。

“傻子!”老头搬了把椅子坐了下来:“我问你,你家在哪里?”

“中华人名共和国。”赵志老实回答。

“多大了?”老头皱着眉头。

“二十三了。”

“怎么来的这里啊!“老头自己耳朵不行,却对着赵志耳朵猛叫。

“飞来的,穿梭时空。”赵志急忙大声喊。

“吵死人了,当我听不见吗!”老头拍了拍赵志脑袋,转头对屋子里喊道:“老太婆,这娃娃怕是被打傻了!”

“傻了就傻了。”老婆婆从屋子里走出来,端出两个大陶碗:“你跟傻子先吃点吧。我去把中午的热热。”

“你吃这个,我吃那中午的。”身边老头子急忙叫道。

赵志低头看了看碗里,一碗黄黑的汤饭上漂着两个菜叶。老婆婆也不跟老头争,自己拿起筷子,先吃了起来,看见赵志没动嘴,催道:“傻子啊,吃吧,吃吧,怪可怜的,被人打的他妈妈都不认得了。”

赵志急忙拿起筷子,划拉了两口,米饭倒还是米饭,不过入口完全跟以往吃的米饭不是一个味道,菜叶上漂着些油水,零星半点的,十分难看。赵志瞥了那老婆婆一眼,老婆婆吃的甚香,显然这东西也不是平时他们吃的。

老头端了个破碗出来,坐在院子里的小桌子上,赵志再看去,碗里却是些黑乎乎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