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26(1 / 1)

进入一系列别种行业来养家糊口。而职业许可证的发放,通常掌握在你希望进入的那一行业的开业者们手中,他们知道限制对本行业的进入将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除非你能够说服工会吸收你——而如果你的兄弟、或父亲、或伯父不是该工会的会员的话,要想让工会吸收你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则,你很难得到一份薪酬优厚的工作。如木匠、泥瓦工、电工等。如果你是一个黑人或穷人——不论你多么能干——那么情况会尤其困难。如美国医疗协会一样,唯有借助于政府的支持这些工会才能够实行严密的垄断。

如果你是一名黑人少年,而且你的劳务目前仅值每小时1.5美元,那么,即使你愿意接受某项工作,但对于大多数雇主来说,雇用你将是违法的。按照你的意愿来使用你的能力——唯一的限制是你没有干预别人这样做——是你的基本权利。我所触及的仅是对这一基本权利的现存的种种限制之毛皮。

但这并不是亚历山大女士的含义,她的下一句话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当立法者试图将福利转化为工作福利时……与对这一基本思想的滥用相比,这是一种程度较轻的转变。”

亚历山大女士明显地相信:我与你们都拥有无偿地获得食物、衣服、住房、医疗的“基本人权”。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我拥有这一意义上的获得食物的“权利”,那么必须有人承担提供食物的义务。那么他是谁呢?如果是亚历山大女士,那岂不是将她变成了我的奴隶?将这一“权利”赋予“穷人”并不能起任何作用。除非这种权利与强迫其他人为亚历山大女士认为有资格得到食物的人提供食物的权力结合起来,否则,他们的“权利”是毫无意义的。

这明显地是不能接受的。但我们也不能仅仅依赖于第一种意义上的“进入的权利”。充分地保障这一权利。将会极大地减少贫困与匮乏。但还会剩下这样一些人,尽管他们自己毫无过错,但由于出生时的事故、疾病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他们无法挣得我们这些人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最低收入。我认为,对这种残留的困苦的最好解决办法——尽管大家公认是不完善的——是我们这部分人的自愿行动,来帮助我们那些贫穷的兄弟。

过渡性措施

但是我们的问题要更为严重得多。对第一种意义上的进入权利的限制,以及那些计划不当的福利措施,已经使得成千上万的人们在他们大部分基本需要方面依赖于政府。允许这种情况继续发展是错误的。但这种情况已经发展了,而且我们不可能简单地将这一记录一扫而光。我们必须实行过渡性措施,从而在没有对现有福利的受益人造成不合理的困苦的情况下,取消这些福利大杂烩。

这正是30多年来,我一直提倡用负所得税来取代我们现行的一系列所谓的贫困计划的原因。负所得税计划将确保每个人的最低收入,并鼓励受益人进行自助。

我赞成负所得税计划,并不是因为我相信任何人都拥有以别人为代价而衣、食、住的‘权利”,而是因为我希望与我的纳税人伙伴们一起来减少贫困,而且我感到有一种特别的冲动要这样做,原因是政府的政策对于使如此之多的公民陷入这种卑下的境地负有责任,他们现在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处境之卑下。

(原载《新闻周刊》, 1972年)

绝对上升限度或最高限制

1946年,我与乔冶·斯蒂格勒出版了一本小册子,抨击了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施的,而且那时仍在实行的对房租的合法最高限制。我们提出:由于使房租对于那些足够幸运,从而能够居住在受到控制的住所的人来说人为地低廉,这些最高限制鼓励了居住场所的浪费,而与此同时,却又遏制了新住宅的建造。所以,我们的小册子命名为:《绝对上升限度或最高限制》。

全国性的最高限制后来被废除了。然而,各地区有权自由选择是否继续这些最高限制。纽约城——以使其处于目前的状况之中的那种自我毁灭的准确本能——是在这一选择权下仍然控制房租的唯一大城市。

理查德·斯通最近在《华尔街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纽约的住房紧缺日益严重》,使那本历时久远的小册子又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的脑际。在广泛讨论实施新的价格控制之际,这一可以引以为诫的故事是值得深思的。

纽约的故事

斯通报告说:“纽约住房短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出租空房率低于1%……私人建造几近停顿……越来越多的房东干脆举手投降,放弃了那些他们既无力维持。又不能以任何价格出售的建筑物。因无热、无水、无电而离去的房客,使这类建筑物在几天之内空无一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凋敝与萧条几乎一夜之间便笼罩了整个附近街区。

纽约城内可得的住房单位天天在减少。

纽约古老的房租控制法律,阻止了那些运气正在得到改善的、勉强能被称作穷人的人离开贫民区。”

其他人四处奔波以寻找一套税金受到控制的公寓,他们甚至随时“关心讣告,以推测哪些死亡带来了租金受到控制的空房。”

“部分地由于房租控制,自1947年以来建造的私人住房——这些住房不受该法令的控制——的租金,在过去的十几年中飞速上涨……经公众的强烈抗议,该市于去年夏天通过了一项法令,将房租的年增长率控制在5%

的水平上。毫不奇怪,几个主要的建造商的反应是离开了该市。”

或者,正如我们在1946年的小册子中所写的:“房租的最高限制,导致了杂乱的任意的空间分配,空间的低效使用,以及新建设的减少。合法的房租最高限额,构成了可供出租的空间如此之少的原因。由于需求大于供给,所以,纽约可供出租的房地产现在是以各种偶然与偏袒的形式来进行配给的。只要由房租的最高限额所导致的短缺仍然存在,那么就仍然存在着要求继续实行房租控制的呼声。这也许是对房租最高限制的最有力的控诉。这些限制以及随之而来的出租住所短缺,并使得这种短缺长期存在,其结果甚至比原因更不具有吸引力。”

住房与葡萄柚

不要以为这一悲惨的故事反映了关于住房的某些特殊问题。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价格控制几乎无所不包时,黑市、偶然与偏袒的配给、贿赂就已经出现在钢铁、肉类、香蕉——随便你点出哪一样——等产品的购销活动中。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黄金及外汇方面已多次出现过重大的危机——因为各国政府试图固定二者的价格。当以其它国家的货币表示的美元价格被定得太低时,存在着“美元短缺”;更近些时候,当这一价格被定得太高时,人们又担心国际收支出现逆差。

在使买者与卖者相一致方面,在确保某些人希望购买的数量与另外一些人希望出售的数量相一致方面,价格体系是一个非常有效的体系。如果使价格体系丧失了灵活性,那么其它东西——但愿只是混乱与购买长龙——将会取代它的位置.

你愿意看到纽约日益严重的葡萄柚短缺吗?假定纽约对葡萄柚实行低于市场价格的最高上限价格,并实际地予以执行。假定华盛顿也采取了这种做法,而且这种短缺将蔓延到全国。如果你加上这样一个限定条件:这种最高上限价格“实际地得到了执行”,那么,你就会用你所需要的任何产品来代替“葡萄柚”。

这正是那些大谈合法价格与工资控制的善意的人们在把我们推向的方向。应该罚他们到纽约去寻找一处公寓。

(原载《新闻周刊》, 1971年)

经济奇迹

我刚刚结束了对巴西的短期访问。巴西是近期历史上在增长阶段迅速起飞的第三个主要国家。它的起飞是如此之迅速,从而应和了这样一个词语:“经济奇迹”。甚至对于不速之客来说,这一巨变也是非常明显的。塞满了圣保罗与里约热内卢大街的小轿车几乎全部都是崭新的;新的及正在建设之中的高层建筑物鳞次栉比;那种熙攘与拥挤的气氛,绝然不同于圣诞节前的购买高潮。很多负责人年轻得令人吃惊;很明显,新的一代正在日益担负起重任。他们的信心、自豪及崇高的期待中,带有一种对未来感到担忧的味道。“这真的会持久吗?”这是一个虽然无人问及、但似乎存在于每个人的思想深处的问题。

巴西的经济奇迹起步于1967年,当时产量的平均增长率每年大约为10%

。而在德国及日本出现的其它一些经济奇迹,比巴西的经济奇迹起步要早,几乎早20多年,即二次大战结束后不久就开始了。尽管这三个国家在历史、文化、资源、技术高精度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但这三种经济奇迹之间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奇迹间的相似之处

1.在所有这三个奇迹出现之前,都存在着一个经济瓦解时期。这一经济瓦解时期是由为抑制通货膨胀而实行的价格与工资控制所导致、所加剧的。

在德国与日本,被战争削弱了的生产能力及战败,面临着这样一种货币供给:因战时支出及战后的财政崩溃而极大地膨胀了。占领军当局继续实行战时的价格与工资控制,而且他们的实施比本国警察部队的历来做法还要严厉得多。结果造成了经济的崩溃。

在巴西,20世纪50年代后期及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政治不稳定,导致了大规模的政府赤字,而这些政府赤字是由货币数量的迅速增长来供给的。到1964年早些时候,通货膨胀已达到年率100%

以上。政府试图通过固定价格与工资、控制外汇交易、引入多重汇率等措施来抑制通货膨胀。如在德国及日本发生的情况一样,这些控制导致了普遍的浪费、低效率及黑市。

2.是货币改革使得这三种经济奇迹成为可能。这些货币改革结束了政府对价格及工资的大部分控制,从而允许了市场价格体制的运行。

在德国和日本,早先的经济崩溃是如此之严重,以致于这些改革——尽管非常强烈——几乎即刻带来了经济复苏与高涨。

在巴西,早先的经济崩溃不象德国与日本那样严重——一项在三年的时间里将通货膨胀率由100% 以上降低到30%

左右的紧缩货币政策,带来了衰退与失业的增加。然而,在最初的冲击被吸收掉之后,市场的自由及政治的稳定却释放出了出乎意料的能动力量。

货币补值

3.所有这三种经济奇迹都主要地依赖于私人企业以获得动力。

在所有这三个国家当中,政府都进行着广泛的干预——这里补贴,那里征税,建造公路、码头以及类似的设施,接管部分或全部的重要行业等。然而,这些措施虽则十分明显,但却只是蛋糕表面的装点,而并不是对蛋糕本身的修整。我认为这些措施大部分是弊大于利。但政府对由市场价格协调起来的私人企业的推动力干项最少时,政府的服务是最好的。

在分别促成了这三种经济奇迹的政策之间存在的一个重大差别,表现在为允许价格体系得以运行而采取的战术上面。

德国与日本奉行的是这样一种货币政策:直到最近,这种货币政策几乎消除了通货膨胀。所以他们不存在控制价格与工资的压力,从而能够让价格体系自由运行。

巴西奉行的是另一种做法。在将通货膨胀降低到1967年的大约年30%

之后,巴西便放松了对通货膨胀的控制。然而,与此同时,它在各种合约中引入了购买力定期按比例调整的条款。巴西所使用的名词是:“货币补值”。如果一位巴西人在储蓄银行中存了钱,那么这家银行不仅要付给他规定的利息,比如说5%

,而且还要定期地将一货币补值记入他的帐户的贷方。这一货币补值相等于那一时期的通货膨胀率。较长时期的商业贷款、政府证券、抵押等都按照这种办法来处理:借款人除了付给贷款人规定的利息外,还要给贷款人加付货币补值。

所有的工资比率都要按照一类似的货币补值而进行强制性的。调整——尽管事实上大部分工资的增长都远远超过了这一水平。所得税制度下的个人免税额及税收档次,也要按照货币补值进行调整。为了计算税法所允许的折旧值,商业固定资产的价值也要如此进行调整。汇率也经常根据通货膨胀的情况而进行调整。如此种种,不—一列举。

在某情况下,货币补值的实行是为法律所强制的;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却是自愿的。在实际当中,货币补值的使用是如此广泛,足以消除实行价格与工资控制的大部分压力。

货币补值是会计上的一种令人讨厌的东西,而且它无法真正地具有普遍性。通货膨胀为零的世界明显地要好得多